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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古至今,无论是西方抑或是中国,美育都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美育发展至今已不再限于单纯的德育教育,而是在育人为本的基础上,培养人们的审美心胸、审美能力、审美趣味,以便更快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对创新技术人才的需求。对此,我国美学研究者叶朗先生有着自己独到精准的见解,为我们研究审美教育提供了理论借鉴。
关键词:审美教育;功能;地位;叶朗
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美育都很早就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在中国,孔子是最早提倡美育的思想家。到了二十世纪初,蔡元培在北京大学和全国范围内大力提倡美育。在西方,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十分重视美育。到了十八世纪末,席勒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美育”的概念。他的《审美教育书简》是西方美学史上讨论美育的一本最重要的著作①。
对于美育的定义,席勒在1793年至1794年给丹麦公爵克里斯谦的27封长信《审美教育书简》中,就正面指出只有通过审美教育,在游戏冲动中,人性才能得到完美的统一,并且,审美是人达到精神解放和玩没人性的先决条件,他说:
“这个题目不仅关系到这个时代的审美趣味,而且更关系到这个时代的实际需要。我们为了在经验中解决政治问题,就必须通过美育的途径,因为正是通过美,人们才可以达到自由。”②
而我国著名美学学者叶朗,则在自己的《美学原理》的第十四章中,为我们总结前人六种不同观点后,归纳出自己的观点,即是
“美育属于人文教育,它的目标是发展完满的人性”③。
“美育的根本目的是使人去追求人性的完满,也就是学会体验人生,是自己感受到一个有意味的、有情趣的人生,对人生产生无限的爱恋、无限的喜悦,从而使自己的精神境界得到升华。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人的全面发展’才符合美育的根本性质”④。
尽管美学具有无功利性,然而审美能够提升人在审美和生活中的认识和感悟,确具备了教育的作用。这种能够给人打开通往审美道路,感受人生的方式,即是“美育”。美育不同于其他美学研究门类,它与实践活动更息息相关,也与个体的思维形成发展有密切联系。在当今世界,探讨美育的功能及其地位价值,已日趋迫在眉睫。
一、 “德育”不等于“美育”
蔡元培先生在中国首倡“美育”,其在1912年的《对于教育之意见》中首次把美育确定为教育方针,之后,虽然被1912年的临时教育会议和1915年袁世凯的“特定教育纲领”所取消,历经坎坷。但在新中国成立后,美育被确定为我国的教育方针之一,成为培养人才的重要手段⑤。美育自此被赋予了政策性和实用性。在看似教条的方针路线的背后,美育实际的功能是什么被搁置到了台面上。探讨美育所具备的功能,有利于教育工作者乃至所有人群去正确认识美和审美。
国内学者对美育的功能各执一词,其中分为比较明显的两大阵营。其一以教育工作者为代表,他们着重从教学科研实践出发,以“育人”为先决,以教学成果为目的,谈论的方式多集中于具体的科目发展和学生的接纳效果。另一阵营即是以美学研究者为代表,他们着重从美学的学科性质出发,探讨审美过程中的认识和经验。从实质上分析,前一类对“美育”的认识应是“德育”,而“美育”不等同于“德育”是叶朗首次明确提出的,叶朗认为:
“美育和德育当然是有密切联系的,它们互相配合,互相补充,互相渗透,但是并不能互相代替。无论就性质来说或是就社会公用来说,美育和德育都是有区别的。”⑥
在这里,叶朗谈到了“美育”和“德育”之间存在的重要区别,即是美學研究中一个古老的命题:“真善美”。德育倾向于善,而美育倾向于美,美善可以统一,但绝非同一。早在古希腊,苏格拉底就已指出“美善统一”,他认为,“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共同概念”,“多寓于一”。苏格拉底一方面认为不想死的事物都可以是美的,但另一方面也认为即使是统一事物也可以“既是美的又是丑的”。
因此,要探讨美育的功能,首先要将它和德育相区分,而区分的首要就是从性质上和功能上两方面分开而论。
首先,从性质上来看,德育和美育都作用于人的精神,都引导青少年去追求人生的意义和价值,都属于人文教育。但二者有区别:德育是规范性教育,规范行为,在规范性教育中使人获得自觉的道德意识;美育是熏陶、感发,即中国古人所说的“兴”、“兴发”、“感兴”。
“使人在体验中超越‘自我’的有限性,从而在精神上进到自由境界。这种自由境界通过德育是不能达到的。这是美育和德育的最大区别。这也是德育不能包括美育的最根本的原因。”⑦
其次,从社会公用上看,德育主要着眼于调整和规范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它要建立和维护一套社会伦理、社会秩序、社会规范,避免在社会中出现人与人关系的失序、失范、失礼。而美育则主要着眼于个体本身的精神的平衡、和谐和自由。美育使人通过审美活动获得一种精神的自由,避免感性和理性的分裂。
这也正是中国古典文化中所讲的“礼乐相济”。德育是“礼”,美育是“乐”,两者要互相补充,互相配合。而这种补充和配合并非相互代替,也正如不能只有“礼”而无“乐”,或只有“乐”而无“礼”。
二、美育的功能
对德育和美育的进行区别后,应进一步探讨美育的功能。概括起来说,美育的功能是与美育的性质相联系的。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培育审美心胸
