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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我国的减贫工作成效显著,但是,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减贫的速度慢慢放缓,减贫的效益也逐步降低,扶贫工作进入了一个投入大见效慢的艰难阶段。国内外的学者们围绕影响贫困变动的因素做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在我国开发式扶贫的大政策背景下,提高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成为了国内许多学者研究的重点。
教育、收入不平等与贫困
一方面,教育可以通过提高收入来减少贫困,尤其是能力约束型贫困。开发式扶贫政策的实施基础必须是贫困者有能力利用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使自身受益从而摆脱贫困,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越强则借助扶贫政策支持脱贫的效果就越好,可见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和技能是增强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的重要途径。(张铁道、赵敏霞,2006)对22000户农村家庭的调查显示,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与人均收入和就业率之间有很强的正相关性。(樊胜根,2002)针对我国农村投资对农村贫困减少的贡献率做了分项测度,其中教育投资对扶贫的效应最大,每增加1万元的教育投入就可以使9个人摆脱贫困。(陈全功,2006、2007)认为全国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农村人均收入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63,并通过了“教育水平是引起收入变化的原因”的Granger因果检验。在对我国14个省609户农村家庭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得出了“子女受教育程度越高,自身一代家庭摆脱贫困的比例就越高,而且能使下一代免受贫困”的结论。(谢勇、李放,2007)以南京市为例的实证研究表明,贫困家庭中父辈与子辈的受教育水平具有明显的传递性,子辈进入劳动力市场后的表现与其自身受教育水平之间显著正相关。
另一方面,教育不平等也会拉大收入差距。教育减少贫困的路径可以概括为接受教育—提高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提高收入—减少贫困这四个阶段,但是当教育提高收入的效应被教育不平等程度所超过时,教育的投入会拉大收入差距。(汪三贵,2006)对全国29个省份1993~2004年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就全国整体情况而言,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越高则人均收入越高,贫困地区由于教育投入有限导致了教育的低回报率,使得贫困地区的发展处于弱势。(温娇秀、王延军,2011)用2000年到2007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对教育不公平和收入分配进行了动态研究,教育不平等每上升1%,收入不平等将扩大0.412~0.618个百分点。(张锦华,2005、2007)研究表明,农村教育贫困的综合程度中,贫困深度和广度都有所下降,但教育不平等呈上升趋势,教育不平等是影响贫困改善的重要因素,而影响教育不平等的重要因素则是国家教育资源分配制度。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受教育和培训程度的差异是造成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低收入人口可能会因此陷入贫困陷阱。
教育是否能减少贫困主要是看教育到底是相对提高了非贫困人口的收入还是相对提高了贫困人口的收入。(白雪梅,2004)认为我国目前正处于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的顶点左侧,教育扩张对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影响要大于收入增加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应该通过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力度和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缩小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和非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的差距,以相对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该研究也进一步印证了教育是影响收入和贫困的重要因素。(陈全功,2006)基于我国扶贫重点县10多年的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义务教育对消除贫困的作用并不明显,非义务教育对提高劳动力收入有正相关性。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非义务教育的投入,让贫困人口通过更高等的教育提高自身能力摆脱贫困。
也有一部分研究对教育的反贫效果提出疑问。(张林秀、辛贤,2000)的研究表明,中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水平为6年,教育回报率仅为4%左右。(杨国涛,2005)对宁夏西海固720户农村家庭的调查显示,受教育水平对收入的影响不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它对贫困人口的影响方向和程度难以判断。
教育扶贫的方法
教育扶贫应该采取何种形式,是更加倾向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它们对于贫困人口的影响有多大,这些是在认同教育扶贫重要性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部分学者认为基础教育对贫困的影响更大,认为政府应该加强基础教育建设,特别是加大对西部地区和中部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投入,完善基础教育设施,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缩小中西部和东部地区基础教育的差距。(蒋选、韩林芝,2009)的定量研究表明基础教育与贫困发生率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关联性分别为0.7586和0.7185,高等教育与贫困发生率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关联性分别为0.6267和0.7954,说明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对缓解贫困具有重大作用,而较高的受教育水平对农民人均收入的提高意义较大。(徐延辉,2009)的研究表明,提供教育救助的效果与受救助对象自身文化程度有关,为了提高职业培训的效果,必须弥补受救助对象学校基础教育的不足。
还有一些观念认为,在教育程度普遍提高的背景下,基础教育对贫困人口的影响不大,贫困人口脱贫的决定因素是高等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王春萍、杨蜀康,2007)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对贫困指标和教育指标进行分析,贫困指数越高的国家,它的高等教育和三级教育入学率就越低,而初等教育入学率并没有很大差别。尤其是对贫困人口而言,最快速有效的是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所以更要加强高等教育和职业技能陪训。(姚洪心、王喜意,2009)认为基础教育对收入提高不存在显著影响,因为农民在小学初中接受的教育仅仅培养了他们的基本文化素质,农村家庭脱贫致富则需要吸纳更多专业化的知识和更高层次的理论。在扶贫过程中,直接发放扶贫补贴带来的收入改善效果很有限,相当数量的贫困人口也无法从扶贫项目中受益,通过政府有组织的进行技能培训对农民收入水平有非常显著的影响。
