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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两年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下发5大禁令,其中两条即是针对在药店销售的非药品提出的:药店店员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店内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材料。但将非药品当药品卖的现象并没有就此消失,反而随着各个种类的非药品在药店越推越广、越卖越火,衍生出更多的违规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