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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以及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时代背景下,以省内近十所高校开展的公共艺术课程现状调查为切入点,剖析目前高校在课程结构、内容、门类、教学方法、师资队伍、评价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现代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体系的构建和创新性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關键词:现代大学 公共艺术 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J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16-0135-0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有关公共艺术课程设置的相关文件,进一步了解我省公共艺术基础课程实施现状,分别对我省的部分高等院校进行了详细调研,以发现不足,进而弥补完善来推进我省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和课程改革建设。调研涉及近十所高校(包括三所民办),分为三种方式:问卷、访谈、听课,具体针对公共艺术课程门类设置、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课程内容、课外实践、师资状况、学分设置、课程评价体系等问题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发现,自我国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公共艺术教育以来,虽然目前在全国985、211重点高校已经取得显著的成绩,但是在我省才初具规模,仍然在课程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存在着滞后、应付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课程结构重理论轻实践,缺乏内在逻辑性
根据对我省上述几所高校的调研发现,我省绝大部分高校公共艺术课程都是有关音乐、美术、摄影、书法、舞蹈、文学六大类,其中85.6%以上的学校都只是理论课程,仅有14.4%的高校真正涉及到艺术实践(或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切实使学生走出理论课堂走进校乐队、器乐技能实践训练、校合唱队、校戏剧团、校合唱团等团体,但是在这14.4%中也明显存在理论课和艺术实践课比例严重失调的现状。另一方面,课程的内在结构设置缺乏横向及纵向的逻辑性,97.8%以上的学校都把公共艺术课程规定进了全校通识平台限选或任选课程中,仅有2.2%的高校把《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归为通识平台的必修课程,其余六门课程以及更多课程分别为限选课程、任选课程。24.5%的高校是要求在一年级修完教育部规定的2学分,46.4%的高校是每学期滚动开设,29.1%的高校是规定课程分别于春、秋季学期滚动开设。即使在上述97.8%的高校中,无论是以一年修完还是滚动开设的方式,都会造成在选择稍有难度的任选课时,例如:《交响音乐世界》或《油画赏析》每班会出现修过《音乐鉴赏》或《美术鉴赏》有知识基础的一类学生和毫无音乐、美术知识基础的一类学生,这种每门公共艺术课程开设的平等性,导致了课程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性,无法满足不同基础、不同学科、不同专业学生的需求层次。
二、教学内容单一性
在对学校文、理、工科学生抽样听课中发现,大部分的高校在课堂讲授内容上都偏向于对经典音乐、绘画作品的赏析各时期流派的演进等传统知识,讲授的都是大多是权威性的评论,缺乏引导、启发学生能动性地学习如何鉴赏“美”的特色课程。另一方面,“因人设课”也是导致教学内容单一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教师的特长来设置教学内容,忽视对学生需求的关注度,涉及领域范围较窄,缺乏运用实践教学活动来培养学生积极审美的能力。最后,缺乏中华民族传统艺术以及中原地区特色精品课程的开发和建设,甚至有些高校呈现空白的状态。作为新一代社会主义接班人,既有辱传承、发展历史的使命,更使艺术教育与民族民间脱离了最本质的保护和传承的关系,同时丧失了教育的价值和意义。
三、开设课程门类较少
我省99.8%的高校开设公共艺术限选、任选课程都在15门以下,而截至到2006年,我国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的公共艺术课程开设门数大约就分别达到29门、48门、37门之多,更不能与之一向重视人文素质教育的国外著名院校相对比。在我省公共艺术课程开设的门类明显倾向于单一性,在针对课程门类这项选择题进行问卷调查中显示:大部分学生认为公共艺术课程开设的门类较少,大部分院校都是根据教育部要求的课程或根据自己教师的特长而设置课程,在对学生音乐、美术基础进行调查时发现在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竟然有13%的学生在以往的学习经历中有过3-5年不等的专业学习经历,以此看来,目前的课程远远不能满足学生对艺术学习的期望,更造成很多学生中断学习艺术的机会。另外,课程门类较少很容易引起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后,无法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关注点去选择相关课程,而是应付性质去选择一门较容易考试过关的课程,同时连带还会造成同一门课程由于选择人数较多而出现班级人数过多的现象。例如,在抽样听课的过程中,某校《影视鉴赏》就出现了二百余人的大课堂。在问卷调查中,85%以上的学生表示“可以取消一部分例如《影视鉴赏》中播放影片的课时,来增加一门乐器的实践学习”或者是“希望多举办一些高规格的交响音乐会或高品质的艺术讲座”等。
四、教学方法陈旧