结论性述评
上述学者的研究都说明了提高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是根本,而提高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的最重要手段就是教育。但是关于教育扶贫仍有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首先,教育作为影响贫困的重要因素之一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区域地理、政治、文化、经济环境、自然灾害等也会影响教育,那么通过改善其它因素对教育的影响进而改善教育对贫困的影响比起直接改善教育对贫困的影响是否更加有效率。其次,如何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提高地方政府教育扶贫的回报率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再次,解决教育脱贫和因学致贫之间的矛盾也需要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研究。
根据上述学者的研究,本文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提高教育投入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特别是加大扶贫资金中教育扶贫资金的投入。各级政府应该改变盲目追求GDP的发展方式,把教育科技等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的方式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把用于政绩工程的资金和庞杂的行政费用投入到教育事业的发展中,真正走上教育兴国的道路。中央政府应该对地方政府给予更大的支持,建立教育专项拨款制度,减少地方教育项目配套资金的比例。
第二,扶贫资金应更加注重教育方面的投入,充分发挥教育脱贫的作用。首先,扶贫资金应投向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和道德观念。要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基础教育问题,就要新建或修缮中小学教室、宿舍,提供桌椅、黑板、课本、多媒体等硬件设施,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改善学校伙食和营养等。其次,加大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和更高层次教育的帮扶力度。包括免费或低收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助学贷款、助学金的数量和比例,提高勤工俭学岗位报酬,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金,企业与学校对口提供就业机会等。
第三,扶贫资金应投向反贫效率高的地区和项目。从地区来看,显然中部和西部地区的贫困程度和贫困数量大于东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很多地区和人口还处在赤贫的状态,国家的扶贫资金一直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在这个大的方向下,我们应该有一个更细致的划分。中西部地区内部也有区域与区域的差距,扶贫资金的投入需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必须使扶贫资金按贫困程度和贫困数量进行划分下拨。
第四,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扶贫资金应该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和人群,使之效用最大化。据调查,由于贫困人口信息缺乏和既得利益群体的介入,我国有相当一部分扶贫资金被贫困地区的相对富裕人口所利用,扶贫资金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所以,扶贫资金发放投入的前期要做好审核工作,减少扶贫资金的管理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建立资金管理责任制度,严格把关确保扶贫资金用于贫困人口的救助和发展。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育、收入不平等与贫困
一方面,教育可以通过提高收入来减少贫困,尤其是能力约束型贫困。开发式扶贫政策的实施基础必须是贫困者有能力利用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使自身受益从而摆脱贫困,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越强则借助扶贫政策支持脱贫的效果就越好,可见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和技能是增强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的重要途径。(张铁道、赵敏霞,2006)对22000户农村家庭的调查显示,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与人均收入和就业率之间有很强的正相关性。(樊胜根,2002)针对我国农村投资对农村贫困减少的贡献率做了分项测度,其中教育投资对扶贫的效应最大,每增加1万元的教育投入就可以使9个人摆脱贫困。(陈全功,2006、2007)认为全国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农村人均收入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63,并通过了“教育水平是引起收入变化的原因”的Granger因果检验。在对我国14个省609户农村家庭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得出了“子女受教育程度越高,自身一代家庭摆脱贫困的比例就越高,而且能使下一代免受贫困”的结论。(谢勇、李放,2007)以南京市为例的实证研究表明,贫困家庭中父辈与子辈的受教育水平具有明显的传递性,子辈进入劳动力市场后的表现与其自身受教育水平之间显著正相关。
另一方面,教育不平等也会拉大收入差距。教育减少贫困的路径可以概括为接受教育—提高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提高收入—减少贫困这四个阶段,但是当教育提高收入的效应被教育不平等程度所超过时,教育的投入会拉大收入差距。(汪三贵,2006)对全国29个省份1993~2004年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就全国整体情况而言,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越高则人均收入越高,贫困地区由于教育投入有限导致了教育的低回报率,使得贫困地区的发展处于弱势。(温娇秀、王延军,2011)用2000年到2007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对教育不公平和收入分配进行了动态研究,教育不平等每上升1%,收入不平等将扩大0.412~0.618个百分点。(张锦华,2005、2007)研究表明,农村教育贫困的综合程度中,贫困深度和广度都有所下降,但教育不平等呈上升趋势,教育不平等是影响贫困改善的重要因素,而影响教育不平等的重要因素则是国家教育资源分配制度。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受教育和培训程度的差异是造成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低收入人口可能会因此陷入贫困陷阱。
