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力量思维之下,治理不会是如烹小鲜,而必然会搞成滚右乱泼
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
若烹小鲜,不是说谁本事大,做大事能够得心应手,只当小菜一碟;而是说治理国家要态度慎重谨细,像烹调小鱼一样。烹调小鱼要怎样?第一是不能乱翻,第二是不能猛火。翻来翻去,鱼就烂了;猛火急攻,鱼又焦了。
这当然不是治国方法论的全部,但无论多少年过去,应该还是一种公共治理的原则。
老子说这个话的时候,整个华夏地区有多少人口,所谓“大国’’又大到什么程度?老子生活在春秋时代,学者们比较认同的一种估计,这个时代的中国人口规模2000万左右,这些人口被分成几十个国。
再一个例证是,三国魏蜀吴鼎足而立,其中蜀国人口据刘禅降魏提交的《士民簿》为“领户二十八万,男女人数九十四万”,东吴孙皓时“户五十二万一千,口二百五十六万七千”。此时距老子所生活的时代已有约800年,人口规模不过如此。
我当然不是要研究中国人口史,而只是想说老子眼里要“如烹小鲜”地治理的大国,其实也大不到哪里去。现今,一个县人口规模可至百万,一个城市人口规模可以从百万至千万不等,差不多都是老子所说的“大国”,都是要“如烹小鲜”才能去治理的。
“治大国若烹小鲜”,是不是“治小国”就要像爆玉米花那样猛火翻炒呢?恐怕未必,只把“治大国”拿出来说,可能一是因为“小国”之治建立在乡村结构上,本来就以“若烹小鲜”为常态了,例如即使20世纪中叶政治风暴如卷席,乡村治理也并未完全颠覆到人情消失的地步;二是因为“大国”之治更加容易搞成乱劈乱砍。
讲“构建和谐社会”,我想,“如烹小鲜”正是和谐社会必须要有的一个公共治理态度。在公共治理领域,尊重民意,爱惜民力,是“如烹小鲜”;和风细雨,春风化雨,是“如烹小鲜”;以人为本,伸张自由,也是“如烹小鲜”。而任性使气,耗费民力,粗门大噪,威喝怒骂,凶神恶煞,如鹰击免,上街掀摊子,执法下棒子,一要管理社会,心中第一想到的就是“专政铁拳”和“所向披靡”,就不是如烹小鲜,而是滚油乱泼了。
如果滚油乱泼的搞法能够让社会变得和谐,秦始皇和隋炀帝又怎么会搞到烽烟四起?现在,随随便便就可以看到各种滚油乱泼的公共行政行为。时常见到街面上有众人围观的情景发生,有时是交通事故,有时是市井口角,但往往也可以是“执行公务”,而且尤其以这一种场面最为火爆,制服或非制服的汉子们在街面一横,恶言恶语有之,拳脚交加有之,光天化日之下,就会有血流满面的公民躺在地上呻吟不止。留心一下报刊,当然更加容易见识到各种孔武非凡的“公务”。
以我见闻有限的经验,每次遇到街面上有勇武的“公务活动”,现场的人们总是站在公务人员的对面,或窃窃私语,或高声抗议,自然有时也不免“妨碍公务”,个别情况下甚至“暴力抗法”。报刊上登出的勇武的公务行为,也多引起一般人的愤怒与声讨。这些当然不可谓和谐,但人们的一般反应,与施展“铁拳”的公务也可以算是协调的吧,勇武的公务行为引起众人的公愤,难道不是很正常的吗?
很小的时候,我就领受了“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的教诲,那是讲革命的,不是讲公务活动。但我看现在的许多公务行动,确实很合乎上面的教诲,一点温良恭俭让都没有。虽然现在的“公务”也没有谁明确地说过不属于“革命工作”,但我想细问一下,一个从事公共治理的人、一个执行公务的人,倘若算是在“革命”,那么他的“革命对象”是谁呢?“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威武无边的公务活动难道也有制造暴动、从事“阶级推翻”的宏愿吗?如果不是这样,又何以要努力把自己变成愤怒的对象呢?
