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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之一是允许债务人将债务重组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这为*ST公司提供了盈余管理的可能。本文通过对ST浪莎的案例研究,发现*ST公司摘星的主要手段就是债务重组。而通过新债务重组只能改善当年的会计业绩,如果主业不能持续发展,则只能摘星不能摘帽。
关键词 债务重组 盈余管理 摘星
中图分类号:F279文献标识码:A
一、 选题背景及理论依据
对比新旧会计准则,许多方面做了重大调整,债务重组准则就是其中一重大变化。旧准则下,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这样就抑制了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新准则下,债务重组重新以公允价值计量,将债务重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这就为绩差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埋下了伏笔。但是按照2006年5月最近一次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ST摘帽的条件之一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这就将ST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摘帽的动机剔除出去。不过*ST摘星的条件要低得多,只要经审计最近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即可。当企业满足摘星条件但不能消除其他特处理的情况时,只好“摘星不摘帽”。摘星意味着撤销对其退市风险的警示,为其摘帽赢得了时间,同时也保住了上市公司弥足珍贵的“壳”。
国内外学者通过对盈余管理的手段,动机等研究发现,越是经营状况差和财务困难的公司,越是有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严敏,王平心(2003)采用特征变量差异检验和相关性检验,证明了1999年发生债务重组的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盈余管理。研究发现经营绩效差和证券市场监管规定是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因素。陆建桥(2002)的分析表明,为了避免公司因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而受到诸如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处罚,亏损上市公司在亏损年度及其前后普遍采取了相应的调减或调增收益的盈余管理的行为。黄海珍、王虹(2009)的研究发现,扭亏上市公司大量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达到扭亏的目的,特别是在那新准则实施的第一年(2007年)尤为明显。
二、 浪莎的案例研究
(一)浪莎背景简介。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控”)于 1997年11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字第(1997)518号文批复同意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于1998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长控于2006年10月11日同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持有的公司国家股3467.1288万股(占总股本的57.11%)转让给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2007年5月22日长控名称变更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自2007年5月30日起变更,股票简称变更为“*ST浪莎”,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长控2004年、200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2006年若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2006年2月28日起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更名为*ST长控。2006年财务报告显示其净利润为8583566.68元,四川华信会计事务所对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消除,公司获批撤销对其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自2007年10月17日起公司股票更名为ST浪莎。
(二)浪莎债务重组的具体分析。
1、从利润表部分数据分析债务重组对净利润的影响,见表一。
从表一知,2005年公司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006年净利润为8,939,702,5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由正转为负。再看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也为负值,因此主业并不能帮其在2006年年底盈利。这进一步说明公司06年扭亏的主要手段是非经常性损益。查阅公司公告知,公司2006年前三季度仍处于亏损状态,若第四季度不能扭亏,将被停牌。一旦停牌,则意味着减少了一条重要的筹资渠道,与公司有关的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都将遭受损失。通过债务重组既可避免连续亏损保住上市资格,又能豁免债务减轻资金压力,因此成为ST公司扭亏为盈的首要选择。该公司通过非经常损益项目,使得公司在2006年关键时刻扭亏,实现了保牌目的。2006年债务重组活动为其2007年摘星行动打下了坚实基础,对企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得作用。
到2007年公司盈利346,891,189.8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虽为正值,却只有13,629,523.07元,减少了三个多亿。对比2006年,2007年变动比率,净利润变动比率相当显著,而其营业收入变动率只有75.54%,相对于净利润的变动率3780.34%来说,其变动并不大。追其原因,仍是通过非经常性损益来实现盈余管理的。
2、以下将通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一步分析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进行的盈余管理。
从表二可知,非经常性损益333,261,674.73元,而债务重组285,368,260.76元,占非经常性损益的85.63%。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第二章第四条规定,这285,368,260.76元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可知公司07年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至于债务重组。查阅公司公告:
1、根据公司与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宜宾市国资公司签定的《债务和解协议》:公司对办事处的全部债务,借款债务本金12,005.065万元人民币,利息6844.28万元人民币,担保债务本金1830.35万元人民币,利息546.06万元人民币,宜宾市国资公司已代为公司支付清偿金。办事处免于收取公司借款债务2006年度所产生的利息,在2007年1月1日免除公司剩余全部债。
2、公司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担保债务本金1700万元,利息715.48万元。在公司以现金支付对价后,信达在2007年1月1日豁免公司剩余债务的担保责任。
3、公司在德阳市商业银行等10家债权银行的全部借款债务本息958.98万元,担保债务本息13,437万元,在公司以现金支付对价后,上述10家债权银行的全部剩余债务转由本公司所属中元造纸承担。
4、公司所欠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等132家债权人单位4701.60万元商业债务,公司支付899.16万元清偿金后,天原等132家债权人承诺豁免本公司所欠债权人的剩余债务。
