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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团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共享文化成果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开展基层文化工作,引导群众过上健康文明生活的重要依靠力量。近日,笔者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的方式,就全区群众文化团体情况,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与思考。
一、丹徒区群众文化团体的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丹徒区文化事业也沐浴着阳光和春风,日新月异。目前全区文化工作人员共1000余人(拥有舞蹈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等7个专业协会,共420余人;文化馆、图书馆共23人;乡镇综合文化站89人,其中专业人员40人,兼职11人;农村文化协管员100余人;高级职称1人,初、中级职称28人)。拥有群众文艺团队近百个,总人数达4000余人,其中登记在册的74个,总人数2739人。
二、目前丹徒群众文化团体建设的措施和影响
从调研结果来看,我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群众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创新群众文化活动方式,不仅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文艺人才,催生了一批文艺精品,还形成了一批具有丹徒特色的群众文化品牌。具体来说,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注重了群众文化的持续投入,使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得到不断加强。到目前为止,我区先后完成了43个文化广场、76个农民健身公园和88个农家书屋的建设工作,其中2个中心文化广场、6个特色文化广场和9个娱乐文化广场已全面投入使用,全区所有行政村都完成了基层文化服务点的建设,区、镇、村三级群众文化设施不断得到完善。依托这些文化阵地,相关部门围绕中心工作和民俗节日,常年举办“生态丹徒广场文艺汇演”、“文化惠民乡村行”等系列文化活动,特别是区职能部门的“生态丹徒广场文艺汇演”,已成为镇江市知名广场活动品牌。
二是注重了文艺队伍的常年培育,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以不断提升。区职能部门深知人才队伍是群众文化工作的根本,长期把人才队伍的培养放在重要位置,主要是面向全区开展“文艺新秀”和“文艺名家”选拔培养工作,邀请专家对文化工作者进行业务轮训,出资派送业务骨干去专业院校深造,开展“丹徒田歌大赛”和“丹徒文艺十佳”评选活动,通过展示、培训、选优、育强,培养了一批文艺骨干。比较突出的有:施德玉2010年被省文化厅授予“特色文化标兵”称号;佘佳虎为国家摄影协会会员,其个人摄影集获得江苏省摄影类最高奖——“金瞬奖”;特别是作为基层代表的高资文化站站长吴宝成,是全国知名票友,上过中央电视台《神州大舞台》,参加全国越剧大奖赛晋级20强。
三是注重了特色文化品牌的精心塑造,使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高。2010年以来,区职能部门狠抓文艺作品特别是精品力作的创作立项、生产、激励和宣传推介等重点环节。出台了《丹徒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意见》,设立了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每年还拿出至少30万元对优秀文艺作品进行专门奖励,特别是近三年来,随着奖励制度的逐步完善,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激情被充分调动,一批优秀文化作品脱引而出。共有超过300件作品获得市级表彰,63件作品获得省级表彰,39件作品获得国家级表彰,获奖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油画、摄影、小戏小品等方面在全市有一定优势。。
三、当前丹徒群众文化团体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群众文化团体随着人们对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但由于自发组织、自主经营”的发展特点,在其迅猛发展的背后,仍然存在许多典型问题。
一是管理人员安排随意。目前,我区镇(街道、园区)文化站长及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混编混岗的情况,有的文化站长身兼数职,而文化工作排末位。据统计,全区文化站站长和副站长50岁以上的占36%,这部分人中有的还属安排性质的。
