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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进行了分税制改革以及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建立了较为规范的预算管理体制和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分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以陕西省为例,对1994—2006年陕西省财政收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并依据分析结论评价分税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本文的结论是:分税制改革促进了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但财政集中程度不高;地方财政收入和财政集中程度差异明显;财政收入在各级政府间分配不平均,转移支付政策调节作用不显著。
关键词:分税制;转移支付;财政收入;地区差异
中图分类号:F810.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9)03-0100-05
一、引 言
中国于1994年进行了分税制改革,于1995年进行了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分税制是指在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并结合税种的特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辅之以补助制的预算管理体制模式。分税制财政体制经过10年多的运行,表现出了积极效应,规范了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了各地区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度。但分税制改革也较大地冲击了地方政府尤其是贫困地区政府的既得利益,对贫困地区的财力财源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加重了贫困地区财政困难。
在这样的背景下,实证分析分税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这有利于总结分税制改革的得失,从而将改革推向深入。另一方面,分税制改革为财政分权理论提供了一个鲜活案例,对该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可以增进我们对财政分权理论的认识。
本文以陕西省为例,对分税制改革以来的地方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选择陕西省的部分原因是,该省属于中国的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同时,近10余年来经济发展迅速,是西部大开发中重要的经济支撑力量,其整体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分配体系在西部地区具有代表意义。本文对1994—2006年陕西省的数据进行细致分析,试图据此以评价分税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二、分税制下陕西省财政收入的总量分析
1.陕西省自1994年来全省财政总收入的基本情况
近10余年是陕西省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其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情况以及与全国财政相比较的情况如表1所示。
陕西省1994—2006年财政收入的总体情况有以下特点:(1)陕西财政收入绝对量呈扩张态势。由表1可以发现,2006年总收入是1994年的8.36倍,年平均增长19.62%,高出全国财政收入18.23%的增长水平,特别是2003年以来增速较快。(2)陕西财政收入总量规模占全国财政总规模的比例较小,平均占1.54%,整体波动幅度较大。(3)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总体呈上升平缓趋势,但各年度的这一比例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之,陕西省近几年经济发展加速和财政收入增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这与西部大开发的带动密不可分,但整体经济发展在全国较为落后。
2.陕西省自1994年来地方财政收入的基本情况
按照分税制的要求,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总额中,有一部分是按一定的标准上划给中央,即地方财政统计上存在“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之分,“财政总收入”由“地方财政收入”与“地方上划中央收入”组成,“地方财政收入”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基金收入”组成。由于地区经济差异,各地区上划规模不同,同时中央也给予不同程度的转移支付支持该地区经济发展。陕西省的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从表2的数据来看,1994—2006年期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在50%—60%之间浮动,呈弓形状,这说明整体比例变化不大,侧面反映陕西省经济发展平稳,各级财政收入稳定。
图1则给出了陕西省地方财政净上划率。“财政净上划率”描述中央对地方的实际转移支付规模,主要表明地方财政对国家财政的实际的贡献程度,其计算方法为:
地方财政净上划率=地方财政净上划数/全省财政总收入(1)
地方财政净上划数=全省上划中央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陕西省可支配财力-地方财政收入(3)