人们很容易赞美治理机构和公务人员的勇猛,大刀阔斧啊,坚强有力啊,魄力非凡啊,雷厉风行啊,好像所有以力量打底的词都应当用在治理机构和公务人员身上,这才能显示治理活动的有效。我想力量可以制造压倒的效果,但基本不足以让人心悦诚服,只会使人压而不服。对力量的无限赞美往往增强了人们的暴力崇拜,使人相信“拳头主义”,公理、正义、合法性等等,都以力量取而代之。对治理机构和公务人员,一味诉诸力量可能使之对“政权”形成林彪式的理解,以为“政权就是镇压之权”。
力量思维之下,治理不会是如烹小鲜,而必然会搞成滚油乱泼。
刘洪波,1966年生。毕业于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现为长江日报评论员。有杂文集《文化的见鬼》、《高雅的落俗》、《苍蝇的光荣》、《读出滑稽》、《淳朴的异议》出版。
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
若烹小鲜,不是说谁本事大,做大事能够得心应手,只当小菜一碟;而是说治理国家要态度慎重谨细,像烹调小鱼一样。烹调小鱼要怎样?第一是不能乱翻,第二是不能猛火。翻来翻去,鱼就烂了;猛火急攻,鱼又焦了。
这当然不是治国方法论的全部,但无论多少年过去,应该还是一种公共治理的原则。
老子说这个话的时候,整个华夏地区有多少人口,所谓“大国’’又大到什么程度?老子生活在春秋时代,学者们比较认同的一种估计,这个时代的中国人口规模2000万左右,这些人口被分成几十个国。
再一个例证是,三国魏蜀吴鼎足而立,其中蜀国人口据刘禅降魏提交的《士民簿》为“领户二十八万,男女人数九十四万”,东吴孙皓时“户五十二万一千,口二百五十六万七千”。此时距老子所生活的时代已有约800年,人口规模不过如此。
我当然不是要研究中国人口史,而只是想说老子眼里要“如烹小鲜”地治理的大国,其实也大不到哪里去。现今,一个县人口规模可至百万,一个城市人口规模可以从百万至千万不等,差不多都是老子所说的“大国”,都是要“如烹小鲜”才能去治理的。
“治大国若烹小鲜”,是不是“治小国”就要像爆玉米花那样猛火翻炒呢?恐怕未必,只把“治大国”拿出来说,可能一是因为“小国”之治建立在乡村结构上,本来就以“若烹小鲜”为常态了,例如即使20世纪中叶政治风暴如卷席,乡村治理也并未完全颠覆到人情消失的地步;二是因为“大国”之治更加容易搞成乱劈乱砍。
讲“构建和谐社会”,我想,“如烹小鲜”正是和谐社会必须要有的一个公共治理态度。在公共治理领域,尊重民意,爱惜民力,是“如烹小鲜”;和风细雨,春风化雨,是“如烹小鲜”;以人为本,伸张自由,也是“如烹小鲜”。而任性使气,耗费民力,粗门大噪,威喝怒骂,凶神恶煞,如鹰击免,上街掀摊子,执法下棒子,一要管理社会,心中第一想到的就是“专政铁拳”和“所向披靡”,就不是如烹小鲜,而是滚油乱泼了。
如果滚油乱泼的搞法能够让社会变得和谐,秦始皇和隋炀帝又怎么会搞到烽烟四起?现在,随随便便就可以看到各种滚油乱泼的公共行政行为。时常见到街面上有众人围观的情景发生,有时是交通事故,有时是市井口角,但往往也可以是“执行公务”,而且尤其以这一种场面最为火爆,制服或非制服的汉子们在街面一横,恶言恶语有之,拳脚交加有之,光天化日之下,就会有血流满面的公民躺在地上呻吟不止。留心一下报刊,当然更加容易见识到各种孔武非凡的“公务”。
以我见闻有限的经验,每次遇到街面上有勇武的“公务活动”,现场的人们总是站在公务人员的对面,或窃窃私语,或高声抗议,自然有时也不免“妨碍公务”,个别情况下甚至“暴力抗法”。报刊上登出的勇武的公务行为,也多引起一般人的愤怒与声讨。这些当然不可谓和谐,但人们的一般反应,与施展“铁拳”的公务也可以算是协调的吧,勇武的公务行为引起众人的公愤,难道不是很正常的吗?
很小的时候,我就领受了“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的教诲,那是讲革命的,不是讲公务活动。但我看现在的许多公务行动,确实很合乎上面的教诲,一点温良恭俭让都没有。虽然现在的“公务”也没有谁明确地说过不属于“革命工作”,但我想细问一下,一个从事公共治理的人、一个执行公务的人,倘若算是在“革命”,那么他的“革命对象”是谁呢?“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威武无边的公务活动难道也有制造暴动、从事“阶级推翻”的宏愿吗?如果不是这样,又何以要努力把自己变成愤怒的对象呢?
人们很容易赞美治理机构和公务人员的勇猛,大刀阔斧啊,坚强有力啊,魄力非凡啊,雷厉风行啊,好像所有以力量打底的词都应当用在治理机构和公务人员身上,这才能显示治理活动的有效。我想力量可以制造压倒的效果,但基本不足以让人心悦诚服,只会使人压而不服。对力量的无限赞美往往增强了人们的暴力崇拜,使人相信“拳头主义”,公理、正义、合法性等等,都以力量取而代之。对治理机构和公务人员,一味诉诸力量可能使之对“政权”形成林彪式的理解,以为“政权就是镇压之权”。
力量思维之下,治理不会是如烹小鲜,而必然会搞成滚油乱泼。
刘洪波,1966年生。毕业于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现为长江日报评论员。有杂文集《文化的见鬼》、《高雅的落俗》、《苍蝇的光荣》、《读出滑稽》、《淳朴的异议》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