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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句话叫“富养狗,穷养猫”,是说富人要狗看家,养得起狗,穷人则多怕老鼠偷吃,猫又能抓鼠自给,故而养猫,猫多狗少。而今随着时代飞跃,养猫的人相对很少了,谁没有点食物浪费?老鼠都挑好的吃!倒是狗,养的人相对较多,且少为护家,流行做宠物。
传统的土狗,乡下人虽还养些,但若于街上遇见,则基本肯定是流浪狗。土生狗的身价被贬不怪天地,只怪人们在生活好了以后,逐渐地风行时尚,认为土狗除了看家,只配像生猪那样,养大就杀肉上砧,只有那些五花八门的洋狗,才能称作真正的狗。
每当傍晚散步,我迎着漫天夕霞,迈步检阅着花木草卉的季节转换,走在川流不息的休闲道上时,常会碰到有人牵着狗,那狗绝非土狗,一定是价值不菲的洋狗,一会儿前蹦后跳,一会儿自顾撒欢,主人还有时响亮地故意喊着狗名,像是对人炫耀。
妻子却无散步习惯。她总是干着茫无头绪的服装加工活,总是累得狗样儿,哪有这份闲情逸致。但有一次,她难得清闲,被我拉了出去。既有妻子同行,那单调的城西大道就不去了,得去热闹点儿的东湖广场。夏风暮吹,通体沁凉,那南山醉美的脊线及轮廓灯,夜幕甫落就早早地遥相呼应人间灯火。在快到广场的下坡时,忽听身后有娇滴滴的声音传来:“乔治,你就不能慢点儿等等我吗?我的腿都跑不动了!”
我回眸,原来是一位三十多歲的美女,手牵一条欢蹦乱跳的奶油色小狗,狗前人后地小跑着。这狗我认得,嘴尖脸平,背短尾翘,分明是善能给人快乐、适合做人伴侣的德国小狐狸犬—博美。那美女想必真的将狗当作了伴侣,一双多情眼,间或缠绵娇唤,无不充满着爱意。妻子都有点儿吃醋,说我对她,还没人家对狗看得重。见我忍俊不禁,又说这女人肯定心善性好,对狗都这样,对老公和父母必然温情。
我默然。
但是不久,我就改变了看法。那天早晨八点,妻子已趁凉出工有两个小时了,夏阳不管人乐不乐意,早早把一身火热烧给了大地。我吃过早餐,开车去服装厂接妻子,准备同去大舅子家,看望腿伤的老岳父。可上车后妻子说有个闺密好久未见,反正顺道,想先去看一下。
妻子之命当尊。车子快,没一会儿就到了她闺密家。楼道上妻子就扯长嗓子,她那闺密也极热情,想必忙于开门,手上都满沾肥皂沫。原来闺密正给家里的狗洗澡,见我们到来想洗手倒茶,被妻子拦住了。
真是人熟礼不怪,闺密果然不客气,一边笑语如珠,一边手上没闲,就让我们在卫生间里看她继续给狗洗澡。那狗一身雪白,柔软的卷毛,在她温柔的揉搓下,有序地被洗浴、梳理和修剪,舒服得像只毛茸茸的玩具,一动不动地任由主人划弄,待一切完结后,才眨巴着美丽的大黑眼睛,像喷出的棉花糖一样飘向了大厅。我知道,这是一条价较昂贵的卷毛比熊犬。妻子也忍不住与狗逗玩,再在舒适的空调下徜徉着豪厅华室,已是啧啧称羡。这时有微弱喊渴的声音传来,只见闺密沉着脸接了点自来水走向阳台,我们也跟了过去。
我以为她是要浇花,却发现原来阳台上有一张简易床,半躺着一位苍老而邋遢的老人,想必是她的婆婆。她将水倒在了床头旁,一只黑得像是从未洗过的碗里。
我愕然,回想起刚才看到的人狗其乐融融的场景,不禁眼前交错浮出了两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四季如春的主屋,冬寒夏热的阳台;油光水滑的小狗,蓬头垢面的母亲;狗具每吃必洗,人碗风雨任吹……看来人老了有时还不如狗,子女养狗,大胜于养亲。