“审美心胸”即是“审美态度”,审美的态度就是无功利性。美育的功能即是教会我们用一种与科学的眼光所大不同的眼光认识和感受世界。这也正是我国当代美学学者刘小枫所倡导的“培养一种美学的目光”。卡西尔也说过:“在日常经验中,我们根据因果关系或决定关系的范畴来联结诸现象。根据我们所感兴趣的是事物的理论上的原因还是实践上的效果,而把它们或是看作原因或者手段。这样,我们就习以为常地视而不见事物的直接外观。”⑧这正是审美态度造成审美主体与生活对象的“审美距离”。而失掉审美的态度去接受世界,只能得到一个黯淡无光的世界,一旦拥有了审美的目光,可以唤醒我们的感官和情感,世界会重绽光彩。 (二)培养审美能力
“审美能力”即是“审美感兴能力”,“审美直觉能力”。它是对无线丰富的感性世界及其丰富意蕴的感受能力。在瞬间的审美直觉中,情景融合,生成审美意象,伴随着就是审美的愉悦。
“它需要一个人的整体的文化教养作为基础,需要通过直接参与审美活动(包括艺术活动)的实践来培育,而且和一个人的人生经历有着十分内在的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说,美育不应该孤立起来进行,不仅要十分重视受教育者直接参与审美活动、艺术活动的实践,而且应该和提高一个人整体的文化教养结合在一起来进行。同时,在美育的实施过程中,要十分关注一个人的人生经历对他的心灵的深刻的影响”⑨
(三)培养审美趣味
“审美趣味”即一个人的“审美偏爱”,“审美标准”和“审美理想”的总和。审美趣味集中体现一个人的审美观,审美价值标准。审美趣味和审美能力有联系但也不能将二者等同起来。审美趣味不仅决定一个人的审美指向,而且深刻地影响着每个人每一次审美体验中意象世界的生成。而一个人在各个方面的审美趣味,作为一个整体,就形成一种审美格调,也即是审美品味,它是一个人审美趣味的整体表现。
三、 提倡美育对当今世界的迫切性
正如马克思所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马克思的艺术生产理论也阐明了艺术与生产之间存在着的相互关系。席勒提出“美育”的社会背景,也正值十八世纪下半叶,封建土地制度和封建行会制度盛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缓慢而保守,但受到此时资本主义经济得到大力发展的英国的“自由、平等、博爱”的人道主义思想的影响,德国也开始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意识形态革命⑩。
人的物质生活正随着经济的发展,使得物质与精神生活开始失衡。
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在经济上和商品文化上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这也造成了审美价值逐渐超过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成为了主导价值。于是,这便对我国的诸多商品行业提出了审美新课题。这也不难解释,我国楼市宣传对于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地要求日益提高。而我国也面临着人才进出口逆位地尴尬。缺乏高精尖的创新型人才,是多年来对于功能性强调的一个后遗症。而2008年汶川大地震上,某官员的“羊体诗”则暴露了在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年代下,人们精神文化水平的“返祖”。如何调动国家机制,使得生产部门、流通部门、管理部分的工作人员和政府官员的文化修养和美学修养得到提升,已经或即将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
此外,国内外很多学者均认为,二十一世纪世界上最大的产业,最有发展前途的产业有两个,一个是信息产业,另一个就是文化产业。
我国作为拥有上下五千年的泱泱大国,从古至今从不是文化上的弱者,不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滋生惰性,荒废掉了文化积淀这一其他国家发展所换不来的珍贵资源。
“我国有极其丰富的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有广阔的前途。文化产業已经成为世界各发达国家的重要的支柱产业,文化产业也必然要成为二十一世纪我国的支柱产业。为了适应二十一世纪产业发展的这种新的形势,在学校教育和干部教育中加强美育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极其紧迫的。”{11}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我们要建设创新型的国家,就必须重视人才培养,这也正是“科教兴国”的意义,也正是“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而美育则能够激发和强化人的创造冲动,培养和发展人的审美直觉和想象力。这种文化上的美育不仅仅局限于艺术创作,对于科技也同样适用,正如叶朗所说的“由美引真”,“美先于真”,科学也是从对于人和宇宙关系的思考而逐步演进的。
也正如当年席勒所觉察到的“感性冲动”与“理性冲动”的冲突,在当代,这种冲突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都更为尖锐。与此同时,当代社会的生存竞争日趋激烈,人们一心追逐功利,功利性成为多数人生活的轴心。人的内心的失衡也要求我们,需要用美育进行心灵上的治愈。
注释:
①③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02。
