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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媒体环境中,尽管文学消费群体和文学消费市场在数字化、交互式的网络平台上迅速扩大了规模,新媒体给文学消费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好处;但是,新媒体这一技术的发展给文学消费造成的阻碍,我们也不应忽视。
关键词:新媒体技术;文学消费;文学发展
所谓新媒体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新的传播方式和形态,是在网络技术支持下的新的数字传播媒体,它包括所有的以数字传播形式为主的媒体,它主要通过电脑、手机、数字电视等传播手段获得实现,下面主要是基于网络媒体、移动端媒体、数字报刊杂志这类新媒体发展基础之上的想法。
首先,针对新媒体用户的大数据分析与追踪束缚了读者的阅读范围,网络媒体上推出的各类榜单也削弱了文学消费的自主性。
海量式的作品数据库拓宽了读者的阅读选择,数字化客户终端也使阅读消费方式更加灵活,便捷的新媒体数字终端利用数据分析这一技术表面上看似追踪到了读者的喜好,能够适时推荐出符合读者当下口味的作品,但也在无形之中束缚了读者的阅读范围。在登载数百万部的文学网站上,网络用户无法浏览到所有作品,只能按照自己的兴趣选择有限品种。久而久之,文艺消费的主体携带着文艺消费主体的个人隐私被数据库所劫持,文学网站运营商就能根据点击率判断消费倾向,重点推介相应类型作品。但是,这样的点击率只能反映以往的阅读状况,不能反映预知的或未来的阅读趋向;并且点击率只表示点击过,并不表示喜爱或者否定的态度。所以网站根据读者点击或者阅读过给读者推荐书目这一举措,在无形之中束缚了读者的阅读范围。
伴随着新媒体技术下大数据的广泛运用,越来越多的文学消费网站基于大数据分析推出了各种各样的图书榜单,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读者消费的自主性。当然,我们不会否定图书榜单的引领作用,在文学生产的庞大山头跟前,如果没有人先行筛选,普通读者几乎一头雾水。好的排行榜,是一种文学阅读导向,是对优秀文学的遴选和集中,是对一些懒散阅读者的激活。但是对于读者的文学消费自主性来说,各类图书榜单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对此还是有打击的。文学消费自主性,是指作为文学阅读主体和文学消费主体的读者基于自己对生活、事物、世界的认知,基于自己的文学修养,自由地进行文学阅读选择,独立地进行文学消费。而基于大数据分析而出现的各个榜单,是对群体喜好的总结和概括,而这些数据和榜单就在读者进行文学消费的时候,无形之中给读者起了引导的作用。相比较于传统的书店买书,读者在购买之前所对要购买的书籍并无太多的了解(除了购买目的性很明确的书籍),完全是基于自己对一本书的喜好程度进行消费的,而这喜好程度不是基于大众喜好程度的数据分析,可能仅是由于这本书的“封面”符合自己的审美、或者是随意看到书中的一句话引起了自己的共鸣、或是因为这本书的字体略微不同于其它或者是印刷的纸张质量等等。而新媒体环境下,各类榜单的涌现无形之中使得读者的文学消费自主性有所下降。
还有,新媒体诞生之后伴随着的是“碎片化阅读”的产生,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众的阅读鉴赏能力,另外,新媒体下风靡大众的网络文学娱乐至上的目的,也阻碍了正确的文学消费观的形成。
在新媒体时代,人们利用各种先进电子设备来进行阅读,主要就是通过各大网站了解实事资讯、利用腾讯 qq、微信的朋友圈等形式来交流自各自的生活状态,除此之外就是用有关APP(起点、红袖、晋江、微信读书、各类公众号等)进行阅读。在这种阅读方式之下,人们可利用的时间更加的灵活、方便,碎片化阅读特征也更加明显。但碎片化阅读在满足人们日常阅读需求的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们的阅读能力。在碎片化阅读模式下,人们大多是借助电子设备在较短的时间内浏览丰富的信息内容。这些信息内容大多是以标题的形式呈现的,而人们对于具体内容可能不会有过多的了解,就算了解到具体内容,大部分人们也只是随着其文章形式而进行阅读,却没有自己本身对某个观点、某件事或某种现象的思考和认识。比如,现在微信上盛行的公众号,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对大众输出的过程,读者读完一般不会进行思考。但是如果在进行一些其他诸如书籍阅读的活动时,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没有得到训练,就难以理解一些蕴含深奥思想和人生哲理的书籍。像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讲的印刷机统治下的“阐释年代”——“如果要传达意义,内容自然就要严肃。作者在写下一个句子后总希望能说明一点东西,也希望读者能明白其中的意思。当作者和读者为句子的语义绞尽脑汁的时候,他们面对的其实是对智力最大的挑战。对于读者更是如此,因为作者并不是一直值得信任的。他们撒谎,他们陷入迷茫,他们过于笼统,他们滥用逻辑甚至常识。读者对此必须有备而来,用知识武装好自己。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读者往往是孤独地面对文本的。在阅读的时候,读者的反应是孤立的,他只能依靠自己的智力。面对印在纸上的句子,读者看见的是一些冷静的抽象符号,没有美感或归属感。所以,阅读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当然也是一项理性的活动。”读书要求的是读者和作者都要具有逻辑的思维和高度的理性。从这一方面来说,碎片化阅读不利于人们阅读能力的提高。
