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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专题理论研讨会就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交流,很有意义。与会同志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围绕这一专题展开交流讨论,必将对进一步发挥好工商职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借此机会,我讲三个问题,与同志们探讨。
一、新农村建设赋予工商工作新的历史使命
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的重大部署,也是工商工作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关系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决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部署,是全党全国人民的重大历史任务。近几年来,党中央连续下发了三个1号文件,就保证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加强新农村建设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强调“三农”工作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少取、多予、放活”,实行“三减免、三补贴”,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面貌的深刻变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新的历史任务面前,作为政府担负依法行政、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工商部门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党的执政工作中心,就是工商工作的中心,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是工商工作长期的历史使命。
工商部门在发挥职能,促进和服务“三农”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是我们党全部工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三农”工作不仅关系农业的发展、农村的和谐稳定、农民的富裕,更重要的是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全社会的稳定和谐及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想“三农”之所想,急“三农”之所急,在促进农村产业化经营、发展乡镇企业和合作经济、搞活流通、进入市场、维护权益、富裕农民等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实实在在的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赞赏和欢迎。工商部门也在工作实践中教育和提高了自己,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为进一步促进和服务新农村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工商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有所为
新农村建设赋予工商工作新的历史使命,那么,工商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究竟需要做好哪些工作呢?对于这个问题,总局党组在传达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时,就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是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众孚同志和其他党组成员,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后,深入各地.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基层积累和创造的丰富经验,并于年初提出了“整合工商职能,创新工作机制”的工作思路。召开一系列会议,采取各种形式加以落实。今年9月下旬,总局在成都召开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中心,目标、职能及方式、方法和手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行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已经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我们的研究工作,就是把这些经过实践证明是成功的东西,加以系统化、理论化,给予科学的、深刻的阐述,使之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我现在除担任工商学会会长外,还是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接触“三农”问题比较多,也有一些感想和体会,借此机会,和同志们作些交流。我着重谈一些农村的情况,然后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工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谈点不成熟的建议。
农村的现状是个什么样子?许多领导和专家学者都做了深刻的论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以来,农村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之后,中央对农村的改革、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把“三农”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我们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总的还比较低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社会事业相对落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等公共服务领域薄弱,农民收入增长仍然比较缓慢.富裕化程度不高等等,城乡二元化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其内在的差别,失衡及矛盾已严重影响着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全面小康的实现。针对这些问题,中央采取的措施已经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但中国区域大、人口多、各地情况不同,东、中、西部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程度差异很大。特别是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目标后,各地和广大农民的热情空前高涨,突出问题是如何更快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和农民收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保障,在这个基础上,全面落实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目标。在新农村建设中,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但最重要的、主要的还是要依靠农村、农民自身的力量。这正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增加农村的经济实力,增加农民的收入,还是要靠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支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上,促进新农村建设上,政府各部门都应该从自身职能出发,做出努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做好哪些工作,发挥什么作用呢?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工作中已经做了很好的探索和实践,这次会上同志们的发言和提供的典型材料,都作了很好的回答。在促进新农村建设中要做的工作,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及时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机制创新,即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爱农、市场助农,我认为这种总结和概括十分恰当,既抓住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核心,又充分体现了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特点,我们可以在这几个方面不断努力,并及时把一些新的好的做法充实进来,加以丰富完善。我个人认为,工商部门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还要结合以下四个方面做具体落实工作:
第一,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这是新农村建设需要着重解决的最关键、最困难的问题,也正是我们工商部门的职能和强项。一是发挥登记机关市场主体准入职能,促进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农民单纯靠一家一户种粮食,不搞联合合作,不搞产业化,不走规模化的路子,是无法实现增收富裕的。有效的做法,就是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同时,搭建“两个平台”(龙头企业和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中介”(农村经纪人),把农民组织起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可通过,我们工商部门担任登记工作,可以通过登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和发展。二是发挥商标登记管理职能,促进农产品品牌化、优质化、规模化。总局商标局和 各级商标部门近几年注重抓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开展农产品驰名商标认证,受到了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称赞和欢迎,要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三是加强市场监管职能,努力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更好地促进农民和农产品进入市场。离市场远,不敢进入市场、不会进入市场,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富裕的一大障碍,工商部门应该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创造更多机会,使农民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进入市场。上面讲到的农村经纪人,就需要大力发展,我们可以更多地做工作。
第二,努力维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民利益
