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刘晟如今是南齐战无不胜的将军,单枪匹马便可屠人满城。
他年少时争强好胜,为光宗耀祖上鹿吴山求得秘术——以心头血供养上古神兽蛊雕,成为宿主后便可获得不同寻常的力量,但需日夜忍受侵蚀之苦。
他的心里自此住了一个怪物。
乐德七年冬,他领兵出征讨伐边疆。茫茫草原,恶战持续一月有余,几乎全军覆没。当敌军层层包围住他时,刘晟忽觉体内有异动,耳闻腹中似有婴儿啼哭,随即白光大盛。
再次醒来时,他身旁已堆满敌军尸体,一位黄衣薄衫的姑娘俏立一旁,看着他笑得邪气:“蒙君多时供养,今略尽绵薄之力,此次一战,封侯赐爵已不远矣。”
刘晟望向身后被鲜血染透的皑皑白雪,再回头时,那蛊雕已不见了踪影。
待他归城,圣上果真下旨褒奖,封他将位,赐他府邸,一介布衣终于有了出头之日。
心愿得偿,然而此后刘晟仍旧日日供奉心头血,只求再见蛊雕一面。
那般美丽的女子,世间可遇不可求。
终至一夜,他寻着婴啼去到湖边,一叶扁舟便如期而至,眼角只瞥到黄色的裙角,他猛地抬头看她,仍是一席轻纱裹身,手里拿着几盏灯笼。
扁舟抵岸,他俯身蹲下,声音也柔了三分:“你在做什么?”
蛊雕将灯捧给他看:“我做灯笼悼念将士的亡灵,好让他们魂归故里。”
刘晟失笑:“可那些人……还不都是你杀的?”
蛊雕颔首:“那又如何?世人也会夸赞稚兔可爱,会感叹垄下韭叶青青,难道就不吃饭了吗?”
这似乎是玩笑,又似乎别有深意。
只是艳色当前,他哪里还有心思探询什么深意,只低低笑道:“诡辩。”
而她忽然抚上他的面颊,看着他的眼睛说:“好看。”
是说他好看吧?他笑着想,想今夜这温柔乡,必是动人心魄,一夕颠倒。
乐德八年夏,刘晟自请出兵平定南方动乱,结果此战敌军覆没,我方却也无人生还。刘晟盔甲盛血,身上却无一处伤口。圣上传刘晟入宫,依旧奖其良田美池,金银珍宝,其府邸也迁至南齐京城内。然而府中夜半时分常闻婴儿啼哭,时人以为诡异,只是畏惧刘晟之威,皆不敢多言。
忽一日,刘晟旧府邸的花园池中打捞出一具白骨,有人看其所着的袍服说是刘将军,然则刘晟分明安安稳稳住在京城。再几年,刘晟又数次带兵出征,战无不胜,虽则己方已死伤无数,但开疆拓土之功仍是足以令他为天子所喜。
一将之功名,本就是要尸山血海来成就。又或者——
稚兔韭叶,终不过是君盘中之物。所以那好看的将军,万千军士的性命,也不过是一餐饭,常饮常食,方得饱足。
点评:这篇文大家看到的其实是重度修改版,我必须得说看卷首到现在这篇是我选过基本功最差最差的文!作者的原文简直不能直视!通篇的句号什么鬼!还有很多情节上的漏洞和转折生硬的地方!那么我为什么要那么自虐地选它!因为它有一个很可取的点就是对于主角本身的深入挖掘,对于蛊雕这种非人之物,作者没有用人类的标准去衡量它,而是代之以简单的弱肉强食,很好地体现了“非人”的概念,使得文章的立意本身就立在了一个很高的点上,值得学习。
他年少时争强好胜,为光宗耀祖上鹿吴山求得秘术——以心头血供养上古神兽蛊雕,成为宿主后便可获得不同寻常的力量,但需日夜忍受侵蚀之苦。
他的心里自此住了一个怪物。
乐德七年冬,他领兵出征讨伐边疆。茫茫草原,恶战持续一月有余,几乎全军覆没。当敌军层层包围住他时,刘晟忽觉体内有异动,耳闻腹中似有婴儿啼哭,随即白光大盛。
再次醒来时,他身旁已堆满敌军尸体,一位黄衣薄衫的姑娘俏立一旁,看着他笑得邪气:“蒙君多时供养,今略尽绵薄之力,此次一战,封侯赐爵已不远矣。”
刘晟望向身后被鲜血染透的皑皑白雪,再回头时,那蛊雕已不见了踪影。
待他归城,圣上果真下旨褒奖,封他将位,赐他府邸,一介布衣终于有了出头之日。
心愿得偿,然而此后刘晟仍旧日日供奉心头血,只求再见蛊雕一面。
那般美丽的女子,世间可遇不可求。
终至一夜,他寻着婴啼去到湖边,一叶扁舟便如期而至,眼角只瞥到黄色的裙角,他猛地抬头看她,仍是一席轻纱裹身,手里拿着几盏灯笼。
扁舟抵岸,他俯身蹲下,声音也柔了三分:“你在做什么?”
蛊雕将灯捧给他看:“我做灯笼悼念将士的亡灵,好让他们魂归故里。”
刘晟失笑:“可那些人……还不都是你杀的?”
蛊雕颔首:“那又如何?世人也会夸赞稚兔可爱,会感叹垄下韭叶青青,难道就不吃饭了吗?”
这似乎是玩笑,又似乎别有深意。
只是艳色当前,他哪里还有心思探询什么深意,只低低笑道:“诡辩。”
而她忽然抚上他的面颊,看着他的眼睛说:“好看。”
是说他好看吧?他笑着想,想今夜这温柔乡,必是动人心魄,一夕颠倒。
乐德八年夏,刘晟自请出兵平定南方动乱,结果此战敌军覆没,我方却也无人生还。刘晟盔甲盛血,身上却无一处伤口。圣上传刘晟入宫,依旧奖其良田美池,金银珍宝,其府邸也迁至南齐京城内。然而府中夜半时分常闻婴儿啼哭,时人以为诡异,只是畏惧刘晟之威,皆不敢多言。
忽一日,刘晟旧府邸的花园池中打捞出一具白骨,有人看其所着的袍服说是刘将军,然则刘晟分明安安稳稳住在京城。再几年,刘晟又数次带兵出征,战无不胜,虽则己方已死伤无数,但开疆拓土之功仍是足以令他为天子所喜。
一将之功名,本就是要尸山血海来成就。又或者——
稚兔韭叶,终不过是君盘中之物。所以那好看的将军,万千军士的性命,也不过是一餐饭,常饮常食,方得饱足。
点评:这篇文大家看到的其实是重度修改版,我必须得说看卷首到现在这篇是我选过基本功最差最差的文!作者的原文简直不能直视!通篇的句号什么鬼!还有很多情节上的漏洞和转折生硬的地方!那么我为什么要那么自虐地选它!因为它有一个很可取的点就是对于主角本身的深入挖掘,对于蛊雕这种非人之物,作者没有用人类的标准去衡量它,而是代之以简单的弱肉强食,很好地体现了“非人”的概念,使得文章的立意本身就立在了一个很高的点上,值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