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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6﹞68号)精神,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汽车消费结构升级,带动城乡皮卡车消费,促进河南省经济发展,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公安厅近期制定了《河南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实施方案》。其中,明文规定:洛阳、安阳、鹤壁、新乡、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等十二市仍按原皮卡车进城不限行的规定执行;开封、平顶山、焦作、信阳、济源等五市自2016年6月1日起,对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符合上述技术特征的皮卡车型全面取消进城限制;郑州市自2016年6月1日起,大幅放宽进城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