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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对我国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影响是重大而深远的,它将对国内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由于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一些行业和企业会受到冲击,企业稳定会受影响,从而引起一些宽领域、多行业、不同群体的人民内部矛盾,给社会治安的稳定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公安机关如何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并研究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维稳及保障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市场经济;稳定;社会治安
一、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出现,群体性事件相应增多
(一)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使新的人民内部矛盾在一定范围内比较突出,成为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西部大开发要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还要实施一系列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综合性措施,这将涉及到各种利益的重新调整,在一些遗留问题如企业兼并破产、职工下岗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的情况下,新的开发、新的建设还会出现新的矛盾,诱发大量的不安定因素,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非对抗性群体性治安事件呈上升趋势。
(二)改革开放以来,外国资本、产品、人员的涌入,使内蒙古本已困难的企业,受到更大冲击,群体性事件将不断增多。内蒙古面积大、人口少,资源虽然丰富,但经济还不发达,在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较多。内蒙古绝大部分企业不具备与区外、境外企业竞争的实力,下岗和失业职工增多,涉及职工下岗安置、离退休人员退休金不能足额发放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请愿事件将再次成为新的热点、焦点问题。
(三)农业、牧业将面临严峻考验。内蒙古是以牧业为主、农牧结合的省区,农、牧业基础都十分脆弱,农业基本靠天吃饭,且产品单一,加之自然条件恶劣,地理环境复杂,交通运输不便,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和集体化经营难度大,个体分散粗放式经营成本高,产出少,一旦粮食价格下跌,"卖粮难"的问题更加严峻,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民就业和收入都将受到影响。另外,内蒙古的城市化进程与全国比较又非常缓慢,涌入城市的农民无法就业,而农村的社会保险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已经为失业困扰的城市不可能更多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这将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内蒙古的牧业基本处于半游牧状态,这些年,由于气候干旱等多种因素,草场退化、草原沙化十分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草牧矛盾突出,由此引发的草山纠纷、械斗事件经常发生。
(四)金融领域出现新的热点问题,引发不安定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迅速发展的电讯网络将全球资本市场连为一体,资金的跨国流动空前加快,国际金融市场的无国籍化日见凸现。金融市场的活跃,个别金融活动的无序化将可能加深,金融犯罪活动如诈骗、逃汇等犯罪日益突出,金融风险问题也会直接波及社会各个方面从而直接激化社会矛盾,引发大量的群体性事件。
(五)经济活动国际化,人口大流动,公共矛盾纠纷不断增加,上访请愿、游行、示威可能上升。由于西方政治、经济、文化冲击,我国传统的社会结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决策模式都将受到冲击,必然会引起社会形态的重大变化,社会矛盾更加突出。由于社会管理、防范机制在一段时期内将落后于社会的发展,使刑事犯罪形势变得更为严峻,群众安全感受到威胁,造成群众对社会的不满。在经济领域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将开放娱乐、旅游等服务行业,特别是允许外国人在国内开办宾馆、舞厅等特种行业,西方的一些生活方式和不良文化会随之流入,"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会更加突出,对青少年危害较大。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国内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会进入一个人口大流动的时代,流动人口的总量会增加,暂住人口的大量增加,与常住人口之间的矛盾纠纷也会增多。
(六)企业周边地区的治安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好转,与周围群众的矛盾纠纷不可避免。内蒙古多数大中型企业地处城乡结合部,治安管理难度大。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市场竞争的激烈,有些问题可能呈增多趋势。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需要减负增效,实行股份制的企业要对股东利益负责,不能背着不应背的包袱,但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难度大,再加上农民靠厂吃厂、靠矿吃矿的传统观念和法制意识淡薄问题,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事情。因此,企业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种种利益发生冲突,矛盾纠纷就会发生。
二、群体性事件可能出现的新特点
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除具有组织性、仿效性、突发性、过激性、反复性等与目前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相同的特点外,还会具有以下特点:
(一)主体的多样性。群体性事件的主体除工人、农民、学生、离退休人员外,外国人闹事也会出现。另一方面是表现形式多样,集体上访、堵截铁路公路、打砸抢等现象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外国人常采取的游行、示威等事件也可能会出现。
(二)引发的趋利性。受国际经济大潮和国外价值观念的影响,人们对金钱的占有欲望会更强烈,经济利益往往使人行为失常。因此,因经济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较多,群体性事件也将以趋利性为主。
(三)事件的复杂性。由于闹事主体复杂,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多样,决定了群体性事件的复杂化。其中相当一部分是非常棘手的问题,有的是合理的与不合理的、合法的与不合法的相互交织;有的是中国人与外国人的矛盾纠纷相交叉;有时几种矛盾集中爆发,上访闹事同时出现,相互影响,使原本互不相关的几个利益群体联成一体,情况更加复杂。
