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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秒,她听到了扣子崩裂的声音,衬衣坠落一边,激烈释放的吻仿佛已经自我压抑了一万年,像凶猛的暴雨砸在她因情欲而泛红的雪白肌肤,她忍不住浑身颤栗,在他手掌游离过的地方,有细细的粟粒疹争先恐后
冒出……
1.
遇见康小庄的那个夜晚,程素素喝了点儿小酒,舌头有点儿大,目光有点儿直,她想自己这副呆钝的样子,看在康小庄的眼里,一定认为她是被吓傻了。
她是被吓得不轻,堂堂程氏集团的大千金,财经学院里优雅高贵的豌豆公主,深夜时分第一次坐公交,就碰上了持刀抢劫的歹徒,怎能怨她花容失色,连呼救都失去了声音?
怨都怨那个那个叫费新的死小子,要不是他喝酒后死活不敢开车,深夜又打不着出租车,他们哪里犯得着去坐末班公交?再说他喝得又不多,两瓶啤酒,至于这么矫情吗?况且这是他的大学毕业酒会,一辈子谨小慎微的男人真是太无趣了!
就算他是金融世家,就算他号称青年才俊,就算他二十三年有限的人生追求了她二十年整,但是对不起,他永远不是她的那盘菜。
午夜十一点的末班车,车厢里四五个人的样子,除了最前面的司机和最后面昏昏欲睡的一名乘客,就只有她和费新了。费新很费心地把手臂搭在她的椅背上,一路上都在犹犹豫豫要不要把手揽上她的肩,好容易司机一个急刹车给他创造了机会,鱼贯而入的三个壮汉却瞬间把他变成了泥雕木塑。
三人一上车都亮出了一尺长的西瓜刀,其中一人直接将刀架到司机脖子上,低声喝道,开你的车,别出声。另一个开始拿工具撬投币箱,最后一个上身有着青龙纹身的男人直奔他们而来,费新的动作很快,把钱包内所有现金掏出来双手奉上,然后是手机、名表、纯银领带夹……
纹身男又用刀点着程素素,她呢?费新会意,抖着手去摘她的项链、耳环和戒指,程素素恼怒地挣扎了一下,费新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对她耳语,乖,以后加倍买给你。
嗬,这妞不错,纹身男看着程素素咽了口唾液,哥几个几天没开荤了,今儿个好运气。一边招呼另两个同伴,一边伸手扯住了程素素的小吊带,嘶一声,半个香肩露出来。费新用他单薄的身体挡了过去,大哥,有话好好说,我……
你他妈滚一边去!纹身男一拳挥了过去,费新倒地,然后就势再也没起来。
2.
程素素酒被吓醒了大半,尖叫之前那三个男人已经狞笑着团团逼近,其中一个按住了她双肩,另一只罪恶的手撕裂了她的裙子,她挣扎,一记巴掌带着风声凌厉破空而来……
事情发生得有点儿急转直下,她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那三个歹徒突然终止了动作,然后她扭转头,看见了身后钳制住歹徒的那名男子——
很高,比最壮硕的纹身男还要高出半个头,头发很长,阴鸷地遮住了大半个脸,烟灰色衬衣,破旧牛仔裤,双腿微微岔开站着,隐隐有种泰山压顶的不怒自威。
自始至终他甚至没说一句话,一只手箍着歹徒的手腕,一只手懒洋洋地掏出一部手机,歪着头举到纹身男的眼前,那手机仿佛是被传说中的魔杖点过,三人只看了一眼,就面色煞白,咣啷一声西瓜刀坠了地,连捡也顾不得捡,屁滚尿流地窜下了车。
风拂起男子垂下的发,恰巧经过昏黄的路灯,她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男子,脸颊有道长长的伤疤,为他平添了一份戾气,要不然,真可以算得上一个英俊的男人,一股奇异的情愫在她胸臆中缓缓升起。
谢谢,她说,目光离不开他冷得如同刀削斧斫的脸。
他从高高的鹰钩鼻中哼了一声算作答复,然后转身,在下一站从容下车。公交司机大概已经吓得神经错乱,伏在方向盘上战战兢兢地道,走好,大,大侠。
她发誓她从他脸上看到了一抹笑。
多年以后程素素回想起来,如果不是他那一抹孩子气的笑,也许她的人生,将会步入完全不同的轨道。
3.