中国广大农民生活在农村,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但由于历史的、社会的原因,仍有相当数量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自我保护意识差。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涌现出大批富余劳动力,出现就业难,进城打工又受到许多不公正待遇。中国广大的农民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的权利和利益极易受到侵犯,常常遭遇不公平,不公正。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会引发许多社会矛盾,影响安定团结和社会和谐。工商部门就是要发挥自己的职能,切实保护农民权利,维护农民利益。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打击制售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以及哄抬农用生产资料、种子价格等坑农骗农行为,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二是监管粮油棉花市场,防止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三是做好合同监管,防止和杜绝利用合同对农民进行欺诈的行为。四是做好广告监管,防止农民被虚假广告误导而利益受到侵害。五是保护农民作为个体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六是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
第三,帮助和促进建立农村的诚信体系
我们在农村调研时发现,一些部门、单位把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完全归咎于农村和农民的信用缺失,这是极端错误的。当前农村发展中一个突出性的制约因素,就是资金缺乏。农民手里没有多少钱,而要贷款又困难重重。向银行贷款,无资产抵押,无人担保。银行出现呆坏账损失,又多认为是农民不还款造成的。这实际是不公平的。政府应该从政策层面上进一步研究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同时需要研究解决进一步建立农村诚信体系的问题。工商部门在这方面有许多工作可做。一是教育和提高农民的诚信意识,严格执行借贷合同约定,及时偿还银行贷款。二是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建立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活动,创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三是从登记和管理上,促进农村担保公司和担保中心的建立,为农村信贷提供担保支持。
第四,教育和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已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富裕农民、稳定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而要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关键在于提高农民素质,帮助农民掌握一种或几种技术。这项工作,工商部门可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
总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急需工商部门做的工作和能够做的工作,都应该成为我们努力的方向,工商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大有作为。
三、工商部门在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工商部门在发挥职能、促进新农村建设中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防止一蹴而就和消极厌战情绪,扎扎实实地为农民、为农村经济实体办实事、办好事,不断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其次,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职责是通过加强监管,促进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这里,我们要特别强调服务,把服务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处处时时为农民、为农村经济着想,提供各种便利和优质服务。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树立工商部门和工商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三,注重学习,加强调查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部署,目标明确、原则性强,政策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要贯彻执行好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就要努力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的指示精神,并且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商部门在促进新农村建设中的新鲜经验,加以推广完善,切实提高我们的市场监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第四,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工商部门一定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新农村建设这篇大文章。要认真研究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结合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属于工商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要勇于负责,大胆主动地做好。属于工商部门牵头的工作,要负起责任,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属于工商部门配合的工作,要甘当配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总之,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作者系中国工商学会会长、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
责任编辑 吴凡
一、新农村建设赋予工商工作新的历史使命
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的重大部署,也是工商工作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关系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决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部署,是全党全国人民的重大历史任务。近几年来,党中央连续下发了三个1号文件,就保证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加强新农村建设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强调“三农”工作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少取、多予、放活”,实行“三减免、三补贴”,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面貌的深刻变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新的历史任务面前,作为政府担负依法行政、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工商部门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党的执政工作中心,就是工商工作的中心,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是工商工作长期的历史使命。
工商部门在发挥职能,促进和服务“三农”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是我们党全部工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三农”工作不仅关系农业的发展、农村的和谐稳定、农民的富裕,更重要的是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全社会的稳定和谐及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想“三农”之所想,急“三农”之所急,在促进农村产业化经营、发展乡镇企业和合作经济、搞活流通、进入市场、维护权益、富裕农民等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实实在在的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赞赏和欢迎。工商部门也在工作实践中教育和提高了自己,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为进一步促进和服务新农村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工商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有所为
新农村建设赋予工商工作新的历史使命,那么,工商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究竟需要做好哪些工作呢?对于这个问题,总局党组在传达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时,就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是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众孚同志和其他党组成员,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后,深入各地.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基层积累和创造的丰富经验,并于年初提出了“整合工商职能,创新工作机制”的工作思路。召开一系列会议,采取各种形式加以落实。今年9月下旬,总局在成都召开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中心,目标、职能及方式、方法和手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行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已经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我们的研究工作,就是把这些经过实践证明是成功的东西,加以系统化、理论化,给予科学的、深刻的阐述,使之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我现在除担任工商学会会长外,还是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接触“三农”问题比较多,也有一些感想和体会,借此机会,和同志们作些交流。我着重谈一些农村的情况,然后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工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谈点不成熟的建议。