(四)危害的暴力性。群体性事件往往涉及到不同社会阶层的群众,极易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容易引发政治性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大都涉及到部分人的切身利益,有的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极易引起社会公众的舆论的同情,甚至形成趋同心理,造成事态的扩大和加剧,影响社会安定。
三、预防和妥善处置的对策
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必须服从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把社会治安负效应尤其是各类非政治性不安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做到预防在先,心中有数,有备而战。
(一)大力加强对不安定因素排查和情报信息工作
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其队伍大、业务面广、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围绕重点人、事、物、地诸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多警种、多角度、多途径开展工作。一是会同企业保卫部门,调查了解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重点掌握有可能引发企业职工上访、闹事的不安定因素;二是依靠信访部门,从信访部门日常接待工作中收集了解不安定情况,重点排查信访老户的基本活动;三是依靠基层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分片包干,深入走访乡村干部和群众,了解农村存在的各类纠纷、事件苗头、隐患,从中发现社会不安定因素;四是注意从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中收集不安定因素;五是积极与有关党政部门联系沟通,收集其他部门掌握的不安定因素。
(二)坚持依靠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摆到维护稳定工作的突出位置,实行单位领导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各项措施,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问题,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高度重视涉访涉诉,多层次、多渠道、宽领域地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化解矛盾。
(三)要扎扎实实开展综合治理,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制
群体性事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原因,是各种社会矛盾的集中表现形式,仅靠公安部门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教育、组织、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手段,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控制机制,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四)正确区分事件性质,严格依法处置
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前提和基出。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民主的办法解决,对敌我矛盾只能用专政的方法解决,如果对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混淆不清,就会使敌人逍遥法外,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并可能导致事态的恶化。所以,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一定要根据其诱发因素、成员成分及发展趋向等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运用不同的工作策略,区别对待,依法处置。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形势对公安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必须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努力从思想上、作风上、素质上、制度上迎接新的挑战。
【关键词】市场经济;稳定;社会治安
一、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出现,群体性事件相应增多
(一)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使新的人民内部矛盾在一定范围内比较突出,成为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西部大开发要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还要实施一系列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综合性措施,这将涉及到各种利益的重新调整,在一些遗留问题如企业兼并破产、职工下岗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的情况下,新的开发、新的建设还会出现新的矛盾,诱发大量的不安定因素,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非对抗性群体性治安事件呈上升趋势。
(二)改革开放以来,外国资本、产品、人员的涌入,使内蒙古本已困难的企业,受到更大冲击,群体性事件将不断增多。内蒙古面积大、人口少,资源虽然丰富,但经济还不发达,在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较多。内蒙古绝大部分企业不具备与区外、境外企业竞争的实力,下岗和失业职工增多,涉及职工下岗安置、离退休人员退休金不能足额发放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请愿事件将再次成为新的热点、焦点问题。
(三)农业、牧业将面临严峻考验。内蒙古是以牧业为主、农牧结合的省区,农、牧业基础都十分脆弱,农业基本靠天吃饭,且产品单一,加之自然条件恶劣,地理环境复杂,交通运输不便,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和集体化经营难度大,个体分散粗放式经营成本高,产出少,一旦粮食价格下跌,"卖粮难"的问题更加严峻,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民就业和收入都将受到影响。另外,内蒙古的城市化进程与全国比较又非常缓慢,涌入城市的农民无法就业,而农村的社会保险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已经为失业困扰的城市不可能更多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这将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内蒙古的牧业基本处于半游牧状态,这些年,由于气候干旱等多种因素,草场退化、草原沙化十分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草牧矛盾突出,由此引发的草山纠纷、械斗事件经常发生。
(四)金融领域出现新的热点问题,引发不安定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迅速发展的电讯网络将全球资本市场连为一体,资金的跨国流动空前加快,国际金融市场的无国籍化日见凸现。金融市场的活跃,个别金融活动的无序化将可能加深,金融犯罪活动如诈骗、逃汇等犯罪日益突出,金融风险问题也会直接波及社会各个方面从而直接激化社会矛盾,引发大量的群体性事件。
