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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之一。人民选举和决策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基本形式。本文剖析了协商民主的概念和内涵,并当前实际阐述了其实践的路径和方法。旨在抛砖引玉,以求金言。
关键词:协商民主 实现路径
1 概述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人们的权力意识逐渐的发挥显现出来,人们能够通过某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政治生活领域当中,选举是指通过投票方式,来选出能够代表其意志行使国家公共权利的人,当然这里对选举人有一个最基础的要求就是其要满足享有政治权利的行为人。选举制度,按照其本质来说对于选举的规范和执行所约定的相关细则,也是一个国家统治阶级通过其法律的规定来约束的能够代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原则条款、确定相关的程序与方法制度的总和。针对于选举制度内容和形式而言,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选举和选举制度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呈现多种多样,目前研究者们还很难将选举的作用和功能作出完全的描述。在现实当中的选举,并没有呈现出单一的特征,它不仅不是全面描述公共责任的机制的手段,也不是能够对政治控制完全的把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选举局限性就体现在这里。通过选举这种政治渠道,只是提供了给政府和人民以及社会大众相互影响的机会,而并非能够形成某种固定的定向模式。在多数选举制度当中,持多数当选者在目前呈现出主流趋势。从表现上看,这似乎体现了选举的民主性;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选举在社会实践当中,只是塑造政治过程诸多因素中的一个,并非全部因素,或者从根本上来说,这并非是一个主导因素,这是由于选举的局限性所造成的;从这个角度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选举的负面效应呈现出一定的风险性。用选举来代替人们意志的取向,显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2 协商与协商民主
2.1 协商的概念和原则
协商现在经济社会当中运用十分广泛,它是采用由当事人对某些问题和矛盾直接进行相互磋商,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协商为原则通常是指在解决问题过程当中,说实施协商的内容、形式以及相关结果运用方法和手段。
2.2 协商民主的概念、目标和制度体现
协商民主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在现代社会当中对于协商的概念的一种群体量化。协商民主所实施的对象依旧是针对于政治观念和政治实践而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约瑟夫·毕赛特第一次提到“协商民主”这个概念,由此在全世界范围得到了众多学者的探讨和研究。对于协商民主的概念目前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但是协商民主的目标、核心、保障、特征均已形成了一定的研究结论和成果。从民主的历史发展过程当中,我们可以知道,没有广泛的选举就没有代议制度发展和完善,也就没有现代民主政治的演变。选举民主能够使得统治阶级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之上行使相应的权利,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统治阶级工作的效率,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管理不当而造成的社会的不稳定。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的事务的日益复杂化,使得人们对选举民主有了更多的认识;人们逐渐认识到选举只是民主实现众多形式当中的一种,而并非可以囊括整个民主理论与实践。当今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这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从这个方面上来说,协商民主的目标主体就是公共利益,其参与的主体是公民,其核心是公共协商,其保障平等理性,常常采用对话、讨论、辩论、妥协、审议与交流等方式来进行合法性、平等性、多元性、责任性、公开性的实施。从我们国家的协商民主制度上来看,目前还是处在一个发育探索阶段,在这个历史时期,我们还有更多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内容需要彻底的研究和探讨。但是,从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凸显出来。
2.3 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
投票方式的原则,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进行。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选举民主在民主形式上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影响之深,也是到目前为止流传最为广泛的形式之一。在人类文明发展给历史过程当中,选举民主的地位不可动摇。其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服从多数的选举民主只是少数人控制的一种工具表现出来的形式。首先人们对于多数的概念无从理解,其权力的核心是谁来统治?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看,有很多例子可以阐述这一观点。自古以来,选举民主形式所代表的并非全社会成员的意志,甚至在某一特殊的历史时期,由于形式的约束,它甚至不算大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从时空概念上来说,当时的多数人并不代表时间推移之后的多数人。二是选举民主只是一种决策的原则,而并非体现思想的原则。用通俗的话来讲,价值取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非能说明这种价值取向的正确;如果仅仅采用多数人原则成为合法的依据,这并非能说明多数人的意见或者意志是符合科学性的或者是正确的。三是如果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势必会造成多数人行为约束的失控,从而造成大面积的多数人行政暴政。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通过历史验证得出的结论。西方一些国家就呈现出了这种局面。如何从民主更广泛的意义来看待公平、公正的原则,更好地实现公共责任辅导国家发展的目的,这就需要从协商民主的实践路径上去探索和发现。
