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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重点污染源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极为严重的,对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造成了隐患。本文就在界定重点污染源的基础上,强调了对这类污染源监管的重要性,并且结合实际分析了我国(省)在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测管协同、双随机制度、三位一体等多种监管对策,促进政府、公众、企业在重点污染源监管中共同发力。
关键词:重点污染源;监管;双随机;测管协同;三位一体
一、重点污染源的界定
重点污染源指的是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污染物环境毒性大或者是存在着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环境危害严重的占据了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65%以上的企业污染源,主要包括:漂染、制革、电镀、造纸、化工、水泥等重度污染源的企业。
二、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现状
目前我国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逐步形成了监测和监管的一套基本体系,政府、公众、重点污染源企业等不同主体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从我国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现状来看,其依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监测不完善,数据缺乏准确性、跟踪性
目前在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与防治上,监测数据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诸多监测部门在实际监测工作上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包括:对于重点污染源的人工监测频次较低,且监测缺乏全面性,在认定上也可能受到了技术条件、运作人员在能力、个人因素等方面的干扰,容易催生数据缺失的现象,无法跟进了解各个污染源的连续排污情况,因此对于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缺乏准确依据;另外,所监测的数据在搜集与整合上缺乏系统性,造成建立的指标体系缺乏有效的参考价值,数据的有效性与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监管重视程度低,未能做到未雨绸缪
目前,有一部分环境监管部门虽然对辖区内的重点污染源的监管提高了重视程度,但监管水平不够,且大多局限在事后,因此无法做到提前预防。另外,部分监测、监管人员对于重点污染源缺乏较强的判断能力、识别能力,这对监测、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产生了消极的作用。
(三)监测、监管协同化水平有待提升
目前,我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的有效应用普遍较低,特别是在数据的集中处理与信息资源共享方面不能得到积极的开发利用,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数据包括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管理和监督有待改进。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环境监测、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着测评水平有待提升、全面性监管质量普遍较弱的情况,对我国环境保护特别是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了严重的隐患。
三、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的开展对策
为了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必须要提高对环境监测、监管工作的整体重视程度,这样才能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稳定发展,走上科学和谐稳定的道路。对此,在重点污染源监管上应该采取以下对策:
(一)加强环境监测监控力度
结合目前我国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监控现状,目前我国已经逐渐步入了环境保护的关键时期,只有提高重点污染源信息掌控上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才能为重点污染源监测、监管工作做好积极的准备,提供较为可靠的依据。在重点污染源监测力度的提高上,首先应该树立源头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完善现有的监测机制和体制。其次从技术规范、方法标准等多个角度入手提高重点污染源的整体监测能力。最终在技术保障上,充分应用现有科技手段逐步构建完善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通过视频技术、数据终端传输技术等实现监管的网络化、高清化、实效化与智能化。最终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的全覆盖局面,各级各类数据互联共享。
(二)构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的机制
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规范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监管能力,还应该在国家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下完善现有的机制。
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以四川省的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为例,在其对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建立了双随机工作机制,在明确主体职责的基础上,对所监管的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进行抽查,并及时公开监测结果。这一机制不仅保证了对重点污染源在环境监管上的阳光性、公开性,同时还通过“随机”频数的监管提高了企业主体的自觉性。因此,我国部分地区应该在借鉴四川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需要对现有的机制进行全面完善。
二、提高在线监控管理水平,环境监管部门应大力推进在企业构建的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并通过此平台24小时实时掌握企业污染排放情况,为了提高事前与事中控制的有效性,可以將重点污染源的在线数据检测系统、报警系统引入到执法人员手机终端内,让监管人员的日常监察工作中更具针对性和及时性。
三、测管协同,我国还应该构建事前、事中的环境监测监管机制,从技术与制度这两个层面入手贯彻落实这一机制。以四川省环保厅推行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管执法协同联动快速响应工作机制为例,通过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监管协同进行,实现了同时开展对重点污染源的生产状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排污状况的同时监测监管,进而更加真实全面的掌握了污染源的情况,在对重点污染源的实际监管中就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有效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管执法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是有利于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掌握和监管。
(三)建立“三位一体”的环境监管体系
为了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不仅应该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要作用,同时还应该发挥好公众、企业的职能,通过构建“三位一体”的环境监管体系,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对此,首先就必须加强政府环境监管功能,通过有目的性的知识学习、培训、宣传等各项活动,提高各级政府的环境法律意识,普及和加深政府对于环境法律的整体认知。其次是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环境监管水平和法律水平,增强环境监管执法上的严肃性。另外,在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有效监管的过程中还应该发挥公众的力量,对此,政府应该加大对公众的环保法普法宣传,通过建立一个公众平台等方式,及时、定期地向公众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污染现状,并保证监测信息在发布上的全面性与准确性,公众也可随时地查询大气环境、水环境等质量。同时,督促企业及时公示实时的排污状况,使得公众能够更为全面深入地了解环境状况和重点污染源等相关的环境信息资料,让公众主动且能动地协助或参与到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的进程中。
最后,在“三位一体”环境监管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还应该发挥重点污染企业自我监管的重要作用,改变其在环境监管中的被动地位,通过政府在政策上的引导以及服务功能的开发,为企业自主参与污染监管活动、实现可持续运营提供源源不断的助力。
结论
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从目前监管工作的开展现状来看,对这一类污染源的监管依然存在着技术、程序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必须要在树立测管协同意识的基础上,通过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公众、企业这三个主体的重要作用,通过机制与技术的完善为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提供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洪建明.论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的措施[J].污染防治技术,2009,2203:46-48.
[2]李媛,朱云燕,胡雁.云南省重点污染源协同动态管理系统建设与实现[J].数字技术与应用,2017,05:182-183.
