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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探讨教材句“英国强占山东威海卫与香港新界,前者‘租借’25年,后者‘租借’99年”应不应该添加一个“被”字;呼唤语用规约的出台和普及。
关键词 被;省略;语用规约
《邓稼先》是统编版初中语文教材七下第一单元第一篇课文,是杨振宁先生为好朋友邓稼先写的悼念性传记体文章,语言很有特色,尤其是短句,一两句一段,简洁精练,铿锵有力,如第一小节1-7自然段:
一百年以前,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时代,恐怕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上最黑暗最悲惨的时代,只举1898年为例:
德国强占山东胶州湾,“租借”99年。
俄国强占辽宁旅顺大连,“租借”25年。
法国強占广东广州湾,“租借”99年。
英国强占山东威海卫与香港新界,前者“租借”25年,后者“租借”99年。
那是中华民族任人宰割的时代,是有亡国灭种的危险的时代。
今天,一个世纪以后,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这段文字描述中国一百多年前的屈辱历史,言简意赅,气势雄浑,表现力极强,我引领学生沉重诵读,并启发学生归纳生成“列举事实及数据”“排比独句成段”等写作知识。在理解第四个“租借”时,学生产生了困惑:
生:“前者”指英国。
师:“后者”呢?
生反悔:“前者”指“山东威海卫”,“后者”指“香港新界”。
另生疑惑:那不变成“山东威海卫租借25年,香港新界租借99年”了啊?意思变了啊!
师对另生:变成什么了?
另生:变成被租借者成了租借者,受害者变成了侵略者。
师对另生:那“前者”“后者”你同意吗?
另生:同意。
师对另生:那你觉得怎样改,才能表达作者想要的意思?
另生:“租借”前加一个“被”字。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被”字有六种解释,除去“被子、遮盖、遭遇”等实词解释外,还有:①介词,用于被动句,引进动作的施事,前面的主语是动作的受事(被字后表施事的名词有时省略),如“那棵树被(大风)刮倒了”;②助词,用在动词前表示被动的动作,如“被压迫民族”;③动词,用在动词或名词前,表示情况与事实不符或者是被强加的(含讽刺、戏谑意),如“被就业”“被小康”。①这些解释较为全面、凝练地呈现了国内外语言学界对“被”的语法词性、意义属性、语用功能的研究成果。
那么,上文“另生”在“‘租借’前加一个‘被’字”,是取“被”的哪种义呢?我们先看句子的语境“英国强占山东威海卫与香港新界”,“英国”是主语,动作是“强占”,宾语是“山东威海卫与香港新界”,“英国”是“强占”的施事者,“山东威海卫与香港新界”是“强占”的受事者;再看强调句“前者‘租借’25年,后者‘租借’99年”,按惯常认知,“前者”与“后者”应紧承主语而来,所以“生”先前回答是“英国”,后来发现不对,纠正为“山东威海卫”,此处学生已然明白“前者”“后者”是在所述两种情况、两物、两人、两团体等中选择“两”的前一和后二。王荣生教授告诫我们,学生已经理解的,教学就不再纠缠,教学应深入到学生有疑惑的、读不懂的、读不好的地方。如此,判断学情是对“谁租借谁”产生了困惑,如果用替换法还原便是“山东威海卫‘租借’25年,香港新界‘租借’99年”, “山东威海卫与香港新界”变成“租借”的施事,这显然与事实不符,所以启发学生修改,学生加了“被”字的介词义,引出“租借”的施事“英国”,表意更明确、用语更规范、表达更严谨。
但是,教材是非常严肃的,有没有可能是特殊情况下“被”字可以省略呢?如果“前者被租借25年,后者被租借99年”中“被”字可以取消,那么教材的用法就合理。关于“被”字的用法,薛兵博士、张绍杰博士做了大量深入、系统、细致的研究,在最新研究成果《汉语“被”字句再探索——语法—语用互动视角》一文中指出:对“被”字句的选择就是顺应于说话人交际意图,对“被”所编码的语法及语用意义的动态选择;“遭受”体现为一般语境下“被”字句的默认语用意义,在具体语境下可以被取消。②前观点用于“前者‘租借’25年,后者‘租借’99年”,则是为顺应杨振宁的说话意图而做的省略的动态选择;后观点则是强调“租借”的“遭受”义,“遭受”义是指“被”字后面的动词大多在叙述不幸或者不愉快的事情,如“被欺负”“被上班”“被捐款”等都带给“主语”不好的影响,“当说话人意欲表达主语的不良被动遭遇时,‘被’作为一个语用语态助词顺应于这一意义表达需求,充当意义表达的资源手段,体现为在没有特殊语境情况下的默认意义表达,可以取消。”③按此推论,“租借”属“不良被动遭遇”,如果在没有特殊语境的情况下,“被租借”前面的“被”字也可以取消。