费新还伏在地上装死,她想也没想便跟着男子跳下车,一面护着不能蔽体的吊带衫,一面跌跌撞撞地追逐着,喂,等等,等等。
男子犹疑地停下脚步,她急忙赶上去,张开双臂拦住他的去路,大哥,能,能告诉我您的姓名和联系方法吗?您救了我,请容我……
话没说完,她的小吊带已经掉到了腰际,她大惊失色地想要把那些凌乱的布片拼凑好,一抬眼,一件男式衬衣已经伸到她面前,穿上这个,请回吧,没必要知道我是谁。淡淡表情,冷冷语调,她的心,却瞬间暖了起来。
套上那件烟灰色衬衣,她仍然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他停步,微皱眉头,还有什么事?
这个,那个,她一向伶俐的舌头仿佛短了半截,索性心一横,夜很深了,我独自回公寓很害怕,能麻烦你送我一程吗?
她似乎听到了他微不可察的一声叹息,随后,他转过身来,黑眸仿佛深不见底的井,那,就带路吧。
4.
公寓其实已经近在咫尺,像所有钱多到不知如何去花的富家子女,她没有住学生宿舍,而是租住在附近的高档小区,而在此之前,她也从来没有如此庆幸过这桩事。
磨磨蹭蹭地上楼,门打开,似乎再也没有挽留他的籍口,她仍徒劳地挣扎,能不能,稍等片刻,待我换件衣服,把衬衣还你?
他的眼眸看不出任何表情,却最终,随她进了屋。
他的身材真的好好,程素素在明亮的灯光下看着他,宽厚的肩膀,线条漂亮的双臂,紧身的黑色背心被胸腹肌肉撑出优美的轮廓,破旧牛仔包裹着的双腿,充满了雄性蛊惑的力量……
她莫名地红了脸,然后,有些费力地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转身去了浴室。
好吧,她脱衣服的时候心想,豁出去了。
几分钟后她全身湿答答地站在男子面前,发梢上的水珠沿着修长的颈项,嗤一下没入深深的沟壑,她看到男子的喉头滚动了一下,然后她把双手攀上他的肩,娇声道,衬衣,在这里,想要,就拿去吧。
她全身上下,只穿了那一件衬衣,胸前松松地系了两颗扣子,美好的胸部呼之欲出,长长的两条玉腿,像高挑的鹤。
下一秒,她听到了扣子崩裂的声音,衬衣坠落一边,激烈释放的吻仿佛已经自我压抑了一万年,像凶猛的暴雨砸在她因情欲而泛红的雪白肌肤,她忍不住浑身颤栗,在他手掌游离过的地方,有细细的粟粒疹争先恐后冒出……
一阵头晕目眩之后,她发现自己被扔上了柔软宽大的床。第一次?男子咄咄逼人的脸近在咫尺,她闭上眼,羞怯地点点头。
痛吗?通过那层阻隔的时候他温柔问她。
不,不是很痛。虽然她已痛得泪花在眼眶打转,却仍不愿他停止,她的身体里藏着令她惊悸的陌生的渴望,让她又爱又怕,想要推拒,却又极力迎合。
他微微一笑,放缓动作耐心等待她的适应,然后,才在一次比一次更深更强的律动中带她攀上高高的浪潮……
5.
你叫什么名字?
风平浪静之后,程素素躺在他强健宽阔的怀中,仰脸柔声问道。
康小庄。
他一手抚着她薄薄翘的肩胛骨,语调恢复了之前的冷淡。
哦……我叫程素素,路程的程,朴素的素,哎,你脸上的伤疤怎么来的?
一边说一边用手捧起他的脸,在那疤痕上面印上缠绵的一吻。
他沉默,略略闪避,脸色愈加冷凝。
能让我看看你的手机吗?你是怎么用它吓退了那三个歹徒?