该指标近10几年来平均为-25.38,说明陕西是中央转移支付的重要地区。2000—2002年该比例绝对数上升,正是西部开发环境下,中央加大了对陕西经济发展支持。2003—2006年该比例发展均衡,陕西接受上级转移支付较为均衡平稳。
3.陕西省1994—2006年财政总收入与GDP弹性分析
根据相关文献,财政收入增长是否合理以及财政体制是否健全与完善,可以用财政收入弹性来分析。收入增长速度与GDP增长速度的比率称之为收入对GDP的弹性系数,其经济意义是分析判断财政体制是否有利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弹性系数大表明有利于财政收入增长,反之不利于财政收入增长。1994—2006年的陕西省财政总收入弹性系数情况如图2所示。
从图2可以发现,陕西省财政总收入对GDP弹性系数在1994—2006年间的大多数年度均大于1,即陕西省财政总收入的增速快于当年GDP的增速,表明现行财政体制有利于促进财政收入的增长,但各年度的弹性波动较大,呈现振荡走势,最高弹性系数为1.99,最低为0.6。全国这一指标10年来也呈现振荡态势,但陕西省财政总收入弹性系数绝大多数年份低于全国水平,通过计算陕西省与全国收入弹性的年平均水平,也可以发现前者低于后者,这说明陕西省经济虽然得到发展,但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总体低于全国水平,分税制财政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完善。
三、分税制下陕西省财政收入结构分析
1.财政收入来源结构分析
从中国历年来财政收入的统计口径来看,财政收入被定义为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收入,其来源主要由税收收入和其他收入构成。“其他收入”是财政收入按收入形式来区分的一种除税收收入以外的其他形式财政收入的总体,是有特定范围的。
表3统计了自2000年来的陕西省财政总收入构成情况。从其显示的结果看,一是陕西省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主体地位,平均占94%,符合中国目前财政收入形式现状,税收所占比重高于全国水平92.55%;二是陕西省财政收入来源结构变化不大,经济形式单一,自1994年以来,国家多次对预算内外资金的范围进行了调整,逐步扩大了预算内收入的范围,将“政府基金”纳入预算管理,但陕西省财政收入中政府基金所占比重微小。
2.财政收入的区域构成分析
陕西省地理纬度跨度大,省内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区域差异较大,囊括了三大显著经济区域,即陕南、关中、陕北三大区域。陕西省财政收入的区域结构呈现以下特点:第一,地区财政总量差异大。表4显示,陕南五年来财政收入以及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变化不大,总量远低于关中和陕北;陕北5年来地区财政收入和人均财政收入阶梯式增长,2005年是2000年的5倍;关中地区财政收入总量虽呈上升趋势,但人均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较小。第二,地区财政集中程度和财力贡献程度有较大差异。表4数据显示,2000—2005年陕南和关中的财政集中程度是递减的(即地区财政收入占地区GDP的比利是下降的),而陕北地区的财政集中程度递增。从图4可以看到,关中和陕南的贡献率是递减的(即地区财政收入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是下降的),陕北逐年上涨,2005年所占比例为25%。第三,从表4可以看到,各地都不同程度地接受了财政转移支付(比例均大于0),但陕南接受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总量和相对规模最高,比例均值大于0.5,而且接受比例逐年增长,说明陕南地区财政较为依赖上级的转移支付。
3.财政收入的政府级次构成分析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一级地方政府应有较固定的财政收入满足本级政府履行各项职能的需要,如财力不足以满足需要,规定了转移支付办法。本文根据陕西省2001—2005年相关的财政数据,对省、市、县乡级政府本级财政收入占省财政收入的比重,以及本级财政接受转移支付收入占其可支配财力的比重进行了计算,具体结果如表5所示。
表5的数据显示,从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可用财力上分析,总体上各级政府都有来源于财政转移支付的收入。2001—2005年省本级获财政转移支付比例逐年下降;县乡级政府其次,市本级获得的转移支付最低,转移支付制度并不规范,“基数法”把财政包干体制下形成的财力不均带入了新的分税制体制中。陕西省财政收入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中,省本级政府比例最高,5年中有4个年度的比例超过总收入的50%;市本级财政收入自2001年来逐年增长;本文将县、乡两级合并为一级,2001—2005年县乡财政收入的比重在22%—27%之间波动,2003—2005年呈下降趋势。根据中国现行的地方财政体制推测,县本级财政收入可以占到省财政收入的20%左右,因此乡镇本级财政收入占不到10%。
四、分税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通过对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陕西省财政收入的实证分析,初步得出以下基本结论:第一,陕西财政收入总量逐年扩大,但财政集中程度总体低于全国水平。1994年以来陕西省财政总收入占其GDP比重一直低于全国水平,近5年差距进一步拉大,相对于经济总量而言,陕西省的财政集中程度不高。从国内平均水平来看,陕西省财政总量还有一定增长潜力。第二,陕西省财政收入弹性系数的平均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陕西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总体低于全国水平,分税制财政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完善。第三,陕西省三大区域在财政收入上的差异,总体上是由于经济总量的差异所导致的,但财政集中程度的差异也不可忽视。陕南财政集中程度大大低于关中、陕北地区,这与陕南地区的三大产业构成密切相关。因此,在对关中、陕南地区进行财政转移支付上,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地区的产业构成等因素,不能沿袭传统的基数法来确定转移支付规模。第四,陕西省财政总量过于集中在市级政府层次,县乡财政规模小。通过上文分析可知,陕西省市级财政集中了全省财政总收入的50%以上,而作为担负许多基层事务的县乡两级财政平均仅为25%,要调整这一格局,还须提高县乡财政收入比重,并且要大力发展县乡经济,改革地方财政体制。
