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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企业走出去,首先要知道当地的规则,特别是在不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了解当地规则后,在不违反国际通行的规则的前提下,去寻找到一个平衡点,管控合规风险。
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步伐进一步加快。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全年共对全球164个国家和地区的7 96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1 701.1亿美元,同比增长44.1%。与此同时,近期个别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的一些非理性投资行为也受到广泛关注,如投资方向不符合国家战略导向、投资未经过系统规划和科学论证导致重大亏损、经营活动不符合所在国法律法规要求等,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营风险,更大幅增加了企业所面临的国内外监管压力。
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海外的投资环境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政府、社区及企业员工等不同层次的相关者交织成一个复杂的关联网,使企业时刻处于风险当中。地缘政治稳定成为企业初选投资目标的首要衡量指标。60%以上的参与调查企业认为政治安全、政策的稳定性及法律制度对企业海外投资目的地的选择影响较大。安全审查、当地的经济状况及资源都会影响企业的投资方向。70%左右的企业在初选投资目标时,忽视当地工资水平、税收政策及与当地企业的业务往来等,这些情况为后期整合阶段带来了不良影响。
“一带一路”背景下走出去企业的合规要求包含三个层面:一是遵守公司总部所在国和经营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二是遵守企业内部规章包括企业价值观、商业行为准则;三是职业操守道德规范等。合规不仅是制定规范,主要是如何使行为“符合”规范。但同时,如果能理解和把握全球竞争的新方式以及新规则,我国企业则有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发展中国家企业成长的新经验。
现状
由于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的不同,以及日常沟通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中企海外子公司在税务合规和人员派遣管理方面的现状不容乐观。中企海外子公司的合规水平不仅影响其当地的合规性,从整个企业层面来看,这些影响横跨整个机构,给国内总部带来了巨大的合规难题和资源压力。据观察,“走出去”企业的税务及人员管理合规目前正经历以下困境:
1.多重法律:由于涉及多国和多区域的法律法规,企业往往缺乏对海外税务法规知识的了解,无法合理有效管控企业税务遵从风险。在国内总部层面,由于不熟悉境内外税收政策及征管如何联动,如境外缴纳税金境内抵免、境外亏损税前如何弥补、人员的外派津贴和薪酬福利是否符合当地税收筹划的要求和安排等,导致发生额外的税务成本。
2.多重沟通:总部需和位于多国多区域的不同团队沟通,沟通成本高,且无法及时得到有效反馈,税务风险管控脱节。另外,对相关的税务争议事项,因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无法与当地政府部门据理力争,损失应得税务利益或多缴应付税款,造成额外成本。
3.多种实操:对于多国多区域的财务税务情况,缺乏控制体系,基本依赖当地事务所,无法控制第三方工作质量;不熟悉各国、区域间税收协定待遇及各国、区域的实际操作,适用错误税务处理或损失应得的税收协定待遇。
4.数据不一致:因数据分散在各个国家和区域,总部无法取得有效数据反馈,数据质量和数据可追溯性差;无有效分析和预警体系,不能及时监控及发现问题。
5.人员流动:缺乏有效的人员派遣政策、流程及相关管理工具(如派遣协议、人员成本匡算表、税收均衡表、薪酬均衡表等)来规范人员海外派遣项目的执行及管理。不熟悉人员外派期间境内外人力资源、个人税务、社会保险、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导致发生潜在的管理风险及额外成本。
同时,不断演进的国际税务大趋势和不断提高的信息透明度要求,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变数和挑战,也决定了传统的管控方式无法满足走出去企业的税务合规和人员派遣管理要求。
新政解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境外投资方向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并提出实施分类指导,为我国企业的境外投资方向和经营管理要求提供了政策指导。
《指导意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一带一路”建設为统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促进企业合理有序开展境外投资活动,防范和应对境外投资风险,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对境外投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依照“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明确了鼓励、限制、禁止三类境外投资活动,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为推进相关要求的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了若干保障措施,明确了国家在境外投资领域的监管思路。监管趋势和具体内容如表2所示:《指导意见》对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增强依法合规管理能力,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提出更高层面的要求。