并非不懂得看人眉高眼低,她只是想,如果他是一块冰,她也要想方设法将他融化。
他的眼神闪过一瞬的犹疑,然后,伸手在仔裤口袋中掏出那款诺基亚手机,按了几个键之后递给她,那上面存储的短信显示:我是持枪杀人在逃犯,不想惹来警察注意,若不想死就快滚。
哈哈哈,她在他怀里笑得打跌,小庄,你还真是智勇双全啊,这种谎话也编得出来。
如果不是谎话呢,如果我真是在逃杀人犯,你会怎样?他正色询问她。
我会……她突然哑口,看着他掏出一把黑森森的手枪,她清清嗓子,我会,替你去自首,我相信你不是坏人,如果杀人,必有不得已的理由……
他把手枪翻来覆去在手里把玩,突然指向了她的额头。怕不怕?他的声音温柔,笑容却带着一丝邪佞。
不怕,她抖着声音说,你救了我,我相信你是好人。
真是个傻瓜,他盯着她霎时变得苍白的脸,把枪扔在了一边,一把假枪你也会怕成这样吗?还有,他抬起她娇俏的下巴,不要对所有威胁你的男人做出这种表情,这个样子,会害人犯罪……
6.
他是一块冰,却最终化在了她这鸿碧波荡漾的春水中。
他是一把枪,却被她拆成了坚硬的部件,散落一地。
他要了她一次又一次,直至最后,疲惫地入眠。
天色已渐放亮,她掰开他紧箍的双臂,轻轻起身,为他准备早餐,煎蛋、牛奶、温热的面包、鲜美的果酱,想要叫他起床,却是那么那么,贪恋他孩子一般的睡容。
最终还是摇醒了他,他神经反射般弹跳起来,下意识去摸腰间的枪,她微笑看他,柔声道,懒虫,开饭啦。
他恍神后朝着她笑,歉意满满。
饕餮。她没见过有人那样子吃饭,仿佛已经忍饥挨饿一辈子,她一片面包没吃完,他已吞下了七八片,她把自己的煎蛋和牛奶也推给他,催促道,快吃,吃完了快走。
时间不多了,他必须争分夺秒尽快离开。
他瞪着她,反而放慢了速度。她着急地伏在窗台上朝下望去,晚了,荷枪实弹的警察已包围了整栋大厦。
她迅速捡起枪塞进他手中,快,你挟持我冲出去,他们忌惮,一定不会把你怎么样……
然后呢?他的唇边挂起冷冷的凄凉的笑,继续亡命天涯吗?这种日子我过够了。咔嚓嚓几声,他将枪拆成了一地零件,然后手一扬,将仅有的两枚子弹掷出窗外。
大批警察破门而入,他被反手扭绑,甚至未作丝毫挣扎,只是艰难地回头看了一眼泪水纷披的她,对不起,我是那个想要杀害你父亲的凶手,忘了我,会比较好……
然后是疯了一般的费新冲了进来,素素,你有没有怎么样?他的鼻子裹着厚厚的纱布,颈上带着颈托。他大概是纸糊的,鼻骨被打裂了,颈椎轻度错位。
7.
她应该对他不陌生,一年前,父亲在商业竞争中取得胜利,却被人追杀,在一次剪彩仪式中身旁的副总裁做了他的替死鬼,父亲从此深居简出,偶尔出门,必有大批保镖左右随从。
这件事上了当地所有报纸的头版头条,她只知道混乱中那个杀手的脸被划伤,而他的名字,叫做康小庄。
他曾经应该也和她一样,锦衣玉食,不识人间愁与苦。他的父亲在商业倾轧中失利,被她父亲逼到破产自杀,他的母亲,神经失常后住进精神病院。
可是说到底,这事与她何干呢?他在用枪指着她的一刹那,她心想,死就死了吧,父债女还,终究还是说得过去的。
她没想到他会放过她,如果没有猜错,枪里仅存的两颗子弹,一颗是预备给她的,另一颗则会留给他自己。
他终究还是放过了她,也放过了他自己。那个副总裁,当时诊断脑死亡,经过多方医治,已从植物人状态苏醒。他会被判很多很多年,也许等到头发白了,胡子白了眉毛也白了,才能回复自由身。
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他还活着不是吗?活着,就有希望。活着,她就有了等待的理由。
至于他眼里再也没有她,探视时不看、不听也不说,没关系。
不接她电话,没关系。
不回她的信,没关系。
可当手捧鲜花钻戒的费新单膝跪在她面前,她微笑着流泪,对不起,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有种感情,它叫做爱来如山倒。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冒出……
1.
