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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逛南开大学,风细细吹来,老旧的家属楼透出昏黄的光,有学生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几丝淡淡的不知是什么花的香飘来。夜色温柔。
路过荒岛书店的时候,本打算凭窗望望,谁知又被里面新到的旧书吸引,所幸绕到正门闪了进去。书店是小小的一爿地界,铁门上挂着牌子,毛笔写的“窄门”端端正正。整间店不过占了个家属楼一楼的一间屋子,隔成一大一小两间,里面有叫王子的猫,肥而高傲,偶尔越过读者的脚,也不会回以一个抱歉的眼神。石头雕成的僧人像安静地守着一个格子的佛经,橘黄色的灯光漫过一排书架,颇得意趣。
不禁情思摇荡,想起第一次来荒岛书店,是数年之前。那时,我刚刚踏入大学校门,便到南开西南村寻找书店,兜兜转转,与荒岛撞了个满怀。我爱老书,在泛黄的书页和断断续续的油墨中,扑面而来的是旧时光的味道。这小小的書店,第一次满足了我暗藏在心底的渴求。记忆里的那天,我背着大大的书包,捧着一本早年的《苏鲁支语录》,一直站到月满中天书店打烊,整个过程都忘记把书包放在地上。临走时,店员的微笑现在想起来也像胶片电影,模糊却又异常清晰。
从书店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几本旧书,沉甸甸,满载况味,逶迤着往石头咖啡走。
去石头咖啡已经成为了习惯,这得益于写诗。
我爱诗,爱苦了辛弃疾和顾城。他们穿越了时光的介质,款款走进了我的全部生活。忘记了是什么时候开始写诗的,只记得发表诗是从初中开始,青涩的诗句占据了我那时最美妙的时光。而今也只是写,很少发表,生怕高端的铜版纸轻薄了脆弱的诗句,这些诗行句读了我的苦涩与甜蜜,梦想与幻灭,我只想它们属于我自己。
就是因为这样的特质,我认识了石头。有些清瘦的石头鬓角已经有了白发,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他开着一间小小的咖啡馆,自己磨制咖啡,咖啡里倾注着他全部的诗情。他是诗人,眼神清澈明净。他写诗,但几乎不发表,只是印在小册子上,一本本与“年来踪迹”耳鬓厮磨。偶尔会在这里碰到朵渔、林霆夫妇,点点头,心领神会。诗的况味让我在无聊到了发霉的日子里尘心渐定,那些缠缚就轻盈了起来,除了窗外的白月光和美式咖啡浓郁的回甘,一切都不重要。
在座位旁的书堆里挑出了一本董桥的《今朝风日好》,想必是老板自己的收藏,褐色的书皮,烫金的字,在灯光下泛起光。随便一翻,竟然掉出一张老照片,半个巴掌大小,黑白的。照片里有一个少年,站在海边,赤着上身,手掐在腰上,高高瘦瘦,皓齿流光。从眉目间可以看出照片里的少年是老板本人,想起现在的他,鬓间虽有白发,却依旧保持着少年时的率真之气,可见诗的力量足以对抗俗常的消磨。我们往往迷失自己,不是因为痛苦本身,而是忘记了内心的期待。
咖啡的苦涩恰到好处,在味蕾徘徊一阵便能勾起许多往事,窗子旁边有一窜风铃,玻璃管做成的,风吹进来,叮叮当当。这情境像极了少年时。
我的少年时代是在小城度过的,那时候还有村子,与宽宽的街道交相辉映,还没有临街建筑的雏形,一切都开阔、随遇而安。外公骑着二八自行车,载着我去随缘书店看书。外公用口哨吹着《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头发随着蹬自行车的力度一颤一颤,远处有一排排白杨树随风摇曳,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眯起眼,感受风吹在脸上的触感,冰凉里透着脉脉的温情。
