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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知"、"意"、"情"的视角,逐层分析、阐述应如何全面深入推进建筑安全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工作。通过从哲学不同层面,切入思维意识,来提醒人们在标准化推进过程中要重点从思想上去把握标准化推进,以切实地保障标准化有效地深入推进和实施。
关键词:安全 标准 标准化 深入推进 意义
工业化生产离不开标准,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很早就认识到标準的重要性,并均从战略角度来重视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进其各行业的标准化,以使本国在行业的竞争中能够占据有利位置,最大限度的为国家利益服务。对此,我国也极为重视,并根据需要从相关发达国家引入和参照制定了相关的标准,以便和国际接轨,缩短和发达国家的差距。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的快速迅猛发展,部分行业发展水平已经进入国际先进行列,有的行业或部门的发展甚至在国际上处于领先的地位,比如物联网的发展,现已取得国际上领先的地位,并且我国物联网标准已领先其他国家,并在国际标准的制定上,突破性地在起着主导作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标准化实施上还普遍水平不高,究其缘由较多,但最为重要的还是我们在思想层面上认识不足。这也就从思想这个源头出现了问题,使得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步伐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而作为我国人员密集型建筑业,由于整体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标准化进程也就相对较晚,特别是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对建筑质量标准化要更为滞后。这从相当的程度上也影响到了建筑施工的安全。值得欣慰的是我们建筑行业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已制定了有关的建筑安全标准化规范,并对标准化的推行做了前期的推广,现已步入全面深入推进阶段,而且得到相当多的安全从业人员的相应。作为一名有志致力于标准化深入推进的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对标准化的深入推进工作提供见解和建议,以为建筑安全标准化尽自己一点绵薄之力。以下是我对应如何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所提的一些拙见,以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知——厘清标准化“前后”关系是全面推经标准化的前提
工业化生产离不开标准,作为工业化生产之一的建筑业自然也离不开相关的行业标准,而保障建筑施工正常安全运行的建筑施工安全也自然离不开与其相关的相应建筑安全标准。我们不仅会疑惑,标准为什么会这么重要,不妨重新来看一下标准的概念。国家标准GB/T——3935.1—1996《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 第一部分:基本术语》中在对标准的定义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次序,对活动和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经济为目的。从标准的概念可以看出,标准不仅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而且是体现社会效率要求的共同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如果对其标准化实施,社会可以使整体效率、利益趋向最大化,对国家发展具有战略层面的重要性,故发达国家均非常重视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以及标准化的推进。这也是建筑行业为什么要针对建筑安全,推广推进建筑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的原因和本意。
近年来,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当一部分企业也都非常重视对标准化的推广,相当一部分企业为此还专门制定相关的企业标准,并通过有效组织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同时也给标准化的社会性推广、推进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就建筑业整体标准化的水平来讲,还远未达到我们所期望的效果,这其中原因很多,如果我们深究原因,深刻反思的话就会将原因指向人的思维层面。因为“人”是一种思想性的存在,“人”是通过自己的思想来把握世界,引导实践的。如果我们在思维、思想层面认识上出现偏差,我们的“行动”,自然也会偏离。
这也就提醒了我们,我们的安全工作不能仅仅是埋头苦干,而是有清醒的思维意识、明确的方针指引,否则我们就可能“跑偏”、“走错”道路,这对我们尤为重要。
我们不仅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要固守“以人为本”的主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抓住本质、分清主次、厘清关系。我们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如此,我们在建筑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的深入推进的工作中更是如此。
那我们不仅要问,在建筑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的深入推进的工作中应该如何厘清“标准化”的前后关系呢?从哲学本体论层面来讲,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在”、“真”、“善”、“美”、“人”,而这“在”、“真”、“善”、“美”最后指向的却是我们“人”,所以我们才要坚持“以人文本”,才能认清“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此基础上我们在“标准化”的深入推进中就容易弄清其“前后”关系。如果说“以人为本”是主旨,在建筑安全中,“安全”就是目的,为其“服务”的相关“标准”就是实现安全目的“指标”;确保我们建筑安全实现,需要有效保障,这需要我们去“行动”,这个“行动”本身就是实现“标准化”,在这个意义上,“标准化”就是实现安全“指标”——“标准”的“手段和措施”。由此我们就不难看出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前后”,看清此关系,也就能够从我们认识上把握住其重要性,才能在标准化的实施过程中进行严格“把控”,切实落实涉及建筑安全生产的各项“标准”,所以说厘清标准化“前后”关系是全面推经标准化的前提,它也是我们在标准化深入推进过程中,从认识论层的“知”。