遇见康小庄的那个夜晚,程素素喝了点儿小酒,舌头有点儿大,目光有点儿直,她想自己这副呆钝的样子,看在康小庄的眼里,一定认为她是被吓傻了。
她是被吓得不轻,堂堂程氏集团的大千金,财经学院里优雅高贵的豌豆公主,深夜时分第一次坐公交,就碰上了持刀抢劫的歹徒,怎能怨她花容失色,连呼救都失去了声音?
怨都怨那个那个叫费新的死小子,要不是他喝酒后死活不敢开车,深夜又打不着出租车,他们哪里犯得着去坐末班公交?再说他喝得又不多,两瓶啤酒,至于这么矫情吗?况且这是他的大学毕业酒会,一辈子谨小慎微的男人真是太无趣了!
就算他是金融世家,就算他号称青年才俊,就算他二十三年有限的人生追求了她二十年整,但是对不起,他永远不是她的那盘菜。
午夜十一点的末班车,车厢里四五个人的样子,除了最前面的司机和最后面昏昏欲睡的一名乘客,就只有她和费新了。费新很费心地把手臂搭在她的椅背上,一路上都在犹犹豫豫要不要把手揽上她的肩,好容易司机一个急刹车给他创造了机会,鱼贯而入的三个壮汉却瞬间把他变成了泥雕木塑。
三人一上车都亮出了一尺长的西瓜刀,其中一人直接将刀架到司机脖子上,低声喝道,开你的车,别出声。另一个开始拿工具撬投币箱,最后一个上身有着青龙纹身的男人直奔他们而来,费新的动作很快,把钱包内所有现金掏出来双手奉上,然后是手机、名表、纯银领带夹……
纹身男又用刀点着程素素,她呢?费新会意,抖着手去摘她的项链、耳环和戒指,程素素恼怒地挣扎了一下,费新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对她耳语,乖,以后加倍买给你。
嗬,这妞不错,纹身男看着程素素咽了口唾液,哥几个几天没开荤了,今儿个好运气。一边招呼另两个同伴,一边伸手扯住了程素素的小吊带,嘶一声,半个香肩露出来。费新用他单薄的身体挡了过去,大哥,有话好好说,我……
你他妈滚一边去!纹身男一拳挥了过去,费新倒地,然后就势再也没起来。
2.
程素素酒被吓醒了大半,尖叫之前那三个男人已经狞笑着团团逼近,其中一个按住了她双肩,另一只罪恶的手撕裂了她的裙子,她挣扎,一记巴掌带着风声凌厉破空而来……
事情发生得有点儿急转直下,她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那三个歹徒突然终止了动作,然后她扭转头,看见了身后钳制住歹徒的那名男子——
很高,比最壮硕的纹身男还要高出半个头,头发很长,阴鸷地遮住了大半个脸,烟灰色衬衣,破旧牛仔裤,双腿微微岔开站着,隐隐有种泰山压顶的不怒自威。
自始至终他甚至没说一句话,一只手箍着歹徒的手腕,一只手懒洋洋地掏出一部手机,歪着头举到纹身男的眼前,那手机仿佛是被传说中的魔杖点过,三人只看了一眼,就面色煞白,咣啷一声西瓜刀坠了地,连捡也顾不得捡,屁滚尿流地窜下了车。
风拂起男子垂下的发,恰巧经过昏黄的路灯,她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男子,脸颊有道长长的伤疤,为他平添了一份戾气,要不然,真可以算得上一个英俊的男人,一股奇异的情愫在她胸臆中缓缓升起。
谢谢,她说,目光离不开他冷得如同刀削斧斫的脸。
他从高高的鹰钩鼻中哼了一声算作答复,然后转身,在下一站从容下车。公交司机大概已经吓得神经错乱,伏在方向盘上战战兢兢地道,走好,大,大侠。
她发誓她从他脸上看到了一抹笑。
多年以后程素素回想起来,如果不是他那一抹孩子气的笑,也许她的人生,将会步入完全不同的轨道。
3.