新媒体下的网络文学环境也对人们形成正确的文学消费观产生一定程度的阻碍。网络消费环境下的文学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遵循的都是快乐至上原则,都更愿意将文学当成消遣和娱乐的工具。作者在为读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娱乐——或者说是快乐,而读者期待的也是从作品中得到快乐。当然,这种娱乐又是与网络文学的消费功能、经济功能相挂钩的,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益,网站经营文学产品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读者在付费之后,也期望从文本内容中得到快乐。当前网络文学最为发达的是玄幻、武侠、竞技、都市言情、魔法、修仙等类型化小说,这些小说在具体内容上往往充斥着娱乐至上的导向,这种导向使读者对网络小说的消费往往以自我陶醉、想象性满足为目的。作者在以读者为中心的评价体系下,为了获得读者的认可、吸引读者的眼球以及获得点击率,也会去创造迎合读者阅读兴趣的作品,这样以娱乐为目的的作品与传统文学重视反映生活,表现重大的社会问题、人类生存状况和人的存在意义的内容严肃的作品相比,显然缺少了社会担当感和责任感,这对于引领读者形成正确的文学消費观显然是缺少正确导向的。
因此,我们在看到新媒体诞生以来给文学消费带来的各种新景观(新的平台、人们对文学的热情、阅读与消费的开放性等)之外,也要看到与之同时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在新媒体时代里,将新媒体环境下文学的消费功能和文学的认识、教育、审美功能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使文学在互联网时代仍然起着精神信仰的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1] 欧阳友权. 中国网络文学批评 20 年[J]. 中国网络文学批评 20 年,2017.
[2] 胡友峰. 电子媒介时代文学的“消费”问题[J]. 文艺理论研究,2016(5).
[3] 翟传鹏. 媒介化时代文学生产批判[D].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3.
[4] 王百娣. 新媒介文学生成与传播研究[D]. 沈阳:辽宁大学,2019.
关键词:新媒体技术;文学消费;文学发展
所谓新媒体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新的传播方式和形态,是在网络技术支持下的新的数字传播媒体,它包括所有的以数字传播形式为主的媒体,它主要通过电脑、手机、数字电视等传播手段获得实现,下面主要是基于网络媒体、移动端媒体、数字报刊杂志这类新媒体发展基础之上的想法。
首先,针对新媒体用户的大数据分析与追踪束缚了读者的阅读范围,网络媒体上推出的各类榜单也削弱了文学消费的自主性。
海量式的作品数据库拓宽了读者的阅读选择,数字化客户终端也使阅读消费方式更加灵活,便捷的新媒体数字终端利用数据分析这一技术表面上看似追踪到了读者的喜好,能够适时推荐出符合读者当下口味的作品,但也在无形之中束缚了读者的阅读范围。在登载数百万部的文学网站上,网络用户无法浏览到所有作品,只能按照自己的兴趣选择有限品种。久而久之,文艺消费的主体携带着文艺消费主体的个人隐私被数据库所劫持,文学网站运营商就能根据点击率判断消费倾向,重点推介相应类型作品。但是,这样的点击率只能反映以往的阅读状况,不能反映预知的或未来的阅读趋向;并且点击率只表示点击过,并不表示喜爱或者否定的态度。所以网站根据读者点击或者阅读过给读者推荐书目这一举措,在无形之中束缚了读者的阅读范围。
伴随着新媒体技术下大数据的广泛运用,越来越多的文学消费网站基于大数据分析推出了各种各样的图书榜单,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读者消费的自主性。当然,我们不会否定图书榜单的引领作用,在文学生产的庞大山头跟前,如果没有人先行筛选,普通读者几乎一头雾水。好的排行榜,是一种文学阅读导向,是对优秀文学的遴选和集中,是对一些懒散阅读者的激活。但是对于读者的文学消费自主性来说,各类图书榜单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对此还是有打击的。文学消费自主性,是指作为文学阅读主体和文学消费主体的读者基于自己对生活、事物、世界的认知,基于自己的文学修养,自由地进行文学阅读选择,独立地进行文学消费。而基于大数据分析而出现的各个榜单,是对群体喜好的总结和概括,而这些数据和榜单就在读者进行文学消费的时候,无形之中给读者起了引导的作用。相比较于传统的书店买书,读者在购买之前所对要购买的书籍并无太多的了解(除了购买目的性很明确的书籍),完全是基于自己对一本书的喜好程度进行消费的,而这喜好程度不是基于大众喜好程度的数据分析,可能仅是由于这本书的“封面”符合自己的审美、或者是随意看到书中的一句话引起了自己的共鸣、或是因为这本书的字体略微不同于其它或者是印刷的纸张质量等等。而新媒体环境下,各类榜单的涌现无形之中使得读者的文学消费自主性有所下降。
