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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内地与澳门地区联系的加强,两地司法机关相互间的刑事司法合作也更为密切和广泛,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两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立法仍一片空白。建立并完善两地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尽快达成有关预警合作、刑事管辖、移交逃犯、移管被判刑人和相互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等方面的刑事司法协助协议十分必要而且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