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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夏天,关于直销法的传闻空前的多起来。不仅是财经专业媒体,就是众多的大众媒体也把视线纷纷投向直销领域。一时间,直销法规何时出台的问题在业内和坊间闹得沸沸扬扬,虽然不是直销专业媒体,但本刊编辑部每天也要接到读者打来的电话,询问有关直销法规的相关问题。为此,编辑部将近期有关直销法的消息进行归纳整理成文,以飨读者。
立法溯源:你从哪里来,我的朋友
2001年我国加入WTO时,关于三年内开放无固定地点销售(直销)的承诺中,将直销开放的大限定在了2004年12月。几乎是从加入WTO的那一刻起,“开放直销、直销立法”就成了每个直销人心中挥之不去的心结:中国直销业,太需要得到法律的认可和规范了。
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从2001年到2004年,中国直销业诸侯割据,狼烟四起。一边是正规守矩的直销企业,谨小慎微地低调运作,生怕一不留神带来灭顶之灾;一边是传销和变相传销以直销之名大肆活动,变本加厉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尽管各地工商和公安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但各种传销案件还是层出不穷,严重的扰乱了人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给社会的安定团结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这样的情形也让国家相关的管理部门犯难,条块分割的管理机制很难协调起来共同行动。再加上我国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一直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毛病,因为中国直销行业的历史还十分短暂,国家相关部门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使国家主管部门对直销的管理(特别是立法)持过于谨慎的态度,总想一步到位。
在全国性直销管理办法迟迟不见出台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从有利于本地直销管理的角度,开展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上的尝试。2003年9月和2004年9月,沈阳市和太原市先后出台本地的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办法。但两地的办法中,都没有如何对直销进行有效管理的只言片语。
而关于中国直销合法身份的界定,到现在为止,可以援引的也只有1998年8月外贸部批准10家转型企业的455号文件。尽管如此,当初批准转型的10家企业也只有安利、雅芳、玫琳凯、完美等继续保持着较好的经营状态;日晖、富迪、尚赫则从98年后就开始沉寂,直到近期这几家企业才又开始高调复出。而10家中的其余几家,要么彻底转变为传统方式经营,要么干脆销声匿迹,与直销相忘于江湖。
除了转型企业,还有很多新生和看好中国市场的海外企业也加入抢分中国直销蛋糕的行列中。无为而治的直销领域,也给一些用心钻营的直销掮客提供了发财的机会。他们利用这些企业急于得到认可的心理,联合一些营利性的半官方机构,导演了一出出如“中国直销试验基地”之类的闹剧。
而在去年厦门会议之后风头颇劲的《直销管理条例》、《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禁止传销条例》等三部直销条例一直存在于各界的争论和直销人的盼望中,其具体条款的不断修订也只是为媒体们津津乐道。
一边是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希望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在法规的规范下没有顾虑地发展;另一方面是各种传销、变相传销也需要有相关的法规界定和打击,但这样的法规偏偏就千呼万唤不出来。
中国直销,只能在夹缝中尴尬地生存。
媒体报道:像雾像雨又像风
直销和直销法成为热点,除了其行业本身的特殊性之外,众多媒体的持续关注和大量报道也是原因之一。
这其中有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大众媒体往往关注的是安利、雅芳等大公司的动态和各地层出不穷的传销案件,追求的是新闻的轰动性和时效性;财经媒体则把直销当作一种经济现象加以分析、研究,就多了些客观;而以《知识经济》、《中国直销》等杂志为代表的直销专业媒体则一直致力于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视野更宽阔,角度更全面和思维更理性。
但公众的疑惑却恰恰来自于这三类媒体因为自身出发点不同而发出的不同的声音,让人们无所适从。因为本身缺乏对直销行业的了解,很多正常的直销活动在大众媒体眼中便成了非法传销。再加上直销与传销之间的区别实在太微妙,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界定,不只是普通公众,就是连一些直销人也不能区分自己所从事的到底是直销还是传销。
就直销立法的问题上,与民间反响的热烈相比,国家主管部门的反应却异常冷清。最高调的声音也只是去年11月9日,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中国贸促会举行的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上说:“中国有望年内出台直销业相关法律。”
2004年12月如期而至,而各媒体和直销人盛传了许久的直销法却并未如约而来,也就是从这时起,直销法便在每一个我们确信会出台的日子而未出台。此后,每一个特殊的时间段都被人们看成是直销法出台的最佳时机,每一次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的风吹草动,都可以与直销法扯上关系。业界对直销法的热盼之情溢于言表。
2004年没有出台,人们把目光放到了2005年春节,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也没有成为直销法的最佳“出生日期”。花红树绿、莺飞草长的4月,雅芳取得中国直销首张试点牌照的事情再一次将人们的热情提升起来。“试点牌照已经来临,直销法还会远么!”5月,又一个夏季拉开了帷幕,凡是能被人们当成好开端的日子人们都充满了期待,但又总是以失望告终。