二是团体种类单一。根据调查了解到,舞台表演类(包括舞蹈、音乐、戏曲等)的文艺团体占所有文艺团体数目的85.9%,少数静态创作类(包括书画、摄影等)团体占17.2%, 而康体类(包括柔力球、太极拳等)极小甚至在某些地区根本没有出现(不包括业余文艺学校),这些数据都表明丹徒区群众文化团体数量少,缺乏典型且种类比较单一。
三是服务范围狭窄。调查发现,大多数群众文化团体,如绘画、书法、合唱、管乐等往往局限于自娱自乐,以满足实现自己的兴趣爱好为目标,交流、沟通通常限于团体范围内,与外界的群众往往较少开展互动。有时村、镇出于开展活动的考虑,会动员、邀请这些团体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群众文化团体本质上是群众自己的团体,以满足自己的需要、爱好为主,如何实现二者有效的兼顾,更好地丰富村(社区)生活、繁荣村(社区)文化,这是需要加以思考、解决的问题。
四是团体管理松散。当前,群众文化团体已呈蓬勃发展之势,然而,调研发现,区、镇(街道)等相关文化管理部门均没有高度重视群众文化团体的建设、管理,以确保它们的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应该由哪个部门进行管理、管理什么、如何管理。因此,多呈松散型团体,自由性、开放性较明显,高兴则来参加活动,不高兴就不来;无事则来,有事可以不来,缺乏必要的约束力,影响了团体的凝聚力和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丹徒区群众文化团体健康发展的思路
总的来说,群众文化团体在我区文化工作中起着中介、枢纽与抓手作用,我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确保群众文化团体沿着正确方向蓬勃发展。
(一)转变观念,促进健康发展。一是处理好草根与专业之间的关系。必须认识到,群众文化团体是群众自我组织、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的群众性社会团体,是一种大众化、草根性的社会团体。调查发现,一些群众文化团体和一些文化管理人员都存在希望打造成专业团队的愿望和心理。这种愿望是好的,区职能部门要保护好这种热情,同时,街道和村(社区)也要引导好热情,把握好力度与方向,引导群众文化团体准确地定位。二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作用与群众主体作用之间的关系。现代社会,政府发展文化不等于政府办文化,要充分发挥群众在文化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发挥通过群众文化团体办好群众性文化的作用。三是处理好非营利性团体和营利性团体之间的关系。目前,群众文化团体均是公益性团体、非营利性团体,必须充分发挥街道、村(社区)的牵线搭桥作用,找准企业的需求点,寻找群众文化团体与企业合作共赢的切人点。
(二) 健全制度,创新管理手段。一是建立群众文化团体的领导体制。可以考虑由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牵头成立丹徒区群众文化团体的服务管理协会,协会办公室设在文化部门,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指导、督促和推进群众文化团体建设工作。二是建立群众文化团体发展的法规制度。各群众文化团体建立自己的管理制度、活动制度、考勤制度以及奖励制度等。群众文化团体的设立及运行要受政府、社会的监督,尤其是有财务的要接受政府税务部门的监督并且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经常性的培训制度。区文化馆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骨干力量,要充分行使群众文化团体的业务辅导职能,以培训班、讲座、讲习班等方式对基层文艺团队组织进行有规划、经常性的业务辅导。做好文化团队的文艺提高工作,加大对群众文化团体骨干人才的培训力度。四是建立文化创造成果保护机制。要研究制定文化創造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维护文化创造者的合法权益。借助文化创造成果开展一些营利性活动,以弥补活动经费的不足,保障基层文化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 提供保障,推进有效运行
要在文化建设资金中设立群众文化团体发展专项资金,创新扶持举措,实施以奖代补。出台《丹徒区群众文化社团星级评定标准及奖励扶助办法》,分级划管,将文艺团队分为品牌团队、特色团队、备案团队。每年将对优秀基层群众文化团体进行表彰奖励。聘任奖励结合,激发团队活力。要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支持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将其纳入教育培训范围和人才培养工程,重视发现和培养基层文化骨干,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以多种形式扶持基层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专业文化工作者以及文化志愿者等组建群众文化团体。
(四)创新服务,打造特色品牌
