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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养老现状令人堪忧。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已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但也存在如隐性双轨制依然存在、隐性债务巨大、部分地区基金收不抵支、基金存在贬值风险、统筹层次较低、缴费率过高、经办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我国应当健全和扩大养老保险资金筹措渠道;扩大参保覆盖面;构建社会最低养老保险金制度;出台我国农村养老专门立法。
【关键词】:养老保险;改革;法律规范;完善
我国已正式步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群体性老龄人权益问题日益突出,老龄人口作为一个日渐扩大的特殊群体,需要得到整体性的社会关怀与法律关怀[ 邓大松,薛惠元.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性探讨[J].社保财务理论与实践,2013(3).]。2012年5月17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论坛暨老年友好城市建设论坛”上发言指出,目前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5亿,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也是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发展中国家。到2050年前后,中国老年人口将到达峰值4.8亿左右,分别占亚洲老年人口的2/5和全球老年人口的1/4养老保险,即指在法定范围中的老年人在退出了社会劳动生活后才得以发生作用的一项险种,主要是为了保障老年人在晚年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成就及根本动因
(一)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基本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城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拥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拥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拥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主要是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仅为 5710 万人。
(二)“未富先老”危机呈现,养老金缺口不断扩大
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在人均GDP10000美元左右时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而中国是在人均GDP840美元时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现象。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危机日益突出,基金征缴率低,统账管理模式下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负担改為率和替代率居高不下以及提前退休带来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均衡等问题都使得养老金缺口不断扩大。如果按照现行政策不变,社会统筹养老金收支均衡赤字将在2016年后真正地凸显出来,在2035年至2040年达到高峰,每年将产生1000亿元的社会统筹养老金收支均衡赤字。
(二)养老保障统筹层次不高,地区差距比较大
目前我国大多数省份的养老保险金还没有实现省级统筹,即使宣布实现省级统筹的省份,养老资金在省内不同城市之间也是不平衡的。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民身份的转变对基本养老保险在界定保险关系的转移与提高统筹层次方面提出了巨大挑战。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年金缴费标准与参保人员比重存在一定差距
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但由于《决定》强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总缴费比例为12%(单位8%,个人4%),而企业年金自愿建立,2013年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的比重仅为8.5%,另外,受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比例为9%(企业5%,个人4%)的限制,目前企业年金的平均缴费比例约为9%。
(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且空账规模较大。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时养老基金的支付危机,20世纪90年代,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从“现收现付制”模式转变为现行“统账结合”模式。“现收现付”模式存在隐性债务,即向制度覆盖职工做出的养老金受益的承诺。实施“统账结合”模式后,本该承担兑现养老金承诺的下一代要积累自己的个人账户,不再对这笔旧体制下形成的债务负责。隐性债务显性化,转制成本产生。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和转制成本规模分别为13.56万亿元和9.15万亿元。另外,养老保险转制和“混账管理”是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主要原因。
(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筹基金压力增大
2005~2015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了“11连涨”,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第一,部分早退休、早调待、少缴费的职工,其养老金水平反而高于晚退休、晚调待、多缴费的职工,这背离了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初衷,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相矛盾。第二,导致部分地区社会统筹基金收不抵支,财政补贴负担沉重。第三,具有一定随意性,随意性体现在调整时机和调整幅度带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
四、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运营。
首先,为确保保险基金的增值,建立充足的基金储备是必需。1995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中就开始出现了数额巨大的隐性债务,所有的费用都必须从社会统筹中缴纳,但同时又有政策规定“企业缴费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并且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可见改革必然会处于尴尬之境地。因此,继续完善既存的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制度势在必行,发现现收现付制所存不足以及探索解决之道是当务之急。其次,通过资金转移机制,保证经济运行高效,尽最大努力达致社会收入二次分配之目标。再次,基金的筹资也亟需良好健康的运营与管理,国家作为社会保障的主体,理应承担组织协调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根本任务,加大干预的力度,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科学的核算并予以监督,同时,国家还应当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与财务会计管理,应将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和经费账户分开核算,以保障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与运转能够顺利开展。
(二)扩大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范围
养老保险给付水平的科学与合理,不仅可以保证其是否能真正发挥保障作用,而且还直接与各地的人均年收入的实际水平息息相关。如今,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仍然是以国有企业和大型的集体企业为重点,恰恰忽略了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尽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已经有所扩大,但改革之后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非正规就业的社会弱势群体的养老问题无法得到保障。
(三)完善城镇养老保险之法律法规
完善城镇养老保险之法律法规至为重要,应当加快我国《社会保险法》与《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的制定及完善,各省市也应当在《社会保险法》与《养老保险管理办—411—法》基础上,制定适应各省省情的养老保险立法,以立法的模式规范筹资方式与资金的运用、明确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加大处理违规行为的力度,形成全国统一的监管标准,促进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立法发展。
参考文献:
[1]邓大松,薛惠元.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性探讨[J].社保财务理论与实践,2013(3).
[2]邓大松,刘昌平等.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报告2013[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3]郑秉文.中国社保经办服务体系亟需深化改革[N].上海证券报,2013(12).