就在人们淡然地看待直销法究竟何时出台的时候,6月24日《天府早报》爆出一个冷门:国家关于直销的3部法律规章,最快将于6月30日出台,并将于9月1日全面实施。其依据在于6月14日到17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关于《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两部直销条例讨论的“秘密”会议。此后,各大报纸和新浪等网络媒体纷纷转载,直销人也奔走相告,一段时间里,各直销专业媒体编辑部电话此起彼伏,众多读者纷纷来电询问该消息真伪。对于此事,因为并未接到相关部门通报,各直销专业媒体一时间也颇感为难。只有劝慰读者,对我们普通直销从业人员来说,只要是以销售为导向,在已有的相关法规下运作就好了。
6月已经过去,直销法还是不见踪影。而相对于《天府早报》的报道,国内更多媒体和消息灵通人士,以及本刊信息渠道均显示,直销法将于7月中旬出台。然而,事实又让我们再次空欢喜了一场。
而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廖建成6月7日在商务部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回答网友提问时透露,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起草的《直销管理条例》已报国务院法制办,预计将于年内公布实施。
直销法规究竟何时出台,再一次成为一个谜团。
直销立法: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就在人们对直销立法的期盼逐渐淡去的时候,好消息却出人意料地传来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并于9月1日公布,分别于11月1日和12月1日起实施。
直销业在中国的发展已有15年的历史,此前都有“名不正言不顺”之嫌,也让从业人员或直销企业背负包袱,此次立法获得通过,将使行业合法化。“直销”这个词,也必将走出立法的阴影,成为阳光下的行业之一。同时,行业合法后,将自发地形成一股行业自我展示和宣传的潮流,受众对正规的直销知识了解得越多,对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识别能力就越强。
随着直销相关法规草案被国务院相关部门通过,也意味着中国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合法直销企业。作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模式、一种成功的投资手段,从本期开始,本刊将持续地关注着中国直销事业的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创业和就业的模式,也将用一定篇幅来展现在直销领域成功和即将成功的经销商们。
但我们担心的不是直销法规会不会出来,而是直销法规出台后会不会得到有效地贯彻和实施。如果说,直销立法后接下来的就是大家最关心的“直销牌照”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将会成为政府主管部门的一个烫手山芋。如果说,有牌照的是合法企业,那么更多的暂时没有拿到牌照的企业,他们将面临不合法被查处的问题。
市场已经打下,团队已经建立。没有拿到牌照的企业不可能立即停止营业,而他们的业务活动对主管部门来说,又将面临一种怎样的考验。所以,那种期望直销一立法就一劳永逸的想法,是非常不现实的。
加强直销企业和直销团队的自律、大众直销知识的普及以及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才是中国直销业有序发展的前提。毫无疑问的是,中国直销立法已经成为了中国直销业健康发展的开始……
立法溯源:你从哪里来,我的朋友
2001年我国加入WTO时,关于三年内开放无固定地点销售(直销)的承诺中,将直销开放的大限定在了2004年12月。几乎是从加入WTO的那一刻起,“开放直销、直销立法”就成了每个直销人心中挥之不去的心结:中国直销业,太需要得到法律的认可和规范了。
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从2001年到2004年,中国直销业诸侯割据,狼烟四起。一边是正规守矩的直销企业,谨小慎微地低调运作,生怕一不留神带来灭顶之灾;一边是传销和变相传销以直销之名大肆活动,变本加厉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尽管各地工商和公安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但各种传销案件还是层出不穷,严重的扰乱了人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给社会的安定团结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这样的情形也让国家相关的管理部门犯难,条块分割的管理机制很难协调起来共同行动。再加上我国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一直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毛病,因为中国直销行业的历史还十分短暂,国家相关部门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使国家主管部门对直销的管理(特别是立法)持过于谨慎的态度,总想一步到位。
在全国性直销管理办法迟迟不见出台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从有利于本地直销管理的角度,开展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上的尝试。2003年9月和2004年9月,沈阳市和太原市先后出台本地的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办法。但两地的办法中,都没有如何对直销进行有效管理的只言片语。
而关于中国直销合法身份的界定,到现在为止,可以援引的也只有1998年8月外贸部批准10家转型企业的455号文件。尽管如此,当初批准转型的10家企业也只有安利、雅芳、玫琳凯、完美等继续保持着较好的经营状态;日晖、富迪、尚赫则从98年后就开始沉寂,直到近期这几家企业才又开始高调复出。而10家中的其余几家,要么彻底转变为传统方式经营,要么干脆销声匿迹,与直销相忘于江湖。
除了转型企业,还有很多新生和看好中国市场的海外企业也加入抢分中国直销蛋糕的行列中。无为而治的直销领域,也给一些用心钻营的直销掮客提供了发财的机会。他们利用这些企业急于得到认可的心理,联合一些营利性的半官方机构,导演了一出出如“中国直销试验基地”之类的闹剧。
而在去年厦门会议之后风头颇劲的《直销管理条例》、《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禁止传销条例》等三部直销条例一直存在于各界的争论和直销人的盼望中,其具体条款的不断修订也只是为媒体们津津乐道。
