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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城乡制度是以土地制度为基础的。当前我国各种制度安排均建立在农村居民直接依附土地的条件下。产权制度以乡村土地联产承包制和城市现代企业制为基础,共同的问题是存在产权虚置问题;户籍管理制度产生于控制城市人口的需要,目前已经演变为治安管理制度;就业制度由于属地化管理的原因,执行中必然存在着对乡村居民的歧视性政策;行政管理制度正在完成从农村管理向城市的过渡。因此在城市化过程中我们可以检测到制度因素的强烈影响。据此本文提出重新界定“联产承包责任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