教育是否能减少贫困主要是看教育到底是相对提高了非贫困人口的收入还是相对提高了贫困人口的收入。(白雪梅,2004)认为我国目前正处于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的顶点左侧,教育扩张对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影响要大于收入增加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应该通过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力度和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缩小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和非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的差距,以相对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该研究也进一步印证了教育是影响收入和贫困的重要因素。(陈全功,2006)基于我国扶贫重点县10多年的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义务教育对消除贫困的作用并不明显,非义务教育对提高劳动力收入有正相关性。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非义务教育的投入,让贫困人口通过更高等的教育提高自身能力摆脱贫困。
也有一部分研究对教育的反贫效果提出疑问。(张林秀、辛贤,2000)的研究表明,中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水平为6年,教育回报率仅为4%左右。(杨国涛,2005)对宁夏西海固720户农村家庭的调查显示,受教育水平对收入的影响不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它对贫困人口的影响方向和程度难以判断。
教育扶贫的方法
教育扶贫应该采取何种形式,是更加倾向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它们对于贫困人口的影响有多大,这些是在认同教育扶贫重要性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部分学者认为基础教育对贫困的影响更大,认为政府应该加强基础教育建设,特别是加大对西部地区和中部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投入,完善基础教育设施,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缩小中西部和东部地区基础教育的差距。(蒋选、韩林芝,2009)的定量研究表明基础教育与贫困发生率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关联性分别为0.7586和0.7185,高等教育与贫困发生率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关联性分别为0.6267和0.7954,说明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对缓解贫困具有重大作用,而较高的受教育水平对农民人均收入的提高意义较大。(徐延辉,2009)的研究表明,提供教育救助的效果与受救助对象自身文化程度有关,为了提高职业培训的效果,必须弥补受救助对象学校基础教育的不足。
还有一些观念认为,在教育程度普遍提高的背景下,基础教育对贫困人口的影响不大,贫困人口脱贫的决定因素是高等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王春萍、杨蜀康,2007)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对贫困指标和教育指标进行分析,贫困指数越高的国家,它的高等教育和三级教育入学率就越低,而初等教育入学率并没有很大差别。尤其是对贫困人口而言,最快速有效的是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所以更要加强高等教育和职业技能陪训。(姚洪心、王喜意,2009)认为基础教育对收入提高不存在显著影响,因为农民在小学初中接受的教育仅仅培养了他们的基本文化素质,农村家庭脱贫致富则需要吸纳更多专业化的知识和更高层次的理论。在扶贫过程中,直接发放扶贫补贴带来的收入改善效果很有限,相当数量的贫困人口也无法从扶贫项目中受益,通过政府有组织的进行技能培训对农民收入水平有非常显著的影响。
结论性述评
上述学者的研究都说明了提高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是根本,而提高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的最重要手段就是教育。但是关于教育扶贫仍有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首先,教育作为影响贫困的重要因素之一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区域地理、政治、文化、经济环境、自然灾害等也会影响教育,那么通过改善其它因素对教育的影响进而改善教育对贫困的影响比起直接改善教育对贫困的影响是否更加有效率。其次,如何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提高地方政府教育扶贫的回报率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再次,解决教育脱贫和因学致贫之间的矛盾也需要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研究。
根据上述学者的研究,本文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提高教育投入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特别是加大扶贫资金中教育扶贫资金的投入。各级政府应该改变盲目追求GDP的发展方式,把教育科技等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的方式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把用于政绩工程的资金和庞杂的行政费用投入到教育事业的发展中,真正走上教育兴国的道路。中央政府应该对地方政府给予更大的支持,建立教育专项拨款制度,减少地方教育项目配套资金的比例。
第二,扶贫资金应更加注重教育方面的投入,充分发挥教育脱贫的作用。首先,扶贫资金应投向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和道德观念。要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基础教育问题,就要新建或修缮中小学教室、宿舍,提供桌椅、黑板、课本、多媒体等硬件设施,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改善学校伙食和营养等。其次,加大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和更高层次教育的帮扶力度。包括免费或低收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助学贷款、助学金的数量和比例,提高勤工俭学岗位报酬,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金,企业与学校对口提供就业机会等。
第三,扶贫资金应投向反贫效率高的地区和项目。从地区来看,显然中部和西部地区的贫困程度和贫困数量大于东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很多地区和人口还处在赤贫的状态,国家的扶贫资金一直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在这个大的方向下,我们应该有一个更细致的划分。中西部地区内部也有区域与区域的差距,扶贫资金的投入需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必须使扶贫资金按贫困程度和贫困数量进行划分下拨。
第四,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扶贫资金应该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和人群,使之效用最大化。据调查,由于贫困人口信息缺乏和既得利益群体的介入,我国有相当一部分扶贫资金被贫困地区的相对富裕人口所利用,扶贫资金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所以,扶贫资金发放投入的前期要做好审核工作,减少扶贫资金的管理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建立资金管理责任制度,严格把关确保扶贫资金用于贫困人口的救助和发展。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