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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熱門話題——“公天”、“鬼巴”、“墓地”事件,以及早前機場對面五加八幅土地的審批事件,曾幾何時,主管部門的局級官員,甚至直屬司長,都不約而同地出過一張“擋箭牌”——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又或者擔心打官司,政府會成為被告,對事件內情不願多講,甚至不講。但是,由司法部門的判決、主動說明的情況,以及由廉政、審計部門的報告來看,相關官員明顯存在“不正義、不效率”,面對明顯的社會矛盾,視而不見,任由矛盾和問題惡化,嚴重造成社會成本內耗,損害全澳廣大居民的利益。本人主張,對於大多數居民共同認為的庸官,應該實行調動、降職,甚至是罷免!
“公天”事件由來已久,有線電視和“公天”之間的爭拗,街知巷聞。2008年初,“公天”停播事件的教訓,電信局根本無汲取,2010年,廉署的報告已明確指出問題所在,電信局仍然“闊佬懶理”,任由問題惡化,告上法院,將廣大居民的自由資訊權當作“炮灰”,人浮於事“扯貓尾”,是典型政府內耗行為。
講起“公天”的問題,當局總是以歷史遺留問題為藉口,一拖再拖。古往今來,無數的歷史問題都需要後人去解決,解決問題需要智慧,更何況,有線電視的專營合約,是由政府拍板,有線電視的經營範圍都搞不清楚,這可是一個大笑話。自己炮製的笑料,自己都無辦法收場,如此官員,廣大居民如何信得過?“公天”問題,必須依法按時妥善處理,再不能夠讓“不正義、不效率”的官員損害廣大居民的利益!
有關巴士服務的審計報告出爐後,“鬼巴”這個名詞成為流行詞,其實,廣大居民講的最多的不是“鬼巴”,而是“傻巴”。2011年8月1日,新巴士服務推出以來,有關的是非就一直未停,只是用行車里數來計數,三歲細路仔恐怕都可能會放“空車”搵笨。廣大居民講,先天殘缺的巴士服務合同,首先炮製了“傻巴”,於是乎,周街有“鬼巴”,是意料中的事。
推出新巴士服務,最大的目的是,通過引入競爭,解決居民搭車難的問題。近兩年來,居民在上下班高峰時搭巴士,逼“沙甸魚”的苦況,根本無得到緩解,但是,“高峰期”過後,幾乎無人坐的“鬼巴”排隊入站,居民望巴士興歎。新巴士服務搞了近兩年,審計報告出爐之後,官員才去看錢箱。“錢多人傻”,大家可能都不鍾意聽,但是,對照起來,又如何去怪居民指責?我們的官員一手炮製了“傻巴”合同,居民搭車難的問題未解決,卻帶來了更多的社會怨氣,內耗了居民的精神、情緒和公帑,相關的官員是否還有能力做同樣的工作?巴士加價問題,主管部門害怕“商告官”,如此演變下去,是否真有一天會出現“民告官”。
“墓地”事件,社會爭論多年,早前的廉署報告,已經明確批評“有度身訂造之嫌”,但是,涉案的官員總是遮遮掩掩,企圖一句“進入司法程序”就可以掩飾一切,結果爲了居民的知情權,司法機關主動說明的情況,令廣大居民進一步看到,有關官員行政卸膊,為官不正義、不作為的真相。其實,官員也是人,正所謂“仙人打鼓有時錯”,如果做錯事,勇於認錯,未嘗不是一件好事。相反,利用手中的權利,掩飾真相,內耗社會公共資源打官司,損害居民知情權,結果只能是離民意越來越遠。
本人清楚地記得,年前,當社會廣泛批評機場對面五幅土地,在可能涉及“歐案”的前提下,仍然加批八幅土地,造成開工事實,其中存在問題。運輸工務範疇的官員,以諮詢司法機關無果,作為“擋箭牌”,後來,廉署明確表示已經指明問題所在,檢察院更表示未曾接到相關諮詢,有關官員擺明講大話。與此並不是巧合的問題是,“公天”、“傻巴”、“墓地”事件,都同司法扯上關係,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可以從近兩年來司法機關的批評中找到答案,一些行政機關不依法辦事,導致矛盾和糾紛後,自身不願承擔責任,將問題和矛盾推給司法機關,企圖以此代替其本身不依法從民事、行政層面去解決本身應該負責的問題。行政卸膊、決策能力退化,導致越來越多的社會內耗,損害全澳居民的利益。
澳門雖然是一個小型社會,但是,政府依法施政,正義和效率都是重要的,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爲了更好的實現正義,我們必須關注效率問題,因為不效率會損害正義,一些政府部門的內耗,就是不效率的重要表現。本人認為,對於缺乏正義和效率的官員,應該採取調動、降職,甚至是罷免,而一些學術機構或政府部門的顧問職位,也不應該成為這些官員的“避難所”。
“公天”事件由來已久,有線電視和“公天”之間的爭拗,街知巷聞。2008年初,“公天”停播事件的教訓,電信局根本無汲取,2010年,廉署的報告已明確指出問題所在,電信局仍然“闊佬懶理”,任由問題惡化,告上法院,將廣大居民的自由資訊權當作“炮灰”,人浮於事“扯貓尾”,是典型政府內耗行為。
講起“公天”的問題,當局總是以歷史遺留問題為藉口,一拖再拖。古往今來,無數的歷史問題都需要後人去解決,解決問題需要智慧,更何況,有線電視的專營合約,是由政府拍板,有線電視的經營範圍都搞不清楚,這可是一個大笑話。自己炮製的笑料,自己都無辦法收場,如此官員,廣大居民如何信得過?“公天”問題,必須依法按時妥善處理,再不能夠讓“不正義、不效率”的官員損害廣大居民的利益!