还有,新媒体诞生之后伴随着的是“碎片化阅读”的产生,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众的阅读鉴赏能力,另外,新媒体下风靡大众的网络文学娱乐至上的目的,也阻碍了正确的文学消费观的形成。
在新媒体时代,人们利用各种先进电子设备来进行阅读,主要就是通过各大网站了解实事资讯、利用腾讯 qq、微信的朋友圈等形式来交流自各自的生活状态,除此之外就是用有关APP(起点、红袖、晋江、微信读书、各类公众号等)进行阅读。在这种阅读方式之下,人们可利用的时间更加的灵活、方便,碎片化阅读特征也更加明显。但碎片化阅读在满足人们日常阅读需求的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们的阅读能力。在碎片化阅读模式下,人们大多是借助电子设备在较短的时间内浏览丰富的信息内容。这些信息内容大多是以标题的形式呈现的,而人们对于具体内容可能不会有过多的了解,就算了解到具体内容,大部分人们也只是随着其文章形式而进行阅读,却没有自己本身对某个观点、某件事或某种现象的思考和认识。比如,现在微信上盛行的公众号,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对大众输出的过程,读者读完一般不会进行思考。但是如果在进行一些其他诸如书籍阅读的活动时,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没有得到训练,就难以理解一些蕴含深奥思想和人生哲理的书籍。像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讲的印刷机统治下的“阐释年代”——“如果要传达意义,内容自然就要严肃。作者在写下一个句子后总希望能说明一点东西,也希望读者能明白其中的意思。当作者和读者为句子的语义绞尽脑汁的时候,他们面对的其实是对智力最大的挑战。对于读者更是如此,因为作者并不是一直值得信任的。他们撒谎,他们陷入迷茫,他们过于笼统,他们滥用逻辑甚至常识。读者对此必须有备而来,用知识武装好自己。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读者往往是孤独地面对文本的。在阅读的时候,读者的反应是孤立的,他只能依靠自己的智力。面对印在纸上的句子,读者看见的是一些冷静的抽象符号,没有美感或归属感。所以,阅读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当然也是一项理性的活动。”读书要求的是读者和作者都要具有逻辑的思维和高度的理性。从这一方面来说,碎片化阅读不利于人们阅读能力的提高。
新媒体下的网络文学环境也对人们形成正确的文学消费观产生一定程度的阻碍。网络消费环境下的文学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遵循的都是快乐至上原则,都更愿意将文学当成消遣和娱乐的工具。作者在为读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娱乐——或者说是快乐,而读者期待的也是从作品中得到快乐。当然,这种娱乐又是与网络文学的消费功能、经济功能相挂钩的,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益,网站经营文学产品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读者在付费之后,也期望从文本内容中得到快乐。当前网络文学最为发达的是玄幻、武侠、竞技、都市言情、魔法、修仙等类型化小说,这些小说在具体内容上往往充斥着娱乐至上的导向,这种导向使读者对网络小说的消费往往以自我陶醉、想象性满足为目的。作者在以读者为中心的评价体系下,为了获得读者的认可、吸引读者的眼球以及获得点击率,也会去创造迎合读者阅读兴趣的作品,这样以娱乐为目的的作品与传统文学重视反映生活,表现重大的社会问题、人类生存状况和人的存在意义的内容严肃的作品相比,显然缺少了社会担当感和责任感,这对于引领读者形成正确的文学消費观显然是缺少正确导向的。
因此,我们在看到新媒体诞生以来给文学消费带来的各种新景观(新的平台、人们对文学的热情、阅读与消费的开放性等)之外,也要看到与之同时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在新媒体时代里,将新媒体环境下文学的消费功能和文学的认识、教育、审美功能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使文学在互联网时代仍然起着精神信仰的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1] 欧阳友权. 中国网络文学批评 20 年[J]. 中国网络文学批评 20 年,2017.
[2] 胡友峰. 电子媒介时代文学的“消费”问题[J]. 文艺理论研究,2016(5).
[3] 翟传鹏. 媒介化时代文学生产批判[D].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3.
[4] 王百娣. 新媒介文学生成与传播研究[D]. 沈阳:辽宁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