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村民是推动乡村发展与进步的主体,而村民主体地位的体现则是以民为中心。“五共”工作法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要求,发展依靠群众、发展为了群众,发展成果与群众共享。D镇在乡村发展与治理中进行了运用,故而在顺利推进工作的同时赢得了民心。本文分析了“五共”工作法在D镇在乡村治理逻辑,最后总结了“五共”工作法在D镇运用的经验启示。
[关键词]“五共”工作法;乡村发展;实践
一、问题提出
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农业、农村、农民是关系国民经济生活的重要因素,费孝通认为中国就是“一个个并存排列在诸多村子里的无数小农”组成的,而中国社会的经济生活无不体现着农业性质。因此,乡村的发展的本质还在于农民主体地位的体現,而乡村的治理与发展则是关系着农民的根本利益。对于村的治理,则是乡政府通过村一级的组织村民自治委员会保持对村寨的管理。到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的自治性质以及乡镇政权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得以确认,乡镇的行政管理和协调是村民委员会有序运行的基本前提和有效保障。而在许多乡村的发展和治理实践中,存在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地位不明显的情况,这影响着整个乡村的治理,甚至是阻碍了村民自身发展。因此,在乡村治理中,提高村民个体的内生发展机制和村民的主体地位的体现是乡村发展首先考虑的因素。而“五共”工作法在乡村治理和发展的运用就是很好的体现了村民主体地位,同时也是提高村民内生发展的重要方法。“五共”工作法中的共商、共识、共建、共享、共担,是互为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贯通、不可分割,互为支撑。共商就是注重倾听民意,吸纳民愿,同群众一道商量发展规划,是“五共”工作法的基础,没有共商,就不可能有共识;共识,就是在共商的基础上,与群众达成一致意见和发展思路。”D镇在对G村更好的治理以及发展过程中,充分应用了“五共”工作法,把村民的利益放在发展和治理的首位,并对村级可经营性资源评估作价。首先建立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确保G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抓好D镇G村党建扶贫示范村工作,D镇党委明确由领头领导,G村包村干部和村干部配合,对全村可经营性“资金、资源、资产”进行清理,核查、统计、整合。其次是开展G村可经营性资源、资产评估作价和确权等工作,为镇政府直接了解G村情况提供了依据,也为下步招商引资奠定了基础。
二、D镇运用“五共”工作法的实践逻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说明了人们在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D镇在推动乡村发展的过程中,做到发展靠人民,劳动成果与民共享。
(一)與群众共商,建立群众与镇村干部互信
D镇G村辖10个村民组847户3831人,全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77户671人。发展产业脱贫致富成为全村贫困户的共同愿望,但是在前几年发展产业失败后,对政府的信任度很低。D镇政府引进一家农业开发公司到G村投资种植五千亩无患子,按照1:4:5的比例进行分成,实现发展产业的同时投资方、群众和村级集体三方共赢。G村驻村干部、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决定采用共商,听取群众意见,转变镇村干部传统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充分发挥群众主题作用,共商产业发展规划,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共建。经过三次共商会,群众了解了项目运作的整个过程,对发展产业脱贫重拾信心,对镇村干部重拾信心。
(二)与群众共识,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
共商目的是要达成共识,在乡村发展中,群众的内生动力是关键,只有破除“等靠要”思想。用共商达成共识,在实现共识的过程中当好群众的引路人,当好贫困户的联络员,搭建好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与群众开“院坝会”、“家庭会”等方式宣传政策,在服务群众,帮助贫困户脱贫工作中,与群众达成一致意见和发展思路,形成发展思想共商,推进脱贫工作。D镇G村农贸市场一直是马路市场,经过驻村干部、村干部共同努力与群众共商,在与群众达成共识以后,立即启动与D镇A公司达成协议,由公司投资修建G村农贸市场,在建设过程中积极与群众召开共商会,目前G村农贸市场已经建成投入使用。
(三)与群众共建,在共建中建立互信
