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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7年,衡水中学、衡水一中不规范甚至违规办学招生被查实,河北省教育厅要求限期整改。衡水中学平湖分校也被浙江省教育厅责令整改。在教育部要求下,更多违规招生的学校被禁止违规招生。近年来,衡水中学在云南、山西、浙江等地,均开办了分校,其重金掐尖的招生模式,在各地引起争议。
衡水中学事件回顾
2017年3月26日,衡水第一中学平湖学校在浙江省平湖市揭牌,成為衡水一中在国内的又一家分校。而该校发布的2017年招生简章中,首批录取新生到校报到时间为4月15日,较浙江中考提前了两个月。衡水一中平湖学校此举,引发来自教育界内外的争议,并遭到包括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红峰在内的“业内人士”批评。平湖市教育局称,已发文要求校方整改。而衡水一中平湖学校一名招生负责人表示,在收到教育主管部门发文后,学校已经修改新生报到时间。为争夺优质生源,平湖学校公开提出,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性、省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每次分别给予5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奖励;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红峰通过媒体公开表明,衡水中学模式,与“浙江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不符合”,进而提出“浙江不需要(平湖分校)”。而平湖学校的“抢跑”,则再次将这所新设立学校推上风口浪尖。方红峰对媒体提出质疑:“4月15日开学肯定是不对的,什么时候允许他这么早招生的?”
平湖学校法人代表、执行董事肖家兴解释称,报到并不是开学,只是为新生适应高中课程做准备,“做一个初高中课程的衔接,还有提前在校园里做拓展训练。”对此,平湖市教育局面向全市范围内的初中发布文件,要求“确保每个初中生中考前均在校”。而在衡水一中平湖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中,明确提出提前“报到”一事,平湖市教育局则于4月7日,向其发出书面规范文件,要求其整改。
2017年6月16日,衡水第一中学董事会发表声明宣称,自2014年9月19日23时40分民办衡水第一中学公章被河北衡水中学校长张文茂强行取走后,衡水第一中学董事会从未授权个人和团体合作成立分校等事宜。教育部门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问题的根源是违法招生。
教育部表示,特别要求有关地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等同类学校的办学和招生行为“进行专项检查”。2017年6月1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河北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办学行为进行整改的通知》称,按照教育部要求,河北省教育厅组成专项检查组,于当年5月9日对河北衡水中学和衡水第一中学办学招生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两所学校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规范甚至违规办学、招生情况,责成衡水市教育局督促两所学校就所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通知》对衡水第一中学提出5项整改要求,对衡水中学提出3项整改要求,要求控制办学规模,规范招生行为。
重金抢生源能否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向审批机关提交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在内的申办报告,注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浙江省教育厅负责新闻发布的工作人员表示:衡水第一中学平湖学校审批权在平湖市教育局,从设立程序上来看,属于合法。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指出,目前国内不少地方的学校,都存在提前招生等乱象,对此,属地教育部门需承担起监督义务。在他看来,地方政府引进异地民办学校,打造升学率高的中学,本身无可厚非。异地民办学校也得遵循当地基本规范。教育部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学校提前招生,但各市、县教育部门也需要求当地学校同时招生。
多年以来,河北多个地市的中考前100名学生基本上都流往衡水。河北各地教育部门、高级中学苦于衡中的强势“拔尖”,早就多有不满。随着衡水中学模式向各地输出,重金掐尖造“名校”的现象随时有可能形成燎原之势。对此加以限制,是保护中国现行教育生态和结构的必行之举。不过,限制之举究竟有多大成效,并在何等程度上改变“衡中模式”,恐怕还不能太过乐观:核减指标不过是加剧了当地有意流向衡中学生的竞争,从而导致更多的招生乱象,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衡中“拔尖”的现状。即便停招3年,3年之后怎么办?何况,无论是核减指标,还是停招3年,都有可能催生数量不小的“中考移民”,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也会呈几何级数上涨。即便不“移民”,以往年的情形看,也仍会有大批外地学生在当地保留学籍,而到衡中借读,由此,“衡中模式”的滚雪球效应同样不会止步。
教育部门限制衡中,最终获益的也未必是当地学生,反倒是当地升学率比不上衡中的地方“超级中学”。承德“停招3年”的禁令出台后,就有业内人士表示,承德的优秀学生又要被耽误3年了。目前,国家正大力在资源配置上,推进城乡间、区域间的教育均衡和素质教育的发展,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特别是占据某种资源优势的地区和学校,应该为此贡献正能量,不能改头换面强化应试教育,制造新的不均衡、不公平。教育战线的每个干部、教师都必须有这样的大局意识。
衡水中学事件回顾
2017年3月26日,衡水第一中学平湖学校在浙江省平湖市揭牌,成為衡水一中在国内的又一家分校。而该校发布的2017年招生简章中,首批录取新生到校报到时间为4月15日,较浙江中考提前了两个月。衡水一中平湖学校此举,引发来自教育界内外的争议,并遭到包括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红峰在内的“业内人士”批评。平湖市教育局称,已发文要求校方整改。而衡水一中平湖学校一名招生负责人表示,在收到教育主管部门发文后,学校已经修改新生报到时间。为争夺优质生源,平湖学校公开提出,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性、省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每次分别给予5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奖励;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红峰通过媒体公开表明,衡水中学模式,与“浙江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不符合”,进而提出“浙江不需要(平湖分校)”。而平湖学校的“抢跑”,则再次将这所新设立学校推上风口浪尖。方红峰对媒体提出质疑:“4月15日开学肯定是不对的,什么时候允许他这么早招生的?”