那个年代哪有咖啡馆,书店就是书店,一排排书架高高耸立,各类图书不守规矩地随处插在里面,要找哪本书就要从头到尾细细找,有时踮起脚尖,有时需要蹲下,人就成了海浪,高高低低,全神贯注。后来我去过不少国家,看到按作家名字从A到Z的排列,想找谁的书,只需要按序号就好。然而终归少了一些味道,那寻找的过程为一代代人奠定了人生的基底,耐心而专注。那老书店的模样,成了我们永远怀不完的旧。
外公会坐在自己带的一个宽边木质马扎上,手里展开一本厚厚的书,我坐在外公的腿上,或是翻着连环画,或是指着外公手里的书,小声的问这问那。现在还记得外公最爱看的书是《黄河东流去》和《老残游记》,家里有,到了书店也大多数时候还看这两本。或许从那时候我便隐隐意识到,书店里读的是一种况味,读比买重要得多。
口渴了,外公就会把用旧罐头瓶子充当的玻璃水杯拿出来,里面的茉莉花茶味道正浓,旋开盖子,一片芬芳。我大口大口地喝,外公拿着手绢随时替我擦嘴角流下来的茶水。水喝的差不多了,外公就把我放在马扎上,然后拿着水杯去书店老板那里倒水。老板是个年纪很大的老人,带着宽边眼镜,似乎和外公是故交,每次都熟络地提起那个绿色绘着花鸟的开水壶给外公加满水。
夕阳的余晖洒满街道的时候,祖孙二人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书店。外公买的书很少,几乎都是给我买,先是连环画,后来就是《繁星》《山海经》,直到我自己已经能够阅读大量文字了,外公还是喜欢给我买儿童文学作品。外公应该是希望我永远葆有天真吧!
风铃叮叮当当,石头咖啡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美好的回忆往往牵绊着人,时光不觉,已如白驹过隙。
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端正地写上一个题目:《昨日之诗》。
“要习惯走窄门,习惯饮活水,热爱写自己心中的诗,热爱在崭新的日子里耽爱老旧的生活。”
一切安然无恙,一切平平常常。
路过荒岛书店的时候,本打算凭窗望望,谁知又被里面新到的旧书吸引,所幸绕到正门闪了进去。书店是小小的一爿地界,铁门上挂着牌子,毛笔写的“窄门”端端正正。整间店不过占了个家属楼一楼的一间屋子,隔成一大一小两间,里面有叫王子的猫,肥而高傲,偶尔越过读者的脚,也不会回以一个抱歉的眼神。石头雕成的僧人像安静地守着一个格子的佛经,橘黄色的灯光漫过一排书架,颇得意趣。
不禁情思摇荡,想起第一次来荒岛书店,是数年之前。那时,我刚刚踏入大学校门,便到南开西南村寻找书店,兜兜转转,与荒岛撞了个满怀。我爱老书,在泛黄的书页和断断续续的油墨中,扑面而来的是旧时光的味道。这小小的書店,第一次满足了我暗藏在心底的渴求。记忆里的那天,我背着大大的书包,捧着一本早年的《苏鲁支语录》,一直站到月满中天书店打烊,整个过程都忘记把书包放在地上。临走时,店员的微笑现在想起来也像胶片电影,模糊却又异常清晰。
从书店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几本旧书,沉甸甸,满载况味,逶迤着往石头咖啡走。
去石头咖啡已经成为了习惯,这得益于写诗。
我爱诗,爱苦了辛弃疾和顾城。他们穿越了时光的介质,款款走进了我的全部生活。忘记了是什么时候开始写诗的,只记得发表诗是从初中开始,青涩的诗句占据了我那时最美妙的时光。而今也只是写,很少发表,生怕高端的铜版纸轻薄了脆弱的诗句,这些诗行句读了我的苦涩与甜蜜,梦想与幻灭,我只想它们属于我自己。
