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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1-0254-01
在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变林区旅游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把韩城林區建设成韩城市的绿色生态屏障及后花园,将是社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实现韩城林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分析了韩城市森林生态旅游的环境影响因素,指出了环境保护对策。
1、污染源分析
1.1 大气环境。旅游设施建设中产生粉尘;泥土路面因游人的频繁践踏、车辆行驶而引起的尘土飞扬;旅游车辆、过境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旅游餐饮业排放的烟尘,冬季供暖锅炉所产生的烟尘;区内居民生产生活所生产的烟尘;游人及区内居民的排泄物及废弃的垃圾因腐烂而挥发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污染。
1.2 水环境。游客、管理工作人员及区内居民各种排泄物和生活污水对水体的污染;个别游人将各种食品包装盒、矿泉水瓶等废弃物抛入水中;各种建于水中的建筑设施及倾入水中的建筑垃圾等。
1.3 土壤环境。游人践踏导致土壤板结保蓄力下降;旅游设施建设使土壤植被及原有结构受到破坏;游人废弃的各种塑料包装及其他难以分解的固体垃圾;水泥灰渣、碎砖石块等建筑垃圾等。
1.4 噪声。工程建设中机械作业所产生的噪音污染;机动车辆行驶和鸣号带来的噪声。
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2.1 修筑和使用过程。在修筑和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垃圾、烟尘、废气和废水,对大气和水体造成污染;游乐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不适或建筑造型、风格和颜色不合理,将导致局部森林景观和地质地貌景观的改变,影响整体景观协调性。
2.2 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修筑等基础设施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对水体、土壤、森林植被、野生动物生境及景观景点产生不良影响。
2.3 游客游览。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一是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废水及污水以及产生的食品包装袋等大量固体垃圾,将给水体及土壤环境带来巨大压力;二是游人践踏、攀摘野花等不文明行为对珍稀动植物种群及栖息地产生一定程度的干扰;三是游客在野外随意用火增加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几率;四是无限制的游客量及少数游客不良的行为将对景观景点产生一定的破坏。
2.4 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影响包括生态旅游开发后,游览车的鸣笛声及发动机声干扰野生动物的正常活动以及游览车排放的尾气造成大气污染。
3、环境保护对策
为了实现自然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和谐一致,在生态旅游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制定可行的和有效的环保措施。
3.1 完善制度,依法保护环境
在生态旅游开发建设及经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旅游风景区管理条例》及《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根据旅游资源分布现状,制订更为详细的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条例,对水污染防治、烟尘粉尘控制、噪声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进环境保护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2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游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在全社会进行全方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3.3 严格实行“三控制”
3.3.1 严格控制生态旅游的空间和范围。生态旅游开发严格控制在凿开河流域的茶场村、雷寺庄等实验区,以及薛水库、盘河水库等周边地区。同时要定期监测褐马鸡活动区域的动态变化,针对季节不同、年际不同褐马鸡活动区域有所不同的特点,及时调整生态旅游的空间范围,确保褐马鸡、白皮松等动植物的栖息环境不受破坏。
3.3.2 严格生态旅游项目。针对自然保护主要保护对象的生物学习性及生态环境的实际,确定生态旅游应对自然生态环境干扰影响程度较小的旅游项目为主,主要有山水游乐、野生动植物观赏、科普教育、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风土民情表演等。严禁修建能源消耗过大、“三废”过量或噪音过大之类的旅游项目。对各种旅游服务服务设施建设、景区景点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型旅游项目的开发都必须事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坚决不能上。
3.3.3 严格控制旅游开发强度。在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严格控制景区景点及游乐服务设施建设规模。景观景点开发应尽量维持其原有规模及风格,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房屋等设施设备,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
3.4 准确测定游客容量,科学控制游客人数
在旅游活动开展之前,要根据生态旅游开展区域及旅游线路,准确地测算生态旅游环境容量,以及合理的年游客容量、日环境容量,为生态旅游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旅游活动经营过程中,要时刻预测旅游人数,合理调控游客数量,特别是在旅游旺季,更应严格控制游人数量。
3.5 加强环境质量动态监测,及时调整旅游建设及经营活动
韩城市林业局应定期邀请韩城市环保部门或有关科研机构对林区的大气、土壤、水体、生態系统及生物多样性进行测定和调查,全面掌握环境质量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通过增加环保设施、及时治理污染源等措施,促进污染区域生态环境的尽快恢复。
3.6 积极采用环保新技术,加强环保设施建设