费新还伏在地上装死,她想也没想便跟着男子跳下车,一面护着不能蔽体的吊带衫,一面跌跌撞撞地追逐着,喂,等等,等等。
男子犹疑地停下脚步,她急忙赶上去,张开双臂拦住他的去路,大哥,能,能告诉我您的姓名和联系方法吗?您救了我,请容我……
话没说完,她的小吊带已经掉到了腰际,她大惊失色地想要把那些凌乱的布片拼凑好,一抬眼,一件男式衬衣已经伸到她面前,穿上这个,请回吧,没必要知道我是谁。淡淡表情,冷冷语调,她的心,却瞬间暖了起来。
套上那件烟灰色衬衣,她仍然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他停步,微皱眉头,还有什么事?
这个,那个,她一向伶俐的舌头仿佛短了半截,索性心一横,夜很深了,我独自回公寓很害怕,能麻烦你送我一程吗?
她似乎听到了他微不可察的一声叹息,随后,他转过身来,黑眸仿佛深不见底的井,那,就带路吧。
4.
公寓其实已经近在咫尺,像所有钱多到不知如何去花的富家子女,她没有住学生宿舍,而是租住在附近的高档小区,而在此之前,她也从来没有如此庆幸过这桩事。
磨磨蹭蹭地上楼,门打开,似乎再也没有挽留他的籍口,她仍徒劳地挣扎,能不能,稍等片刻,待我换件衣服,把衬衣还你?
他的眼眸看不出任何表情,却最终,随她进了屋。
他的身材真的好好,程素素在明亮的灯光下看着他,宽厚的肩膀,线条漂亮的双臂,紧身的黑色背心被胸腹肌肉撑出优美的轮廓,破旧牛仔包裹着的双腿,充满了雄性蛊惑的力量……
她莫名地红了脸,然后,有些费力地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转身去了浴室。
好吧,她脱衣服的时候心想,豁出去了。
几分钟后她全身湿答答地站在男子面前,发梢上的水珠沿着修长的颈项,嗤一下没入深深的沟壑,她看到男子的喉头滚动了一下,然后她把双手攀上他的肩,娇声道,衬衣,在这里,想要,就拿去吧。
她全身上下,只穿了那一件衬衣,胸前松松地系了两颗扣子,美好的胸部呼之欲出,长长的两条玉腿,像高挑的鹤。
下一秒,她听到了扣子崩裂的声音,衬衣坠落一边,激烈释放的吻仿佛已经自我压抑了一万年,像凶猛的暴雨砸在她因情欲而泛红的雪白肌肤,她忍不住浑身颤栗,在他手掌游离过的地方,有细细的粟粒疹争先恐后冒出……
一阵头晕目眩之后,她发现自己被扔上了柔软宽大的床。第一次?男子咄咄逼人的脸近在咫尺,她闭上眼,羞怯地点点头。
痛吗?通过那层阻隔的时候他温柔问她。
不,不是很痛。虽然她已痛得泪花在眼眶打转,却仍不愿他停止,她的身体里藏着令她惊悸的陌生的渴望,让她又爱又怕,想要推拒,却又极力迎合。
他微微一笑,放缓动作耐心等待她的适应,然后,才在一次比一次更深更强的律动中带她攀上高高的浪潮……
5.
你叫什么名字?
风平浪静之后,程素素躺在他强健宽阔的怀中,仰脸柔声问道。
康小庄。
他一手抚着她薄薄翘的肩胛骨,语调恢复了之前的冷淡。
哦……我叫程素素,路程的程,朴素的素,哎,你脸上的伤疤怎么来的?
一边说一边用手捧起他的脸,在那疤痕上面印上缠绵的一吻。
他沉默,略略闪避,脸色愈加冷凝。
能让我看看你的手机吗?你是怎么用它吓退了那三个歹徒?