共建就是把共商、共识中中征求到的群众意愿,变成一个个实实在在的项目,让群众在发展产业中与镇村干部产生密切联系,为乡村的发展治理的工作奠定基础。D镇G村在发展产业中,通过村级公司运作,由村级公司向群众流转土地,群众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经营,营收收入按照土地入股份额进行分成,最终实现村民以土地资源入股实现股东化,把群众纳入产业发展中,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变干部干、群众看为干部群众一起干。在实实在在发展产业中,引导群众转变依赖思想。
(四)与群众共享,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D镇乡村发展过程中,通过与群众共商、共识、共建最后共享发展成果。G村利用村级公司平台,实现村庄公司化,利用好村级公司的平台作用,由村级公司从群众手中进行土地流转,群众可以选择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加入公司营运,从而实现村民、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全面增倍,进一步提升群众收入水平。例如D镇四季红中草药种植产业,除了群众以土地入股的方式进行经营,还可以到种植基地务工,实现收入“双涨”,群众在发展产业中共享收入增加,镇村在产业发展中完成脱贫攻坚工作,镇村干部实现共享发展成果。
(五)与群众共担,责任均摊
D镇开展共商之初就把发展产业的风险告知群众,进一步强化群众的责任意识,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在发展无患子产业上,在与群众共商时,将公司、农户、村级公司的责任明确,告知群众可能存在的风险,让群众在发展产业上自觉承担防火等义务,提高群众保护发展成果的主动性。
三、D镇“五共”工作法运用的经验启示
D镇积极探索村级发展道路,在发展与治理乡村的过程中,运用“五共”工作法,这既保证了村民的主体地位,又为提高了村民的内生发展动力。D镇首先是转变服务职能,实现村支平台化。D镇以打造G村“五共”为契机,实现村支传统管理职能向服务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搭建好村级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平台,为下一步以村级经济为走向市场做好准备。其次是实现村庄公司化,以G村为试点,成立了G村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以公司作为全村产业发展平台。再次是实现村民股东化,通过村级公司运作,由村级公司向群众流转土地,群众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经营,营收收入按照土地入股份额进行分成,最终实现村民以土地资源入股实现股东化。最后是实现村务社会化,D镇G村将村内卫生整治等村务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渐让村支两委管理全局的思想转变,全身心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
[关键词]“五共”工作法;乡村发展;实践
一、问题提出
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农业、农村、农民是关系国民经济生活的重要因素,费孝通认为中国就是“一个个并存排列在诸多村子里的无数小农”组成的,而中国社会的经济生活无不体现着农业性质。因此,乡村的发展的本质还在于农民主体地位的体現,而乡村的治理与发展则是关系着农民的根本利益。对于村的治理,则是乡政府通过村一级的组织村民自治委员会保持对村寨的管理。到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的自治性质以及乡镇政权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得以确认,乡镇的行政管理和协调是村民委员会有序运行的基本前提和有效保障。而在许多乡村的发展和治理实践中,存在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地位不明显的情况,这影响着整个乡村的治理,甚至是阻碍了村民自身发展。因此,在乡村治理中,提高村民个体的内生发展机制和村民的主体地位的体现是乡村发展首先考虑的因素。而“五共”工作法在乡村治理和发展的运用就是很好的体现了村民主体地位,同时也是提高村民内生发展的重要方法。“五共”工作法中的共商、共识、共建、共享、共担,是互为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贯通、不可分割,互为支撑。共商就是注重倾听民意,吸纳民愿,同群众一道商量发展规划,是“五共”工作法的基础,没有共商,就不可能有共识;共识,就是在共商的基础上,与群众达成一致意见和发展思路。”D镇在对G村更好的治理以及发展过程中,充分应用了“五共”工作法,把村民的利益放在发展和治理的首位,并对村级可经营性资源评估作价。首先建立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确保G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抓好D镇G村党建扶贫示范村工作,D镇党委明确由领头领导,G村包村干部和村干部配合,对全村可经营性“资金、资源、资产”进行清理,核查、统计、整合。其次是开展G村可经营性资源、资产评估作价和确权等工作,为镇政府直接了解G村情况提供了依据,也为下步招商引资奠定了基础。
