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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诚信评级在四星级以上的公司占96.53%,略高于去年的96.08%,表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诚信水平较去年有所提升。但连续两年参评的部分公司得分
有所下滑,上市公司因违规而受到监管机构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次数及比例也有抬头之势,则显示上市公司的诚信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2004年5月启动的中小企业板,已经成为中国日益崛起的中小科技型企业重要的资本舞台。截至2008年7月16日,已有260家公司在中小板上市,IPO融资额总计超过800亿元。这些企业的诚信水平如何,是否值得信赖与长期投资?《新财富》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并在监管机构与投资者的支持下,继2007年之后,今年再次对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诚信状况进行评价。随着参评公司从2007年的102家增至今年的202家,我们也将获奖公司的数量从36家提高到50家,评出了“20HD8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50强”(简称“诚信50”,表1)。同时,为了促进排名靠后的公司进一步提升诚信水平,我们将在新财富网站和全景网发布今年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警示榜”。《新财富》的评价,旨在为投资者评估上市公司提供指引,并促进上市公司加强诚信建设、提升治理水平,从而实现市场参与各方的共赢。
诚信水平有所提升,消费行业排名居前
本次受评对象涵盖了2007年12月31日前上市的202家企业,其平均诚信得分为87.54分,最高分93.84分,最低分54.86分,标准差为5.44。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评级为五星级的公司有52家,占25.74%;得分在75—90分之间、评级为四星级的公司143家,占70.79%;得分在60—75分之间、评级为三星级的公司共4家,占1.98%;得分在40—60分之间、评级为二星的公司共3家,占1.49%(图1)。整体来看,今年诚信水平在四星级以上的公司占96.53%,略高于去年的96.08%,表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诚信水平较去年有所提升。
从地区看,诚信50强公司主要来自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福建(图2),这与第三方评级机构对各地信用建设的研究结果基本吻合(表2),显示出上市公司的诚信水平与区域诚信环境息息相关。从行业来看,则是终端消费者(服务)提供商的诚信水平居前,反映出直接与消费者接触的企业更注重自身的形象塑造(图3)。
另外,《新财富》将上市公司的诚信水平与其成长性、盈利能力等指标对比分析,得出的结论与去年的判断完全一致,即诚信水平越高,企业成长性、盈利能力越强(表3),再一次显示出诚信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规范运作表现较好,公司治理仍待改善
本次评价继续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小板公司在独立性、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其他(投资者关系管理、社会责任、证券发行、利润分配)等五个方面是否诚实守信进行评价。从这五个维度看,各公司在独立性方面表现最好,得分率高达98.71%,其次为规范运作方面,得分率为95.54%,再次是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方面,得分率分别为93.60%和85.91%,其他方面表现最差,得分率仅为53.53%(表4)。
独立性普遍较高
由于独立性是对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我们赋予其5%的权重。总体而言,受评的202家企业独立性普遍较高,在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方面失分较少,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小板上市公司在独立性上不需要完善。由于中小板公司80%是民营企业,家族管理的特色较浓,其上市前大股东往往直接或者委派家族成员参与公司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彻底分离,公司内部的制衡机制较弱。据一些投资者反映,时至今日,也仍然存在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管理层的人事任免、直接干涉公司经营业务活动、通过多种非正常途径获取上市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等问题。由此容易产生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维护股东利益仍须各方有效履职
本次评选占35%权重的公司治理指标,旨在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背离所有者利益。诚信水平良好的企业,应当建立机制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维护好股东的权益。从评价结果看,中小板上市公司在这些事项上均能履责,且大多数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委员会,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也较为理想,但也存在不少问题(表5)。
首先,超过三成受评公司的董秘地位尴尬,未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人员担任,其直接后果是董秘不能有效履行职责,从而影响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效果。
其次,超过四成受评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独立董事的花瓶角色并未改变,在其来源及独立意见方面,受评企业全部失分。根据规定,独董必须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而受评企业中,独董虽能发表独立意见,但尚未有一人对公司议案提出过异议。
事实上,深交所对221家中小板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的统计也发现:独董对于董事会审议事项所发表的主要是一些结论性意见,明显流于形式,对于一些明显有风险的项目,往往也未对其风险进行实质性甚至基本性的分析,而只是简单地表示同意。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根据深交所规定,独董有一名以上应由中小股东提名的候选人担任。但在实践中,大多数独董均由公司大股东、董事或高管推荐,一旦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认为独董对其构成威胁,就可能找理由对其进行罢免。因此,独董很难在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方面勤勉尽责。