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和新的交流沟通渠道,建立网络虚拟村(社区),吸引青年人群、高端人群参与,与现实村(社区)进行互动,发挥网络的沟通平台作用,努力建立网络虚拟团体,并把网络虚拟团体转化为现实的村(社区)文化团体,服务村(社区)、服务群众。
一、丹徒区群众文化团体的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丹徒区文化事业也沐浴着阳光和春风,日新月异。目前全区文化工作人员共1000余人(拥有舞蹈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等7个专业协会,共420余人;文化馆、图书馆共23人;乡镇综合文化站89人,其中专业人员40人,兼职11人;农村文化协管员100余人;高级职称1人,初、中级职称28人)。拥有群众文艺团队近百个,总人数达4000余人,其中登记在册的74个,总人数2739人。
二、目前丹徒群众文化团体建设的措施和影响
从调研结果来看,我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群众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创新群众文化活动方式,不仅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文艺人才,催生了一批文艺精品,还形成了一批具有丹徒特色的群众文化品牌。具体来说,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注重了群众文化的持续投入,使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得到不断加强。到目前为止,我区先后完成了43个文化广场、76个农民健身公园和88个农家书屋的建设工作,其中2个中心文化广场、6个特色文化广场和9个娱乐文化广场已全面投入使用,全区所有行政村都完成了基层文化服务点的建设,区、镇、村三级群众文化设施不断得到完善。依托这些文化阵地,相关部门围绕中心工作和民俗节日,常年举办“生态丹徒广场文艺汇演”、“文化惠民乡村行”等系列文化活动,特别是区职能部门的“生态丹徒广场文艺汇演”,已成为镇江市知名广场活动品牌。
二是注重了文艺队伍的常年培育,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以不断提升。区职能部门深知人才队伍是群众文化工作的根本,长期把人才队伍的培养放在重要位置,主要是面向全区开展“文艺新秀”和“文艺名家”选拔培养工作,邀请专家对文化工作者进行业务轮训,出资派送业务骨干去专业院校深造,开展“丹徒田歌大赛”和“丹徒文艺十佳”评选活动,通过展示、培训、选优、育强,培养了一批文艺骨干。比较突出的有:施德玉2010年被省文化厅授予“特色文化标兵”称号;佘佳虎为国家摄影协会会员,其个人摄影集获得江苏省摄影类最高奖——“金瞬奖”;特别是作为基层代表的高资文化站站长吴宝成,是全国知名票友,上过中央电视台《神州大舞台》,参加全国越剧大奖赛晋级20强。
三是注重了特色文化品牌的精心塑造,使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高。2010年以来,区职能部门狠抓文艺作品特别是精品力作的创作立项、生产、激励和宣传推介等重点环节。出台了《丹徒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意见》,设立了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每年还拿出至少30万元对优秀文艺作品进行专门奖励,特别是近三年来,随着奖励制度的逐步完善,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激情被充分调动,一批优秀文化作品脱引而出。共有超过300件作品获得市级表彰,63件作品获得省级表彰,39件作品获得国家级表彰,获奖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油画、摄影、小戏小品等方面在全市有一定优势。。
三、当前丹徒群众文化团体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群众文化团体随着人们对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但由于自发组织、自主经营”的发展特点,在其迅猛发展的背后,仍然存在许多典型问题。
一是管理人员安排随意。目前,我区镇(街道、园区)文化站长及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混编混岗的情况,有的文化站长身兼数职,而文化工作排末位。据统计,全区文化站站长和副站长50岁以上的占36%,这部分人中有的还属安排性质的。
二是团体种类单一。根据调查了解到,舞台表演类(包括舞蹈、音乐、戏曲等)的文艺团体占所有文艺团体数目的85.9%,少数静态创作类(包括书画、摄影等)团体占17.2%, 而康体类(包括柔力球、太极拳等)极小甚至在某些地区根本没有出现(不包括业余文艺学校),这些数据都表明丹徒区群众文化团体数量少,缺乏典型且种类比较单一。