在调查中显示,目前大部分的高校还是以多媒体课件的讲授以及影像资料的播放为主,“分组讨论”虽然也占有一定的比重,但是相比之下并不多,在抽样听课中,可以得知即便是“分组讨论”也是仅仅流于形式、肤浅层次的相关课堂内容的再次陈述,并没有能够引起学生积极主动的思维活动,更不用提及创新思维的建立。另外,在对学生的访谈中发现,95%以上的学生还是表示“喜欢分组讨论得出结论”的课堂形式,更多学生对公共艺术课程的不满也是出于课堂中缺乏教师与学生的交流、互动的原因,教学方法的陈旧是造成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在网络“微课”“慕课”“翻转课堂”广泛运用于非艺术课程的时代,“互联网+公共艺术课程”的构建成为每一位承担课程的教师进行课程改革努力的方向,唯有这样才能突出艺术课程自由发挥想象的特性,才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达到公共艺术教育的目的和意义。
五、师资队伍学科结构方向不平衡
从我省部分院校公共艺术课程设置的调查来看,82.3%以上的学校仍是以音乐、美术为主线,相应的舞蹈、戏曲、戏剧、影视、建筑等方面课程比较少,93.6%以上的学生反映开设的课程不能够满足自身的兴趣需求,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师资队伍学科结构多偏于音乐、美术方向,呈现出多门学科不平衡,其他专业方向人才稀缺的现状。在调查中27.3%的学生反映不愿意上公共艺术课程的原因是教师综合艺术素质不高、教学水平低下、缺少人格魅力,大多是哗众取宠、照本宣科、生搬硬套、敷衍了事。由此说明,首先教师对公共艺术教育自身的态度不够端正和重视;其次,师资队伍素质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缺乏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艺术实践经验、专业素质较高、能够引领学科建设发展的高水平优秀教师。
六、评价体系不完善
我省公共艺术课程的考核评价体系基本上是和非艺术课程的考核评价体系是一致的,由试卷或论文的形式来呈现,缺乏具有特色的评价机制,既缺乏专业的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专业人才来进行评价,也缺乏完善的公共艺术课程评价指标体系,而这两种形式其实都从根本上忽视了学生日常学习努力的过程以及所获得的收益成就。首先,笔试试卷的形式,多数是针对学生在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解上,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审美能力、情感态度等方面的构建。而论文评价方式,更是无法以一个真实、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学生各种能力的提高,学生问卷调查显示最终以论文的形式作为考核形式的,96%以上的学生都存在有抄袭现象。同时在对教师的访谈中也呈现出教师对公共艺术课程评价体系的不满。可见,在整个评价的过程中,学生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教师根据笔试或平时的出勤率等评价出来的成绩,显然不能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也无法见证鉴赏、审美等能力的提高程度,如此结果也导致了教师对公共艺术课程最终考核评价机制的全然不满意。
参考文献:
[1]尹红.音乐教学论[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胡知凡.艺术课程与教学论[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
[3]姚思源.论音乐与音乐教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4][英]赫伯·里德.通过艺术的教育[M].吕廷和译.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2.
[5]姚思源.论音乐与音乐教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關键词:现代大学 公共艺术 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J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16-0135-0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有关公共艺术课程设置的相关文件,进一步了解我省公共艺术基础课程实施现状,分别对我省的部分高等院校进行了详细调研,以发现不足,进而弥补完善来推进我省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和课程改革建设。调研涉及近十所高校(包括三所民办),分为三种方式:问卷、访谈、听课,具体针对公共艺术课程门类设置、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课程内容、课外实践、师资状况、学分设置、课程评价体系等问题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发现,自我国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公共艺术教育以来,虽然目前在全国985、211重点高校已经取得显著的成绩,但是在我省才初具规模,仍然在课程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存在着滞后、应付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课程结构重理论轻实践,缺乏内在逻辑性
根据对我省上述几所高校的调研发现,我省绝大部分高校公共艺术课程都是有关音乐、美术、摄影、书法、舞蹈、文学六大类,其中85.6%以上的学校都只是理论课程,仅有14.4%的高校真正涉及到艺术实践(或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切实使学生走出理论课堂走进校乐队、器乐技能实践训练、校合唱队、校戏剧团、校合唱团等团体,但是在这14.4%中也明显存在理论课和艺术实践课比例严重失调的现状。另一方面,课程的内在结构设置缺乏横向及纵向的逻辑性,97.8%以上的学校都把公共艺术课程规定进了全校通识平台限选或任选课程中,仅有2.2%的高校把《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归为通识平台的必修课程,其余六门课程以及更多课程分别为限选课程、任选课程。24.5%的高校是要求在一年级修完教育部规定的2学分,46.4%的高校是每学期滚动开设,29.1%的高校是规定课程分别于春、秋季学期滚动开设。即使在上述97.8%的高校中,无论是以一年修完还是滚动开设的方式,都会造成在选择稍有难度的任选课时,例如:《交响音乐世界》或《油画赏析》每班会出现修过《音乐鉴赏》或《美术鉴赏》有知识基础的一类学生和毫无音乐、美术知识基础的一类学生,这种每门公共艺术课程开设的平等性,导致了课程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性,无法满足不同基础、不同学科、不同专业学生的需求层次。