3 协商民主的实践路径
3.1 一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协商民主可以更为广泛的寻求参与者的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社会公共政策执行的力度,有效的改善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也使得民主政治能够形成统一健康的发展方向。协商民主能够更广泛地寻求不同政见的政党、民族、宗教等多种形式的参与而形成相同的共识,更具公平性。
3.2 一个规范——制度化、法律化的规范
协商民主能够在政治内容上具有更大的包容性,能容纳广泛的建议,彻底摒弃了多数、少数之间的界限,有利于国家大政方针决策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协商民主能够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协商和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少数人的作弊行为和多数人的暴政行为,在这一点上无异于能够摆脱选举民主的弊端,使得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更有规范性。
3.3 一个结构——国家协商民主与社会协商民主模式结构的建立
我们了解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不同的概念和内涵,其在功能和作用上也有许多相同之处,但是从历史的发展观念来看,显然协商民主能取得一定的优势,从形式和内容上,国家协商民主与社会协商民主模式结构更趋完善。
3.4 一个方针——贯彻从国情实际出发的方针
协商民主更能贯彻从国情实际出发的方针,通过少数人与多数人的共识来进行和谐的对话与沟通,比较选举民主多数人的原则而言,能够协调多数人与少数人意见和要求,找到相应的利益平衡点,从而有利于实现整体的利益诉求。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要理解协商民主的概念和意义,清醒认识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既不能全面否定选举民主的作用,同时也不能夸大协商民主的地位。必须要在实践当中不断摸索协商民主的实践路径,完善国家民主制度,继而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海英.中国特色的双轨民主模式: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J].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03).
[2]孙照红.政协民主: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模式[J].理论导刊,2008(06).
[3]朱世海.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特色[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01).
作者简介:
安鑫(1978-),男,安徽六安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形成和发展。
关键词:协商民主 实现路径
1 概述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人们的权力意识逐渐的发挥显现出来,人们能够通过某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政治生活领域当中,选举是指通过投票方式,来选出能够代表其意志行使国家公共权利的人,当然这里对选举人有一个最基础的要求就是其要满足享有政治权利的行为人。选举制度,按照其本质来说对于选举的规范和执行所约定的相关细则,也是一个国家统治阶级通过其法律的规定来约束的能够代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原则条款、确定相关的程序与方法制度的总和。针对于选举制度内容和形式而言,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选举和选举制度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呈现多种多样,目前研究者们还很难将选举的作用和功能作出完全的描述。在现实当中的选举,并没有呈现出单一的特征,它不仅不是全面描述公共责任的机制的手段,也不是能够对政治控制完全的把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选举局限性就体现在这里。通过选举这种政治渠道,只是提供了给政府和人民以及社会大众相互影响的机会,而并非能够形成某种固定的定向模式。在多数选举制度当中,持多数当选者在目前呈现出主流趋势。从表现上看,这似乎体现了选举的民主性;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选举在社会实践当中,只是塑造政治过程诸多因素中的一个,并非全部因素,或者从根本上来说,这并非是一个主导因素,这是由于选举的局限性所造成的;从这个角度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选举的负面效应呈现出一定的风险性。用选举来代替人们意志的取向,显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2 协商与协商民主
2.1 协商的概念和原则
协商现在经济社会当中运用十分广泛,它是采用由当事人对某些问题和矛盾直接进行相互磋商,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协商为原则通常是指在解决问题过程当中,说实施协商的内容、形式以及相关结果运用方法和手段。
2.2 协商民主的概念、目标和制度体现