(五)经济活动国际化,人口大流动,公共矛盾纠纷不断增加,上访请愿、游行、示威可能上升。由于西方政治、经济、文化冲击,我国传统的社会结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决策模式都将受到冲击,必然会引起社会形态的重大变化,社会矛盾更加突出。由于社会管理、防范机制在一段时期内将落后于社会的发展,使刑事犯罪形势变得更为严峻,群众安全感受到威胁,造成群众对社会的不满。在经济领域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将开放娱乐、旅游等服务行业,特别是允许外国人在国内开办宾馆、舞厅等特种行业,西方的一些生活方式和不良文化会随之流入,"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会更加突出,对青少年危害较大。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国内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会进入一个人口大流动的时代,流动人口的总量会增加,暂住人口的大量增加,与常住人口之间的矛盾纠纷也会增多。
(六)企业周边地区的治安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好转,与周围群众的矛盾纠纷不可避免。内蒙古多数大中型企业地处城乡结合部,治安管理难度大。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市场竞争的激烈,有些问题可能呈增多趋势。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需要减负增效,实行股份制的企业要对股东利益负责,不能背着不应背的包袱,但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难度大,再加上农民靠厂吃厂、靠矿吃矿的传统观念和法制意识淡薄问题,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事情。因此,企业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种种利益发生冲突,矛盾纠纷就会发生。
二、群体性事件可能出现的新特点
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除具有组织性、仿效性、突发性、过激性、反复性等与目前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相同的特点外,还会具有以下特点:
(一)主体的多样性。群体性事件的主体除工人、农民、学生、离退休人员外,外国人闹事也会出现。另一方面是表现形式多样,集体上访、堵截铁路公路、打砸抢等现象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外国人常采取的游行、示威等事件也可能会出现。
(二)引发的趋利性。受国际经济大潮和国外价值观念的影响,人们对金钱的占有欲望会更强烈,经济利益往往使人行为失常。因此,因经济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较多,群体性事件也将以趋利性为主。
(三)事件的复杂性。由于闹事主体复杂,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多样,决定了群体性事件的复杂化。其中相当一部分是非常棘手的问题,有的是合理的与不合理的、合法的与不合法的相互交织;有的是中国人与外国人的矛盾纠纷相交叉;有时几种矛盾集中爆发,上访闹事同时出现,相互影响,使原本互不相关的几个利益群体联成一体,情况更加复杂。
(四)危害的暴力性。群体性事件往往涉及到不同社会阶层的群众,极易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容易引发政治性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大都涉及到部分人的切身利益,有的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极易引起社会公众的舆论的同情,甚至形成趋同心理,造成事态的扩大和加剧,影响社会安定。
三、预防和妥善处置的对策
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必须服从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把社会治安负效应尤其是各类非政治性不安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做到预防在先,心中有数,有备而战。
(一)大力加强对不安定因素排查和情报信息工作
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其队伍大、业务面广、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围绕重点人、事、物、地诸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多警种、多角度、多途径开展工作。一是会同企业保卫部门,调查了解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重点掌握有可能引发企业职工上访、闹事的不安定因素;二是依靠信访部门,从信访部门日常接待工作中收集了解不安定情况,重点排查信访老户的基本活动;三是依靠基层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分片包干,深入走访乡村干部和群众,了解农村存在的各类纠纷、事件苗头、隐患,从中发现社会不安定因素;四是注意从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中收集不安定因素;五是积极与有关党政部门联系沟通,收集其他部门掌握的不安定因素。
(二)坚持依靠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摆到维护稳定工作的突出位置,实行单位领导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各项措施,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问题,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高度重视涉访涉诉,多层次、多渠道、宽领域地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化解矛盾。
(三)要扎扎实实开展综合治理,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制
群体性事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原因,是各种社会矛盾的集中表现形式,仅靠公安部门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教育、组织、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手段,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控制机制,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四)正确区分事件性质,严格依法处置
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前提和基出。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民主的办法解决,对敌我矛盾只能用专政的方法解决,如果对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混淆不清,就会使敌人逍遥法外,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并可能导致事态的恶化。所以,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一定要根据其诱发因素、成员成分及发展趋向等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运用不同的工作策略,区别对待,依法处置。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形势对公安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必须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努力从思想上、作风上、素质上、制度上迎接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