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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墨子》一书的思想博大精深,对当时和后世社会以及当代都产生了巨大影响,特别是其思想精髓——“兼爱非攻”的思想,为社会政治、军事、思想等方面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意义。在倡导和谐发展的当代社会,重新学习和认真体悟墨子的“兼爱非攻”思想,对个人构建兼爱人生及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启迪和指导意义。
【关键词】:《墨子》;“兼爱非攻”
一、《墨子》中“兼爱非攻”思想的形成
(一)“兼爱非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先秦时期,墨子的兼爱思想独树一帜。墨子的兼爱思想有着深远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来源,政治上,社会制度正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变迁中,这就为墨家“兼爱”思想的形成提供了温和的土壤;经济上,当时社会正处在春秋向战国的过渡时期,社会出现了大变动,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工具的革新,促使了生产关系内部的大幅度调整,旧的奴隶制度行将崩溃,新的封建制度正在孕育萌生;文化上,墨子身处百家争鸣时期,不可避免地受到孔文化的浸润,同时,墨家又同其他诸子一样,受到古文化的熏陶,特别是受尧禹舜古人文化的熏陶感染。由此借鉴批判,最终形成了墨家的“兼爱”思想。
当时各诸侯国互相征伐兼并,社会动荡不安,百姓流离失所,在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贫苦百姓因战争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时时、处处充满死亡的恐惧、人心惶惶。墨子倡导“兼爱”的根本出发点就在于改善这种社会状况,所以墨家产生了兼爱和非攻思想。他认为当时社会的“大害”、“巨害”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人与人之间的争夺,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们的不相爱。因此,他主张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都应当“兼相爱,交相利”。
(二)“兼爱非攻”思想是墨子个人思想的集中体现
关于墨子,司马迁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记载:“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生平年代模糊。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和今人的详密考证,现在学者大都赞同这种观点,即:墨子(约公元前468—前376年),姓墨,名翟,生在鲁国,曾在宋国做官,生平足迹遍及齐国、卫国,又屡次到楚国,后又长期居住在鲁国。
墨子出身于平民,自称是“北方之鄙人”(《吕氏春秋·爱类》),人称“布衣之士”(《吕氏春秋·博志》)或“贱人”(《渚宫旧事》)。墨子自称“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种之难”(《墨子·贵义》),据此可见墨子是一位同情“农与工肆之人”的士人。由于出身贫贱,墨子养成了注重节俭、劳神苦志的可贵作风,“量腹而食,度身而衣”,吃的是“藜藿之羹”,穿的是“短褐之衣”。 墨子是一个躬自操劳的古代知识分子。和儒家相反,他是庶民阶层利益的代表者,主张身体力行,提倡自我牺牲的精神。春秋战国时期战争不断,属于平民阶层的墨子代表着平民阶层的利益,而在战争只所有的受害者都是平民,因此墨子提出了“兼爱”与“非攻”的思想。所以说,墨子是站在广大贫民的立场上为民请命,希望通过自己的“兼爱非攻”的思想主张改变黑暗的时代环境,为人民创造“兼相爱,交相利”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实现天下兼爱的理想社会。
鲁迅《故事新编》中《非攻》一篇,在进行社会批判的同时着重描写了正面人物墨子。“‘先生是主张非战的?’墨子说:‘不错!’”[1]作品写他衣衫褴褛,胼手胝足,然而却又勇敢,机智,充满着忘我的精神。当楚国筹划进攻宋国,他一面昼夜兼程去劝阻楚王,一面又吩咐管黔敖作好战斗准备:“不要只望着口舌的成功。”故事环绕着墨子的行动直接展开:一路上过宋,入楚,以正义折服楚王,凭实学战胜公输般。体现了墨子“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的精神。他一九三四年在一篇雜感《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里说的:“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主张“兼爱非攻”思想的墨子正是被鲁迅当作“中国的脊梁”来描写的。
