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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区域外部性的存在会对城市圈的协调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区域外部性可分为市场外部性和政府外部性。区域外部性的存在影响城市圈的协调发展。减少甚至消除区域外部性的途径应是区域外部性的内化,包括市场外部性的内化和政府外部性的内化。
[关键词]城市圈;区域外部性;发展;内化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6-0039-02
在经济全球化日新月异的今天,城市圈作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态,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区域经济发展的亮点。我国沿海地区的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圈的发展,就是近些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引擎”。然而,在城市圈的发展过程中,外部性的存在使得城市圈整体与内部组织个体之间的成本﹑收益承担上存在不易克服的冲突。[1]这会对城市圈的持续协调发展乃至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本文试从区域外部性的角度来研究和探讨城市圈的发展,并提出一些促进城市圈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区域外部性:市场外部性、政府外部性
(一)外部性、区域外部性
外部性是环境经济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最初是由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提出。现代意义上的外部性则是由福利经济学家庇古提出的。所谓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的行为对该主体以外的人或事物所造成的影响。[2]根据影响,外部性可以分为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当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时,则形成正的外部性;当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时,则形成负的外部性。通常我们需要加以研究的是负的外部性,此时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不一致,导致经济活动缺乏效率或使资源配置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
区域外部性主要指一个区域的经济活动对其他区域产生的不由其考虑或承担的或正或负的影响。[3]在分工高度专业化和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的今天,具有独立利益主体的区域之间展开的竞争、分工与合作都以追求区域利益最大化为根本动力,区域之间的影响日益深远,外部性更为显著。当然,城市圈内区域的外部性既包括正的区域外部性,也包括负的区域外部性。但通常所谓的外部性主要是指外部不经济性或负的外部性。因此,本文中我们所指的外部性,也主要是负的外部性。
区域外部性的产生,究其根源,来自市场和政府两方面。因此,可将外部性分为市场外部性和政府外部性。市场外部性,主要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内微观经济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时所带来的外部性。政府外部性则是政府部门在行使其职能以弥补市场失灵而带来的外部性。两种外部性的存在,直接影响着城市圈的协调发展。
(二)市场外部性及产生的根源
市场外部性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内微观经济主体从事经济活动而带来的外部性。在以区域为主体的交易过程中,产权不明或产权无法界定是产生市场外部性的重要原因。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物品或领域很难明晰地界定其产权,如区域之间共有的河流的产权、空气的空间归属权等等,这就极易造成向河流任意排放污水和向空气中任意排放污染气体等负外部性现象的产生。
同时,一个区域的发展,很可能会对周边地区产生不小的极化效应,使其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该区域集中,从而使得中心区域发展较快,而外围一些区域发展相对较慢,形成“中心——外围”的空间结构。尤其是在一些城市圈中,核心城市凭借其资金、技术等固有的优势,外围地区的诸要素均被吸引到核心区域中,极化效应十分突出,而其扩散效应则不太显著。对于中心地而言,形成了正的外部性,但对于大面积的外围地区而言,则形成了负的外部性。这种不合理的空间结构在市场“抑弱扶强”的作用下会进一步恶化,形成更显著的外部性。在这种情况下,容易造成城市圈内某个或某几个核心城市发展较快,而周边的中小城市发展较慢,在短期内形成并强化城市圈不合理的城市等级体系,影响城市圈的协调发展。
(三)政府外部性及产生根源
政府外部性是政府在发展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同时,行使各种职能时而带来的外部性。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会产生“政府悖论”。一方面,政府政策法规等职能的发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市场失灵,但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的短视行为,其活动反而会带来“政府失灵”和外部性。
政府外部性行为会导致区域之间的产业结构趋同、区域壁垒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恶性竞争。不少学者认为,其产生的原因是在转轨条件下,尤其是在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灶吃饭”后,区域内部产业投资中特有的报酬结构,使得地方官员不仅注重本身经济业绩,更关心相对业绩,宁愿保持与竞争对手相似的产业结构,也不愿意承担政治晋升博弈中的相对位次下降的风险。[4]区域壁垒更是各级政府为防止各自区域内经济资源缺失并获得政绩而制定的保护性措施。由此可见,这些违背市场竞争准则的政府行为的外部性会对区域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区域外部性的内化:促进城市圈协调发展的思路