事实上,从形式上看,四行段落五个“租借”连环排比,确实比三“租借”两“被租借”更工整,更匀称;从语感上看,五个“租借”激流而下,一气呵成,确实比“被租借”流畅雄浑;从说话场景看,杨振宁是面向全中国人民回忆悼念邓稼先先生,中华儿女哪一个不知道祖国母亲的屈辱历史呢?所以这是杨振宁先生没写、教材编者没有添加的原因吧。
由此引发一连串的追问:“被”字什么时候能省,什么时候不能省?省或不省的标准是什么?“被”字的语法、语义、语境孰轻孰重?《邓稼先》中省去“被”字到底正不正确?中学学段考查病句,在“被”字上设题,应怎样判断?怎么破解?“被”字应该怎么用?有没有语用规约?具体怎么规定的?规约意义体现为言语社团内部共同享有,应怎样推广和普及?要不要落实在学校、教材、课堂上?我们老在念叨规范语用,正确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何为正确?我们期盼教材编委、语言大家、教学专家联合给一个明示,此其一。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田立新曾发表公开讲话:语言文字工作领域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文化强国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挖掘和阐释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意义,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基础;要加强语言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我们期盼一份常规语用规约出台和全民普及,此其二。
〔本文系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核心素养取向下的初中语文‘非连续性文本’阅读教学与评价研究”(课题批准号:2018-0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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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M].商务印书馆,2019:59.
②③薛兵,张绍杰.汉语“被”字句再探索——语法-语用互动视角[J].语言教育,2020(4):45-50.
[作者通联:重庆市开州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键词 被;省略;语用规约
《邓稼先》是统编版初中语文教材七下第一单元第一篇课文,是杨振宁先生为好朋友邓稼先写的悼念性传记体文章,语言很有特色,尤其是短句,一两句一段,简洁精练,铿锵有力,如第一小节1-7自然段:
一百年以前,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时代,恐怕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上最黑暗最悲惨的时代,只举1898年为例:
德国强占山东胶州湾,“租借”99年。
俄国强占辽宁旅顺大连,“租借”25年。
法国強占广东广州湾,“租借”99年。
英国强占山东威海卫与香港新界,前者“租借”25年,后者“租借”99年。
那是中华民族任人宰割的时代,是有亡国灭种的危险的时代。
今天,一个世纪以后,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这段文字描述中国一百多年前的屈辱历史,言简意赅,气势雄浑,表现力极强,我引领学生沉重诵读,并启发学生归纳生成“列举事实及数据”“排比独句成段”等写作知识。在理解第四个“租借”时,学生产生了困惑:
生:“前者”指英国。
师:“后者”呢?
生反悔:“前者”指“山东威海卫”,“后者”指“香港新界”。
另生疑惑:那不变成“山东威海卫租借25年,香港新界租借99年”了啊?意思变了啊!
师对另生:变成什么了?
另生:变成被租借者成了租借者,受害者变成了侵略者。
师对另生:那“前者”“后者”你同意吗?
另生:同意。
师对另生:那你觉得怎样改,才能表达作者想要的意思?
