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突破严管厚爱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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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关键在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更好地为宝应的追赶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近年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质量、效率、形象”品牌建设和“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的观念,创新突破,务实奋进,积极实施“123”党风廉政建设工程(即:一个防线、二份档案、三项创新),坚持从严治检,加大监督力度,为检察工作健康快速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近年来,该院先后被评为省文明行业、扬州市先进检察院、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县先进服务部门等。
  一、突出“一个防线”,着力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1、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在经常召开的党组会、办公会、干警大会等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每周五定期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活动,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大家讨论消化,学以致用。按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院领导带头进行学习、带头参加讨论、带头撰写心得和廉政警句,带头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此外,拓展教育形式,广辟宣传阵地,在“宝应检察内网”和《宝应日讯》检察专版上开设 “廉政之窗”栏目,创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报》,全方面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廉政承诺,接受社会全方位的廉政监督,保证教育效果。
  2、开展专题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以“讲党性、比品行、倡廉洁、作贡献”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周、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教育月、《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学习教育月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积极打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检察队伍。
  3、开展节日性的党风廉政教育。每逢元旦、 “五一”、国庆特别是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该院及时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廉洁过节”通知,积极开展廉政教育,重申纪律制度规定,要求干警廉洁自律,积极营造“吹廉风”、“办廉事”、“过廉节”的良好氛围。
  4、开展典型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宣传和组织学习方工、白云、顾晓生、张林等全国、全省检察系统中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先进典型。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等,使干警引以为诫,强化干警理想信念和法治理念,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洁从检意识。
  5、开展规范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实行“五必谈”廉政教育制度,实现党风廉政教育规范化。一是在干警职务变动、职级晋升或岗位调整时必须进行“廉政谈话”,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二是干警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必须进行“提醒谈话”,早打预防针,构建防火墙。三是干警工作取得成绩或受到奖励时必须进行“鼓励谈话”,引导干警保持平和心态,鼓励不骄不躁;四是对干警因为工作失职、失误受到批评而工作消极时必须进行“教育谈话”,教育鼓励干警振作精神,积极投入工作。五是干警被群众反映勤政廉政、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须进行“诫勉谈话”,及时让本人说明情况,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建立“两个档案”,着力强化勤政廉政建设
  一是电子廉政档案。电子廉政档案基本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奖惩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信访反映及调查情况、办案质量情况、工作业绩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在内容的输入上,按照不同的要求,做到:基本情况及时输入,阶段情况分段输入,即时情况立即输入,总体情况年终输入。电子廉政档案查阅操作简单、便捷,且保密较高。干警通过向组织填写和上报各类材料、表格,能做到自警自勉。干警的有关事项记录在廉政档案中,便于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提醒教育。由于电子廉政档案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干警的廉政勤政和工作业绩等情况,为年终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是电子执法档案。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充分展示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作风、执法效率,同时将检察人员践行职业道德、规范廉洁执法的情况纳入到执法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引导检察干警紧密联系实际、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公正廉洁执法办案,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权行使的全方面、立体式、多样化监督。
  三、实现“三个创新”,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1、创新办案监管模式。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流程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该院大胆探索,创新突破,在全市率先成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案件监督管理“八统一”工作法,即:案件统一受理、分流;案件信息统一录入办案软件系统;法律文书统一监管、开具;案卷材料和权利义务统一送达、告知;赃款赃物统一监管;检察业务主要数据统一审核、上报;案管信息统一统计分析;案件质量统一评查,取得了明显成效。县人大、政协全体领导两次专门进行了工作视察,扬州市检察院连续两年在该院召开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全市全面推广。《检察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2、创新执法监控制度。一是自侦案件侦结谈话制度。规定本院自侦部门侦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谈话,谈话从权利义务告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不文明、不廉洁等行为,扣押冻结的各类款物是否合法等,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二是执法办案说情说明制度。该院规定:检察人员打听案情或给予有关案件说情的,一律到纪检监察部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三是自侦案件审听制度。对案件决定立案后,在不影响办案和保密的前提下,有选择地邀请人民监督员、检风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在监控室审听承办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全过程,对检察人员在讯问过程中是否违法进行监督,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将监督意见梳理、反馈,责成相关部门整改。
  3、创新内部监督机制。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内部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部门岗位风险内控机制。构建检察机关内部惩防体系,制定《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实施方案》,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排查各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和责任风险点,建立本部门的部门岗位风险内控机制。 二是实行日常监督管理“五提醒”制度。党纪条规、规章制度经常提醒;重点部门随时提醒;薄弱环节专门提醒;苗头性问题个别提醒;办理大要案件时特别提醒。近年来,先后对新录用、新调整、新提拔等相关人员廉政谈话20多人次、提醒谈话5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三是出台自侦案件监管“七书”规定。为把自侦案件的监督触角延伸到办案的每个环节,出台了《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书》、《征求发案单位意见书》、《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书》、《自侦案件跟踪监督情况通知书》等“七书”制度,强化对自侦案件的全程监督。四是强化检务督察效能。为确保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该院研究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加强学习宣传,主动接受监督。建立警用车辆管理的教育预防、登记检查和监督管理“三项机制”,进一步促进管理规范化。通过明查暗访、检务督察等形式,对执行“六条禁令”、“禁酒令”,安全防范措施、上下班制度、考勤制度、值班制度、日常工作纪律、车辆管理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不定期的督察6次。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江苏 宝应 2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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