城市圈是在城市群中出现的以大城市为核心,周边城市共同参与分工、合作,一体化的圈域经济现象。城市圈在其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能带来较大的正的外部性,如中心城市给周边城市所带来的扩散效应等,但另一方面,如果城市圈内的各城市不能很好地协调发展,则会带来不小的负的外部性,如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带来的极化效应等。区域外部性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圈的协调发展。为促进城市圈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消除因区域外部性而带来的种种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根本思路是区域外部性的内化,即将外部于城市圈内部各城市的潜在利益内部化。具体来说,可以从市场外部性的内化和政府外部性的内化两个方面着手:
(一)市场外部性的内化
科斯认为,外部性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市场机制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或者是因为没有明确界定产权,或者是由于政府的干预,使得资源定价太低或存在补贴。因此,解决市场外部性,让其内化的根本途径是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具体包括:
1.明晰产权,减少市场外部性。市场外部性的内化的重要途径是明确界定产权。通过有效界定产权,消除区域经济活动外部性和经济行为主体的机会主义倾向。许多城市圈因市场外部性的存在而使水、大气等环境日趋恶化。需要对这些资源进行产权化。通过对资源的产权界定、产权安排、产权经营和交易来提高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使用效率,进而对排污交易市场等特殊市场进行制度设计。同时按照市场的原则来设计排污交易的制度,分配排污权。而对于每个城市,又可以将所分得的排污数额在本市内进行拍卖、分配。最终的结果会使得那些生产规模较大、治污能力较强的企业可以获得与其实力相匹配的排污数额,而那些生产规模小、治污能力弱的企业必然倒闭或被兼并,从而实现排污资源的最优配置。
2.建立利益共享的协调机制,减少市场外部性。由于市场外部性的存在,在一定的时期内城市圈的核心城市与周边城市的一些利益在短期内将很难达成一致。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积极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入手。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利益共享机制的建设。城市圈的建设及发展要求,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城市圈的各城市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城市间的相关协作机制,大打城市圈的招牌,在城市的招商引资、旅游营销等方面发挥城市圈的整体功能;另一方面,要建立城市圈内各城市利益的协调机构,化解城市圈内各城市的利益矛盾。同时,逐步增强城市圈核心城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涓滴效应,将城市圈内各城市之间的利益差别内在化,减少甚至消除因市场外部性而造成的种种问题。
(二)政府外部性的内化
既然政府外部性产生的深层原因是在转轨条件下,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灶吃饭”后,区域内部产业投资中特有的报酬结构,使得官员具有发展类似产业结构及进行区域封锁的动机。因而,减少政府外部性,就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外部性。城市圈的协调发展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但是,如何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在城市圈中的职能,减少政府的外部性,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笔者认为,为减少政府的外部性,应将政府的职能定位为城市圈良好制度的供给者。政府应为城市圈的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和制度保障,为城市圈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运作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在现实中,政府应该着手建立和完善城市圈的目标、规划、协调等制度,建立有效的利益协作机制,以减少或消除不相容利益。
2.创新政绩考评体系,减少政府外部性。政府外部性的存在与政府现行的政绩考评体系息息相关。一些地方政府采取区域封锁、恶性竞争等措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区域的经济利益。我国现行的官员考评体系主要是考察官员任期内所在区域GDP增长等指标,而这些指标是与区域经济的利益相挂钩的。因此,为减少城市圈的政府外部性,就应对现行的政绩考评体系进行创新。如在对城市圈内的一城市进行考评时,不仅要考评这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指标,还应将其对城市圈内其他城市的发展乃至整个城市圈的发展的贡献纳入考评的范围之内。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城市圈内的政府外部性,促进城市圈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盛洪.外部性问题和制度创新[J].管理世界,1995,(2).
[2]曼昆.经济学原理[M].上海:三联书店,2004.
[3]杜肯堂,龚勤林.区域经济活动外部性分析[J].求索,2006,(12).