一边是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希望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在法规的规范下没有顾虑地发展;另一方面是各种传销、变相传销也需要有相关的法规界定和打击,但这样的法规偏偏就千呼万唤不出来。
中国直销,只能在夹缝中尴尬地生存。
媒体报道:像雾像雨又像风
直销和直销法成为热点,除了其行业本身的特殊性之外,众多媒体的持续关注和大量报道也是原因之一。
这其中有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大众媒体往往关注的是安利、雅芳等大公司的动态和各地层出不穷的传销案件,追求的是新闻的轰动性和时效性;财经媒体则把直销当作一种经济现象加以分析、研究,就多了些客观;而以《知识经济》、《中国直销》等杂志为代表的直销专业媒体则一直致力于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视野更宽阔,角度更全面和思维更理性。
但公众的疑惑却恰恰来自于这三类媒体因为自身出发点不同而发出的不同的声音,让人们无所适从。因为本身缺乏对直销行业的了解,很多正常的直销活动在大众媒体眼中便成了非法传销。再加上直销与传销之间的区别实在太微妙,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界定,不只是普通公众,就是连一些直销人也不能区分自己所从事的到底是直销还是传销。
就直销立法的问题上,与民间反响的热烈相比,国家主管部门的反应却异常冷清。最高调的声音也只是去年11月9日,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中国贸促会举行的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上说:“中国有望年内出台直销业相关法律。”
2004年12月如期而至,而各媒体和直销人盛传了许久的直销法却并未如约而来,也就是从这时起,直销法便在每一个我们确信会出台的日子而未出台。此后,每一个特殊的时间段都被人们看成是直销法出台的最佳时机,每一次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的风吹草动,都可以与直销法扯上关系。业界对直销法的热盼之情溢于言表。
2004年没有出台,人们把目光放到了2005年春节,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也没有成为直销法的最佳“出生日期”。花红树绿、莺飞草长的4月,雅芳取得中国直销首张试点牌照的事情再一次将人们的热情提升起来。“试点牌照已经来临,直销法还会远么!”5月,又一个夏季拉开了帷幕,凡是能被人们当成好开端的日子人们都充满了期待,但又总是以失望告终。
就在人们淡然地看待直销法究竟何时出台的时候,6月24日《天府早报》爆出一个冷门:国家关于直销的3部法律规章,最快将于6月30日出台,并将于9月1日全面实施。其依据在于6月14日到17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关于《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两部直销条例讨论的“秘密”会议。此后,各大报纸和新浪等网络媒体纷纷转载,直销人也奔走相告,一段时间里,各直销专业媒体编辑部电话此起彼伏,众多读者纷纷来电询问该消息真伪。对于此事,因为并未接到相关部门通报,各直销专业媒体一时间也颇感为难。只有劝慰读者,对我们普通直销从业人员来说,只要是以销售为导向,在已有的相关法规下运作就好了。
6月已经过去,直销法还是不见踪影。而相对于《天府早报》的报道,国内更多媒体和消息灵通人士,以及本刊信息渠道均显示,直销法将于7月中旬出台。然而,事实又让我们再次空欢喜了一场。
而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廖建成6月7日在商务部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回答网友提问时透露,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起草的《直销管理条例》已报国务院法制办,预计将于年内公布实施。
直销法规究竟何时出台,再一次成为一个谜团。
直销立法: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就在人们对直销立法的期盼逐渐淡去的时候,好消息却出人意料地传来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并于9月1日公布,分别于11月1日和12月1日起实施。
直销业在中国的发展已有15年的历史,此前都有“名不正言不顺”之嫌,也让从业人员或直销企业背负包袱,此次立法获得通过,将使行业合法化。“直销”这个词,也必将走出立法的阴影,成为阳光下的行业之一。同时,行业合法后,将自发地形成一股行业自我展示和宣传的潮流,受众对正规的直销知识了解得越多,对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识别能力就越强。
随着直销相关法规草案被国务院相关部门通过,也意味着中国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合法直销企业。作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模式、一种成功的投资手段,从本期开始,本刊将持续地关注着中国直销事业的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创业和就业的模式,也将用一定篇幅来展现在直销领域成功和即将成功的经销商们。
但我们担心的不是直销法规会不会出来,而是直销法规出台后会不会得到有效地贯彻和实施。如果说,直销立法后接下来的就是大家最关心的“直销牌照”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将会成为政府主管部门的一个烫手山芋。如果说,有牌照的是合法企业,那么更多的暂时没有拿到牌照的企业,他们将面临不合法被查处的问题。
市场已经打下,团队已经建立。没有拿到牌照的企业不可能立即停止营业,而他们的业务活动对主管部门来说,又将面临一种怎样的考验。所以,那种期望直销一立法就一劳永逸的想法,是非常不现实的。
加强直销企业和直销团队的自律、大众直销知识的普及以及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才是中国直销业有序发展的前提。毫无疑问的是,中国直销立法已经成为了中国直销业健康发展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