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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梦里泪才尽情,毫不隐瞒落在你的胸襟,那是我一生之中美丽的福气……
沈阳和杨末末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办公室。
外面下着小雨,她却恍惚看到他身后阳光明媚。他听到“报告”声时正低头翻着一本时尚杂志,一抬头,看到一个女孩子赤着脚穿着凉鞋,大摞的作业一直掩住她的脸。
他刚刚接手这一届三年级,26岁,已带过两届毕业班的英语,是一个年轻的老教师。沈阳的牛仔裤有点儿发白,上身是浅渌色的仿绸长袖上衣。整个城市里,没有男人穿那样质地的衣服,像从前的地主。细高的身躯有点儿鲁迅的影子,神情却是傲气冲天的。乍一看,像个坏人。她是那种眼神不会躲闪的女孩子,直直地迎着他的目光。已经发育成熟的身体在毫无束缚的衣衫里滚动,忧郁、纯真是她留给新老师的印象。
从那时起,他就一直怀有保护她的欲望。而她正值怀春的年纪,眼里从此再也没有停留过别的男生。喜欢他的散淡,带点儿忧郁,又带点儿清新,像童话里走出来的小王子。19岁,自小没了母亲,父亲常年在外打工供她上学。这是他一周后得到的她的资料。“女孩子,注意衣着。”他趁她送作业时委婉提醒她该戴胸罩了,自己却有些无措。第一次有人这样关心她,从一个女孩子的角度。他就这样轻易地融入了她少女的心田,她却不动声色,像一个久经情场的女人。她总有问不完的问题,有时候在教室里,有时候追到他的办公室。她哪里有那么多的疑问,只是想找机会与他纠缠。他很责任地停下手里的工作,俯到桌子上帮她解答。暗地里她把两个人的距离搞得很近,近到让他有机会听到她粗重的呼吸。她一边慌乱地把手里的钢笔转来转去掩饰自己的局促,一边趁机偷偷瞥一眼他干净的脸。她热衷于如此费尽心机的过程,很多时候,她离他那么近,像他怀里的女儿,不,像爱人。
她是幸福的,说不出的爱溢满身心。曾经,她恨自己身为女人,比男人多了许多的麻烦与痛苦。如今,她甚至感激那每月折磨人的几天,让她有了做女人的幸福。有了心事的杨末末睡不着觉,喜欢在深夜的校园里转悠,希望能够遇到沈阳。小城里春秋两季短暂得转瞬即逝,漫长的冬季,她的身体冰凉,心却是炽热的,整个冬天就这样熬了过来。
寒假只有短短的十多天,她早已按捺不住,终于有勇气拨全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备好的话却是语无伦次:“老师,过年好!”那边的声音条件反射般回过来:“谢谢,你哪位?”礼节性的客气,简洁干脆,甚至感觉不到标点符号的存在。干干净净的关系,不存一丝的念想,她有种世界末日的感觉。“别问我是谁,我只是你以前的学生。”她委屈地挂上电话。从客厅回到自己的住室,眼泪才骤雨式地落下来。回到学校还是牵肠挂肚地想他。去送作业,在他的桌子上发现一个包装精美的礼品盒,上面缀着“生日快乐”四个字。她才知道那天是他的生日,农历正月二十三。送他礼物的同事,早已对他暗生情愫。晚上,她手里捧着用一个月的生活费换来的金利来领带,站在黑暗的楼梯下等他。沈阳接过礼物时有些意外,领带通常是亲密爱人之间的信物。她难道不知道,只有爱着的人,才会送如此贴身的礼物。
他值日,领着各班的学生代表检查寝室卫生。男生宿舍楼,有一个男生正站在卫生间的门槛上朝里小便。他痞痞地笑着走过去,一脚踢在对方的屁股上。回过身,替那男生向随行的杨末末尴尬地一笑。她也暗笑,果然是个“坏人”。他也有送她礼物,一盒她喜欢的磁带。她反复听,一直到放不出音也没有从中找到他的暗示。却从此喜欢上林忆莲的歌,《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为你我受冷风吹》《当爱已成往事》《至少还有你》……