[4]党兴华等.基于区域外部性的城市群协调发展[J].经济地理,2007,(3).
责任编辑 荀福文
[关键词]城市圈;区域外部性;发展;内化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6-0039-02
在经济全球化日新月异的今天,城市圈作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态,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区域经济发展的亮点。我国沿海地区的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圈的发展,就是近些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引擎”。然而,在城市圈的发展过程中,外部性的存在使得城市圈整体与内部组织个体之间的成本﹑收益承担上存在不易克服的冲突。[1]这会对城市圈的持续协调发展乃至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本文试从区域外部性的角度来研究和探讨城市圈的发展,并提出一些促进城市圈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区域外部性:市场外部性、政府外部性
(一)外部性、区域外部性
外部性是环境经济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最初是由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提出。现代意义上的外部性则是由福利经济学家庇古提出的。所谓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的行为对该主体以外的人或事物所造成的影响。[2]根据影响,外部性可以分为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当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时,则形成正的外部性;当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时,则形成负的外部性。通常我们需要加以研究的是负的外部性,此时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不一致,导致经济活动缺乏效率或使资源配置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
区域外部性主要指一个区域的经济活动对其他区域产生的不由其考虑或承担的或正或负的影响。[3]在分工高度专业化和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的今天,具有独立利益主体的区域之间展开的竞争、分工与合作都以追求区域利益最大化为根本动力,区域之间的影响日益深远,外部性更为显著。当然,城市圈内区域的外部性既包括正的区域外部性,也包括负的区域外部性。但通常所谓的外部性主要是指外部不经济性或负的外部性。因此,本文中我们所指的外部性,也主要是负的外部性。
区域外部性的产生,究其根源,来自市场和政府两方面。因此,可将外部性分为市场外部性和政府外部性。市场外部性,主要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内微观经济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时所带来的外部性。政府外部性则是政府部门在行使其职能以弥补市场失灵而带来的外部性。两种外部性的存在,直接影响着城市圈的协调发展。
(二)市场外部性及产生的根源
市场外部性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内微观经济主体从事经济活动而带来的外部性。在以区域为主体的交易过程中,产权不明或产权无法界定是产生市场外部性的重要原因。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物品或领域很难明晰地界定其产权,如区域之间共有的河流的产权、空气的空间归属权等等,这就极易造成向河流任意排放污水和向空气中任意排放污染气体等负外部性现象的产生。
同时,一个区域的发展,很可能会对周边地区产生不小的极化效应,使其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该区域集中,从而使得中心区域发展较快,而外围一些区域发展相对较慢,形成“中心——外围”的空间结构。尤其是在一些城市圈中,核心城市凭借其资金、技术等固有的优势,外围地区的诸要素均被吸引到核心区域中,极化效应十分突出,而其扩散效应则不太显著。对于中心地而言,形成了正的外部性,但对于大面积的外围地区而言,则形成了负的外部性。这种不合理的空间结构在市场“抑弱扶强”的作用下会进一步恶化,形成更显著的外部性。在这种情况下,容易造成城市圈内某个或某几个核心城市发展较快,而周边的中小城市发展较慢,在短期内形成并强化城市圈不合理的城市等级体系,影响城市圈的协调发展。
(三)政府外部性及产生根源
政府外部性是政府在发展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同时,行使各种职能时而带来的外部性。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会产生“政府悖论”。一方面,政府政策法规等职能的发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市场失灵,但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的短视行为,其活动反而会带来“政府失灵”和外部性。
政府外部性行为会导致区域之间的产业结构趋同、区域壁垒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恶性竞争。不少学者认为,其产生的原因是在转轨条件下,尤其是在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灶吃饭”后,区域内部产业投资中特有的报酬结构,使得地方官员不仅注重本身经济业绩,更关心相对业绩,宁愿保持与竞争对手相似的产业结构,也不愿意承担政治晋升博弈中的相对位次下降的风险。[4]区域壁垒更是各级政府为防止各自区域内经济资源缺失并获得政绩而制定的保护性措施。由此可见,这些违背市场竞争准则的政府行为的外部性会对区域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区域外部性的内化:促进城市圈协调发展的思路