另生:“租借”前加一个“被”字。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被”字有六种解释,除去“被子、遮盖、遭遇”等实词解释外,还有:①介词,用于被动句,引进动作的施事,前面的主语是动作的受事(被字后表施事的名词有时省略),如“那棵树被(大风)刮倒了”;②助词,用在动词前表示被动的动作,如“被压迫民族”;③动词,用在动词或名词前,表示情况与事实不符或者是被强加的(含讽刺、戏谑意),如“被就业”“被小康”。①这些解释较为全面、凝练地呈现了国内外语言学界对“被”的语法词性、意义属性、语用功能的研究成果。
那么,上文“另生”在“‘租借’前加一个‘被’字”,是取“被”的哪种义呢?我们先看句子的语境“英国强占山东威海卫与香港新界”,“英国”是主语,动作是“强占”,宾语是“山东威海卫与香港新界”,“英国”是“强占”的施事者,“山东威海卫与香港新界”是“强占”的受事者;再看强调句“前者‘租借’25年,后者‘租借’99年”,按惯常认知,“前者”与“后者”应紧承主语而来,所以“生”先前回答是“英国”,后来发现不对,纠正为“山东威海卫”,此处学生已然明白“前者”“后者”是在所述两种情况、两物、两人、两团体等中选择“两”的前一和后二。王荣生教授告诫我们,学生已经理解的,教学就不再纠缠,教学应深入到学生有疑惑的、读不懂的、读不好的地方。如此,判断学情是对“谁租借谁”产生了困惑,如果用替换法还原便是“山东威海卫‘租借’25年,香港新界‘租借’99年”, “山东威海卫与香港新界”变成“租借”的施事,这显然与事实不符,所以启发学生修改,学生加了“被”字的介词义,引出“租借”的施事“英国”,表意更明确、用语更规范、表达更严谨。
但是,教材是非常严肃的,有没有可能是特殊情况下“被”字可以省略呢?如果“前者被租借25年,后者被租借99年”中“被”字可以取消,那么教材的用法就合理。关于“被”字的用法,薛兵博士、张绍杰博士做了大量深入、系统、细致的研究,在最新研究成果《汉语“被”字句再探索——语法—语用互动视角》一文中指出:对“被”字句的选择就是顺应于说话人交际意图,对“被”所编码的语法及语用意义的动态选择;“遭受”体现为一般语境下“被”字句的默认语用意义,在具体语境下可以被取消。②前观点用于“前者‘租借’25年,后者‘租借’99年”,则是为顺应杨振宁的说话意图而做的省略的动态选择;后观点则是强调“租借”的“遭受”义,“遭受”义是指“被”字后面的动词大多在叙述不幸或者不愉快的事情,如“被欺负”“被上班”“被捐款”等都带给“主语”不好的影响,“当说话人意欲表达主语的不良被动遭遇时,‘被’作为一个语用语态助词顺应于这一意义表达需求,充当意义表达的资源手段,体现为在没有特殊语境情况下的默认意义表达,可以取消。”③按此推论,“租借”属“不良被动遭遇”,如果在没有特殊语境的情况下,“被租借”前面的“被”字也可以取消。
事实上,从形式上看,四行段落五个“租借”连环排比,确实比三“租借”两“被租借”更工整,更匀称;从语感上看,五个“租借”激流而下,一气呵成,确实比“被租借”流畅雄浑;从说话场景看,杨振宁是面向全中国人民回忆悼念邓稼先先生,中华儿女哪一个不知道祖国母亲的屈辱历史呢?所以这是杨振宁先生没写、教材编者没有添加的原因吧。
由此引发一连串的追问:“被”字什么时候能省,什么时候不能省?省或不省的标准是什么?“被”字的语法、语义、语境孰轻孰重?《邓稼先》中省去“被”字到底正不正确?中学学段考查病句,在“被”字上设题,应怎样判断?怎么破解?“被”字应该怎么用?有没有语用规约?具体怎么规定的?规约意义体现为言语社团内部共同享有,应怎样推广和普及?要不要落实在学校、教材、课堂上?我们老在念叨规范语用,正确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何为正确?我们期盼教材编委、语言大家、教学专家联合给一个明示,此其一。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田立新曾发表公开讲话:语言文字工作领域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文化强国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挖掘和阐释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意义,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基础;要加强语言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我们期盼一份常规语用规约出台和全民普及,此其二。
〔本文系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核心素养取向下的初中语文‘非连续性文本’阅读教学与评价研究”(课题批准号:2018-0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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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M].商务印书馆,2019:59.
②③薛兵,张绍杰.汉语“被”字句再探索——语法-语用互动视角[J].语言教育,2020(4):45-50.
[作者通联:重庆市开州区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