二、《墨子》中“兼爱非攻”的思想内涵
(一)“兼爱”——《墨子》的核心思想
“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自起。当察乱自何起,起不相爱。”“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弟子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兼爱上》)“兼爱”是墨子思想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墨家学派的主要思想观点。其它非攻、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也都是由此而衍生出来的。兼爱是大到国家之间要兼相爱交相利,小到人与人之间也要兼相爱交相利。 “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兼爱上》),天下之乱,起于人与人不相爱。臣与子不孝,君与父不慈,以及“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直至盗贼之害人,都是互不相爱的结果。如果天下人能“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那就天下太平了。
“兼爱”可算是一种古老的“博爱”思想,由儒家的“仁”和“礼运”的“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发展而来。孔子将“爱人”含义的“仁”,加上了宗法等级制的内容,改造成了“忠恕”含义的“仁”;墨子主张“使天下兼相爱”,则又抽去了儒家的宗法等级制内容,因为他认为庶人也是可以被举为天子的,因此等级制的界限被打破。所以说,墨家的“兼爱”思想是对儒家“仁”的发展,也是对儒家“仁”的否定;在墨子看来,在宗法等级制约束下的儒家的“仁”是不兼爱的,不能算是真正的“仁”。墨子的“兼爱”是理性思考的产物,“是一种超越了个人的爱,超越了家庭的爱,超越了团体的爱,超越了国家的爱,是一种无差别的普遍之爱,是一种普适的世界大爱。”[2]
《墨子》中还将“兼”与“别”对比来说明“兼爱”的必要性。“估尝本原若众害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爱人、利人生与?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恶人、贼人生。’分名乎天下,恶人而贼人者,兼与?别与?即必曰:‘别也。’”意思是说,试着推究这些利是如何产生的呢?这是从恶人、贼人产生的吗?回答一定是,不是。一定会说,是从爱人、利人产生的。爱人、利人的人属于“别”还是“兼”呢?一定是“兼”。所以墨子说“兼爱”是对的,“今吾将正求与天下之利而取之,以兼为正。”爱,自古以来都具有着神奇的力量,因为人在自觉不自觉中都是爱与被爱的对象。古代思想家们也不可避免地借用这样一个非常行之有效的字眼来实现其思想在社会现实中的价值作用。墨子的“兼爱”思想也是希望借助这种爱的力量来改变世间不相爱的祸源。这是一种极其单纯朴素的思想和愿望:抛弃不相爱,将心比心,“视人如己”,形成一种良性的爱的循环。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兼爱下》) (二)“非攻”——正义的自卫学说
《墨子》的军事思想是处于弱者地位的自卫学说,“非攻”的思想便是其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即反对攻伐掠夺的不义之战;
墨子所主张的“非攻”,并不是反对所有战争,而是特指反对当时的“大则攻小也,强则侮弱也,众则贼寡也,诈则欺愚也,贵则傲贱也,富则骄贫也”的掠夺性战争。冯友兰先生说:“墨翟反对兼并战争,但他不是简单地和平主义者;他只主张非攻,而不主张非战。他反对攻,却讲究守。他不主张去兵,而主张备兵,主张备兵自守。……墨翟一般地反对进攻,主张自卫。但以攻守为标准仍然不能区分战争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3]墨子认为,当时进行的战争均属掠夺性的非正义战争,在《非攻》诸篇中,墨子反复申诉非攻之大义,认为战争是凶事。他说,古者万国,绝大多数在攻战中消亡殆尽,只有极少数国家幸存。这就好比医生医了上万人,仅仅有几人痊愈,这个医生不配称之为良医一亲友,因此战争同样不是治病之良方。历史上好战而亡的统治者不可胜数。这无异于给那些企图通过攻战来开疆拓土吞并天下的人以当头棒喝。所以墨子主张非攻,以德义服天下,以兼爱来消弭祸乱。