第四,公司监事会的职责仍待强化:一方面,2007年有31家公司的监事会召开次数不超过2次;另一方面,监事会审议事项多为定期报告的例行性审议,所发表的意见几乎清一色为同意,对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等重大事项甚少提出异议。
第五,中小股东在公司决策上缺乏监控力的状况并未得到改善。虽然近年大部分企业设立了保障中小股东的政策,如累积投票制度,但迄今为止,并未有一家公司产生出来自中小股东的董事,其原因在于控股股东在选举董事时并未放弃投票。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公司董事会成员大部分由大股东的关系人士出任,提名委员会基本上形同虚设。因此,一些公司的管理层缺乏公信力,在关联交易上容易出现利益输送的情况。
资金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存在失信现象
本次评价主要从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等六个方面评估公司在规范运作上的得失。因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安全与盈利质量,因此,我们赋予其37%的权重。 结果显示,202家公司在相关指标上表现优异(表6),仅中捷股份和德棉股份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对外担保方面,受评企业均经过必要的审批和信息披露,仅两家公司最近一年对外担保余额超过净资产值的50%。关联交易方面,由于中小板企业多为资产整体打包上市,因而得分情况也较好,但3家公司最近一年累计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30%。
从公开资料看,中小板公司尚未见委托理财的情况,也未发现涉嫌利用会计手段粉饰财务指标的情形。但也有部分基金经理与基金投资总监指出,一些主板公司存在的调节利润行为,中小板企业中也明显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是本次评估中失分较为普遍的环节,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部分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比例较高,数据显示,有9家公司变更比例达到50%以上(表7);二是有94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占比高达46.53%;三是部分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较高,实际期限较长,据深交所统计,有16家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1亿元,24家补充次数在2次以上。
为降低财务费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无可厚非,但超过三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近一半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让人产生上市公司融资行为是否诚信的疑窦。参与评估的部分机构投资者认为,有一部分上市公司在融资时并没有理想的融资载体,但为了提高融资额度,往往先虚拟一些投资项目,这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诚信纪录。
同时,不遵守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不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较为普遍。受评公司中,有155家披露了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和期末累积投入金额的数据,其中投资进度完全符合及超过承诺投入进度的公司仅占25.16%。
募集资金使用中的失信问题在主板公司中也普遍存在。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2007年首发上市和再融资被否的55家公司中,有24家涉及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如何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升融资行为的诚信,值得上市公司反思。
主要违规源于信息披露
从结果看,受评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合规性较高,但也有近两成公司业绩快报中的预测与实际业绩之间的差异超过10%,18.32%的公司存在报告补丁现象(表8),同时,2007年深交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企业中,超过一半涉及信息披露问题,不少公司在信息披露的程度上也较为模糊,存在较大的改善空间。
2007年以来,信息披露中出现的一个新问题来自大小非减持。随着A股上市公司限售股份陆续进入流通期,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的减持现象有上升态势:2007年度,共有58家公司的132位董监高人员减持5785.78万股股份;2008年1—5月,已有70家公司的119位董监高人员减持3635.61万股股份。这些减持中,违规比例也有提升的迹象,不过减持的数量都不大。
在大小非减持的违规上,主板公司主要表现为违规减持限售股,中小板公司则违规程度相对较轻,其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减持的信息披露缺乏主动性,达到披露要求却未主动通知公司董秘进行公告;二是部分限售股股东违规在窗口期及重大信息公布前的敏感期进行减持,2007年因此受到深交所通报批评的中小板公司有2家,而2008年1—6月,有5家公司受罚(表9)。如何避免违规减持,或许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上市公司诚信建设中的难点。
事实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也影响到了我们评估的客观性。尽管我们引入了监管机构和社会投资者的意见,以使评估更为专业和客观,但由于各方判断都基本来源于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因此,如果披露信息不规范,很可能对评估过程产生误导。以中捷股份为例,2007年,我们依据公开信息判定其诚信水平达到五星级,并将其列入“诚信36强”,然而,正是这家多方均认可的公司,在2008年4月爆出大股东违规巨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件,令市场为之震惊,更让我们感受到评估所面临的局限性与挑战。
社会责任存在提升空间
投资者关系管理、社会责任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在本次评选中占8%的权重,结果显示,中小板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工作显著,都开通了网络互动平台,在年报披露后都会举行说明会,但除此之外,公司与股东之间几乎没有其他沟通渠道。事实上,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有助于他们增强对公司管理层和业务上的理解,从而吸引更多投资者。