并非不懂得看人眉高眼低,她只是想,如果他是一块冰,她也要想方设法将他融化。
他的眼神闪过一瞬的犹疑,然后,伸手在仔裤口袋中掏出那款诺基亚手机,按了几个键之后递给她,那上面存储的短信显示:我是持枪杀人在逃犯,不想惹来警察注意,若不想死就快滚。
哈哈哈,她在他怀里笑得打跌,小庄,你还真是智勇双全啊,这种谎话也编得出来。
如果不是谎话呢,如果我真是在逃杀人犯,你会怎样?他正色询问她。
我会……她突然哑口,看着他掏出一把黑森森的手枪,她清清嗓子,我会,替你去自首,我相信你不是坏人,如果杀人,必有不得已的理由……
他把手枪翻来覆去在手里把玩,突然指向了她的额头。怕不怕?他的声音温柔,笑容却带着一丝邪佞。
不怕,她抖着声音说,你救了我,我相信你是好人。
真是个傻瓜,他盯着她霎时变得苍白的脸,把枪扔在了一边,一把假枪你也会怕成这样吗?还有,他抬起她娇俏的下巴,不要对所有威胁你的男人做出这种表情,这个样子,会害人犯罪……
6.
他是一块冰,却最终化在了她这鸿碧波荡漾的春水中。
他是一把枪,却被她拆成了坚硬的部件,散落一地。
他要了她一次又一次,直至最后,疲惫地入眠。
天色已渐放亮,她掰开他紧箍的双臂,轻轻起身,为他准备早餐,煎蛋、牛奶、温热的面包、鲜美的果酱,想要叫他起床,却是那么那么,贪恋他孩子一般的睡容。
最终还是摇醒了他,他神经反射般弹跳起来,下意识去摸腰间的枪,她微笑看他,柔声道,懒虫,开饭啦。
他恍神后朝着她笑,歉意满满。
饕餮。她没见过有人那样子吃饭,仿佛已经忍饥挨饿一辈子,她一片面包没吃完,他已吞下了七八片,她把自己的煎蛋和牛奶也推给他,催促道,快吃,吃完了快走。
时间不多了,他必须争分夺秒尽快离开。
他瞪着她,反而放慢了速度。她着急地伏在窗台上朝下望去,晚了,荷枪实弹的警察已包围了整栋大厦。
她迅速捡起枪塞进他手中,快,你挟持我冲出去,他们忌惮,一定不会把你怎么样……
然后呢?他的唇边挂起冷冷的凄凉的笑,继续亡命天涯吗?这种日子我过够了。咔嚓嚓几声,他将枪拆成了一地零件,然后手一扬,将仅有的两枚子弹掷出窗外。
大批警察破门而入,他被反手扭绑,甚至未作丝毫挣扎,只是艰难地回头看了一眼泪水纷披的她,对不起,我是那个想要杀害你父亲的凶手,忘了我,会比较好……
然后是疯了一般的费新冲了进来,素素,你有没有怎么样?他的鼻子裹着厚厚的纱布,颈上带着颈托。他大概是纸糊的,鼻骨被打裂了,颈椎轻度错位。
7.
她应该对他不陌生,一年前,父亲在商业竞争中取得胜利,却被人追杀,在一次剪彩仪式中身旁的副总裁做了他的替死鬼,父亲从此深居简出,偶尔出门,必有大批保镖左右随从。
这件事上了当地所有报纸的头版头条,她只知道混乱中那个杀手的脸被划伤,而他的名字,叫做康小庄。
他曾经应该也和她一样,锦衣玉食,不识人间愁与苦。他的父亲在商业倾轧中失利,被她父亲逼到破产自杀,他的母亲,神经失常后住进精神病院。
可是说到底,这事与她何干呢?他在用枪指着她的一刹那,她心想,死就死了吧,父债女还,终究还是说得过去的。
她没想到他会放过她,如果没有猜错,枪里仅存的两颗子弹,一颗是预备给她的,另一颗则会留给他自己。
他终究还是放过了她,也放过了他自己。那个副总裁,当时诊断脑死亡,经过多方医治,已从植物人状态苏醒。他会被判很多很多年,也许等到头发白了,胡子白了眉毛也白了,才能回复自由身。
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他还活着不是吗?活着,就有希望。活着,她就有了等待的理由。
至于他眼里再也没有她,探视时不看、不听也不说,没关系。
不接她电话,没关系。
不回她的信,没关系。
可当手捧鲜花钻戒的费新单膝跪在她面前,她微笑着流泪,对不起,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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