墨子还通过坚决无情地揭发当时战争给人民带来的沉重无尽的灾难来阐述非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今师唯毋兴起,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可以冬夏为者;春则废民耕种树艺,秋则废民获敛。今唯毋废一时,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计数。……子墨子言曰: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计其所得,反不如丧者之多。”战争贻误农时,破坏生产。农业是斩断了老百姓的衣食之源;抢劫财富,不劳而获。窃入桃李,抢人犬豕鸡豚、牛马,杀人越货者,“谓之不义”,攻小国,“入其沟境,刈其庄稼,斩其树木”,同样是“不与其劳就其实,以非其所有而取”的不义行为;残害无辜,掠民为奴。墨子指出,大国君主命令军队攻小国,“民之格者,则迳杀之。不格者,则系操而归。丈夫以为仆圉胥靡,妇人以为舂酋。”
墨子以是否兼爱为准绳,把战争严格区分为“诛”(诛无道)和“攻”(攻无罪),即正义与非正义两类。“兼爱天下之百姓”的战争,如禹攻三苗、商汤伐桀、武王伐纣,是上中天之利、中中鬼之利、下中人之利的,因而有天命指示,有鬼神的帮助,是正义的战争。反之,大攻下,强凌弱,众暴寡,“兼恶天下之百姓”的战争,是非正义的战争。 墨子认为,禹征伐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都是为天下万民兴利除害,不是为自己求富贵享乐的义举。墨子把“攻”与“诛”加以区别,伐“无罪之国”是“攻”,伐有罪之君是“诛”,所以禹、汤、武王之举是“诛”,而不是“攻”。墨子赞同“诛”,反对“攻”。因为“诛”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仁义之举,“攻”则相反。他指出,好战之国,以自己的坚甲利兵,去“攻伐无罪之国”,掠夺财物,劲杀万民,这是“攻”,对于攻伐者,应当“罪死无赦”,故他积极反对“攻”;对于无道有罪之“君”,为了给万民除害,就要“诛”之。因此,墨子主张诛讨有罪之君,反对攻伐无罪之国。“攻伐无罪之国”的侵略战争,他坚决反对;“诛杀狂夫民贼”的正义战争,他积极支持。一切都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标准,这个思想不乏合理之处。
(三)“兼爱”与“非攻”的辩证关系
《墨子》中的“兼爱”和“非攻”思想是不能简单地单独理解的,缺少任何一部分都会使这一思想体系不完整,两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兼爱”和“非攻”是体和用的关系,以“兼爱”为体,用于“非攻”。 兼爱是非攻的基础,非攻是兼爱的必然结果。
“兼爱”是“非攻” 的前提和保障。墨子断定,爱人运行时,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运行时,人亦从而利之。反之亦然。既然如此,国与国、家与家、人与人之间,只要相互兼爱,不要发动战争,相互攻伐,这样不以兵刃毒药水火相攻伐,从而可以共同取利。否则,以兵刃毒药水火相攻伐,便使大家共同取害。因此,墨子“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主张“国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乱贼”,以兴“天下之利”,反对“大国之攻小国”,“大家之乱小家”,以行“天下之害”(《墨子·兼爱下》)。墨子对此的重要论证是:“视人国若其国,谁攻?”既然看待别人的国家就像自己的国家一样,又怎么可能去攻打别人的国家?这不是等于攻打自己的国家了吗?墨子在逻辑上由“兼爱”推导出了“非攻”这一思想。在墨子眼中,兼爱是可以止攻,可以去乱的。
“非攻”是“兼爱”的自然延伸和必然要求。“兼爱”的思想要求人人相爱、人人互惠互利。“非攻”反映了墨家学派反对发动不义之战的和平愿望。两者的思想實质是一致的,后者与前者一脉相承,是实现和平社会的一种思想的两个方面。“兼爱”主张天下人互爱互利,不要互相攻击,这就必然要主张“非攻”。“非攻的实质是让他人生存,体现了一种深刻的人道主义精神,一种对他人生命的深切爱护和关怀。”[4]国与国之间的侵略战争则是与“兼爱”思想相悖而行的。
三、墨子“兼爱非攻”思想的当代思考
(一)墨子对“非议兼爱”的回答
“然而天下之士,非兼者之言也,犹未止也,……”墨子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对于非议“兼爱”的人,墨子也进行有力的辨证。《兼爱下》中共列举了四种对施行“兼爱”的非议,第一种非议,“即善矣,虽然,岂可用哉?”意思是:“兼爱”即使是好的,但是可以应用它吗? 墨子的回答是:“焉有善而不可用者?”他举例当国君的大夫出使远方却无法知道能否安全返回时,他会将父母妻儿托付给主张“兼”的人还是主张“别”的人呢?答案很明显。墨子认为,人们在说的时候非议“兼爱”,而在做的时候却选择“兼爱”。 第二种非议,“意可以择士,而不可以择君乎?”“兼爱”或许可以用来选择士人,却不可以用来选择国君吧? 对于这种非议,墨子也做了一个假设,有两个国君,主张“别”的国君说“吾恶能为吾万民之身,若为吾身?”主张“兼”的国君说“吾闻为明君于天下者,必先万民之身,后为其身,然后可以为明君于天下。”墨子用这一假设来说明,是否兼爱确实可以用来选择国君。第三种非议,“兼即仁矣,义矣;虽然,岂可为哉?吾譬兼之不可为,犹挈泰山以超江、河也。故兼者,直愿之也,夫岂可为之物哉?”“兼爱”就是仁、义。即便这样可以做得到吗?