此外,大多数受评公司在举行股东大会时只有现场开会的方式,容易导致股东大会成为少数人的游戏。为了鼓励披露更多资讯、促进公司与股东的交流,《新财富》建议股东大会应最大可能地采取现场和网络两种方式同时进行,以便大多数股东能以合理的时间和成本参与。
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各家企业也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表10)。我们发现,大部分上市公司在业绩压力下,更关注传统意义上的股东利益,即通过盈利对股东进行回馈,却忽视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忽视了非股东或相关利益团体的利益,这导致了绝大多数公司在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部分失分。以本次四川地震赈灾为例,截至今年6月10日,受评企业中只有66家企业发布捐赠公告,占比仅三成。我们愿意相信未发布捐赠公告的公司选择当低调、默默无闻的捐赠者,但类似的公告无疑会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加分。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有部分公司已经关注到社会责任问题,受评企业中有15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在披露信息中介绍相关利益者的角色以及对待利益相关者的政策等资料。我们相信,上市公司在回馈社会、善待利益相关者上多花一点资源和心思,成本不高,但对公司诚信建设、长远发展及声望提升一定有帮助。事实上,此类案例并不在少数,在今年的抗震救灾中,王老吉因捐款1亿元受到广泛关注,公司预想的提价也获得了极大的宽容。
诚信建设任重道远
《新财富》对连续两年参评的102家公司2007与2008年的诚信得分进行对比发现,50家公司的得分有所提高,52家公司的得分有所下滑(图4)。
值得警惕的是,自2006年以来,上市公司因违规而受到监管机构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次数及比例也有抬头之势(图5)。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监管机构加强了监管力度,导致浮出水面的违规事件增加,另一方面是企业违规行为本身有所增加。
目前来看,企业违规的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信息披露不及时,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后未及时披露;二是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巨大、影响恶劣;三是股东违规减持。从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深交所对中小板上市公司违规情况累计发出的4次公开谴责和18次通报批评看,其中信息披露不及时11次,占50%;违规占用资金4次,占18.18%;违规减持7次,占31.82%。
虽然诚信水平与公司市值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线性关系,市值的变化在短期内更易受业绩的影响,但企业因违规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后,往往也会带来其股价的大幅下跌。因此,企业违规不仅影响恶劣,使得企业自身形象受损,最终也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违规现象的增加,意味着诚信建设依然是任重而道远。
有所下滑,上市公司因违规而受到监管机构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次数及比例也有抬头之势,则显示上市公司的诚信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2004年5月启动的中小企业板,已经成为中国日益崛起的中小科技型企业重要的资本舞台。截至2008年7月16日,已有260家公司在中小板上市,IPO融资额总计超过800亿元。这些企业的诚信水平如何,是否值得信赖与长期投资?《新财富》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并在监管机构与投资者的支持下,继2007年之后,今年再次对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诚信状况进行评价。随着参评公司从2007年的102家增至今年的202家,我们也将获奖公司的数量从36家提高到50家,评出了“20HD8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50强”(简称“诚信50”,表1)。同时,为了促进排名靠后的公司进一步提升诚信水平,我们将在新财富网站和全景网发布今年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警示榜”。《新财富》的评价,旨在为投资者评估上市公司提供指引,并促进上市公司加强诚信建设、提升治理水平,从而实现市场参与各方的共赢。
诚信水平有所提升,消费行业排名居前
本次受评对象涵盖了2007年12月31日前上市的202家企业,其平均诚信得分为87.54分,最高分93.84分,最低分54.86分,标准差为5.44。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评级为五星级的公司有52家,占25.74%;得分在75—90分之间、评级为四星级的公司143家,占70.79%;得分在60—75分之间、评级为三星级的公司共4家,占1.98%;得分在40—60分之间、评级为二星的公司共3家,占1.49%(图1)。整体来看,今年诚信水平在四星级以上的公司占96.53%,略高于去年的96.08%,表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诚信水平较去年有所提升。
从地区看,诚信50强公司主要来自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福建(图2),这与第三方评级机构对各地信用建设的研究结果基本吻合(表2),显示出上市公司的诚信水平与区域诚信环境息息相关。从行业来看,则是终端消费者(服务)提供商的诚信水平居前,反映出直接与消费者接触的企业更注重自身的形象塑造(图3)。
另外,《新财富》将上市公司的诚信水平与其成长性、盈利能力等指标对比分析,得出的结论与去年的判断完全一致,即诚信水平越高,企业成长性、盈利能力越强(表3),再一次显示出诚信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规范运作表现较好,公司治理仍待改善
本次评价继续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小板公司在独立性、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其他(投资者关系管理、社会责任、证券发行、利润分配)等五个方面是否诚实守信进行评价。从这五个维度看,各公司在独立性方面表现最好,得分率高达98.71%,其次为规范运作方面,得分率为95.54%,再次是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方面,得分率分别为93.60%和85.91%,其他方面表现最差,得分率仅为53.53%(表4)。