二、意——从道德及法律角度,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的“前后”逻辑关系,让我们看清了标准化推进中的各“环节”的内在“联系”,对进一步推进起到了“引导”作用,但要切实地去深入推进、落实标准化,还不能仅仅停留在“知”的层面,这还需要我们从“意”(道德论)的层面解决我们应然问题,也就是说需要我们从“应然”(“善”)的角度来“审视”、“监督”、“纠正”自己。如果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全面深入推进标准化就只能还停在“空中楼阁”,安全标准化也就很难“落地”,也就很难全面推进、落实标准化。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我们深度地捋清我们自己的思维。我们人是一种理性的、实践的存在。从道德哲学角度来讲,人有道德情操,因为人有道德律。道德律中最重要的观念叫自律,也就是理性自己为自己立法。而理性立法是建立在自由的环节上的。在实践领域,自由是理性的自由,是纯理性的。理性的自由使我们“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这个“想”就是意志,因此意志是自由的,这自由源自理性的实践的能力。因此我们在自由地去决定“做什么”时,不可以说我们“有心无力”,也就说,我们不可以推卸我们“做什么”之责任,也就有了“应然”。从道德层面的意义上讲,社会各个层面的主体,都是责任主体,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当然,某个主体也会不遵守道德律,但这并不能遮掩住道德律对其的有效性。由此,我们更不要说违反保障社会最低正常、有效运行的法律了。 我们不难想象,要是法律得不到有效执行,人人就会不计后果去做“恶”。从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不管是“外在”的法律,还是“内在”道德,都是我们人“作为人而成为人”有责任、有义务去遵守的。只有使社会的主体“看清”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才能最大可能地使其自发、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这一点,对于我们标准化的全面深入推进也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如果我们不能从思想上解决以往意识上存在的问题,就很难由内而外地按照标准化的相关规范、标准去“真心实意”、“心甘情愿”地去策划、决策、布置、落实、实施,全面深入推进标准化,也就只能“悬置空中”,实现标准化的“目的”就只能“草草收兵”、“无功而返”。所以,标准化的全面深入推进需要主体从道德层面把握住其重要性,否则就会有可能出现有悖于我们的初衷,违反我们的本意的结果。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在标准化深入推进过程中,要加倍重视从深层次的道德意识层面去强化安全意识,对潜伏在我们思想中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刨根究底,杜绝后患。这同时也是我们各个层面的主体(无论是从政府、企业、乃至于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唯有此,我们才能在标准化推进过程中,“无所畏惧”、“逢山开山”、“逢水搭桥”,“一往直前”,最大化地全面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为建筑施工保驾护航,以达到守护安全这个“目的”和底线。
三、情——从“美”的层面来深化标准化的推进
如果说,厘清标准化“前后”关系是我们全面推进标准化的前提,而把握住“应然性”问题能够规范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促使我们全面深入地推进标准化,那么追求“美”,就是我们进一步“深化”、“推动”标准化的“内在动力”。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人类的“善”的观念不仅仅规范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它还引导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使人具有一种超越性,进而走向一种更加美好的未来。因此,人在社会生活中是用“美”的方式来塑造和生产的。从黑格尔的角度来“看”,“美”是“自在性”与“自为性”的统一,从而达到“自由性”,即“人”不仅仅是作为自然而然的自在性的存在,“人”还是作为一种实现自己理想、追求自己目的,自为性的存在。这表明,“人”是通过实践来“呈现”“自己的活动”,或者说是通过自己“对象性”的活动而实现自己“目的性”的活动。就这个意义来说,推进标准化就是我们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的一种“对象性”活动,而“安全”——“目的”就是我们推进标准化的“目的性”活动。我们通过标准化——“对象性”活动,来实现我们建筑安全的目的——“目的性”。
在标准化深入推进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使建筑安全的工作更加規范、标准,而且要更加深刻地体会“以人为本”的主旨,以一种超越心态、创造性地投入安全工作中去,进而最大程度地激发各主体安全管理的能动性,催化创新意识,并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持续深化不同层面的主体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把紧安全环节,消除安全隐患,为建筑施工安全保驾护航。
我们人是历史的、文化的存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其历史存在的意义。而对于我们这些从事建筑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现今建筑业日新月异、迅猛发展的今天,承载着守护行业建筑安全的历史责任和使命。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不断推动、深化和提高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保障建筑施工安全,这也许就是我们这些致力于从事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的所有同仁现今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呈现的现实意义所在吧。