我的心一阵绞痛,忽然无来由的,想要逃离这个屋子。我忙拉起妻子,生怕去晚了赶不上,得赶快去好好地看望她的父亲。
传统的土狗,乡下人虽还养些,但若于街上遇见,则基本肯定是流浪狗。土生狗的身价被贬不怪天地,只怪人们在生活好了以后,逐渐地风行时尚,认为土狗除了看家,只配像生猪那样,养大就杀肉上砧,只有那些五花八门的洋狗,才能称作真正的狗。
每当傍晚散步,我迎着漫天夕霞,迈步检阅着花木草卉的季节转换,走在川流不息的休闲道上时,常会碰到有人牵着狗,那狗绝非土狗,一定是价值不菲的洋狗,一会儿前蹦后跳,一会儿自顾撒欢,主人还有时响亮地故意喊着狗名,像是对人炫耀。
妻子却无散步习惯。她总是干着茫无头绪的服装加工活,总是累得狗样儿,哪有这份闲情逸致。但有一次,她难得清闲,被我拉了出去。既有妻子同行,那单调的城西大道就不去了,得去热闹点儿的东湖广场。夏风暮吹,通体沁凉,那南山醉美的脊线及轮廓灯,夜幕甫落就早早地遥相呼应人间灯火。在快到广场的下坡时,忽听身后有娇滴滴的声音传来:“乔治,你就不能慢点儿等等我吗?我的腿都跑不动了!”
我回眸,原来是一位三十多歲的美女,手牵一条欢蹦乱跳的奶油色小狗,狗前人后地小跑着。这狗我认得,嘴尖脸平,背短尾翘,分明是善能给人快乐、适合做人伴侣的德国小狐狸犬—博美。那美女想必真的将狗当作了伴侣,一双多情眼,间或缠绵娇唤,无不充满着爱意。妻子都有点儿吃醋,说我对她,还没人家对狗看得重。见我忍俊不禁,又说这女人肯定心善性好,对狗都这样,对老公和父母必然温情。
我默然。
但是不久,我就改变了看法。那天早晨八点,妻子已趁凉出工有两个小时了,夏阳不管人乐不乐意,早早把一身火热烧给了大地。我吃过早餐,开车去服装厂接妻子,准备同去大舅子家,看望腿伤的老岳父。可上车后妻子说有个闺密好久未见,反正顺道,想先去看一下。
妻子之命当尊。车子快,没一会儿就到了她闺密家。楼道上妻子就扯长嗓子,她那闺密也极热情,想必忙于开门,手上都满沾肥皂沫。原来闺密正给家里的狗洗澡,见我们到来想洗手倒茶,被妻子拦住了。
真是人熟礼不怪,闺密果然不客气,一边笑语如珠,一边手上没闲,就让我们在卫生间里看她继续给狗洗澡。那狗一身雪白,柔软的卷毛,在她温柔的揉搓下,有序地被洗浴、梳理和修剪,舒服得像只毛茸茸的玩具,一动不动地任由主人划弄,待一切完结后,才眨巴着美丽的大黑眼睛,像喷出的棉花糖一样飘向了大厅。我知道,这是一条价较昂贵的卷毛比熊犬。妻子也忍不住与狗逗玩,再在舒适的空调下徜徉着豪厅华室,已是啧啧称羡。这时有微弱喊渴的声音传来,只见闺密沉着脸接了点自来水走向阳台,我们也跟了过去。
我以为她是要浇花,却发现原来阳台上有一张简易床,半躺着一位苍老而邋遢的老人,想必是她的婆婆。她将水倒在了床头旁,一只黑得像是从未洗过的碗里。
我愕然,回想起刚才看到的人狗其乐融融的场景,不禁眼前交错浮出了两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四季如春的主屋,冬寒夏热的阳台;油光水滑的小狗,蓬头垢面的母亲;狗具每吃必洗,人碗风雨任吹……看来人老了有时还不如狗,子女养狗,大胜于养亲。
我的心一阵绞痛,忽然无来由的,想要逃离这个屋子。我忙拉起妻子,生怕去晚了赶不上,得赶快去好好地看望她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