独立性普遍较高
由于独立性是对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我们赋予其5%的权重。总体而言,受评的202家企业独立性普遍较高,在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方面失分较少,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小板上市公司在独立性上不需要完善。由于中小板公司80%是民营企业,家族管理的特色较浓,其上市前大股东往往直接或者委派家族成员参与公司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彻底分离,公司内部的制衡机制较弱。据一些投资者反映,时至今日,也仍然存在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管理层的人事任免、直接干涉公司经营业务活动、通过多种非正常途径获取上市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等问题。由此容易产生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维护股东利益仍须各方有效履职
本次评选占35%权重的公司治理指标,旨在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背离所有者利益。诚信水平良好的企业,应当建立机制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维护好股东的权益。从评价结果看,中小板上市公司在这些事项上均能履责,且大多数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委员会,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也较为理想,但也存在不少问题(表5)。
首先,超过三成受评公司的董秘地位尴尬,未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人员担任,其直接后果是董秘不能有效履行职责,从而影响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效果。
其次,超过四成受评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独立董事的花瓶角色并未改变,在其来源及独立意见方面,受评企业全部失分。根据规定,独董必须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而受评企业中,独董虽能发表独立意见,但尚未有一人对公司议案提出过异议。
事实上,深交所对221家中小板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的统计也发现:独董对于董事会审议事项所发表的主要是一些结论性意见,明显流于形式,对于一些明显有风险的项目,往往也未对其风险进行实质性甚至基本性的分析,而只是简单地表示同意。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根据深交所规定,独董有一名以上应由中小股东提名的候选人担任。但在实践中,大多数独董均由公司大股东、董事或高管推荐,一旦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认为独董对其构成威胁,就可能找理由对其进行罢免。因此,独董很难在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方面勤勉尽责。
第四,公司监事会的职责仍待强化:一方面,2007年有31家公司的监事会召开次数不超过2次;另一方面,监事会审议事项多为定期报告的例行性审议,所发表的意见几乎清一色为同意,对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等重大事项甚少提出异议。
第五,中小股东在公司决策上缺乏监控力的状况并未得到改善。虽然近年大部分企业设立了保障中小股东的政策,如累积投票制度,但迄今为止,并未有一家公司产生出来自中小股东的董事,其原因在于控股股东在选举董事时并未放弃投票。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公司董事会成员大部分由大股东的关系人士出任,提名委员会基本上形同虚设。因此,一些公司的管理层缺乏公信力,在关联交易上容易出现利益输送的情况。
资金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存在失信现象
本次评价主要从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等六个方面评估公司在规范运作上的得失。因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安全与盈利质量,因此,我们赋予其37%的权重。 结果显示,202家公司在相关指标上表现优异(表6),仅中捷股份和德棉股份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对外担保方面,受评企业均经过必要的审批和信息披露,仅两家公司最近一年对外担保余额超过净资产值的50%。关联交易方面,由于中小板企业多为资产整体打包上市,因而得分情况也较好,但3家公司最近一年累计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30%。
从公开资料看,中小板公司尚未见委托理财的情况,也未发现涉嫌利用会计手段粉饰财务指标的情形。但也有部分基金经理与基金投资总监指出,一些主板公司存在的调节利润行为,中小板企业中也明显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是本次评估中失分较为普遍的环节,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部分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比例较高,数据显示,有9家公司变更比例达到50%以上(表7);二是有94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占比高达46.53%;三是部分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较高,实际期限较长,据深交所统计,有16家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1亿元,24家补充次数在2次以上。
为降低财务费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无可厚非,但超过三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近一半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让人产生上市公司融资行为是否诚信的疑窦。参与评估的部分机构投资者认为,有一部分上市公司在融资时并没有理想的融资载体,但为了提高融资额度,往往先虚拟一些投资项目,这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诚信纪录。
同时,不遵守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不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较为普遍。受评公司中,有155家披露了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和期末累积投入金额的数据,其中投资进度完全符合及超过承诺投入进度的公司仅占25.16%。
