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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的通知》(建标[2013]37号)有关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等部门于2015年2月5日联合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检查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建标函[2015]35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对"十二五"期间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