4月份,毕业班合影。杨末末站在队伍的中间,紧贴着给老师们留下的座位,沈阳却在第一排的最边上坐下。她心下有些遗憾,假装去厕所,回来便理所当然地在第二排的边上站定。与他只是咫尺的距离,甚至能嗅到他用过的洗发水味道。毕业合影之后,班里三三两两的学生自愿结合合影,也有拖住老师的。她拉住沈阳,头偏向他的肩膀,留下了两个人之间惟一的一张合影照。照片上他穿着那件绸料上衣,柔软光滑的感觉真想上手去摸一摸。还有他嘴角上扬肆无忌惮的骄傲。她是早熟的,不喜欢同龄同学的年少轻狂,以为卑微孱弱的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满怀希望地把毕业留言传给他,一句话,让她从此沦陷更深:“我喜欢你这样的学生”。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男生们开始在班里与他作对,钻牛角尖,逆着他的讲解提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他想,或者是学生们将要毕业时的骚动心理在作怪吧。他于是增多了和身为课代表的她交流的机会。她也常常在看不进书的晚上,为了等他从楼上下来,躲在楼道下面逼仄的空间里几十分钟。有时候聊的是年少的轻狂,有时候是无知的自卑。在她轻狂时他笑他羡慕,在她自卑时他给她自信。她忘不了在她绝望地想放弃学业时他的安慰:“我不希望将来看到你像乡下女人那样,袖子上满是污渍,头上挽着头巾,很随意地解开衣衫给怀里的孩子喂奶。”
她考入他以前的学院,英语系。走之前,去学校与他话别。远远地看到他的宿舍窗前挂着的那件仿绸上衣,像一面旗,昭示着他的磁场。他和一帮青年教师在他家里高声地说笑,不知道外面有人绝望地等了他整晚。这是一场没有结果的等,她悄无声息地踱到他的窗前,收拾起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穿的那件仿绸上衣,装进自己的包里,返回。
10月份,她被学校查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面临休学。她惊惶失措,找不到安慰,孤独地跑出传染病房,把他当作身边的亲人。他接到电话,整夜无法入睡,担心她的病情,害怕她会无助。第二天一早,坐第一班车赶往她住的医院。是急性钩端螺旋体感染,没有必要休学。在鲜有人探视的传染病房里,他给她买饭,给她洗衣服,甚至内衣裤。她去公共浴池洗澡,拿他宽大的衬衣作浴衣。衬衣紧贴着她光滑的肌肤,感觉像是被他紧紧地拥抱。一周后,他借来单车把她送回学校。她撒娇地靠在他的背上,享受着此生他们最近的身体距离,眼泪却不争气地打湿了他的衣衫。他却以为她只是徒感伤心虚弱无力,兄长般生出更多的责任。
少不了在网上见面,说一些概念模糊的话。通信中夹杂着英语,以掩饰母语的直接。告诉他她恋爱了,和一个一点儿也不起眼的男生。她向他征询意见,小心翼翼。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断然地否定一个人,那个男生怎么能配得上她?潜意识里,他已经和她纠缠不清。再后来,她说她喜欢吴羽。他有印象的,也是他的学生,瘦高个,起初很敬佩沈阳,高考前的那段时间和他在课堂上“牛牙”得最厉害。先前是以自己的学生谁也配不上为由,现在好了,两个人都是自己的学生,再也找不到反对的借口。大三时,她用奖学金买了一部二手手机。手机的功能好像只是发发短信,用虚心的语气问他一些成人的问题,例如,“你要是我班里的同学该多好,我非追你不可。”“碰到你真好。”或者,“老师,你认为性和爱对于男性是分开的吗?”夜深人静时,尤感暧昧。
自从高中的那个年头开始,每年的正月二十三日他都会收到她寄来的生日礼物。一条领带,同一品牌,不同花色。他渐渐明白,那个当年有点儿孱弱的小女生为什么总有问不完的问题,为什么她报考了他曾经的学校,还有他曾经的专业;为什么她总是告诉他,她找了男朋友,却一次又一次地无疾而终。他开始分检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分不清哪些是爱哪些是喜欢。他对她更多的是喜欢,她给他更多的则是爱。喜欢比爱困难,爱很容易阻止喜欢。因为喜欢有一种敬仰在其中,爱了就把那种敬仰的成分给破坏了。
那一年最让她伤感的是,自己喜欢的明星离婚了。几年前,素有“音乐教父”之称的李宗盛和单眼皮性感女歌手林忆莲深情演绎的《当爱已成往事》终成谶语。连一向被看好的才子与佳人都走不到头,更何况没有名分的自己?