募集资金使用中的失信问题在主板公司中也普遍存在。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2007年首发上市和再融资被否的55家公司中,有24家涉及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如何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升融资行为的诚信,值得上市公司反思。
主要违规源于信息披露
从结果看,受评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合规性较高,但也有近两成公司业绩快报中的预测与实际业绩之间的差异超过10%,18.32%的公司存在报告补丁现象(表8),同时,2007年深交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企业中,超过一半涉及信息披露问题,不少公司在信息披露的程度上也较为模糊,存在较大的改善空间。
2007年以来,信息披露中出现的一个新问题来自大小非减持。随着A股上市公司限售股份陆续进入流通期,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的减持现象有上升态势:2007年度,共有58家公司的132位董监高人员减持5785.78万股股份;2008年1—5月,已有70家公司的119位董监高人员减持3635.61万股股份。这些减持中,违规比例也有提升的迹象,不过减持的数量都不大。
在大小非减持的违规上,主板公司主要表现为违规减持限售股,中小板公司则违规程度相对较轻,其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减持的信息披露缺乏主动性,达到披露要求却未主动通知公司董秘进行公告;二是部分限售股股东违规在窗口期及重大信息公布前的敏感期进行减持,2007年因此受到深交所通报批评的中小板公司有2家,而2008年1—6月,有5家公司受罚(表9)。如何避免违规减持,或许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上市公司诚信建设中的难点。
事实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也影响到了我们评估的客观性。尽管我们引入了监管机构和社会投资者的意见,以使评估更为专业和客观,但由于各方判断都基本来源于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因此,如果披露信息不规范,很可能对评估过程产生误导。以中捷股份为例,2007年,我们依据公开信息判定其诚信水平达到五星级,并将其列入“诚信36强”,然而,正是这家多方均认可的公司,在2008年4月爆出大股东违规巨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件,令市场为之震惊,更让我们感受到评估所面临的局限性与挑战。
社会责任存在提升空间
投资者关系管理、社会责任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在本次评选中占8%的权重,结果显示,中小板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工作显著,都开通了网络互动平台,在年报披露后都会举行说明会,但除此之外,公司与股东之间几乎没有其他沟通渠道。事实上,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有助于他们增强对公司管理层和业务上的理解,从而吸引更多投资者。
此外,大多数受评公司在举行股东大会时只有现场开会的方式,容易导致股东大会成为少数人的游戏。为了鼓励披露更多资讯、促进公司与股东的交流,《新财富》建议股东大会应最大可能地采取现场和网络两种方式同时进行,以便大多数股东能以合理的时间和成本参与。
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各家企业也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表10)。我们发现,大部分上市公司在业绩压力下,更关注传统意义上的股东利益,即通过盈利对股东进行回馈,却忽视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忽视了非股东或相关利益团体的利益,这导致了绝大多数公司在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部分失分。以本次四川地震赈灾为例,截至今年6月10日,受评企业中只有66家企业发布捐赠公告,占比仅三成。我们愿意相信未发布捐赠公告的公司选择当低调、默默无闻的捐赠者,但类似的公告无疑会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加分。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有部分公司已经关注到社会责任问题,受评企业中有15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在披露信息中介绍相关利益者的角色以及对待利益相关者的政策等资料。我们相信,上市公司在回馈社会、善待利益相关者上多花一点资源和心思,成本不高,但对公司诚信建设、长远发展及声望提升一定有帮助。事实上,此类案例并不在少数,在今年的抗震救灾中,王老吉因捐款1亿元受到广泛关注,公司预想的提价也获得了极大的宽容。
诚信建设任重道远
《新财富》对连续两年参评的102家公司2007与2008年的诚信得分进行对比发现,50家公司的得分有所提高,52家公司的得分有所下滑(图4)。
值得警惕的是,自2006年以来,上市公司因违规而受到监管机构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次数及比例也有抬头之势(图5)。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监管机构加强了监管力度,导致浮出水面的违规事件增加,另一方面是企业违规行为本身有所增加。
目前来看,企业违规的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信息披露不及时,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后未及时披露;二是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巨大、影响恶劣;三是股东违规减持。从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深交所对中小板上市公司违规情况累计发出的4次公开谴责和18次通报批评看,其中信息披露不及时11次,占50%;违规占用资金4次,占18.18%;违规减持7次,占31.82%。
虽然诚信水平与公司市值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线性关系,市值的变化在短期内更易受业绩的影响,但企业因违规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后,往往也会带来其股价的大幅下跌。因此,企业违规不仅影响恶劣,使得企业自身形象受损,最终也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违规现象的增加,意味着诚信建设依然是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