城市圈是在城市群中出现的以大城市为核心,周边城市共同参与分工、合作,一体化的圈域经济现象。城市圈在其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能带来较大的正的外部性,如中心城市给周边城市所带来的扩散效应等,但另一方面,如果城市圈内的各城市不能很好地协调发展,则会带来不小的负的外部性,如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带来的极化效应等。区域外部性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圈的协调发展。为促进城市圈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消除因区域外部性而带来的种种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根本思路是区域外部性的内化,即将外部于城市圈内部各城市的潜在利益内部化。具体来说,可以从市场外部性的内化和政府外部性的内化两个方面着手:
(一)市场外部性的内化
科斯认为,外部性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市场机制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或者是因为没有明确界定产权,或者是由于政府的干预,使得资源定价太低或存在补贴。因此,解决市场外部性,让其内化的根本途径是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具体包括:
1.明晰产权,减少市场外部性。市场外部性的内化的重要途径是明确界定产权。通过有效界定产权,消除区域经济活动外部性和经济行为主体的机会主义倾向。许多城市圈因市场外部性的存在而使水、大气等环境日趋恶化。需要对这些资源进行产权化。通过对资源的产权界定、产权安排、产权经营和交易来提高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使用效率,进而对排污交易市场等特殊市场进行制度设计。同时按照市场的原则来设计排污交易的制度,分配排污权。而对于每个城市,又可以将所分得的排污数额在本市内进行拍卖、分配。最终的结果会使得那些生产规模较大、治污能力较强的企业可以获得与其实力相匹配的排污数额,而那些生产规模小、治污能力弱的企业必然倒闭或被兼并,从而实现排污资源的最优配置。
2.建立利益共享的协调机制,减少市场外部性。由于市场外部性的存在,在一定的时期内城市圈的核心城市与周边城市的一些利益在短期内将很难达成一致。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积极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入手。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利益共享机制的建设。城市圈的建设及发展要求,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城市圈的各城市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城市间的相关协作机制,大打城市圈的招牌,在城市的招商引资、旅游营销等方面发挥城市圈的整体功能;另一方面,要建立城市圈内各城市利益的协调机构,化解城市圈内各城市的利益矛盾。同时,逐步增强城市圈核心城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涓滴效应,将城市圈内各城市之间的利益差别内在化,减少甚至消除因市场外部性而造成的种种问题。
(二)政府外部性的内化
既然政府外部性产生的深层原因是在转轨条件下,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灶吃饭”后,区域内部产业投资中特有的报酬结构,使得官员具有发展类似产业结构及进行区域封锁的动机。因而,减少政府外部性,就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外部性。城市圈的协调发展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但是,如何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在城市圈中的职能,减少政府的外部性,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笔者认为,为减少政府的外部性,应将政府的职能定位为城市圈良好制度的供给者。政府应为城市圈的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和制度保障,为城市圈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运作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在现实中,政府应该着手建立和完善城市圈的目标、规划、协调等制度,建立有效的利益协作机制,以减少或消除不相容利益。
2.创新政绩考评体系,减少政府外部性。政府外部性的存在与政府现行的政绩考评体系息息相关。一些地方政府采取区域封锁、恶性竞争等措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区域的经济利益。我国现行的官员考评体系主要是考察官员任期内所在区域GDP增长等指标,而这些指标是与区域经济的利益相挂钩的。因此,为减少城市圈的政府外部性,就应对现行的政绩考评体系进行创新。如在对城市圈内的一城市进行考评时,不仅要考评这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指标,还应将其对城市圈内其他城市的发展乃至整个城市圈的发展的贡献纳入考评的范围之内。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城市圈内的政府外部性,促进城市圈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盛洪.外部性问题和制度创新[J].管理世界,1995,(2).
[2]曼昆.经济学原理[M].上海:三联书店,2004.
[3]杜肯堂,龚勤林.区域经济活动外部性分析[J].求索,2006,(12).
[4]党兴华等.基于区域外部性的城市群协调发展[J].经济地理,2007,(3).
责任编辑 荀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