“兼爱”行不通,就像提着泰山跨越长江、黄河一样不可能。这也是我们现在最大的疑问,“兼爱”只不过是一种愿望而已,是做不到的事。墨子对此的回答是,自古及今,虽没有人做到“挈泰山以超江、河也” 但是“兼相爱,交相利”却是自尧、舜、大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先圣六王亲自实行过的。“虽子墨子之所谓兼者,于文王取法焉。”“于汤取法焉。”第四种非议,“意不忠亲之利,而害为孝乎?”或许“兼爱”不符合双亲之利,而有害于孝道吧?墨子认为 “孝子之为亲度者”必“欲人爱、利其亲”,既然希望别人爱自己的父母,那么只有爱别人的父母才能得到这样的回报,爱别人的父母自然也会得到别人爱自己父母的回报。《墨子》中提到的这四种非议,也是现在我们所疑虑的问题,墨子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过是反问我们:既然大家在说的时候都崇尚“兼爱”,为何在做的时候却反对呢?
(二)墨子“兼爱非攻”思想的现实意义
“兼爱”与“非攻”于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而言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 是值得我们去深刻沉思的。墨子的“兼爱”思想有助于调节人际关系、人与自然和社会的关系,有助于社会主义公德的建设;其“非攻”思想有助于调节社会矛盾、缓和国际关系、实现和平发展。无论对于个人修养、社会和谐还是国际和平发展,墨子“兼爱非攻”的思想在当代突显出其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学习墨子“兼爱非攻”思想以达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是非常必要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互利都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而人与人之间的互怨互损将激发矛盾引发祸乱。在和平发展成为时代主旋律的今天,在美国高举霸权主义的今天,重读墨子,重读兼爱和非攻,就知道墨子思想有多么的可贵
参考文献:
[1]《鲁迅小说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12月,第370页。
[2]高秀昌注释:《墨子》,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年1月,第20页。
[3]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5年8月,第219页。
[4]徐希燕:《墨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1年2月,第238页 。
【关键词】:《墨子》;“兼爱非攻”
一、《墨子》中“兼爱非攻”思想的形成
(一)“兼爱非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先秦时期,墨子的兼爱思想独树一帜。墨子的兼爱思想有着深远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来源,政治上,社会制度正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变迁中,这就为墨家“兼爱”思想的形成提供了温和的土壤;经济上,当时社会正处在春秋向战国的过渡时期,社会出现了大变动,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工具的革新,促使了生产关系内部的大幅度调整,旧的奴隶制度行将崩溃,新的封建制度正在孕育萌生;文化上,墨子身处百家争鸣时期,不可避免地受到孔文化的浸润,同时,墨家又同其他诸子一样,受到古文化的熏陶,特别是受尧禹舜古人文化的熏陶感染。由此借鉴批判,最终形成了墨家的“兼爱”思想。
当时各诸侯国互相征伐兼并,社会动荡不安,百姓流离失所,在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贫苦百姓因战争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时时、处处充满死亡的恐惧、人心惶惶。墨子倡导“兼爱”的根本出发点就在于改善这种社会状况,所以墨家产生了兼爱和非攻思想。他认为当时社会的“大害”、“巨害”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人与人之间的争夺,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们的不相爱。因此,他主张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都应当“兼相爱,交相利”。
(二)“兼爱非攻”思想是墨子个人思想的集中体现