陕西省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重要的经济支撑力,其整体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分配体系具有代表意义,通过对陕西财政收入的实证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分税制对西北地区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1)西北地区财政总收入逐年增长,不仅得益于西部大开发带动经济的发展,同时分税制的实施也促进了各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但与全国财政收入弹性系数的平均水平相比,西北地区分税制财政措施的实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财政收入的集中程度低于全国水平。
(2)西北地区总体财政收入对中央财财政收入贡献不高,是中央转移支付的重要地区,特别是2000年西部大开发之后转移支付力度加大,但近3年,转移支付力度趋缓平稳,这与中国转移支付政策的均等化目标相符。
(3)地区间财政收入差异较大,通过上述实证分析,地区经济总量的差异是主要原因,而分税制在缩小地区财政收入差距上作用不显著。地区间财政集中程度也不同,主要是各地区三大产业的构成不同,所以不能沿袭传统的“基数法”税收返还政策。
(4)分税制对规范省以下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尚不够合理。陕西省财政收入的级次格局与分税制倡导的事权与财权相统一是相悖的。这一分析结果在其他省份也是如此。可见,中国现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的依然有缺陷,转移支付政策对西部地区地方财政分配的调节作用不明显。
参考文献:
[1] 黄玥,郭建宁.谈分税制改革对贫困地区财政收入的影响[J].广西金融研究,2007,(7):41-42.
[2] 国家统计局编辑委员会.中国统计年鉴2007[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
[3] 欧阳华生.分税制框架下的江苏财力问题实证分析[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6,(11):79-84.
[4] 焦云.税制变迁过程和结果的和谐性分析[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8,(3):28-35.
[5] 刘亮.分税制财政体制:激励与均衡效应的实证分析[J].财经论坛,2004,(5):41-46.
[6] 孙得仁.中国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税务研究,2001,(11):80-81.
[6] 陕西省统计局.陕西统计年鉴2006[G]~陕西统计年鉴2000[G].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2006.
(责任编辑:孟 耀)
关键词:分税制;转移支付;财政收入;地区差异
中图分类号:F810.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9)03-0100-05
一、引 言
中国于1994年进行了分税制改革,于1995年进行了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分税制是指在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并结合税种的特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辅之以补助制的预算管理体制模式。分税制财政体制经过10年多的运行,表现出了积极效应,规范了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了各地区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度。但分税制改革也较大地冲击了地方政府尤其是贫困地区政府的既得利益,对贫困地区的财力财源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加重了贫困地区财政困难。
在这样的背景下,实证分析分税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这有利于总结分税制改革的得失,从而将改革推向深入。另一方面,分税制改革为财政分权理论提供了一个鲜活案例,对该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可以增进我们对财政分权理论的认识。
本文以陕西省为例,对分税制改革以来的地方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选择陕西省的部分原因是,该省属于中国的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同时,近10余年来经济发展迅速,是西部大开发中重要的经济支撑力量,其整体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分配体系在西部地区具有代表意义。本文对1994—2006年陕西省的数据进行细致分析,试图据此以评价分税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二、分税制下陕西省财政收入的总量分析
1.陕西省自1994年来全省财政总收入的基本情况
近10余年是陕西省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其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情况以及与全国财政相比较的情况如表1所示。
