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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1968年10月出生,1990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信用社副主任、主任、联社党委副书记、联社副主任;2011年1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012年12月任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阳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双阳农商银行的前身是长春市双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一家立足三农、面向社区、服务城乡的地方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遍布城乡。2012年3月,李晓东带领双阳联社正式开始了双阳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工作,10月24日获得中国银监会同意筹建的批复,12月24日吉林银监局批准开业,12月26日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营业,标志着产权改革圆满成功。双阳农商行的成立,历史性地把双阳农商行的税源固定在双阳区,资金取之于当地,用之于当地,为当地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双阳人民拥有了名副其实的自己的银行。
李晓东自2010年9月主持双阳联社工作以来,始终心系三农发展,助推微企成长,扎根三农沃土,献身农村金融事业。始终秉承“立足三农、面向社区、服务城乡”的宗旨,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备春耕生产、都市农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大力支持城区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消费需求,为维护地方经济的繁荣稳定,促进双阳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突出贡献。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李晓东在注重企业发展和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同时,时刻不忘关爱社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真正方便双阳百姓,惠民利民,在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建设了双阳政务大厅,占地1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其中7000平方米提供给政府无偿使用,真正实现了政务“一站式”办公,解决了广大城乡居民“办事难”的问题。他积极履行企业责任,三年来累计向双阳财政缴纳地税1991万元,国税2389万元,累计缴税4380万元。双阳农商银行连续5年被评为“双阳区纳税大户”、“双阳区税收先进单位”。同时,他长期关心和支持当地公益事业发展,助学、扶贫、帮困,积极参加“爱心账户”、“三帮扶”、“抗洪救灾”、“文明资金”等活动。
三年来,在李晓东的带领下,双阳农商银行先后被省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联社党委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标兵”,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长春市模范集体”,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双阳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完成政府主要工作任务标兵单位”、“双阳区税收先进单位”、双阳区“万人评议机关”活动“群众满意单位”。李晓东同志个人也当选为长春市人大代表、双阳区第二、三、四届人大代表、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员、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社员代表,获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长春市第三十三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等。
双阳农商银行的前身是长春市双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一家立足三农、面向社区、服务城乡的地方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遍布城乡。2012年3月,李晓东带领双阳联社正式开始了双阳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工作,10月24日获得中国银监会同意筹建的批复,12月24日吉林银监局批准开业,12月26日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营业,标志着产权改革圆满成功。双阳农商行的成立,历史性地把双阳农商行的税源固定在双阳区,资金取之于当地,用之于当地,为当地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双阳人民拥有了名副其实的自己的银行。
李晓东自2010年9月主持双阳联社工作以来,始终心系三农发展,助推微企成长,扎根三农沃土,献身农村金融事业。始终秉承“立足三农、面向社区、服务城乡”的宗旨,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备春耕生产、都市农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大力支持城区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消费需求,为维护地方经济的繁荣稳定,促进双阳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突出贡献。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李晓东在注重企业发展和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同时,时刻不忘关爱社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真正方便双阳百姓,惠民利民,在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建设了双阳政务大厅,占地1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其中7000平方米提供给政府无偿使用,真正实现了政务“一站式”办公,解决了广大城乡居民“办事难”的问题。他积极履行企业责任,三年来累计向双阳财政缴纳地税1991万元,国税2389万元,累计缴税4380万元。双阳农商银行连续5年被评为“双阳区纳税大户”、“双阳区税收先进单位”。同时,他长期关心和支持当地公益事业发展,助学、扶贫、帮困,积极参加“爱心账户”、“三帮扶”、“抗洪救灾”、“文明资金”等活动。
三年来,在李晓东的带领下,双阳农商银行先后被省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联社党委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标兵”,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长春市模范集体”,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双阳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完成政府主要工作任务标兵单位”、“双阳区税收先进单位”、双阳区“万人评议机关”活动“群众满意单位”。李晓东同志个人也当选为长春市人大代表、双阳区第二、三、四届人大代表、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员、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社员代表,获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长春市第三十三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