关于墨子,司马迁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记载:“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生平年代模糊。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和今人的详密考证,现在学者大都赞同这种观点,即:墨子(约公元前468—前376年),姓墨,名翟,生在鲁国,曾在宋国做官,生平足迹遍及齐国、卫国,又屡次到楚国,后又长期居住在鲁国。
墨子出身于平民,自称是“北方之鄙人”(《吕氏春秋·爱类》),人称“布衣之士”(《吕氏春秋·博志》)或“贱人”(《渚宫旧事》)。墨子自称“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种之难”(《墨子·贵义》),据此可见墨子是一位同情“农与工肆之人”的士人。由于出身贫贱,墨子养成了注重节俭、劳神苦志的可贵作风,“量腹而食,度身而衣”,吃的是“藜藿之羹”,穿的是“短褐之衣”。 墨子是一个躬自操劳的古代知识分子。和儒家相反,他是庶民阶层利益的代表者,主张身体力行,提倡自我牺牲的精神。春秋战国时期战争不断,属于平民阶层的墨子代表着平民阶层的利益,而在战争只所有的受害者都是平民,因此墨子提出了“兼爱”与“非攻”的思想。所以说,墨子是站在广大贫民的立场上为民请命,希望通过自己的“兼爱非攻”的思想主张改变黑暗的时代环境,为人民创造“兼相爱,交相利”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实现天下兼爱的理想社会。
鲁迅《故事新编》中《非攻》一篇,在进行社会批判的同时着重描写了正面人物墨子。“‘先生是主张非战的?’墨子说:‘不错!’”[1]作品写他衣衫褴褛,胼手胝足,然而却又勇敢,机智,充满着忘我的精神。当楚国筹划进攻宋国,他一面昼夜兼程去劝阻楚王,一面又吩咐管黔敖作好战斗准备:“不要只望着口舌的成功。”故事环绕着墨子的行动直接展开:一路上过宋,入楚,以正义折服楚王,凭实学战胜公输般。体现了墨子“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的精神。他一九三四年在一篇雜感《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里说的:“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主张“兼爱非攻”思想的墨子正是被鲁迅当作“中国的脊梁”来描写的。
二、《墨子》中“兼爱非攻”的思想内涵
(一)“兼爱”——《墨子》的核心思想
“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自起。当察乱自何起,起不相爱。”“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弟子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兼爱上》)“兼爱”是墨子思想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墨家学派的主要思想观点。其它非攻、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也都是由此而衍生出来的。兼爱是大到国家之间要兼相爱交相利,小到人与人之间也要兼相爱交相利。 “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兼爱上》),天下之乱,起于人与人不相爱。臣与子不孝,君与父不慈,以及“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直至盗贼之害人,都是互不相爱的结果。如果天下人能“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那就天下太平了。
“兼爱”可算是一种古老的“博爱”思想,由儒家的“仁”和“礼运”的“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发展而来。孔子将“爱人”含义的“仁”,加上了宗法等级制的内容,改造成了“忠恕”含义的“仁”;墨子主张“使天下兼相爱”,则又抽去了儒家的宗法等级制内容,因为他认为庶人也是可以被举为天子的,因此等级制的界限被打破。所以说,墨家的“兼爱”思想是对儒家“仁”的发展,也是对儒家“仁”的否定;在墨子看来,在宗法等级制约束下的儒家的“仁”是不兼爱的,不能算是真正的“仁”。墨子的“兼爱”是理性思考的产物,“是一种超越了个人的爱,超越了家庭的爱,超越了团体的爱,超越了国家的爱,是一种无差别的普遍之爱,是一种普适的世界大爱。”[2]
《墨子》中还将“兼”与“别”对比来说明“兼爱”的必要性。“估尝本原若众害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爱人、利人生与?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恶人、贼人生。’分名乎天下,恶人而贼人者,兼与?别与?即必曰:‘别也。’”意思是说,试着推究这些利是如何产生的呢?这是从恶人、贼人产生的吗?回答一定是,不是。一定会说,是从爱人、利人产生的。爱人、利人的人属于“别”还是“兼”呢?一定是“兼”。所以墨子说“兼爱”是对的,“今吾将正求与天下之利而取之,以兼为正。”爱,自古以来都具有着神奇的力量,因为人在自觉不自觉中都是爱与被爱的对象。古代思想家们也不可避免地借用这样一个非常行之有效的字眼来实现其思想在社会现实中的价值作用。墨子的“兼爱”思想也是希望借助这种爱的力量来改变世间不相爱的祸源。这是一种极其单纯朴素的思想和愿望:抛弃不相爱,将心比心,“视人如己”,形成一种良性的爱的循环。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兼爱下》) (二)“非攻”——正义的自卫学说
