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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出生缺陷的发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三级预防”是出生缺陷干预的关键。几年来,我市采取宣传教育、婚前保健、药物干预、病原体检测、B超监护、孕情监测等综合干预措施,积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降低病残儿的发生,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关键词]预防、出生缺陷、干预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07-0319-01
1 积极开展各项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项目
1.1 宣传教育服务
对社会各层次、各群体,特别是婚前、孕前人群,通过群众疑难解答、影像播放、集中培训等形式,利用各级人口学校、服务站(室)开展婚前优生咨询指导、孕前期和孕产期保健咨询指导、新生儿疾病筛查重要性等宣传教育,指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增强全社会对提高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认识。
1.2 婚前保健服务
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开展优生咨询、遗传咨询,以减少或防止遗传病患儿和先天畸形儿的出生,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并进行医学检查,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提出医学指导,尽可能提高婚检率,对未进行婚检的人员进行孕前健康查体。
1.3 药物干预服务
对育龄妇女在孕前及孕早期补充叶酸等营养素,几年来,本市每年补贴基层出生缺陷干预用药经费均在8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贫困家庭及病残儿家庭补助,推广了复合微量元素、叶酸等药物预防神经管畸形。通过药物干预服务,大大降低了神经管畸形疾病的发生。
1.4 病原体检测服务
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开设优生监测实验室,装备了高端数字化B超、酶标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语言提示优孕通卡等设备。全市每年用于建立优生监测实验室经费达200万元。并对育龄妇女怀孕前一个月或怀孕后前两个月做四项病原(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弓形体)检测,对检测阳性者提出优生咨询和优生指导。
1.5 孕期B超监护服务
通过孕期至少2次的超声检查(第一次孕16—18周,第二次孕26—28周),检查胎儿的发育情况,对异常者提出医学建议,难以治疗者动员其终止妊娠,以防缺陷儿的出生。
1.6 孕情监测、孕期咨询服务
对每位怀孕的妇女每月一次孕情监测,及时了解孕妇身体和胎儿发育情况,根据检查结果给出建议,并将每次检查结果记录档案。
详细回答孕妇在孕期各个阶段的疑问,消除她们的疑惑和顾虑,指导她们做好孕期保健。加强产前保健,加强产程监护,避免智力低下儿出生。
1.7 新生儿随访及疾病筛查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科学的儿童体系管理软件,对0~3岁儿童进行心理、营养测评和智力测试,为家长提供母乳喂养、新生儿抚触、新生儿运动等方面的科学保健知识,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并示范指导;采取耳声发射方法,监测新生儿听力,及早发现听力异常婴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转诊、早治疗;开展婴幼儿微量元素、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等检测,进一步提高了新生儿疾病诊断率。
1.8 特殊人群服务
特殊人群主要是指不孕不育患者、高危妊娠患者(羊水过多或过少者、胎儿发育异常或胎儿有可疑畸形者、怀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物质者、有遗传病家族史或曾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儿者、曾有两次以上不明原因的流产、死胎、死产或新生儿死亡者、年龄超过35周岁者)及一胎为病残儿审批生育二胎者。对特殊人群建立家庭档案,并提供咨询、随访、指导和力所能及的治疗。
2 提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保障措施
2.1 组织领导
各县区计生局成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干预工程的组织、协调与全面实施。组长由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科技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服务站站长、优生咨询大夫、检验大夫、B超大夫、宣传员、及微机员等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服务站长担任,负责出生缺陷干预的日常宣教、工作安排、报表统计、汇总分析等。
2.2 健全制度
为规范管理整个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实施,各县区计生局针对当前的主要工作,不断完善新婚人员登记、孕情管理、各类检查知情、随访及各类报表的上报等相关制度。
2.3 明确职责
縣区人口计生局负责本县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组织、协调、指导、调度、督查;县区服务站负责资料的汇总、分析、上报,对乡镇计生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出生缺陷干预知识培训及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负责掌握本辖区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的上报工作;对村级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对育龄妇女进行建档,提供咨询、随访服务;组织孕妇参加县区服务站提供的优生四项病原检测、孕期B超监护等服务。
村居计生专职主任负责收集育龄群众在优生优育方面的需求信息、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协助乡镇计生办做好宣传、咨询、随访工作,协助乡镇组织待孕、在孕育龄妇女到县区计生服务站做优生四项病原检测、B超优生监护。
2.4 监督与考核
市人口计生委每年组织专家对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进行监督与考核。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按时检查督导,定期组织县区人口计生局召开出生缺陷干预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
3 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效果显著
通过多项优生干预措施的实施,育龄人群接受优生知识宣教率达到95%;待孕人群接受优生知识培训率达到90%;应知应会率达到90%;待孕,叶酸服用率达80%以上;随访率达10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优生四项病原筛查率达80%以上;B超监护率达到85%以上,胎儿异常者选择性流产率达100%。特殊人群建档率、接受服务率均达到100%。通过各项措施的干预,我市的病残儿出生缺陷率明显下降,由二十世纪90年代的8.1‰下降到2010年的3.33‰,近年来一直维持在3‰左右。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全面提高了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缺陷儿的发生和出生,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关键词]预防、出生缺陷、干预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07-0319-01