[4]黄文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法律应对研究[J].河北法学,2012(12).
[5]许建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J].河北法学,2012(1).
【关键词】:养老保险;改革;法律规范;完善
我国已正式步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群体性老龄人权益问题日益突出,老龄人口作为一个日渐扩大的特殊群体,需要得到整体性的社会关怀与法律关怀[ 邓大松,薛惠元.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性探讨[J].社保财务理论与实践,2013(3).]。2012年5月17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论坛暨老年友好城市建设论坛”上发言指出,目前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5亿,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也是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发展中国家。到2050年前后,中国老年人口将到达峰值4.8亿左右,分别占亚洲老年人口的2/5和全球老年人口的1/4养老保险,即指在法定范围中的老年人在退出了社会劳动生活后才得以发生作用的一项险种,主要是为了保障老年人在晚年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成就及根本动因
(一)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基本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城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拥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拥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拥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主要是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仅为 5710 万人。
(二)“未富先老”危机呈现,养老金缺口不断扩大
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在人均GDP10000美元左右时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而中国是在人均GDP840美元时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现象。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危机日益突出,基金征缴率低,统账管理模式下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负担改為率和替代率居高不下以及提前退休带来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均衡等问题都使得养老金缺口不断扩大。如果按照现行政策不变,社会统筹养老金收支均衡赤字将在2016年后真正地凸显出来,在2035年至2040年达到高峰,每年将产生1000亿元的社会统筹养老金收支均衡赤字。
(二)养老保障统筹层次不高,地区差距比较大
目前我国大多数省份的养老保险金还没有实现省级统筹,即使宣布实现省级统筹的省份,养老资金在省内不同城市之间也是不平衡的。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民身份的转变对基本养老保险在界定保险关系的转移与提高统筹层次方面提出了巨大挑战。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年金缴费标准与参保人员比重存在一定差距
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但由于《决定》强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总缴费比例为12%(单位8%,个人4%),而企业年金自愿建立,2013年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的比重仅为8.5%,另外,受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比例为9%(企业5%,个人4%)的限制,目前企业年金的平均缴费比例约为9%。
(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且空账规模较大。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时养老基金的支付危机,20世纪90年代,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从“现收现付制”模式转变为现行“统账结合”模式。“现收现付”模式存在隐性债务,即向制度覆盖职工做出的养老金受益的承诺。实施“统账结合”模式后,本该承担兑现养老金承诺的下一代要积累自己的个人账户,不再对这笔旧体制下形成的债务负责。隐性债务显性化,转制成本产生。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和转制成本规模分别为13.56万亿元和9.15万亿元。另外,养老保险转制和“混账管理”是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主要原因。
(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筹基金压力增大
2005~2015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了“11连涨”,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第一,部分早退休、早调待、少缴费的职工,其养老金水平反而高于晚退休、晚调待、多缴费的职工,这背离了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初衷,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相矛盾。第二,导致部分地区社会统筹基金收不抵支,财政补贴负担沉重。第三,具有一定随意性,随意性体现在调整时机和调整幅度带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
四、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运营。
首先,为确保保险基金的增值,建立充足的基金储备是必需。1995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中就开始出现了数额巨大的隐性债务,所有的费用都必须从社会统筹中缴纳,但同时又有政策规定“企业缴费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并且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可见改革必然会处于尴尬之境地。因此,继续完善既存的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制度势在必行,发现现收现付制所存不足以及探索解决之道是当务之急。其次,通过资金转移机制,保证经济运行高效,尽最大努力达致社会收入二次分配之目标。再次,基金的筹资也亟需良好健康的运营与管理,国家作为社会保障的主体,理应承担组织协调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根本任务,加大干预的力度,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科学的核算并予以监督,同时,国家还应当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与财务会计管理,应将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和经费账户分开核算,以保障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与运转能够顺利开展。
(二)扩大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范围
养老保险给付水平的科学与合理,不仅可以保证其是否能真正发挥保障作用,而且还直接与各地的人均年收入的实际水平息息相关。如今,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仍然是以国有企业和大型的集体企业为重点,恰恰忽略了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尽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已经有所扩大,但改革之后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非正规就业的社会弱势群体的养老问题无法得到保障。
(三)完善城镇养老保险之法律法规
完善城镇养老保险之法律法规至为重要,应当加快我国《社会保险法》与《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的制定及完善,各省市也应当在《社会保险法》与《养老保险管理办—411—法》基础上,制定适应各省省情的养老保险立法,以立法的模式规范筹资方式与资金的运用、明确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加大处理违规行为的力度,形成全国统一的监管标准,促进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立法发展。
参考文献:
[1]邓大松,薛惠元.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性探讨[J].社保财务理论与实践,2013(3).
[2]邓大松,刘昌平等.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报告2013[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3]郑秉文.中国社保经办服务体系亟需深化改革[N].上海证券报,2013(12).
[4]黄文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法律应对研究[J].河北法学,2012(12).
[5]许建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J].河北法学,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