三是服务范围狭窄。调查发现,大多数群众文化团体,如绘画、书法、合唱、管乐等往往局限于自娱自乐,以满足实现自己的兴趣爱好为目标,交流、沟通通常限于团体范围内,与外界的群众往往较少开展互动。有时村、镇出于开展活动的考虑,会动员、邀请这些团体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群众文化团体本质上是群众自己的团体,以满足自己的需要、爱好为主,如何实现二者有效的兼顾,更好地丰富村(社区)生活、繁荣村(社区)文化,这是需要加以思考、解决的问题。
四是团体管理松散。当前,群众文化团体已呈蓬勃发展之势,然而,调研发现,区、镇(街道)等相关文化管理部门均没有高度重视群众文化团体的建设、管理,以确保它们的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应该由哪个部门进行管理、管理什么、如何管理。因此,多呈松散型团体,自由性、开放性较明显,高兴则来参加活动,不高兴就不来;无事则来,有事可以不来,缺乏必要的约束力,影响了团体的凝聚力和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丹徒区群众文化团体健康发展的思路
总的来说,群众文化团体在我区文化工作中起着中介、枢纽与抓手作用,我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确保群众文化团体沿着正确方向蓬勃发展。
(一)转变观念,促进健康发展。一是处理好草根与专业之间的关系。必须认识到,群众文化团体是群众自我组织、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的群众性社会团体,是一种大众化、草根性的社会团体。调查发现,一些群众文化团体和一些文化管理人员都存在希望打造成专业团队的愿望和心理。这种愿望是好的,区职能部门要保护好这种热情,同时,街道和村(社区)也要引导好热情,把握好力度与方向,引导群众文化团体准确地定位。二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作用与群众主体作用之间的关系。现代社会,政府发展文化不等于政府办文化,要充分发挥群众在文化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发挥通过群众文化团体办好群众性文化的作用。三是处理好非营利性团体和营利性团体之间的关系。目前,群众文化团体均是公益性团体、非营利性团体,必须充分发挥街道、村(社区)的牵线搭桥作用,找准企业的需求点,寻找群众文化团体与企业合作共赢的切人点。
(二) 健全制度,创新管理手段。一是建立群众文化团体的领导体制。可以考虑由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牵头成立丹徒区群众文化团体的服务管理协会,协会办公室设在文化部门,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指导、督促和推进群众文化团体建设工作。二是建立群众文化团体发展的法规制度。各群众文化团体建立自己的管理制度、活动制度、考勤制度以及奖励制度等。群众文化团体的设立及运行要受政府、社会的监督,尤其是有财务的要接受政府税务部门的监督并且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经常性的培训制度。区文化馆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骨干力量,要充分行使群众文化团体的业务辅导职能,以培训班、讲座、讲习班等方式对基层文艺团队组织进行有规划、经常性的业务辅导。做好文化团队的文艺提高工作,加大对群众文化团体骨干人才的培训力度。四是建立文化创造成果保护机制。要研究制定文化創造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维护文化创造者的合法权益。借助文化创造成果开展一些营利性活动,以弥补活动经费的不足,保障基层文化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 提供保障,推进有效运行
要在文化建设资金中设立群众文化团体发展专项资金,创新扶持举措,实施以奖代补。出台《丹徒区群众文化社团星级评定标准及奖励扶助办法》,分级划管,将文艺团队分为品牌团队、特色团队、备案团队。每年将对优秀基层群众文化团体进行表彰奖励。聘任奖励结合,激发团队活力。要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支持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将其纳入教育培训范围和人才培养工程,重视发现和培养基层文化骨干,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以多种形式扶持基层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专业文化工作者以及文化志愿者等组建群众文化团体。
(四)创新服务,打造特色品牌
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和新的交流沟通渠道,建立网络虚拟村(社区),吸引青年人群、高端人群参与,与现实村(社区)进行互动,发挥网络的沟通平台作用,努力建立网络虚拟团体,并把网络虚拟团体转化为现实的村(社区)文化团体,服务村(社区)、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