她大四那年,他步入婚姻,和那个女同事。她在电台的点歌栏目给他点那个有点儿过气的老歌星林忆莲的新歌《有泪尽情流》。“在梦里泪才尽情,毫不隐瞒落在你的胸襟,那是我一生之中美丽的福气……”这一生,有过在他背上落泪的机会,却永远没有了泪落在他胸襟的福气。毕业,她签了离家乡最远的城市。
去报到的那天,她给他发手机短信问:“想不想知道为什么当年那么多学生在课堂上和你作对?”他只复了3个字:“为什么?”她能想到他的热切,简洁地编好回复:“班里有好多男生喜欢我给我写信我却在同学中明明白白地表示喜欢的是你以吴羽为首的男生就总是捣乱”。急不可耐地想和过去告别,甚至来不及找标点。摁过红色的发射键之后,她随手把手机卡扔到路边的下水道里。
沈阳和杨末末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办公室。
外面下着小雨,她却恍惚看到他身后阳光明媚。他听到“报告”声时正低头翻着一本时尚杂志,一抬头,看到一个女孩子赤着脚穿着凉鞋,大摞的作业一直掩住她的脸。
他刚刚接手这一届三年级,26岁,已带过两届毕业班的英语,是一个年轻的老教师。沈阳的牛仔裤有点儿发白,上身是浅渌色的仿绸长袖上衣。整个城市里,没有男人穿那样质地的衣服,像从前的地主。细高的身躯有点儿鲁迅的影子,神情却是傲气冲天的。乍一看,像个坏人。她是那种眼神不会躲闪的女孩子,直直地迎着他的目光。已经发育成熟的身体在毫无束缚的衣衫里滚动,忧郁、纯真是她留给新老师的印象。
从那时起,他就一直怀有保护她的欲望。而她正值怀春的年纪,眼里从此再也没有停留过别的男生。喜欢他的散淡,带点儿忧郁,又带点儿清新,像童话里走出来的小王子。19岁,自小没了母亲,父亲常年在外打工供她上学。这是他一周后得到的她的资料。“女孩子,注意衣着。”他趁她送作业时委婉提醒她该戴胸罩了,自己却有些无措。第一次有人这样关心她,从一个女孩子的角度。他就这样轻易地融入了她少女的心田,她却不动声色,像一个久经情场的女人。她总有问不完的问题,有时候在教室里,有时候追到他的办公室。她哪里有那么多的疑问,只是想找机会与他纠缠。他很责任地停下手里的工作,俯到桌子上帮她解答。暗地里她把两个人的距离搞得很近,近到让他有机会听到她粗重的呼吸。她一边慌乱地把手里的钢笔转来转去掩饰自己的局促,一边趁机偷偷瞥一眼他干净的脸。她热衷于如此费尽心机的过程,很多时候,她离他那么近,像他怀里的女儿,不,像爱人。
她是幸福的,说不出的爱溢满身心。曾经,她恨自己身为女人,比男人多了许多的麻烦与痛苦。如今,她甚至感激那每月折磨人的几天,让她有了做女人的幸福。有了心事的杨末末睡不着觉,喜欢在深夜的校园里转悠,希望能够遇到沈阳。小城里春秋两季短暂得转瞬即逝,漫长的冬季,她的身体冰凉,心却是炽热的,整个冬天就这样熬了过来。
寒假只有短短的十多天,她早已按捺不住,终于有勇气拨全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备好的话却是语无伦次:“老师,过年好!”那边的声音条件反射般回过来:“谢谢,你哪位?”礼节性的客气,简洁干脆,甚至感觉不到标点符号的存在。干干净净的关系,不存一丝的念想,她有种世界末日的感觉。“别问我是谁,我只是你以前的学生。”她委屈地挂上电话。从客厅回到自己的住室,眼泪才骤雨式地落下来。回到学校还是牵肠挂肚地想他。去送作业,在他的桌子上发现一个包装精美的礼品盒,上面缀着“生日快乐”四个字。她才知道那天是他的生日,农历正月二十三。送他礼物的同事,早已对他暗生情愫。晚上,她手里捧着用一个月的生活费换来的金利来领带,站在黑暗的楼梯下等他。沈阳接过礼物时有些意外,领带通常是亲密爱人之间的信物。她难道不知道,只有爱着的人,才会送如此贴身的礼物。
他值日,领着各班的学生代表检查寝室卫生。男生宿舍楼,有一个男生正站在卫生间的门槛上朝里小便。他痞痞地笑着走过去,一脚踢在对方的屁股上。回过身,替那男生向随行的杨末末尴尬地一笑。她也暗笑,果然是个“坏人”。他也有送她礼物,一盒她喜欢的磁带。她反复听,一直到放不出音也没有从中找到他的暗示。却从此喜欢上林忆莲的歌,《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为你我受冷风吹》《当爱已成往事》《至少还有你》……
