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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遵循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关键词]廉洁风险防控;实践;问题;措施
在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一讲话切中世弊,为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建设是保证国家正常发展的一项长久的基础工作。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洁风险实施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性,从而保证企业健康有秩发展。
1、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的必要性
深入开展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当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开展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有利于突破传统思维和做法,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流程、制度梳理和完善,风险公开与提示,制定监督措施等步骤,全方位使用现代风险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法,准确预判、查找、分析、评估企业工作中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完善有关的制度和方法,提前预判、提前掌控、提前化解廉洁风险,使企业腐败行为少发生或者不发生,为深入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有益探索。
深入开展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是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切实保障。党员干部在“排查廉洁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中,围绕岗位设置、职责定位,排查廉洁风险,有针对性地找出本部门、本岗位及本人存在的廉洁风险,强化廉洁风险防范责任意识。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洁风险防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承担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部门把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所承担的管控职能之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一岗双责”得以有效实施,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得以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是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企业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以积极防范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在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洁风险,健全权力运行流程,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廉洁风险防控的最突出作用在于可以提前预防贪污、腐败事件发生,在违法犯罪事情刚出现苗头时就可以及时的对其制止,从而减少企业的损失。并且此项工作需要企业上下职员全体的配合,对权力、业务进行公开的监督和制约。从而制约贪污、腐败事件的发生,保证企业可以正常地发展。
2、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
廉洁风险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对廉洁风险工作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廉洁风险建设放在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在责任分解上,没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责任意识不强、抓落实不够、督促检查不够;在责任落实上,没有找到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存在着廉洁风险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在责任考核上,对考核指标的确定还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削弱了量化考核的实际效果;在责任追究上,没有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标准、尺度把握不一。
廉洁风险建设教育针对性不强。在教育对象上,存在领导干部“生病”群众跟着“吃药”的现象。在教育的内容上,偏重于一些大案要案的反面典型教育,选树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不够。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集中学习教育多,缺乏因人施教、因岗施教,渗透力不强。
廉洁风险建设监督机制缺位。当前我国廉洁建设的监督多来自党内自身监督,而党外监督、下级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等方面的力量还有缺位。
3、企业廉洁风险防范的实施措施
严明政令,增强使命。打铁还需自身硬,企业领导干部必须自身严明党的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摒弃形式主義、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把党和广大职工赋予的权力,真正用到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使命上。加强自身的政治修养、纪律修养和党性修养,增强主动防范廉洁风险的责任意识。
加强教育、营造氛围。把廉洁风险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开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岗前廉洁风险管理培训制度,加强对《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形成一种廉洁风险防控的责任感。
完善监督,提高防范。企业领导干部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实施“一岗双责”,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察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与监督机制机,结合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使干部群众了解重要环节的运行和关键岗位的设置情况,尤其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工作的运转过程,进而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督。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的廉洁风险防控网络体系,形成立体化、网络化监督格局。要不断构建广角度、多节点的监督层次,通过对涉及人权、物权、财权等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将种种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工作开展情况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因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出现腐败问题的个人和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风险共担,全员覆盖。通过建立廉洁风防控机制,使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细化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头,人人都是廉洁风险防控机制里的实施者和责任人,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通过完善风险共担、责任共负的机制,解决监控责任虚位、缺位的问题,确保风险点监控全覆盖、无遗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责任层级管理机制和全面风险管控机制,建立和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关键词]廉洁风险防控;实践;问题;措施
在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一讲话切中世弊,为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建设是保证国家正常发展的一项长久的基础工作。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洁风险实施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性,从而保证企业健康有秩发展。
1、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的必要性
深入开展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当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开展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有利于突破传统思维和做法,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流程、制度梳理和完善,风险公开与提示,制定监督措施等步骤,全方位使用现代风险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法,准确预判、查找、分析、评估企业工作中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完善有关的制度和方法,提前预判、提前掌控、提前化解廉洁风险,使企业腐败行为少发生或者不发生,为深入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有益探索。
深入开展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是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切实保障。党员干部在“排查廉洁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中,围绕岗位设置、职责定位,排查廉洁风险,有针对性地找出本部门、本岗位及本人存在的廉洁风险,强化廉洁风险防范责任意识。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洁风险防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承担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部门把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所承担的管控职能之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一岗双责”得以有效实施,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得以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是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企业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以积极防范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在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洁风险,健全权力运行流程,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廉洁风险防控的最突出作用在于可以提前预防贪污、腐败事件发生,在违法犯罪事情刚出现苗头时就可以及时的对其制止,从而减少企业的损失。并且此项工作需要企业上下职员全体的配合,对权力、业务进行公开的监督和制约。从而制约贪污、腐败事件的发生,保证企业可以正常地发展。
2、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
廉洁风险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对廉洁风险工作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廉洁风险建设放在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在责任分解上,没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责任意识不强、抓落实不够、督促检查不够;在责任落实上,没有找到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存在着廉洁风险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在责任考核上,对考核指标的确定还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削弱了量化考核的实际效果;在责任追究上,没有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标准、尺度把握不一。
廉洁风险建设教育针对性不强。在教育对象上,存在领导干部“生病”群众跟着“吃药”的现象。在教育的内容上,偏重于一些大案要案的反面典型教育,选树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不够。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集中学习教育多,缺乏因人施教、因岗施教,渗透力不强。
廉洁风险建设监督机制缺位。当前我国廉洁建设的监督多来自党内自身监督,而党外监督、下级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等方面的力量还有缺位。
3、企业廉洁风险防范的实施措施
严明政令,增强使命。打铁还需自身硬,企业领导干部必须自身严明党的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摒弃形式主義、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把党和广大职工赋予的权力,真正用到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使命上。加强自身的政治修养、纪律修养和党性修养,增强主动防范廉洁风险的责任意识。
加强教育、营造氛围。把廉洁风险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开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岗前廉洁风险管理培训制度,加强对《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形成一种廉洁风险防控的责任感。
完善监督,提高防范。企业领导干部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实施“一岗双责”,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察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与监督机制机,结合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使干部群众了解重要环节的运行和关键岗位的设置情况,尤其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工作的运转过程,进而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督。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的廉洁风险防控网络体系,形成立体化、网络化监督格局。要不断构建广角度、多节点的监督层次,通过对涉及人权、物权、财权等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将种种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工作开展情况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因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出现腐败问题的个人和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风险共担,全员覆盖。通过建立廉洁风防控机制,使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细化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头,人人都是廉洁风险防控机制里的实施者和责任人,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通过完善风险共担、责任共负的机制,解决监控责任虚位、缺位的问题,确保风险点监控全覆盖、无遗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责任层级管理机制和全面风险管控机制,建立和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