从上可知公司2006年通过一系列的债务重组减少债务资本、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并在2007年收到成效。 2007正是新准则启用的第一年,按照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为公司一次性非经常性收益,以后年度不会再产生巨额的非经常性收益。该部分利润产生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值,因而不会给公司带来实际的现金收入,公司正常经营不会产生如此巨大的利润。会计准则虽然从产生之日起就担负着制约盈余管理的使命,但会计准则又不能完全消除盈余管理,甚至可能引发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因此该公司主要是占了新准则的空子,通过债务重组实现盈余管理,达到了了摘星的目的。
三、 研究结论及局限
(一)研究结论与建议。
我国会计准则将资产重组损益重新计入当期损益,一方面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新准则使债务重组再次成了ST公司追捧的对象,因为其对利润表具有粉饰作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投机者更青睐于ST公司,尤其是经债务重组的公司。而*ST公司为了保牌摘星,也经常采用债务重组方式。此法既能豁免公司债务,卸下公司沉重的包袱,又能保住公司的“壳”资源,真是一举两得。
有些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能华丽转身,成为股民追捧的对象。而有些ST公司却走上了亏损—重组—再亏损—再重组的不归路,一直游走在特别处理的边缘。这时债务重组并没有显著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只是在重组当年从数字上实现了扭亏为盈,对公司的后续业绩发展并没有产生大的影响。不论是摘星还是保牌,债务重组只能粉饰短期业绩,解救公司燃眉之急。要想真正的摘星摘帽,就得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盈余质量。通过该公司的案例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1、 对“财务困难”的界定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与债务人经过协商,债权人让步债人就可确定债务重组的收益,那么什么是“财务困难”,什么情况下可确认重组的收益,必须有个具体的规定。
2、加强公司监管力度。证监部门要规范上司公司债务重组的披露,保证上市公司相关披露的坚决执行,若有违反规定者,必定要严惩重罚。
3、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建设。会计准则建立在一系列会计假设、原则和方法之上。而这些概念基础存在主观性和不完善之处,这就为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我们应该不断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使其适合我国特殊国情。
(二)本文的局限性。
本文案例只是ST公司中的个例,存在偶发现性和不确定性,这样难免以偏概全。另外,本文数据以2007年为主,通过对比2006年,2005年数据得出结论。数据主要来自公司年报,和巨灵数据库资料有些差异。因而数据可能存在小错误,但是对结论没影响。
(作者均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黄海珍,王虹,任佩瑜.债务重组准则变迁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商场现代化,2009年4月下月刊.
[2]陆建桥.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
[3]潘蕾.新《债务重组》准则下盈余管理问题.企业导报,2009年第10期.
[4]任春燕.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会计准则制定.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10月1日第一版.
[5]颜敏,王平心.上市公司1999 年债务重组准则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中国第二届实证会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3 年.
关键词 债务重组 盈余管理 摘星
中图分类号:F279文献标识码:A
一、 选题背景及理论依据
对比新旧会计准则,许多方面做了重大调整,债务重组准则就是其中一重大变化。旧准则下,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这样就抑制了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新准则下,债务重组重新以公允价值计量,将债务重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这就为绩差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埋下了伏笔。但是按照2006年5月最近一次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ST摘帽的条件之一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这就将ST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摘帽的动机剔除出去。不过*ST摘星的条件要低得多,只要经审计最近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即可。当企业满足摘星条件但不能消除其他特处理的情况时,只好“摘星不摘帽”。摘星意味着撤销对其退市风险的警示,为其摘帽赢得了时间,同时也保住了上市公司弥足珍贵的“壳”。
国内外学者通过对盈余管理的手段,动机等研究发现,越是经营状况差和财务困难的公司,越是有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严敏,王平心(2003)采用特征变量差异检验和相关性检验,证明了1999年发生债务重组的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盈余管理。研究发现经营绩效差和证券市场监管规定是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因素。陆建桥(2002)的分析表明,为了避免公司因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而受到诸如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处罚,亏损上市公司在亏损年度及其前后普遍采取了相应的调减或调增收益的盈余管理的行为。黄海珍、王虹(2009)的研究发现,扭亏上市公司大量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达到扭亏的目的,特别是在那新准则实施的第一年(2007年)尤为明显。
二、 浪莎的案例研究
(一)浪莎背景简介。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控”)于 1997年11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字第(1997)518号文批复同意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于1998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长控于2006年10月11日同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持有的公司国家股3467.1288万股(占总股本的57.11%)转让给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2007年5月22日长控名称变更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自2007年5月30日起变更,股票简称变更为“*ST浪莎”,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长控2004年、200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2006年若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2006年2月28日起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更名为*ST长控。2006年财务报告显示其净利润为8583566.68元,四川华信会计事务所对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消除,公司获批撤销对其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自2007年10月17日起公司股票更名为ST浪莎。