4月份,毕业班合影。杨末末站在队伍的中间,紧贴着给老师们留下的座位,沈阳却在第一排的最边上坐下。她心下有些遗憾,假装去厕所,回来便理所当然地在第二排的边上站定。与他只是咫尺的距离,甚至能嗅到他用过的洗发水味道。毕业合影之后,班里三三两两的学生自愿结合合影,也有拖住老师的。她拉住沈阳,头偏向他的肩膀,留下了两个人之间惟一的一张合影照。照片上他穿着那件绸料上衣,柔软光滑的感觉真想上手去摸一摸。还有他嘴角上扬肆无忌惮的骄傲。她是早熟的,不喜欢同龄同学的年少轻狂,以为卑微孱弱的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满怀希望地把毕业留言传给他,一句话,让她从此沦陷更深:“我喜欢你这样的学生”。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男生们开始在班里与他作对,钻牛角尖,逆着他的讲解提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他想,或者是学生们将要毕业时的骚动心理在作怪吧。他于是增多了和身为课代表的她交流的机会。她也常常在看不进书的晚上,为了等他从楼上下来,躲在楼道下面逼仄的空间里几十分钟。有时候聊的是年少的轻狂,有时候是无知的自卑。在她轻狂时他笑他羡慕,在她自卑时他给她自信。她忘不了在她绝望地想放弃学业时他的安慰:“我不希望将来看到你像乡下女人那样,袖子上满是污渍,头上挽着头巾,很随意地解开衣衫给怀里的孩子喂奶。”
她考入他以前的学院,英语系。走之前,去学校与他话别。远远地看到他的宿舍窗前挂着的那件仿绸上衣,像一面旗,昭示着他的磁场。他和一帮青年教师在他家里高声地说笑,不知道外面有人绝望地等了他整晚。这是一场没有结果的等,她悄无声息地踱到他的窗前,收拾起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穿的那件仿绸上衣,装进自己的包里,返回。
10月份,她被学校查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面临休学。她惊惶失措,找不到安慰,孤独地跑出传染病房,把他当作身边的亲人。他接到电话,整夜无法入睡,担心她的病情,害怕她会无助。第二天一早,坐第一班车赶往她住的医院。是急性钩端螺旋体感染,没有必要休学。在鲜有人探视的传染病房里,他给她买饭,给她洗衣服,甚至内衣裤。她去公共浴池洗澡,拿他宽大的衬衣作浴衣。衬衣紧贴着她光滑的肌肤,感觉像是被他紧紧地拥抱。一周后,他借来单车把她送回学校。她撒娇地靠在他的背上,享受着此生他们最近的身体距离,眼泪却不争气地打湿了他的衣衫。他却以为她只是徒感伤心虚弱无力,兄长般生出更多的责任。
少不了在网上见面,说一些概念模糊的话。通信中夹杂着英语,以掩饰母语的直接。告诉他她恋爱了,和一个一点儿也不起眼的男生。她向他征询意见,小心翼翼。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断然地否定一个人,那个男生怎么能配得上她?潜意识里,他已经和她纠缠不清。再后来,她说她喜欢吴羽。他有印象的,也是他的学生,瘦高个,起初很敬佩沈阳,高考前的那段时间和他在课堂上“牛牙”得最厉害。先前是以自己的学生谁也配不上为由,现在好了,两个人都是自己的学生,再也找不到反对的借口。大三时,她用奖学金买了一部二手手机。手机的功能好像只是发发短信,用虚心的语气问他一些成人的问题,例如,“你要是我班里的同学该多好,我非追你不可。”“碰到你真好。”或者,“老师,你认为性和爱对于男性是分开的吗?”夜深人静时,尤感暧昧。
自从高中的那个年头开始,每年的正月二十三日他都会收到她寄来的生日礼物。一条领带,同一品牌,不同花色。他渐渐明白,那个当年有点儿孱弱的小女生为什么总有问不完的问题,为什么她报考了他曾经的学校,还有他曾经的专业;为什么她总是告诉他,她找了男朋友,却一次又一次地无疾而终。他开始分检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分不清哪些是爱哪些是喜欢。他对她更多的是喜欢,她给他更多的则是爱。喜欢比爱困难,爱很容易阻止喜欢。因为喜欢有一种敬仰在其中,爱了就把那种敬仰的成分给破坏了。
那一年最让她伤感的是,自己喜欢的明星离婚了。几年前,素有“音乐教父”之称的李宗盛和单眼皮性感女歌手林忆莲深情演绎的《当爱已成往事》终成谶语。连一向被看好的才子与佳人都走不到头,更何况没有名分的自己?
她大四那年,他步入婚姻,和那个女同事。她在电台的点歌栏目给他点那个有点儿过气的老歌星林忆莲的新歌《有泪尽情流》。“在梦里泪才尽情,毫不隐瞒落在你的胸襟,那是我一生之中美丽的福气……”这一生,有过在他背上落泪的机会,却永远没有了泪落在他胸襟的福气。毕业,她签了离家乡最远的城市。
去报到的那天,她给他发手机短信问:“想不想知道为什么当年那么多学生在课堂上和你作对?”他只复了3个字:“为什么?”她能想到他的热切,简洁地编好回复:“班里有好多男生喜欢我给我写信我却在同学中明明白白地表示喜欢的是你以吴羽为首的男生就总是捣乱”。急不可耐地想和过去告别,甚至来不及找标点。摁过红色的发射键之后,她随手把手机卡扔到路边的下水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