有關巴士服務的審計報告出爐後,“鬼巴”這個名詞成為流行詞,其實,廣大居民講的最多的不是“鬼巴”,而是“傻巴”。2011年8月1日,新巴士服務推出以來,有關的是非就一直未停,只是用行車里數來計數,三歲細路仔恐怕都可能會放“空車”搵笨。廣大居民講,先天殘缺的巴士服務合同,首先炮製了“傻巴”,於是乎,周街有“鬼巴”,是意料中的事。
推出新巴士服務,最大的目的是,通過引入競爭,解決居民搭車難的問題。近兩年來,居民在上下班高峰時搭巴士,逼“沙甸魚”的苦況,根本無得到緩解,但是,“高峰期”過後,幾乎無人坐的“鬼巴”排隊入站,居民望巴士興歎。新巴士服務搞了近兩年,審計報告出爐之後,官員才去看錢箱。“錢多人傻”,大家可能都不鍾意聽,但是,對照起來,又如何去怪居民指責?我們的官員一手炮製了“傻巴”合同,居民搭車難的問題未解決,卻帶來了更多的社會怨氣,內耗了居民的精神、情緒和公帑,相關的官員是否還有能力做同樣的工作?巴士加價問題,主管部門害怕“商告官”,如此演變下去,是否真有一天會出現“民告官”。
“墓地”事件,社會爭論多年,早前的廉署報告,已經明確批評“有度身訂造之嫌”,但是,涉案的官員總是遮遮掩掩,企圖一句“進入司法程序”就可以掩飾一切,結果爲了居民的知情權,司法機關主動說明的情況,令廣大居民進一步看到,有關官員行政卸膊,為官不正義、不作為的真相。其實,官員也是人,正所謂“仙人打鼓有時錯”,如果做錯事,勇於認錯,未嘗不是一件好事。相反,利用手中的權利,掩飾真相,內耗社會公共資源打官司,損害居民知情權,結果只能是離民意越來越遠。
本人清楚地記得,年前,當社會廣泛批評機場對面五幅土地,在可能涉及“歐案”的前提下,仍然加批八幅土地,造成開工事實,其中存在問題。運輸工務範疇的官員,以諮詢司法機關無果,作為“擋箭牌”,後來,廉署明確表示已經指明問題所在,檢察院更表示未曾接到相關諮詢,有關官員擺明講大話。與此並不是巧合的問題是,“公天”、“傻巴”、“墓地”事件,都同司法扯上關係,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可以從近兩年來司法機關的批評中找到答案,一些行政機關不依法辦事,導致矛盾和糾紛後,自身不願承擔責任,將問題和矛盾推給司法機關,企圖以此代替其本身不依法從民事、行政層面去解決本身應該負責的問題。行政卸膊、決策能力退化,導致越來越多的社會內耗,損害全澳居民的利益。
澳門雖然是一個小型社會,但是,政府依法施政,正義和效率都是重要的,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爲了更好的實現正義,我們必須關注效率問題,因為不效率會損害正義,一些政府部門的內耗,就是不效率的重要表現。本人認為,對於缺乏正義和效率的官員,應該採取調動、降職,甚至是罷免,而一些學術機構或政府部門的顧問職位,也不應該成為這些官員的“避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