(二)浪莎债务重组的具体分析。
1、从利润表部分数据分析债务重组对净利润的影响,见表一。
从表一知,2005年公司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006年净利润为8,939,702,5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由正转为负。再看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也为负值,因此主业并不能帮其在2006年年底盈利。这进一步说明公司06年扭亏的主要手段是非经常性损益。查阅公司公告知,公司2006年前三季度仍处于亏损状态,若第四季度不能扭亏,将被停牌。一旦停牌,则意味着减少了一条重要的筹资渠道,与公司有关的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都将遭受损失。通过债务重组既可避免连续亏损保住上市资格,又能豁免债务减轻资金压力,因此成为ST公司扭亏为盈的首要选择。该公司通过非经常损益项目,使得公司在2006年关键时刻扭亏,实现了保牌目的。2006年债务重组活动为其2007年摘星行动打下了坚实基础,对企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得作用。
到2007年公司盈利346,891,189.8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虽为正值,却只有13,629,523.07元,减少了三个多亿。对比2006年,2007年变动比率,净利润变动比率相当显著,而其营业收入变动率只有75.54%,相对于净利润的变动率3780.34%来说,其变动并不大。追其原因,仍是通过非经常性损益来实现盈余管理的。
2、以下将通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一步分析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进行的盈余管理。
从表二可知,非经常性损益333,261,674.73元,而债务重组285,368,260.76元,占非经常性损益的85.63%。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第二章第四条规定,这285,368,260.76元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可知公司07年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至于债务重组。查阅公司公告:
1、根据公司与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宜宾市国资公司签定的《债务和解协议》:公司对办事处的全部债务,借款债务本金12,005.065万元人民币,利息6844.28万元人民币,担保债务本金1830.35万元人民币,利息546.06万元人民币,宜宾市国资公司已代为公司支付清偿金。办事处免于收取公司借款债务2006年度所产生的利息,在2007年1月1日免除公司剩余全部债。
2、公司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担保债务本金1700万元,利息715.48万元。在公司以现金支付对价后,信达在2007年1月1日豁免公司剩余债务的担保责任。
3、公司在德阳市商业银行等10家债权银行的全部借款债务本息958.98万元,担保债务本息13,437万元,在公司以现金支付对价后,上述10家债权银行的全部剩余债务转由本公司所属中元造纸承担。
4、公司所欠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等132家债权人单位4701.60万元商业债务,公司支付899.16万元清偿金后,天原等132家债权人承诺豁免本公司所欠债权人的剩余债务。
从上可知公司2006年通过一系列的债务重组减少债务资本、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并在2007年收到成效。 2007正是新准则启用的第一年,按照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为公司一次性非经常性收益,以后年度不会再产生巨额的非经常性收益。该部分利润产生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值,因而不会给公司带来实际的现金收入,公司正常经营不会产生如此巨大的利润。会计准则虽然从产生之日起就担负着制约盈余管理的使命,但会计准则又不能完全消除盈余管理,甚至可能引发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因此该公司主要是占了新准则的空子,通过债务重组实现盈余管理,达到了了摘星的目的。
三、 研究结论及局限
(一)研究结论与建议。
我国会计准则将资产重组损益重新计入当期损益,一方面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新准则使债务重组再次成了ST公司追捧的对象,因为其对利润表具有粉饰作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投机者更青睐于ST公司,尤其是经债务重组的公司。而*ST公司为了保牌摘星,也经常采用债务重组方式。此法既能豁免公司债务,卸下公司沉重的包袱,又能保住公司的“壳”资源,真是一举两得。
有些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能华丽转身,成为股民追捧的对象。而有些ST公司却走上了亏损—重组—再亏损—再重组的不归路,一直游走在特别处理的边缘。这时债务重组并没有显著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只是在重组当年从数字上实现了扭亏为盈,对公司的后续业绩发展并没有产生大的影响。不论是摘星还是保牌,债务重组只能粉饰短期业绩,解救公司燃眉之急。要想真正的摘星摘帽,就得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盈余质量。通过该公司的案例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1、 对“财务困难”的界定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与债务人经过协商,债权人让步债人就可确定债务重组的收益,那么什么是“财务困难”,什么情况下可确认重组的收益,必须有个具体的规定。
2、加强公司监管力度。证监部门要规范上司公司债务重组的披露,保证上市公司相关披露的坚决执行,若有违反规定者,必定要严惩重罚。
3、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建设。会计准则建立在一系列会计假设、原则和方法之上。而这些概念基础存在主观性和不完善之处,这就为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我们应该不断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使其适合我国特殊国情。
(二)本文的局限性。
本文案例只是ST公司中的个例,存在偶发现性和不确定性,这样难免以偏概全。另外,本文数据以2007年为主,通过对比2006年,2005年数据得出结论。数据主要来自公司年报,和巨灵数据库资料有些差异。因而数据可能存在小错误,但是对结论没影响。
(作者均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黄海珍,王虹,任佩瑜.债务重组准则变迁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商场现代化,2009年4月下月刊.
[2]陆建桥.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
[3]潘蕾.新《债务重组》准则下盈余管理问题.企业导报,2009年第10期.
[4]任春燕.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会计准则制定.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10月1日第一版.
[5]颜敏,王平心.上市公司1999 年债务重组准则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中国第二届实证会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