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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血压是指在静息状态下动脉收缩压和或舒张压增高。高血压是一种以动脉压升高为特征,可伴有心脏、血管、脑和肾脏等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改变的全身性疾病。中医学认为,高血压病是由于机体阴阳平衡失调产生的结果。阴虚为本,阳亢为标,病变与五脏有关,最主要涉及心、肝、肾、在标为肝,在本为肾,临床表现以肝肾阴虚或肝阳上亢为主要症状,以阴损于前,阳亢于后为主要特点,到了病程后期,发展为阴阳两虚,调理脏腑功能,恢复阴阳平衡,是中医治疗高血压的基本原则。目前西医治疗副作用较大,笔者采用天麻钩藤饮联合西药治疗肝阳上亢型高血压,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关键词:天麻钩藤饮;高血压;中药;降压
中图分类号:R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0—0261—02
一、临床资料
(一)诊断标准
西医诊断标准:根据《中国高血压病防治指南》[1]制定的高血压病诊断标准,即指在未服用降压药情况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中医诊断及证侯评定标准;根据《中医内科学》。高血压病(眩晕)的中医证型为:肝阳上亢型,气血亏虚,肾精不足,痰浊中阻型。
(二)纳入标准
符合西医原发性高血压诊断标准,未正规服用降压药物,患者知情同意。
(三)排除与终止标准
纳入患者因各种原因未进行相关治疗,服用本研究外的其他药物,不计入统计。受试者不愿意继续服用相关药用,或治疗期间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病情加重,即停止相关研究。
(四)一般资料
收集2005年1月到2006年12月在我院门诊确诊高血压患者40例,按照随机数字表现分为两组,其中治疗组20例,男13例;女7例;年龄:40—70岁,平均55岁,病程5个月—10年,平均6年;对照组20例,男14例,女6例,年龄40—78岁,平均57岁,病程3个月—10年,平均5年,而且治疗前年龄,性别,病程等其他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二、方法
(一)治疗方法
治疗组:采用天麻钩藤饮(药物组成:天麻9g、钩藤后下12g、石决明先煎18g、栀子9g、黄芩9g、川牛膝12g、杜仲9g、益母草9g、夜交藤9g、茯神9g)。
用法:水煎服,取汁200ml,每日1剂,分两次顿服。联合常规抗高血压药。
对照组:常规抗高血压药,两组均观察3个月后判定疗效。
(二)观察指标和方法
1、观察两组治疗前后收缩压,舒张压,心率及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尿酸,血常规等生化指标;2、观察治疗前后症状的改变,评分标准依据《中医心病诊断疗效标准与用药规范》。计量评分方法:4分:症状持续出现,影响工作和生活,3分:相应症状明显,经常出现,不影响工作和生活,2分:症状时轻时重,间断出现,不影响工作和生活,1分:症状较轻,偶尔出现,不影响工作和生活,0分:无证侯或证侯消失。
(三)疗效标准
1、降压疗效评定标准
显效:舒张压下降10mmhg以上,并达到正常范围,舒张压虽未降至正常,但已下降20mmhg或以上,须具备其中1项。有效:舒张压下降不及10mmhg,但已达到正常范围,舒张压较治疗前下降10—19mmhg,但未达到正常范围,收缩压较治疗前下降30mmhg以上,须具备其中1项。无效:血压降低,但未达到以上标准者。加重:血压升高,出现器官损害表现。
2、中医证侯疗效判定标准
显效:治疗后证侯全部消失,积分为0,或治疗证侯积分较疗前减少20%以上者。有效:治疗后证侯积分较治疗前减少50%—70%。无效:治疗后证侯积分较治疗前减少不足50%者。加重:治疗后证侯积分未减少或超过治疗前者。
(四)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2.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数据以均值±标准(x±s)表示,组间资料采用t检验。
三、结果
(一)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对照组20例,明显进步10例,进步3例,改善2例,无效5例,总有效率75%;治疗组20例,明显进步14例,进步3例,改善2例,无效1例,總有效率95%,治疗组总有效率优于对照组(P<0.05)。
(二)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压及生化指标比较
关键词:天麻钩藤饮;高血压;中药;降压
中图分类号:R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0—0261—02
一、临床资料
(一)诊断标准
西医诊断标准:根据《中国高血压病防治指南》[1]制定的高血压病诊断标准,即指在未服用降压药情况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中医诊断及证侯评定标准;根据《中医内科学》。高血压病(眩晕)的中医证型为:肝阳上亢型,气血亏虚,肾精不足,痰浊中阻型。
(二)纳入标准
符合西医原发性高血压诊断标准,未正规服用降压药物,患者知情同意。
(三)排除与终止标准
纳入患者因各种原因未进行相关治疗,服用本研究外的其他药物,不计入统计。受试者不愿意继续服用相关药用,或治疗期间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病情加重,即停止相关研究。
(四)一般资料
收集2005年1月到2006年12月在我院门诊确诊高血压患者40例,按照随机数字表现分为两组,其中治疗组20例,男13例;女7例;年龄:40—70岁,平均55岁,病程5个月—10年,平均6年;对照组20例,男14例,女6例,年龄40—78岁,平均57岁,病程3个月—10年,平均5年,而且治疗前年龄,性别,病程等其他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二、方法
(一)治疗方法
治疗组:采用天麻钩藤饮(药物组成:天麻9g、钩藤后下12g、石决明先煎18g、栀子9g、黄芩9g、川牛膝12g、杜仲9g、益母草9g、夜交藤9g、茯神9g)。
用法:水煎服,取汁200ml,每日1剂,分两次顿服。联合常规抗高血压药。
对照组:常规抗高血压药,两组均观察3个月后判定疗效。
(二)观察指标和方法
1、观察两组治疗前后收缩压,舒张压,心率及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尿酸,血常规等生化指标;2、观察治疗前后症状的改变,评分标准依据《中医心病诊断疗效标准与用药规范》。计量评分方法:4分:症状持续出现,影响工作和生活,3分:相应症状明显,经常出现,不影响工作和生活,2分:症状时轻时重,间断出现,不影响工作和生活,1分:症状较轻,偶尔出现,不影响工作和生活,0分:无证侯或证侯消失。
(三)疗效标准
1、降压疗效评定标准
显效:舒张压下降10mmhg以上,并达到正常范围,舒张压虽未降至正常,但已下降20mmhg或以上,须具备其中1项。有效:舒张压下降不及10mmhg,但已达到正常范围,舒张压较治疗前下降10—19mmhg,但未达到正常范围,收缩压较治疗前下降30mmhg以上,须具备其中1项。无效:血压降低,但未达到以上标准者。加重:血压升高,出现器官损害表现。
2、中医证侯疗效判定标准
显效:治疗后证侯全部消失,积分为0,或治疗证侯积分较疗前减少20%以上者。有效:治疗后证侯积分较治疗前减少50%—70%。无效:治疗后证侯积分较治疗前减少不足50%者。加重:治疗后证侯积分未减少或超过治疗前者。
(四)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2.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数据以均值±标准(x±s)表示,组间资料采用t检验。
三、结果
(一)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对照组20例,明显进步10例,进步3例,改善2例,无效5例,总有效率75%;治疗组20例,明显进步14例,进步3例,改善2例,无效1例,總有效率95%,治疗组总有效率优于对照组(P<0.05)。
(二)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压及生化指标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