陕西省1994—2006年财政收入的总体情况有以下特点:(1)陕西财政收入绝对量呈扩张态势。由表1可以发现,2006年总收入是1994年的8.36倍,年平均增长19.62%,高出全国财政收入18.23%的增长水平,特别是2003年以来增速较快。(2)陕西财政收入总量规模占全国财政总规模的比例较小,平均占1.54%,整体波动幅度较大。(3)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总体呈上升平缓趋势,但各年度的这一比例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之,陕西省近几年经济发展加速和财政收入增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这与西部大开发的带动密不可分,但整体经济发展在全国较为落后。
2.陕西省自1994年来地方财政收入的基本情况
按照分税制的要求,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总额中,有一部分是按一定的标准上划给中央,即地方财政统计上存在“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之分,“财政总收入”由“地方财政收入”与“地方上划中央收入”组成,“地方财政收入”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基金收入”组成。由于地区经济差异,各地区上划规模不同,同时中央也给予不同程度的转移支付支持该地区经济发展。陕西省的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从表2的数据来看,1994—2006年期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在50%—60%之间浮动,呈弓形状,这说明整体比例变化不大,侧面反映陕西省经济发展平稳,各级财政收入稳定。
图1则给出了陕西省地方财政净上划率。“财政净上划率”描述中央对地方的实际转移支付规模,主要表明地方财政对国家财政的实际的贡献程度,其计算方法为:
地方财政净上划率=地方财政净上划数/全省财政总收入(1)
地方财政净上划数=全省上划中央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陕西省可支配财力-地方财政收入(3)
该指标近10几年来平均为-25.38,说明陕西是中央转移支付的重要地区。2000—2002年该比例绝对数上升,正是西部开发环境下,中央加大了对陕西经济发展支持。2003—2006年该比例发展均衡,陕西接受上级转移支付较为均衡平稳。
3.陕西省1994—2006年财政总收入与GDP弹性分析
根据相关文献,财政收入增长是否合理以及财政体制是否健全与完善,可以用财政收入弹性来分析。收入增长速度与GDP增长速度的比率称之为收入对GDP的弹性系数,其经济意义是分析判断财政体制是否有利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弹性系数大表明有利于财政收入增长,反之不利于财政收入增长。1994—2006年的陕西省财政总收入弹性系数情况如图2所示。
从图2可以发现,陕西省财政总收入对GDP弹性系数在1994—2006年间的大多数年度均大于1,即陕西省财政总收入的增速快于当年GDP的增速,表明现行财政体制有利于促进财政收入的增长,但各年度的弹性波动较大,呈现振荡走势,最高弹性系数为1.99,最低为0.6。全国这一指标10年来也呈现振荡态势,但陕西省财政总收入弹性系数绝大多数年份低于全国水平,通过计算陕西省与全国收入弹性的年平均水平,也可以发现前者低于后者,这说明陕西省经济虽然得到发展,但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总体低于全国水平,分税制财政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完善。
三、分税制下陕西省财政收入结构分析
1.财政收入来源结构分析
从中国历年来财政收入的统计口径来看,财政收入被定义为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收入,其来源主要由税收收入和其他收入构成。“其他收入”是财政收入按收入形式来区分的一种除税收收入以外的其他形式财政收入的总体,是有特定范围的。
表3统计了自2000年来的陕西省财政总收入构成情况。从其显示的结果看,一是陕西省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主体地位,平均占94%,符合中国目前财政收入形式现状,税收所占比重高于全国水平92.55%;二是陕西省财政收入来源结构变化不大,经济形式单一,自1994年以来,国家多次对预算内外资金的范围进行了调整,逐步扩大了预算内收入的范围,将“政府基金”纳入预算管理,但陕西省财政收入中政府基金所占比重微小。
2.财政收入的区域构成分析
陕西省地理纬度跨度大,省内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区域差异较大,囊括了三大显著经济区域,即陕南、关中、陕北三大区域。陕西省财政收入的区域结构呈现以下特点:第一,地区财政总量差异大。表4显示,陕南五年来财政收入以及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变化不大,总量远低于关中和陕北;陕北5年来地区财政收入和人均财政收入阶梯式增长,2005年是2000年的5倍;关中地区财政收入总量虽呈上升趋势,但人均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较小。第二,地区财政集中程度和财力贡献程度有较大差异。表4数据显示,2000—2005年陕南和关中的财政集中程度是递减的(即地区财政收入占地区GDP的比利是下降的),而陕北地区的财政集中程度递增。从图4可以看到,关中和陕南的贡献率是递减的(即地区财政收入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是下降的),陕北逐年上涨,2005年所占比例为25%。第三,从表4可以看到,各地都不同程度地接受了财政转移支付(比例均大于0),但陕南接受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总量和相对规模最高,比例均值大于0.5,而且接受比例逐年增长,说明陕南地区财政较为依赖上级的转移支付。