认真分析生态旅游过程中的各类污染源,科学测算生活废水污水排放量、旅游垃圾产生量等,合理规划排污管道、污水处理场、垃圾筒、箱等环保卫生设施设备,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厕所等环保卫生设施设备建设过程中,要积极采用新技术及新设备,以提高环保成效。同时,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验收,将自然资源开发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减小到最低限度。在景区景点开发建设,要设置辅助保护设施,防止游客乱攀、乱采、乱写、乱刻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在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变林区旅游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把韩城林區建设成韩城市的绿色生态屏障及后花园,将是社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实现韩城林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分析了韩城市森林生态旅游的环境影响因素,指出了环境保护对策。
1、污染源分析
1.1 大气环境。旅游设施建设中产生粉尘;泥土路面因游人的频繁践踏、车辆行驶而引起的尘土飞扬;旅游车辆、过境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旅游餐饮业排放的烟尘,冬季供暖锅炉所产生的烟尘;区内居民生产生活所生产的烟尘;游人及区内居民的排泄物及废弃的垃圾因腐烂而挥发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污染。
1.2 水环境。游客、管理工作人员及区内居民各种排泄物和生活污水对水体的污染;个别游人将各种食品包装盒、矿泉水瓶等废弃物抛入水中;各种建于水中的建筑设施及倾入水中的建筑垃圾等。
1.3 土壤环境。游人践踏导致土壤板结保蓄力下降;旅游设施建设使土壤植被及原有结构受到破坏;游人废弃的各种塑料包装及其他难以分解的固体垃圾;水泥灰渣、碎砖石块等建筑垃圾等。
1.4 噪声。工程建设中机械作业所产生的噪音污染;机动车辆行驶和鸣号带来的噪声。
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2.1 修筑和使用过程。在修筑和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垃圾、烟尘、废气和废水,对大气和水体造成污染;游乐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不适或建筑造型、风格和颜色不合理,将导致局部森林景观和地质地貌景观的改变,影响整体景观协调性。
2.2 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修筑等基础设施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对水体、土壤、森林植被、野生动物生境及景观景点产生不良影响。
2.3 游客游览。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一是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废水及污水以及产生的食品包装袋等大量固体垃圾,将给水体及土壤环境带来巨大压力;二是游人践踏、攀摘野花等不文明行为对珍稀动植物种群及栖息地产生一定程度的干扰;三是游客在野外随意用火增加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几率;四是无限制的游客量及少数游客不良的行为将对景观景点产生一定的破坏。
2.4 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影响包括生态旅游开发后,游览车的鸣笛声及发动机声干扰野生动物的正常活动以及游览车排放的尾气造成大气污染。
3、环境保护对策
为了实现自然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和谐一致,在生态旅游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制定可行的和有效的环保措施。
3.1 完善制度,依法保护环境
在生态旅游开发建设及经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旅游风景区管理条例》及《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根据旅游资源分布现状,制订更为详细的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条例,对水污染防治、烟尘粉尘控制、噪声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进环境保护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2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游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在全社会进行全方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3.3 严格实行“三控制”
3.3.1 严格控制生态旅游的空间和范围。生态旅游开发严格控制在凿开河流域的茶场村、雷寺庄等实验区,以及薛水库、盘河水库等周边地区。同时要定期监测褐马鸡活动区域的动态变化,针对季节不同、年际不同褐马鸡活动区域有所不同的特点,及时调整生态旅游的空间范围,确保褐马鸡、白皮松等动植物的栖息环境不受破坏。
3.3.2 严格生态旅游项目。针对自然保护主要保护对象的生物学习性及生态环境的实际,确定生态旅游应对自然生态环境干扰影响程度较小的旅游项目为主,主要有山水游乐、野生动植物观赏、科普教育、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风土民情表演等。严禁修建能源消耗过大、“三废”过量或噪音过大之类的旅游项目。对各种旅游服务服务设施建设、景区景点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型旅游项目的开发都必须事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坚决不能上。
3.3.3 严格控制旅游开发强度。在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严格控制景区景点及游乐服务设施建设规模。景观景点开发应尽量维持其原有规模及风格,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房屋等设施设备,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
3.4 准确测定游客容量,科学控制游客人数
在旅游活动开展之前,要根据生态旅游开展区域及旅游线路,准确地测算生态旅游环境容量,以及合理的年游客容量、日环境容量,为生态旅游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旅游活动经营过程中,要时刻预测旅游人数,合理调控游客数量,特别是在旅游旺季,更应严格控制游人数量。
3.5 加强环境质量动态监测,及时调整旅游建设及经营活动
韩城市林业局应定期邀请韩城市环保部门或有关科研机构对林区的大气、土壤、水体、生態系统及生物多样性进行测定和调查,全面掌握环境质量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通过增加环保设施、及时治理污染源等措施,促进污染区域生态环境的尽快恢复。
3.6 积极采用环保新技术,加强环保设施建设
认真分析生态旅游过程中的各类污染源,科学测算生活废水污水排放量、旅游垃圾产生量等,合理规划排污管道、污水处理场、垃圾筒、箱等环保卫生设施设备,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厕所等环保卫生设施设备建设过程中,要积极采用新技术及新设备,以提高环保成效。同时,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验收,将自然资源开发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减小到最低限度。在景区景点开发建设,要设置辅助保护设施,防止游客乱攀、乱采、乱写、乱刻等不良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