《墨子》的军事思想是处于弱者地位的自卫学说,“非攻”的思想便是其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即反对攻伐掠夺的不义之战;
墨子所主张的“非攻”,并不是反对所有战争,而是特指反对当时的“大则攻小也,强则侮弱也,众则贼寡也,诈则欺愚也,贵则傲贱也,富则骄贫也”的掠夺性战争。冯友兰先生说:“墨翟反对兼并战争,但他不是简单地和平主义者;他只主张非攻,而不主张非战。他反对攻,却讲究守。他不主张去兵,而主张备兵,主张备兵自守。……墨翟一般地反对进攻,主张自卫。但以攻守为标准仍然不能区分战争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3]墨子认为,当时进行的战争均属掠夺性的非正义战争,在《非攻》诸篇中,墨子反复申诉非攻之大义,认为战争是凶事。他说,古者万国,绝大多数在攻战中消亡殆尽,只有极少数国家幸存。这就好比医生医了上万人,仅仅有几人痊愈,这个医生不配称之为良医一亲友,因此战争同样不是治病之良方。历史上好战而亡的统治者不可胜数。这无异于给那些企图通过攻战来开疆拓土吞并天下的人以当头棒喝。所以墨子主张非攻,以德义服天下,以兼爱来消弭祸乱。
墨子还通过坚决无情地揭发当时战争给人民带来的沉重无尽的灾难来阐述非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今师唯毋兴起,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可以冬夏为者;春则废民耕种树艺,秋则废民获敛。今唯毋废一时,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计数。……子墨子言曰: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计其所得,反不如丧者之多。”战争贻误农时,破坏生产。农业是斩断了老百姓的衣食之源;抢劫财富,不劳而获。窃入桃李,抢人犬豕鸡豚、牛马,杀人越货者,“谓之不义”,攻小国,“入其沟境,刈其庄稼,斩其树木”,同样是“不与其劳就其实,以非其所有而取”的不义行为;残害无辜,掠民为奴。墨子指出,大国君主命令军队攻小国,“民之格者,则迳杀之。不格者,则系操而归。丈夫以为仆圉胥靡,妇人以为舂酋。”
墨子以是否兼爱为准绳,把战争严格区分为“诛”(诛无道)和“攻”(攻无罪),即正义与非正义两类。“兼爱天下之百姓”的战争,如禹攻三苗、商汤伐桀、武王伐纣,是上中天之利、中中鬼之利、下中人之利的,因而有天命指示,有鬼神的帮助,是正义的战争。反之,大攻下,强凌弱,众暴寡,“兼恶天下之百姓”的战争,是非正义的战争。 墨子认为,禹征伐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都是为天下万民兴利除害,不是为自己求富贵享乐的义举。墨子把“攻”与“诛”加以区别,伐“无罪之国”是“攻”,伐有罪之君是“诛”,所以禹、汤、武王之举是“诛”,而不是“攻”。墨子赞同“诛”,反对“攻”。因为“诛”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仁义之举,“攻”则相反。他指出,好战之国,以自己的坚甲利兵,去“攻伐无罪之国”,掠夺财物,劲杀万民,这是“攻”,对于攻伐者,应当“罪死无赦”,故他积极反对“攻”;对于无道有罪之“君”,为了给万民除害,就要“诛”之。因此,墨子主张诛讨有罪之君,反对攻伐无罪之国。“攻伐无罪之国”的侵略战争,他坚决反对;“诛杀狂夫民贼”的正义战争,他积极支持。一切都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标准,这个思想不乏合理之处。
(三)“兼爱”与“非攻”的辩证关系
《墨子》中的“兼爱”和“非攻”思想是不能简单地单独理解的,缺少任何一部分都会使这一思想体系不完整,两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兼爱”和“非攻”是体和用的关系,以“兼爱”为体,用于“非攻”。 兼爱是非攻的基础,非攻是兼爱的必然结果。
“兼爱”是“非攻” 的前提和保障。墨子断定,爱人运行时,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运行时,人亦从而利之。反之亦然。既然如此,国与国、家与家、人与人之间,只要相互兼爱,不要发动战争,相互攻伐,这样不以兵刃毒药水火相攻伐,从而可以共同取利。否则,以兵刃毒药水火相攻伐,便使大家共同取害。因此,墨子“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主张“国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乱贼”,以兴“天下之利”,反对“大国之攻小国”,“大家之乱小家”,以行“天下之害”(《墨子·兼爱下》)。墨子对此的重要论证是:“视人国若其国,谁攻?”既然看待别人的国家就像自己的国家一样,又怎么可能去攻打别人的国家?这不是等于攻打自己的国家了吗?墨子在逻辑上由“兼爱”推导出了“非攻”这一思想。在墨子眼中,兼爱是可以止攻,可以去乱的。