协商民主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在现代社会当中对于协商的概念的一种群体量化。协商民主所实施的对象依旧是针对于政治观念和政治实践而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约瑟夫·毕赛特第一次提到“协商民主”这个概念,由此在全世界范围得到了众多学者的探讨和研究。对于协商民主的概念目前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但是协商民主的目标、核心、保障、特征均已形成了一定的研究结论和成果。从民主的历史发展过程当中,我们可以知道,没有广泛的选举就没有代议制度发展和完善,也就没有现代民主政治的演变。选举民主能够使得统治阶级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之上行使相应的权利,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统治阶级工作的效率,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管理不当而造成的社会的不稳定。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的事务的日益复杂化,使得人们对选举民主有了更多的认识;人们逐渐认识到选举只是民主实现众多形式当中的一种,而并非可以囊括整个民主理论与实践。当今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这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从这个方面上来说,协商民主的目标主体就是公共利益,其参与的主体是公民,其核心是公共协商,其保障平等理性,常常采用对话、讨论、辩论、妥协、审议与交流等方式来进行合法性、平等性、多元性、责任性、公开性的实施。从我们国家的协商民主制度上来看,目前还是处在一个发育探索阶段,在这个历史时期,我们还有更多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内容需要彻底的研究和探讨。但是,从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凸显出来。
2.3 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
投票方式的原则,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进行。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选举民主在民主形式上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影响之深,也是到目前为止流传最为广泛的形式之一。在人类文明发展给历史过程当中,选举民主的地位不可动摇。其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服从多数的选举民主只是少数人控制的一种工具表现出来的形式。首先人们对于多数的概念无从理解,其权力的核心是谁来统治?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看,有很多例子可以阐述这一观点。自古以来,选举民主形式所代表的并非全社会成员的意志,甚至在某一特殊的历史时期,由于形式的约束,它甚至不算大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从时空概念上来说,当时的多数人并不代表时间推移之后的多数人。二是选举民主只是一种决策的原则,而并非体现思想的原则。用通俗的话来讲,价值取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非能说明这种价值取向的正确;如果仅仅采用多数人原则成为合法的依据,这并非能说明多数人的意见或者意志是符合科学性的或者是正确的。三是如果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势必会造成多数人行为约束的失控,从而造成大面积的多数人行政暴政。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通过历史验证得出的结论。西方一些国家就呈现出了这种局面。如何从民主更广泛的意义来看待公平、公正的原则,更好地实现公共责任辅导国家发展的目的,这就需要从协商民主的实践路径上去探索和发现。
3 协商民主的实践路径
3.1 一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协商民主可以更为广泛的寻求参与者的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社会公共政策执行的力度,有效的改善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也使得民主政治能够形成统一健康的发展方向。协商民主能够更广泛地寻求不同政见的政党、民族、宗教等多种形式的参与而形成相同的共识,更具公平性。
3.2 一个规范——制度化、法律化的规范
协商民主能够在政治内容上具有更大的包容性,能容纳广泛的建议,彻底摒弃了多数、少数之间的界限,有利于国家大政方针决策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协商民主能够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协商和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少数人的作弊行为和多数人的暴政行为,在这一点上无异于能够摆脱选举民主的弊端,使得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更有规范性。
3.3 一个结构——国家协商民主与社会协商民主模式结构的建立
我们了解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不同的概念和内涵,其在功能和作用上也有许多相同之处,但是从历史的发展观念来看,显然协商民主能取得一定的优势,从形式和内容上,国家协商民主与社会协商民主模式结构更趋完善。
3.4 一个方针——贯彻从国情实际出发的方针
协商民主更能贯彻从国情实际出发的方针,通过少数人与多数人的共识来进行和谐的对话与沟通,比较选举民主多数人的原则而言,能够协调多数人与少数人意见和要求,找到相应的利益平衡点,从而有利于实现整体的利益诉求。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要理解协商民主的概念和意义,清醒认识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既不能全面否定选举民主的作用,同时也不能夸大协商民主的地位。必须要在实践当中不断摸索协商民主的实践路径,完善国家民主制度,继而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海英.中国特色的双轨民主模式: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J].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03).
[2]孙照红.政协民主: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模式[J].理论导刊,2008(06).
[3]朱世海.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特色[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01).
作者简介:
安鑫(1978-),男,安徽六安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形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