关键词:安全 标准 标准化 深入推进 意义
工业化生产离不开标准,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很早就认识到标準的重要性,并均从战略角度来重视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进其各行业的标准化,以使本国在行业的竞争中能够占据有利位置,最大限度的为国家利益服务。对此,我国也极为重视,并根据需要从相关发达国家引入和参照制定了相关的标准,以便和国际接轨,缩短和发达国家的差距。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的快速迅猛发展,部分行业发展水平已经进入国际先进行列,有的行业或部门的发展甚至在国际上处于领先的地位,比如物联网的发展,现已取得国际上领先的地位,并且我国物联网标准已领先其他国家,并在国际标准的制定上,突破性地在起着主导作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标准化实施上还普遍水平不高,究其缘由较多,但最为重要的还是我们在思想层面上认识不足。这也就从思想这个源头出现了问题,使得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步伐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而作为我国人员密集型建筑业,由于整体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标准化进程也就相对较晚,特别是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对建筑质量标准化要更为滞后。这从相当的程度上也影响到了建筑施工的安全。值得欣慰的是我们建筑行业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已制定了有关的建筑安全标准化规范,并对标准化的推行做了前期的推广,现已步入全面深入推进阶段,而且得到相当多的安全从业人员的相应。作为一名有志致力于标准化深入推进的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对标准化的深入推进工作提供见解和建议,以为建筑安全标准化尽自己一点绵薄之力。以下是我对应如何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所提的一些拙见,以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知——厘清标准化“前后”关系是全面推经标准化的前提
工业化生产离不开标准,作为工业化生产之一的建筑业自然也离不开相关的行业标准,而保障建筑施工正常安全运行的建筑施工安全也自然离不开与其相关的相应建筑安全标准。我们不仅会疑惑,标准为什么会这么重要,不妨重新来看一下标准的概念。国家标准GB/T——3935.1—1996《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 第一部分:基本术语》中在对标准的定义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次序,对活动和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经济为目的。从标准的概念可以看出,标准不仅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而且是体现社会效率要求的共同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如果对其标准化实施,社会可以使整体效率、利益趋向最大化,对国家发展具有战略层面的重要性,故发达国家均非常重视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以及标准化的推进。这也是建筑行业为什么要针对建筑安全,推广推进建筑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的原因和本意。
近年来,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当一部分企业也都非常重视对标准化的推广,相当一部分企业为此还专门制定相关的企业标准,并通过有效组织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同时也给标准化的社会性推广、推进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就建筑业整体标准化的水平来讲,还远未达到我们所期望的效果,这其中原因很多,如果我们深究原因,深刻反思的话就会将原因指向人的思维层面。因为“人”是一种思想性的存在,“人”是通过自己的思想来把握世界,引导实践的。如果我们在思维、思想层面认识上出现偏差,我们的“行动”,自然也会偏离。
这也就提醒了我们,我们的安全工作不能仅仅是埋头苦干,而是有清醒的思维意识、明确的方针指引,否则我们就可能“跑偏”、“走错”道路,这对我们尤为重要。
我们不仅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要固守“以人为本”的主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抓住本质、分清主次、厘清关系。我们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如此,我们在建筑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的深入推进的工作中更是如此。
那我们不仅要问,在建筑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的深入推进的工作中应该如何厘清“标准化”的前后关系呢?从哲学本体论层面来讲,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在”、“真”、“善”、“美”、“人”,而这“在”、“真”、“善”、“美”最后指向的却是我们“人”,所以我们才要坚持“以人文本”,才能认清“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此基础上我们在“标准化”的深入推进中就容易弄清其“前后”关系。如果说“以人为本”是主旨,在建筑安全中,“安全”就是目的,为其“服务”的相关“标准”就是实现安全目的“指标”;确保我们建筑安全实现,需要有效保障,这需要我们去“行动”,这个“行动”本身就是实现“标准化”,在这个意义上,“标准化”就是实现安全“指标”——“标准”的“手段和措施”。由此我们就不难看出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前后”,看清此关系,也就能够从我们认识上把握住其重要性,才能在标准化的实施过程中进行严格“把控”,切实落实涉及建筑安全生产的各项“标准”,所以说厘清标准化“前后”关系是全面推经标准化的前提,它也是我们在标准化深入推进过程中,从认识论层的“知”。