平湖学校法人代表、执行董事肖家兴解释称,报到并不是开学,只是为新生适应高中课程做准备,“做一个初高中课程的衔接,还有提前在校园里做拓展训练。”对此,平湖市教育局面向全市范围内的初中发布文件,要求“确保每个初中生中考前均在校”。而在衡水一中平湖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中,明确提出提前“报到”一事,平湖市教育局则于4月7日,向其发出书面规范文件,要求其整改。
2017年6月16日,衡水第一中学董事会发表声明宣称,自2014年9月19日23时40分民办衡水第一中学公章被河北衡水中学校长张文茂强行取走后,衡水第一中学董事会从未授权个人和团体合作成立分校等事宜。教育部门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问题的根源是违法招生。
教育部表示,特别要求有关地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等同类学校的办学和招生行为“进行专项检查”。2017年6月1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河北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办学行为进行整改的通知》称,按照教育部要求,河北省教育厅组成专项检查组,于当年5月9日对河北衡水中学和衡水第一中学办学招生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两所学校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规范甚至违规办学、招生情况,责成衡水市教育局督促两所学校就所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通知》对衡水第一中学提出5项整改要求,对衡水中学提出3项整改要求,要求控制办学规模,规范招生行为。
重金抢生源能否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向审批机关提交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在内的申办报告,注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浙江省教育厅负责新闻发布的工作人员表示:衡水第一中学平湖学校审批权在平湖市教育局,从设立程序上来看,属于合法。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指出,目前国内不少地方的学校,都存在提前招生等乱象,对此,属地教育部门需承担起监督义务。在他看来,地方政府引进异地民办学校,打造升学率高的中学,本身无可厚非。异地民办学校也得遵循当地基本规范。教育部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学校提前招生,但各市、县教育部门也需要求当地学校同时招生。
多年以来,河北多个地市的中考前100名学生基本上都流往衡水。河北各地教育部门、高级中学苦于衡中的强势“拔尖”,早就多有不满。随着衡水中学模式向各地输出,重金掐尖造“名校”的现象随时有可能形成燎原之势。对此加以限制,是保护中国现行教育生态和结构的必行之举。不过,限制之举究竟有多大成效,并在何等程度上改变“衡中模式”,恐怕还不能太过乐观:核减指标不过是加剧了当地有意流向衡中学生的竞争,从而导致更多的招生乱象,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衡中“拔尖”的现状。即便停招3年,3年之后怎么办?何况,无论是核减指标,还是停招3年,都有可能催生数量不小的“中考移民”,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也会呈几何级数上涨。即便不“移民”,以往年的情形看,也仍会有大批外地学生在当地保留学籍,而到衡中借读,由此,“衡中模式”的滚雪球效应同样不会止步。
教育部门限制衡中,最终获益的也未必是当地学生,反倒是当地升学率比不上衡中的地方“超级中学”。承德“停招3年”的禁令出台后,就有业内人士表示,承德的优秀学生又要被耽误3年了。目前,国家正大力在资源配置上,推进城乡间、区域间的教育均衡和素质教育的发展,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特别是占据某种资源优势的地区和学校,应该为此贡献正能量,不能改头换面强化应试教育,制造新的不均衡、不公平。教育战线的每个干部、教师都必须有这样的大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