3.财政收入的政府级次构成分析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一级地方政府应有较固定的财政收入满足本级政府履行各项职能的需要,如财力不足以满足需要,规定了转移支付办法。本文根据陕西省2001—2005年相关的财政数据,对省、市、县乡级政府本级财政收入占省财政收入的比重,以及本级财政接受转移支付收入占其可支配财力的比重进行了计算,具体结果如表5所示。
表5的数据显示,从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可用财力上分析,总体上各级政府都有来源于财政转移支付的收入。2001—2005年省本级获财政转移支付比例逐年下降;县乡级政府其次,市本级获得的转移支付最低,转移支付制度并不规范,“基数法”把财政包干体制下形成的财力不均带入了新的分税制体制中。陕西省财政收入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中,省本级政府比例最高,5年中有4个年度的比例超过总收入的50%;市本级财政收入自2001年来逐年增长;本文将县、乡两级合并为一级,2001—2005年县乡财政收入的比重在22%—27%之间波动,2003—2005年呈下降趋势。根据中国现行的地方财政体制推测,县本级财政收入可以占到省财政收入的20%左右,因此乡镇本级财政收入占不到10%。
四、分税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通过对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陕西省财政收入的实证分析,初步得出以下基本结论:第一,陕西财政收入总量逐年扩大,但财政集中程度总体低于全国水平。1994年以来陕西省财政总收入占其GDP比重一直低于全国水平,近5年差距进一步拉大,相对于经济总量而言,陕西省的财政集中程度不高。从国内平均水平来看,陕西省财政总量还有一定增长潜力。第二,陕西省财政收入弹性系数的平均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陕西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总体低于全国水平,分税制财政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完善。第三,陕西省三大区域在财政收入上的差异,总体上是由于经济总量的差异所导致的,但财政集中程度的差异也不可忽视。陕南财政集中程度大大低于关中、陕北地区,这与陕南地区的三大产业构成密切相关。因此,在对关中、陕南地区进行财政转移支付上,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地区的产业构成等因素,不能沿袭传统的基数法来确定转移支付规模。第四,陕西省财政总量过于集中在市级政府层次,县乡财政规模小。通过上文分析可知,陕西省市级财政集中了全省财政总收入的50%以上,而作为担负许多基层事务的县乡两级财政平均仅为25%,要调整这一格局,还须提高县乡财政收入比重,并且要大力发展县乡经济,改革地方财政体制。
陕西省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重要的经济支撑力,其整体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分配体系具有代表意义,通过对陕西财政收入的实证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分税制对西北地区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1)西北地区财政总收入逐年增长,不仅得益于西部大开发带动经济的发展,同时分税制的实施也促进了各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但与全国财政收入弹性系数的平均水平相比,西北地区分税制财政措施的实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财政收入的集中程度低于全国水平。
(2)西北地区总体财政收入对中央财财政收入贡献不高,是中央转移支付的重要地区,特别是2000年西部大开发之后转移支付力度加大,但近3年,转移支付力度趋缓平稳,这与中国转移支付政策的均等化目标相符。
(3)地区间财政收入差异较大,通过上述实证分析,地区经济总量的差异是主要原因,而分税制在缩小地区财政收入差距上作用不显著。地区间财政集中程度也不同,主要是各地区三大产业的构成不同,所以不能沿袭传统的“基数法”税收返还政策。
(4)分税制对规范省以下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尚不够合理。陕西省财政收入的级次格局与分税制倡导的事权与财权相统一是相悖的。这一分析结果在其他省份也是如此。可见,中国现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的依然有缺陷,转移支付政策对西部地区地方财政分配的调节作用不明显。
参考文献:
[1] 黄玥,郭建宁.谈分税制改革对贫困地区财政收入的影响[J].广西金融研究,2007,(7):41-42.
[2] 国家统计局编辑委员会.中国统计年鉴2007[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
[3] 欧阳华生.分税制框架下的江苏财力问题实证分析[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6,(11):79-84.
[4] 焦云.税制变迁过程和结果的和谐性分析[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8,(3):28-35.
[5] 刘亮.分税制财政体制:激励与均衡效应的实证分析[J].财经论坛,2004,(5):41-46.
[6] 孙得仁.中国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税务研究,2001,(11):80-81.
[6] 陕西省统计局.陕西统计年鉴2006[G]~陕西统计年鉴2000[G].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2006.
(责任编辑:孟 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