“非攻”是“兼爱”的自然延伸和必然要求。“兼爱”的思想要求人人相爱、人人互惠互利。“非攻”反映了墨家学派反对发动不义之战的和平愿望。两者的思想實质是一致的,后者与前者一脉相承,是实现和平社会的一种思想的两个方面。“兼爱”主张天下人互爱互利,不要互相攻击,这就必然要主张“非攻”。“非攻的实质是让他人生存,体现了一种深刻的人道主义精神,一种对他人生命的深切爱护和关怀。”[4]国与国之间的侵略战争则是与“兼爱”思想相悖而行的。
三、墨子“兼爱非攻”思想的当代思考
(一)墨子对“非议兼爱”的回答
“然而天下之士,非兼者之言也,犹未止也,……”墨子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对于非议“兼爱”的人,墨子也进行有力的辨证。《兼爱下》中共列举了四种对施行“兼爱”的非议,第一种非议,“即善矣,虽然,岂可用哉?”意思是:“兼爱”即使是好的,但是可以应用它吗? 墨子的回答是:“焉有善而不可用者?”他举例当国君的大夫出使远方却无法知道能否安全返回时,他会将父母妻儿托付给主张“兼”的人还是主张“别”的人呢?答案很明显。墨子认为,人们在说的时候非议“兼爱”,而在做的时候却选择“兼爱”。 第二种非议,“意可以择士,而不可以择君乎?”“兼爱”或许可以用来选择士人,却不可以用来选择国君吧? 对于这种非议,墨子也做了一个假设,有两个国君,主张“别”的国君说“吾恶能为吾万民之身,若为吾身?”主张“兼”的国君说“吾闻为明君于天下者,必先万民之身,后为其身,然后可以为明君于天下。”墨子用这一假设来说明,是否兼爱确实可以用来选择国君。第三种非议,“兼即仁矣,义矣;虽然,岂可为哉?吾譬兼之不可为,犹挈泰山以超江、河也。故兼者,直愿之也,夫岂可为之物哉?”“兼爱”就是仁、义。即便这样可以做得到吗?“兼爱”行不通,就像提着泰山跨越长江、黄河一样不可能。这也是我们现在最大的疑问,“兼爱”只不过是一种愿望而已,是做不到的事。墨子对此的回答是,自古及今,虽没有人做到“挈泰山以超江、河也” 但是“兼相爱,交相利”却是自尧、舜、大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先圣六王亲自实行过的。“虽子墨子之所谓兼者,于文王取法焉。”“于汤取法焉。”第四种非议,“意不忠亲之利,而害为孝乎?”或许“兼爱”不符合双亲之利,而有害于孝道吧?墨子认为 “孝子之为亲度者”必“欲人爱、利其亲”,既然希望别人爱自己的父母,那么只有爱别人的父母才能得到这样的回报,爱别人的父母自然也会得到别人爱自己父母的回报。《墨子》中提到的这四种非议,也是现在我们所疑虑的问题,墨子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过是反问我们:既然大家在说的时候都崇尚“兼爱”,为何在做的时候却反对呢?
(二)墨子“兼爱非攻”思想的现实意义
“兼爱”与“非攻”于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而言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 是值得我们去深刻沉思的。墨子的“兼爱”思想有助于调节人际关系、人与自然和社会的关系,有助于社会主义公德的建设;其“非攻”思想有助于调节社会矛盾、缓和国际关系、实现和平发展。无论对于个人修养、社会和谐还是国际和平发展,墨子“兼爱非攻”的思想在当代突显出其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学习墨子“兼爱非攻”思想以达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是非常必要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互利都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而人与人之间的互怨互损将激发矛盾引发祸乱。在和平发展成为时代主旋律的今天,在美国高举霸权主义的今天,重读墨子,重读兼爱和非攻,就知道墨子思想有多么的可贵
参考文献:
[1]《鲁迅小说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12月,第370页。
[2]高秀昌注释:《墨子》,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年1月,第20页。
[3]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5年8月,第219页。
[4]徐希燕:《墨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1年2月,第2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