二、D镇运用“五共”工作法的实践逻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说明了人们在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D镇在推动乡村发展的过程中,做到发展靠人民,劳动成果与民共享。
(一)與群众共商,建立群众与镇村干部互信
D镇G村辖10个村民组847户3831人,全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77户671人。发展产业脱贫致富成为全村贫困户的共同愿望,但是在前几年发展产业失败后,对政府的信任度很低。D镇政府引进一家农业开发公司到G村投资种植五千亩无患子,按照1:4:5的比例进行分成,实现发展产业的同时投资方、群众和村级集体三方共赢。G村驻村干部、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决定采用共商,听取群众意见,转变镇村干部传统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充分发挥群众主题作用,共商产业发展规划,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共建。经过三次共商会,群众了解了项目运作的整个过程,对发展产业脱贫重拾信心,对镇村干部重拾信心。
(二)与群众共识,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
共商目的是要达成共识,在乡村发展中,群众的内生动力是关键,只有破除“等靠要”思想。用共商达成共识,在实现共识的过程中当好群众的引路人,当好贫困户的联络员,搭建好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与群众开“院坝会”、“家庭会”等方式宣传政策,在服务群众,帮助贫困户脱贫工作中,与群众达成一致意见和发展思路,形成发展思想共商,推进脱贫工作。D镇G村农贸市场一直是马路市场,经过驻村干部、村干部共同努力与群众共商,在与群众达成共识以后,立即启动与D镇A公司达成协议,由公司投资修建G村农贸市场,在建设过程中积极与群众召开共商会,目前G村农贸市场已经建成投入使用。
(三)与群众共建,在共建中建立互信
共建就是把共商、共识中中征求到的群众意愿,变成一个个实实在在的项目,让群众在发展产业中与镇村干部产生密切联系,为乡村的发展治理的工作奠定基础。D镇G村在发展产业中,通过村级公司运作,由村级公司向群众流转土地,群众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经营,营收收入按照土地入股份额进行分成,最终实现村民以土地资源入股实现股东化,把群众纳入产业发展中,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变干部干、群众看为干部群众一起干。在实实在在发展产业中,引导群众转变依赖思想。
(四)与群众共享,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D镇乡村发展过程中,通过与群众共商、共识、共建最后共享发展成果。G村利用村级公司平台,实现村庄公司化,利用好村级公司的平台作用,由村级公司从群众手中进行土地流转,群众可以选择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加入公司营运,从而实现村民、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全面增倍,进一步提升群众收入水平。例如D镇四季红中草药种植产业,除了群众以土地入股的方式进行经营,还可以到种植基地务工,实现收入“双涨”,群众在发展产业中共享收入增加,镇村在产业发展中完成脱贫攻坚工作,镇村干部实现共享发展成果。
(五)与群众共担,责任均摊
D镇开展共商之初就把发展产业的风险告知群众,进一步强化群众的责任意识,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在发展无患子产业上,在与群众共商时,将公司、农户、村级公司的责任明确,告知群众可能存在的风险,让群众在发展产业上自觉承担防火等义务,提高群众保护发展成果的主动性。
三、D镇“五共”工作法运用的经验启示
D镇积极探索村级发展道路,在发展与治理乡村的过程中,运用“五共”工作法,这既保证了村民的主体地位,又为提高了村民的内生发展动力。D镇首先是转变服务职能,实现村支平台化。D镇以打造G村“五共”为契机,实现村支传统管理职能向服务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搭建好村级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平台,为下一步以村级经济为走向市场做好准备。其次是实现村庄公司化,以G村为试点,成立了G村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以公司作为全村产业发展平台。再次是实现村民股东化,通过村级公司运作,由村级公司向群众流转土地,群众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经营,营收收入按照土地入股份额进行分成,最终实现村民以土地资源入股实现股东化。最后是实现村务社会化,D镇G村将村内卫生整治等村务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渐让村支两委管理全局的思想转变,全身心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