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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這是我今年六月訪問蘇聯莫斯科大學哲學系邏輯學專家尼基金同志的談話紀要,可作為我們研究邏輯學的參考。如果記錄中有不確切與錯誤之處,自應由我負責。邏輯乃是科學的分析對象。邏輯分為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研究的對象都是思惟,這兩種邏輯都是客觀規律的反映。但是,有人認為邏輯只有一種,即形式邏輯,因為人的思惟只有一個,因此思惟的科學也只有一個。至於辯證邏輯,既然是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它就是一種方法,也就是認識論,而不是第二種邏輯。也有人認為邏輯與認識論是不一致的。一九四七年出版的‘邏輯學’,不久以前康德可夫寫的一本教科書,都有這樣的意見。但這種看法與列寧的看法顯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