二、意——从道德及法律角度,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的“前后”逻辑关系,让我们看清了标准化推进中的各“环节”的内在“联系”,对进一步推进起到了“引导”作用,但要切实地去深入推进、落实标准化,还不能仅仅停留在“知”的层面,这还需要我们从“意”(道德论)的层面解决我们应然问题,也就是说需要我们从“应然”(“善”)的角度来“审视”、“监督”、“纠正”自己。如果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全面深入推进标准化就只能还停在“空中楼阁”,安全标准化也就很难“落地”,也就很难全面推进、落实标准化。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我们深度地捋清我们自己的思维。我们人是一种理性的、实践的存在。从道德哲学角度来讲,人有道德情操,因为人有道德律。道德律中最重要的观念叫自律,也就是理性自己为自己立法。而理性立法是建立在自由的环节上的。在实践领域,自由是理性的自由,是纯理性的。理性的自由使我们“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这个“想”就是意志,因此意志是自由的,这自由源自理性的实践的能力。因此我们在自由地去决定“做什么”时,不可以说我们“有心无力”,也就说,我们不可以推卸我们“做什么”之责任,也就有了“应然”。从道德层面的意义上讲,社会各个层面的主体,都是责任主体,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当然,某个主体也会不遵守道德律,但这并不能遮掩住道德律对其的有效性。由此,我们更不要说违反保障社会最低正常、有效运行的法律了。 我们不难想象,要是法律得不到有效执行,人人就会不计后果去做“恶”。从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不管是“外在”的法律,还是“内在”道德,都是我们人“作为人而成为人”有责任、有义务去遵守的。只有使社会的主体“看清”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才能最大可能地使其自发、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这一点,对于我们标准化的全面深入推进也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如果我们不能从思想上解决以往意识上存在的问题,就很难由内而外地按照标准化的相关规范、标准去“真心实意”、“心甘情愿”地去策划、决策、布置、落实、实施,全面深入推进标准化,也就只能“悬置空中”,实现标准化的“目的”就只能“草草收兵”、“无功而返”。所以,标准化的全面深入推进需要主体从道德层面把握住其重要性,否则就会有可能出现有悖于我们的初衷,违反我们的本意的结果。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在标准化深入推进过程中,要加倍重视从深层次的道德意识层面去强化安全意识,对潜伏在我们思想中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刨根究底,杜绝后患。这同时也是我们各个层面的主体(无论是从政府、企业、乃至于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唯有此,我们才能在标准化推进过程中,“无所畏惧”、“逢山开山”、“逢水搭桥”,“一往直前”,最大化地全面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为建筑施工保驾护航,以达到守护安全这个“目的”和底线。
三、情——从“美”的层面来深化标准化的推进
如果说,厘清标准化“前后”关系是我们全面推进标准化的前提,而把握住“应然性”问题能够规范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促使我们全面深入地推进标准化,那么追求“美”,就是我们进一步“深化”、“推动”标准化的“内在动力”。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人类的“善”的观念不仅仅规范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它还引导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使人具有一种超越性,进而走向一种更加美好的未来。因此,人在社会生活中是用“美”的方式来塑造和生产的。从黑格尔的角度来“看”,“美”是“自在性”与“自为性”的统一,从而达到“自由性”,即“人”不仅仅是作为自然而然的自在性的存在,“人”还是作为一种实现自己理想、追求自己目的,自为性的存在。这表明,“人”是通过实践来“呈现”“自己的活动”,或者说是通过自己“对象性”的活动而实现自己“目的性”的活动。就这个意义来说,推进标准化就是我们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的一种“对象性”活动,而“安全”——“目的”就是我们推进标准化的“目的性”活动。我们通过标准化——“对象性”活动,来实现我们建筑安全的目的——“目的性”。
在标准化深入推进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使建筑安全的工作更加規范、标准,而且要更加深刻地体会“以人为本”的主旨,以一种超越心态、创造性地投入安全工作中去,进而最大程度地激发各主体安全管理的能动性,催化创新意识,并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持续深化不同层面的主体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把紧安全环节,消除安全隐患,为建筑施工安全保驾护航。
我们人是历史的、文化的存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其历史存在的意义。而对于我们这些从事建筑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现今建筑业日新月异、迅猛发展的今天,承载着守护行业建筑安全的历史责任和使命。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不断推动、深化和提高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保障建筑施工安全,这也许就是我们这些致力于从事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的所有同仁现今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呈现的现实意义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