就是因为这样的特质,我认识了石头。有些清瘦的石头鬓角已经有了白发,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他开着一间小小的咖啡馆,自己磨制咖啡,咖啡里倾注着他全部的诗情。他是诗人,眼神清澈明净。他写诗,但几乎不发表,只是印在小册子上,一本本与“年来踪迹”耳鬓厮磨。偶尔会在这里碰到朵渔、林霆夫妇,点点头,心领神会。诗的况味让我在无聊到了发霉的日子里尘心渐定,那些缠缚就轻盈了起来,除了窗外的白月光和美式咖啡浓郁的回甘,一切都不重要。
在座位旁的书堆里挑出了一本董桥的《今朝风日好》,想必是老板自己的收藏,褐色的书皮,烫金的字,在灯光下泛起光。随便一翻,竟然掉出一张老照片,半个巴掌大小,黑白的。照片里有一个少年,站在海边,赤着上身,手掐在腰上,高高瘦瘦,皓齿流光。从眉目间可以看出照片里的少年是老板本人,想起现在的他,鬓间虽有白发,却依旧保持着少年时的率真之气,可见诗的力量足以对抗俗常的消磨。我们往往迷失自己,不是因为痛苦本身,而是忘记了内心的期待。
咖啡的苦涩恰到好处,在味蕾徘徊一阵便能勾起许多往事,窗子旁边有一窜风铃,玻璃管做成的,风吹进来,叮叮当当。这情境像极了少年时。
我的少年时代是在小城度过的,那时候还有村子,与宽宽的街道交相辉映,还没有临街建筑的雏形,一切都开阔、随遇而安。外公骑着二八自行车,载着我去随缘书店看书。外公用口哨吹着《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头发随着蹬自行车的力度一颤一颤,远处有一排排白杨树随风摇曳,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眯起眼,感受风吹在脸上的触感,冰凉里透着脉脉的温情。
那个年代哪有咖啡馆,书店就是书店,一排排书架高高耸立,各类图书不守规矩地随处插在里面,要找哪本书就要从头到尾细细找,有时踮起脚尖,有时需要蹲下,人就成了海浪,高高低低,全神贯注。后来我去过不少国家,看到按作家名字从A到Z的排列,想找谁的书,只需要按序号就好。然而终归少了一些味道,那寻找的过程为一代代人奠定了人生的基底,耐心而专注。那老书店的模样,成了我们永远怀不完的旧。
外公会坐在自己带的一个宽边木质马扎上,手里展开一本厚厚的书,我坐在外公的腿上,或是翻着连环画,或是指着外公手里的书,小声的问这问那。现在还记得外公最爱看的书是《黄河东流去》和《老残游记》,家里有,到了书店也大多数时候还看这两本。或许从那时候我便隐隐意识到,书店里读的是一种况味,读比买重要得多。
口渴了,外公就会把用旧罐头瓶子充当的玻璃水杯拿出来,里面的茉莉花茶味道正浓,旋开盖子,一片芬芳。我大口大口地喝,外公拿着手绢随时替我擦嘴角流下来的茶水。水喝的差不多了,外公就把我放在马扎上,然后拿着水杯去书店老板那里倒水。老板是个年纪很大的老人,带着宽边眼镜,似乎和外公是故交,每次都熟络地提起那个绿色绘着花鸟的开水壶给外公加满水。
夕阳的余晖洒满街道的时候,祖孙二人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书店。外公买的书很少,几乎都是给我买,先是连环画,后来就是《繁星》《山海经》,直到我自己已经能够阅读大量文字了,外公还是喜欢给我买儿童文学作品。外公应该是希望我永远葆有天真吧!
风铃叮叮当当,石头咖啡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美好的回忆往往牵绊着人,时光不觉,已如白驹过隙。
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端正地写上一个题目:《昨日之诗》。
“要习惯走窄门,习惯饮活水,热爱写自己心中的诗,热爱在崭新的日子里耽爱老旧的生活。”
一切安然无恙,一切平平常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