二、教学内容单一性
在对学校文、理、工科学生抽样听课中发现,大部分的高校在课堂讲授内容上都偏向于对经典音乐、绘画作品的赏析各时期流派的演进等传统知识,讲授的都是大多是权威性的评论,缺乏引导、启发学生能动性地学习如何鉴赏“美”的特色课程。另一方面,“因人设课”也是导致教学内容单一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教师的特长来设置教学内容,忽视对学生需求的关注度,涉及领域范围较窄,缺乏运用实践教学活动来培养学生积极审美的能力。最后,缺乏中华民族传统艺术以及中原地区特色精品课程的开发和建设,甚至有些高校呈现空白的状态。作为新一代社会主义接班人,既有辱传承、发展历史的使命,更使艺术教育与民族民间脱离了最本质的保护和传承的关系,同时丧失了教育的价值和意义。
三、开设课程门类较少
我省99.8%的高校开设公共艺术限选、任选课程都在15门以下,而截至到2006年,我国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的公共艺术课程开设门数大约就分别达到29门、48门、37门之多,更不能与之一向重视人文素质教育的国外著名院校相对比。在我省公共艺术课程开设的门类明显倾向于单一性,在针对课程门类这项选择题进行问卷调查中显示:大部分学生认为公共艺术课程开设的门类较少,大部分院校都是根据教育部要求的课程或根据自己教师的特长而设置课程,在对学生音乐、美术基础进行调查时发现在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竟然有13%的学生在以往的学习经历中有过3-5年不等的专业学习经历,以此看来,目前的课程远远不能满足学生对艺术学习的期望,更造成很多学生中断学习艺术的机会。另外,课程门类较少很容易引起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后,无法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关注点去选择相关课程,而是应付性质去选择一门较容易考试过关的课程,同时连带还会造成同一门课程由于选择人数较多而出现班级人数过多的现象。例如,在抽样听课的过程中,某校《影视鉴赏》就出现了二百余人的大课堂。在问卷调查中,85%以上的学生表示“可以取消一部分例如《影视鉴赏》中播放影片的课时,来增加一门乐器的实践学习”或者是“希望多举办一些高规格的交响音乐会或高品质的艺术讲座”等。
四、教学方法陈旧
在调查中显示,目前大部分的高校还是以多媒体课件的讲授以及影像资料的播放为主,“分组讨论”虽然也占有一定的比重,但是相比之下并不多,在抽样听课中,可以得知即便是“分组讨论”也是仅仅流于形式、肤浅层次的相关课堂内容的再次陈述,并没有能够引起学生积极主动的思维活动,更不用提及创新思维的建立。另外,在对学生的访谈中发现,95%以上的学生还是表示“喜欢分组讨论得出结论”的课堂形式,更多学生对公共艺术课程的不满也是出于课堂中缺乏教师与学生的交流、互动的原因,教学方法的陈旧是造成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在网络“微课”“慕课”“翻转课堂”广泛运用于非艺术课程的时代,“互联网+公共艺术课程”的构建成为每一位承担课程的教师进行课程改革努力的方向,唯有这样才能突出艺术课程自由发挥想象的特性,才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达到公共艺术教育的目的和意义。
五、师资队伍学科结构方向不平衡
从我省部分院校公共艺术课程设置的调查来看,82.3%以上的学校仍是以音乐、美术为主线,相应的舞蹈、戏曲、戏剧、影视、建筑等方面课程比较少,93.6%以上的学生反映开设的课程不能够满足自身的兴趣需求,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师资队伍学科结构多偏于音乐、美术方向,呈现出多门学科不平衡,其他专业方向人才稀缺的现状。在调查中27.3%的学生反映不愿意上公共艺术课程的原因是教师综合艺术素质不高、教学水平低下、缺少人格魅力,大多是哗众取宠、照本宣科、生搬硬套、敷衍了事。由此说明,首先教师对公共艺术教育自身的态度不够端正和重视;其次,师资队伍素质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缺乏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艺术实践经验、专业素质较高、能够引领学科建设发展的高水平优秀教师。
六、评价体系不完善
我省公共艺术课程的考核评价体系基本上是和非艺术课程的考核评价体系是一致的,由试卷或论文的形式来呈现,缺乏具有特色的评价机制,既缺乏专业的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专业人才来进行评价,也缺乏完善的公共艺术课程评价指标体系,而这两种形式其实都从根本上忽视了学生日常学习努力的过程以及所获得的收益成就。首先,笔试试卷的形式,多数是针对学生在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解上,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审美能力、情感态度等方面的构建。而论文评价方式,更是无法以一个真实、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学生各种能力的提高,学生问卷调查显示最终以论文的形式作为考核形式的,96%以上的学生都存在有抄袭现象。同时在对教师的访谈中也呈现出教师对公共艺术课程评价体系的不满。可见,在整个评价的过程中,学生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教师根据笔试或平时的出勤率等评价出来的成绩,显然不能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也无法见证鉴赏、审美等能力的提高程度,如此结果也导致了教师对公共艺术课程最终考核评价机制的全然不满意。
参考文献:
[1]尹红.音乐教学论[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胡知凡.艺术课程与教学论[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
[3]姚思源.论音乐与音乐教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4][英]赫伯·里德.通过艺术的教育[M].吕廷和译.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2.
[5]姚思源.论音乐与音乐教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