[3]郑秀婷.多措并举,提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水平[J].化学工程与装备,2012,07:221.
关键词:重点污染源;监管;双随机;测管协同;三位一体
一、重点污染源的界定
重点污染源指的是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污染物环境毒性大或者是存在着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环境危害严重的占据了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65%以上的企业污染源,主要包括:漂染、制革、电镀、造纸、化工、水泥等重度污染源的企业。
二、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现状
目前我国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逐步形成了监测和监管的一套基本体系,政府、公众、重点污染源企业等不同主体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从我国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现状来看,其依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监测不完善,数据缺乏准确性、跟踪性
目前在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与防治上,监测数据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诸多监测部门在实际监测工作上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包括:对于重点污染源的人工监测频次较低,且监测缺乏全面性,在认定上也可能受到了技术条件、运作人员在能力、个人因素等方面的干扰,容易催生数据缺失的现象,无法跟进了解各个污染源的连续排污情况,因此对于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缺乏准确依据;另外,所监测的数据在搜集与整合上缺乏系统性,造成建立的指标体系缺乏有效的参考价值,数据的有效性与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监管重视程度低,未能做到未雨绸缪
目前,有一部分环境监管部门虽然对辖区内的重点污染源的监管提高了重视程度,但监管水平不够,且大多局限在事后,因此无法做到提前预防。另外,部分监测、监管人员对于重点污染源缺乏较强的判断能力、识别能力,这对监测、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产生了消极的作用。
(三)监测、监管协同化水平有待提升
目前,我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的有效应用普遍较低,特别是在数据的集中处理与信息资源共享方面不能得到积极的开发利用,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数据包括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管理和监督有待改进。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环境监测、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着测评水平有待提升、全面性监管质量普遍较弱的情况,对我国环境保护特别是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了严重的隐患。
三、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的开展对策
为了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必须要提高对环境监测、监管工作的整体重视程度,这样才能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稳定发展,走上科学和谐稳定的道路。对此,在重点污染源监管上应该采取以下对策:
(一)加强环境监测监控力度
结合目前我国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监控现状,目前我国已经逐渐步入了环境保护的关键时期,只有提高重点污染源信息掌控上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才能为重点污染源监测、监管工作做好积极的准备,提供较为可靠的依据。在重点污染源监测力度的提高上,首先应该树立源头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完善现有的监测机制和体制。其次从技术规范、方法标准等多个角度入手提高重点污染源的整体监测能力。最终在技术保障上,充分应用现有科技手段逐步构建完善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通过视频技术、数据终端传输技术等实现监管的网络化、高清化、实效化与智能化。最终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的全覆盖局面,各级各类数据互联共享。
(二)构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的机制
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规范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监管能力,还应该在国家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下完善现有的机制。
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以四川省的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为例,在其对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建立了双随机工作机制,在明确主体职责的基础上,对所监管的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进行抽查,并及时公开监测结果。这一机制不仅保证了对重点污染源在环境监管上的阳光性、公开性,同时还通过“随机”频数的监管提高了企业主体的自觉性。因此,我国部分地区应该在借鉴四川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需要对现有的机制进行全面完善。
二、提高在线监控管理水平,环境监管部门应大力推进在企业构建的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并通过此平台24小时实时掌握企业污染排放情况,为了提高事前与事中控制的有效性,可以將重点污染源的在线数据检测系统、报警系统引入到执法人员手机终端内,让监管人员的日常监察工作中更具针对性和及时性。
三、测管协同,我国还应该构建事前、事中的环境监测监管机制,从技术与制度这两个层面入手贯彻落实这一机制。以四川省环保厅推行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管执法协同联动快速响应工作机制为例,通过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监管协同进行,实现了同时开展对重点污染源的生产状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排污状况的同时监测监管,进而更加真实全面的掌握了污染源的情况,在对重点污染源的实际监管中就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有效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管执法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是有利于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掌握和监管。
(三)建立“三位一体”的环境监管体系
为了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不仅应该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要作用,同时还应该发挥好公众、企业的职能,通过构建“三位一体”的环境监管体系,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对此,首先就必须加强政府环境监管功能,通过有目的性的知识学习、培训、宣传等各项活动,提高各级政府的环境法律意识,普及和加深政府对于环境法律的整体认知。其次是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环境监管水平和法律水平,增强环境监管执法上的严肃性。另外,在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有效监管的过程中还应该发挥公众的力量,对此,政府应该加大对公众的环保法普法宣传,通过建立一个公众平台等方式,及时、定期地向公众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污染现状,并保证监测信息在发布上的全面性与准确性,公众也可随时地查询大气环境、水环境等质量。同时,督促企业及时公示实时的排污状况,使得公众能够更为全面深入地了解环境状况和重点污染源等相关的环境信息资料,让公众主动且能动地协助或参与到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的进程中。
最后,在“三位一体”环境监管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还应该发挥重点污染企业自我监管的重要作用,改变其在环境监管中的被动地位,通过政府在政策上的引导以及服务功能的开发,为企业自主参与污染监管活动、实现可持续运营提供源源不断的助力。
结论
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从目前监管工作的开展现状来看,对这一类污染源的监管依然存在着技术、程序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必须要在树立测管协同意识的基础上,通过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公众、企业这三个主体的重要作用,通过机制与技术的完善为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提供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洪建明.论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的措施[J].污染防治技术,2009,2203:46-48.
[2]李媛,朱云燕,胡雁.云南省重点污染源协同动态管理系统建设与实现[J].数字技术与应用,2017,05:182-183.
[3]郑秀婷.多措并举,提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水平[J].化学工程与装备,2012,0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