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步伐进一步加快。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全年共对全球164个国家和地区的7 96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1 701.1亿美元,同比增长44.1%。与此同时,近期个别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的一些非理性投资行为也受到广泛关注,如投资方向不符合国家战略导向、投资未经过系统规划和科学论证导致重大亏损、经营活动不符合所在国法律法规要求等,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营风险,更大幅增加了企业所面临的国内外监管压力。
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海外的投资环境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政府、社区及企业员工等不同层次的相关者交织成一个复杂的关联网,使企业时刻处于风险当中。地缘政治稳定成为企业初选投资目标的首要衡量指标。60%以上的参与调查企业认为政治安全、政策的稳定性及法律制度对企业海外投资目的地的选择影响较大。安全审查、当地的经济状况及资源都会影响企业的投资方向。70%左右的企业在初选投资目标时,忽视当地工资水平、税收政策及与当地企业的业务往来等,这些情况为后期整合阶段带来了不良影响。
“一带一路”背景下走出去企业的合规要求包含三个层面:一是遵守公司总部所在国和经营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二是遵守企业内部规章包括企业价值观、商业行为准则;三是职业操守道德规范等。合规不仅是制定规范,主要是如何使行为“符合”规范。但同时,如果能理解和把握全球竞争的新方式以及新规则,我国企业则有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发展中国家企业成长的新经验。
现状
由于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的不同,以及日常沟通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中企海外子公司在税务合规和人员派遣管理方面的现状不容乐观。中企海外子公司的合规水平不仅影响其当地的合规性,从整个企业层面来看,这些影响横跨整个机构,给国内总部带来了巨大的合规难题和资源压力。据观察,“走出去”企业的税务及人员管理合规目前正经历以下困境:
1.多重法律:由于涉及多国和多区域的法律法规,企业往往缺乏对海外税务法规知识的了解,无法合理有效管控企业税务遵从风险。在国内总部层面,由于不熟悉境内外税收政策及征管如何联动,如境外缴纳税金境内抵免、境外亏损税前如何弥补、人员的外派津贴和薪酬福利是否符合当地税收筹划的要求和安排等,导致发生额外的税务成本。
2.多重沟通:总部需和位于多国多区域的不同团队沟通,沟通成本高,且无法及时得到有效反馈,税务风险管控脱节。另外,对相关的税务争议事项,因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无法与当地政府部门据理力争,损失应得税务利益或多缴应付税款,造成额外成本。
3.多种实操:对于多国多区域的财务税务情况,缺乏控制体系,基本依赖当地事务所,无法控制第三方工作质量;不熟悉各国、区域间税收协定待遇及各国、区域的实际操作,适用错误税务处理或损失应得的税收协定待遇。
4.数据不一致:因数据分散在各个国家和区域,总部无法取得有效数据反馈,数据质量和数据可追溯性差;无有效分析和预警体系,不能及时监控及发现问题。
5.人员流动:缺乏有效的人员派遣政策、流程及相关管理工具(如派遣协议、人员成本匡算表、税收均衡表、薪酬均衡表等)来规范人员海外派遣项目的执行及管理。不熟悉人员外派期间境内外人力资源、个人税务、社会保险、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导致发生潜在的管理风险及额外成本。
同时,不断演进的国际税务大趋势和不断提高的信息透明度要求,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变数和挑战,也决定了传统的管控方式无法满足走出去企业的税务合规和人员派遣管理要求。
新政解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境外投资方向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并提出实施分类指导,为我国企业的境外投资方向和经营管理要求提供了政策指导。
《指导意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一带一路”建設为统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促进企业合理有序开展境外投资活动,防范和应对境外投资风险,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对境外投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依照“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明确了鼓励、限制、禁止三类境外投资活动,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为推进相关要求的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了若干保障措施,明确了国家在境外投资领域的监管思路。监管趋势和具体内容如表2所示:《指导意见》对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增强依法合规管理能力,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提出更高层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