农村的现状是个什么样子?许多领导和专家学者都做了深刻的论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以来,农村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之后,中央对农村的改革、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把“三农”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我们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总的还比较低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社会事业相对落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等公共服务领域薄弱,农民收入增长仍然比较缓慢.富裕化程度不高等等,城乡二元化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其内在的差别,失衡及矛盾已严重影响着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全面小康的实现。针对这些问题,中央采取的措施已经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但中国区域大、人口多、各地情况不同,东、中、西部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程度差异很大。特别是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目标后,各地和广大农民的热情空前高涨,突出问题是如何更快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和农民收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保障,在这个基础上,全面落实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目标。在新农村建设中,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但最重要的、主要的还是要依靠农村、农民自身的力量。这正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增加农村的经济实力,增加农民的收入,还是要靠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支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上,促进新农村建设上,政府各部门都应该从自身职能出发,做出努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做好哪些工作,发挥什么作用呢?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工作中已经做了很好的探索和实践,这次会上同志们的发言和提供的典型材料,都作了很好的回答。在促进新农村建设中要做的工作,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及时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机制创新,即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爱农、市场助农,我认为这种总结和概括十分恰当,既抓住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核心,又充分体现了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特点,我们可以在这几个方面不断努力,并及时把一些新的好的做法充实进来,加以丰富完善。我个人认为,工商部门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还要结合以下四个方面做具体落实工作:
第一,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这是新农村建设需要着重解决的最关键、最困难的问题,也正是我们工商部门的职能和强项。一是发挥登记机关市场主体准入职能,促进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农民单纯靠一家一户种粮食,不搞联合合作,不搞产业化,不走规模化的路子,是无法实现增收富裕的。有效的做法,就是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同时,搭建“两个平台”(龙头企业和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中介”(农村经纪人),把农民组织起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可通过,我们工商部门担任登记工作,可以通过登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和发展。二是发挥商标登记管理职能,促进农产品品牌化、优质化、规模化。总局商标局和 各级商标部门近几年注重抓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开展农产品驰名商标认证,受到了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称赞和欢迎,要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三是加强市场监管职能,努力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更好地促进农民和农产品进入市场。离市场远,不敢进入市场、不会进入市场,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富裕的一大障碍,工商部门应该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创造更多机会,使农民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进入市场。上面讲到的农村经纪人,就需要大力发展,我们可以更多地做工作。
第二,努力维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民利益
中国广大农民生活在农村,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但由于历史的、社会的原因,仍有相当数量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自我保护意识差。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涌现出大批富余劳动力,出现就业难,进城打工又受到许多不公正待遇。中国广大的农民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的权利和利益极易受到侵犯,常常遭遇不公平,不公正。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会引发许多社会矛盾,影响安定团结和社会和谐。工商部门就是要发挥自己的职能,切实保护农民权利,维护农民利益。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打击制售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以及哄抬农用生产资料、种子价格等坑农骗农行为,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二是监管粮油棉花市场,防止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三是做好合同监管,防止和杜绝利用合同对农民进行欺诈的行为。四是做好广告监管,防止农民被虚假广告误导而利益受到侵害。五是保护农民作为个体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六是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
第三,帮助和促进建立农村的诚信体系
我们在农村调研时发现,一些部门、单位把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完全归咎于农村和农民的信用缺失,这是极端错误的。当前农村发展中一个突出性的制约因素,就是资金缺乏。农民手里没有多少钱,而要贷款又困难重重。向银行贷款,无资产抵押,无人担保。银行出现呆坏账损失,又多认为是农民不还款造成的。这实际是不公平的。政府应该从政策层面上进一步研究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同时需要研究解决进一步建立农村诚信体系的问题。工商部门在这方面有许多工作可做。一是教育和提高农民的诚信意识,严格执行借贷合同约定,及时偿还银行贷款。二是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建立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活动,创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三是从登记和管理上,促进农村担保公司和担保中心的建立,为农村信贷提供担保支持。
第四,教育和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已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富裕农民、稳定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而要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关键在于提高农民素质,帮助农民掌握一种或几种技术。这项工作,工商部门可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
总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急需工商部门做的工作和能够做的工作,都应该成为我们努力的方向,工商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大有作为。
三、工商部门在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工商部门在发挥职能、促进新农村建设中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防止一蹴而就和消极厌战情绪,扎扎实实地为农民、为农村经济实体办实事、办好事,不断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其次,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职责是通过加强监管,促进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这里,我们要特别强调服务,把服务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处处时时为农民、为农村经济着想,提供各种便利和优质服务。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树立工商部门和工商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三,注重学习,加强调查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部署,目标明确、原则性强,政策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要贯彻执行好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就要努力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的指示精神,并且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商部门在促进新农村建设中的新鲜经验,加以推广完善,切实提高我们的市场监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第四,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工商部门一定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新农村建设这篇大文章。要认真研究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结合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属于工商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要勇于负责,大胆主动地做好。属于工商部门牵头的工作,要负起责任,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属于工商部门配合的工作,要甘当配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总之,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作者系中国工商学会会长、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
责任编辑 吴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