1 积极开展各项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项目
1.1 宣传教育服务
对社会各层次、各群体,特别是婚前、孕前人群,通过群众疑难解答、影像播放、集中培训等形式,利用各级人口学校、服务站(室)开展婚前优生咨询指导、孕前期和孕产期保健咨询指导、新生儿疾病筛查重要性等宣传教育,指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增强全社会对提高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认识。
1.2 婚前保健服务
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开展优生咨询、遗传咨询,以减少或防止遗传病患儿和先天畸形儿的出生,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并进行医学检查,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提出医学指导,尽可能提高婚检率,对未进行婚检的人员进行孕前健康查体。
1.3 药物干预服务
对育龄妇女在孕前及孕早期补充叶酸等营养素,几年来,本市每年补贴基层出生缺陷干预用药经费均在8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贫困家庭及病残儿家庭补助,推广了复合微量元素、叶酸等药物预防神经管畸形。通过药物干预服务,大大降低了神经管畸形疾病的发生。
1.4 病原体检测服务
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开设优生监测实验室,装备了高端数字化B超、酶标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语言提示优孕通卡等设备。全市每年用于建立优生监测实验室经费达200万元。并对育龄妇女怀孕前一个月或怀孕后前两个月做四项病原(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弓形体)检测,对检测阳性者提出优生咨询和优生指导。
1.5 孕期B超监护服务
通过孕期至少2次的超声检查(第一次孕16—18周,第二次孕26—28周),检查胎儿的发育情况,对异常者提出医学建议,难以治疗者动员其终止妊娠,以防缺陷儿的出生。
1.6 孕情监测、孕期咨询服务
对每位怀孕的妇女每月一次孕情监测,及时了解孕妇身体和胎儿发育情况,根据检查结果给出建议,并将每次检查结果记录档案。
详细回答孕妇在孕期各个阶段的疑问,消除她们的疑惑和顾虑,指导她们做好孕期保健。加强产前保健,加强产程监护,避免智力低下儿出生。
1.7 新生儿随访及疾病筛查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科学的儿童体系管理软件,对0~3岁儿童进行心理、营养测评和智力测试,为家长提供母乳喂养、新生儿抚触、新生儿运动等方面的科学保健知识,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并示范指导;采取耳声发射方法,监测新生儿听力,及早发现听力异常婴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转诊、早治疗;开展婴幼儿微量元素、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等检测,进一步提高了新生儿疾病诊断率。
1.8 特殊人群服务
特殊人群主要是指不孕不育患者、高危妊娠患者(羊水过多或过少者、胎儿发育异常或胎儿有可疑畸形者、怀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物质者、有遗传病家族史或曾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儿者、曾有两次以上不明原因的流产、死胎、死产或新生儿死亡者、年龄超过35周岁者)及一胎为病残儿审批生育二胎者。对特殊人群建立家庭档案,并提供咨询、随访、指导和力所能及的治疗。
2 提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保障措施
2.1 组织领导
各县区计生局成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干预工程的组织、协调与全面实施。组长由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科技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服务站站长、优生咨询大夫、检验大夫、B超大夫、宣传员、及微机员等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服务站长担任,负责出生缺陷干预的日常宣教、工作安排、报表统计、汇总分析等。
2.2 健全制度
为规范管理整个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实施,各县区计生局针对当前的主要工作,不断完善新婚人员登记、孕情管理、各类检查知情、随访及各类报表的上报等相关制度。
2.3 明确职责
縣区人口计生局负责本县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组织、协调、指导、调度、督查;县区服务站负责资料的汇总、分析、上报,对乡镇计生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出生缺陷干预知识培训及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负责掌握本辖区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的上报工作;对村级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对育龄妇女进行建档,提供咨询、随访服务;组织孕妇参加县区服务站提供的优生四项病原检测、孕期B超监护等服务。
村居计生专职主任负责收集育龄群众在优生优育方面的需求信息、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协助乡镇计生办做好宣传、咨询、随访工作,协助乡镇组织待孕、在孕育龄妇女到县区计生服务站做优生四项病原检测、B超优生监护。
2.4 监督与考核
市人口计生委每年组织专家对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进行监督与考核。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按时检查督导,定期组织县区人口计生局召开出生缺陷干预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
3 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效果显著
通过多项优生干预措施的实施,育龄人群接受优生知识宣教率达到95%;待孕人群接受优生知识培训率达到90%;应知应会率达到90%;待孕,叶酸服用率达80%以上;随访率达10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优生四项病原筛查率达80%以上;B超监护率达到85%以上,胎儿异常者选择性流产率达100%。特殊人群建档率、接受服务率均达到100%。通过各项措施的干预,我市的病残儿出生缺陷率明显下降,由二十世纪90年代的8.1‰下降到2010年的3.33‰,近年来一直维持在3‰左右。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全面提高了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缺陷儿的发生和出生,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