②冯至、范大灿.审美教育书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21。
④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06。
⑤徐碧英、陈珍、林晶晶、周秀芝.蔡元培美育思想浅析[J].唐都学刊,2001(03)。
⑥⑦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13。
⑧卡西尔.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216。
⑨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11。
⑩马冰初.席勒美育思想的发展及其现实意义的研究[D].陕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9。
{11}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16。
(作者简介:胡伊然(1988.3-),女,贵州省贵阳市人,贵州大学人文学院美学在读研究生,研究领域:美学。)
关键词:审美教育;功能;地位;叶朗
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美育都很早就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在中国,孔子是最早提倡美育的思想家。到了二十世纪初,蔡元培在北京大学和全国范围内大力提倡美育。在西方,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十分重视美育。到了十八世纪末,席勒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美育”的概念。他的《审美教育书简》是西方美学史上讨论美育的一本最重要的著作①。
对于美育的定义,席勒在1793年至1794年给丹麦公爵克里斯谦的27封长信《审美教育书简》中,就正面指出只有通过审美教育,在游戏冲动中,人性才能得到完美的统一,并且,审美是人达到精神解放和玩没人性的先决条件,他说:
“这个题目不仅关系到这个时代的审美趣味,而且更关系到这个时代的实际需要。我们为了在经验中解决政治问题,就必须通过美育的途径,因为正是通过美,人们才可以达到自由。”②
而我国著名美学学者叶朗,则在自己的《美学原理》的第十四章中,为我们总结前人六种不同观点后,归纳出自己的观点,即是
“美育属于人文教育,它的目标是发展完满的人性”③。
“美育的根本目的是使人去追求人性的完满,也就是学会体验人生,是自己感受到一个有意味的、有情趣的人生,对人生产生无限的爱恋、无限的喜悦,从而使自己的精神境界得到升华。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人的全面发展’才符合美育的根本性质”④。
尽管美学具有无功利性,然而审美能够提升人在审美和生活中的认识和感悟,确具备了教育的作用。这种能够给人打开通往审美道路,感受人生的方式,即是“美育”。美育不同于其他美学研究门类,它与实践活动更息息相关,也与个体的思维形成发展有密切联系。在当今世界,探讨美育的功能及其地位价值,已日趋迫在眉睫。
一、 “德育”不等于“美育”
蔡元培先生在中国首倡“美育”,其在1912年的《对于教育之意见》中首次把美育确定为教育方针,之后,虽然被1912年的临时教育会议和1915年袁世凯的“特定教育纲领”所取消,历经坎坷。但在新中国成立后,美育被确定为我国的教育方针之一,成为培养人才的重要手段⑤。美育自此被赋予了政策性和实用性。在看似教条的方针路线的背后,美育实际的功能是什么被搁置到了台面上。探讨美育所具备的功能,有利于教育工作者乃至所有人群去正确认识美和审美。
国内学者对美育的功能各执一词,其中分为比较明显的两大阵营。其一以教育工作者为代表,他们着重从教学科研实践出发,以“育人”为先决,以教学成果为目的,谈论的方式多集中于具体的科目发展和学生的接纳效果。另一阵营即是以美学研究者为代表,他们着重从美学的学科性质出发,探讨审美过程中的认识和经验。从实质上分析,前一类对“美育”的认识应是“德育”,而“美育”不等同于“德育”是叶朗首次明确提出的,叶朗认为:
“美育和德育当然是有密切联系的,它们互相配合,互相补充,互相渗透,但是并不能互相代替。无论就性质来说或是就社会公用来说,美育和德育都是有区别的。”⑥
在这里,叶朗谈到了“美育”和“德育”之间存在的重要区别,即是美學研究中一个古老的命题:“真善美”。德育倾向于善,而美育倾向于美,美善可以统一,但绝非同一。早在古希腊,苏格拉底就已指出“美善统一”,他认为,“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共同概念”,“多寓于一”。苏格拉底一方面认为不想死的事物都可以是美的,但另一方面也认为即使是统一事物也可以“既是美的又是丑的”。
因此,要探讨美育的功能,首先要将它和德育相区分,而区分的首要就是从性质上和功能上两方面分开而论。
首先,从性质上来看,德育和美育都作用于人的精神,都引导青少年去追求人生的意义和价值,都属于人文教育。但二者有区别:德育是规范性教育,规范行为,在规范性教育中使人获得自觉的道德意识;美育是熏陶、感发,即中国古人所说的“兴”、“兴发”、“感兴”。
“使人在体验中超越‘自我’的有限性,从而在精神上进到自由境界。这种自由境界通过德育是不能达到的。这是美育和德育的最大区别。这也是德育不能包括美育的最根本的原因。”⑦
其次,从社会公用上看,德育主要着眼于调整和规范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它要建立和维护一套社会伦理、社会秩序、社会规范,避免在社会中出现人与人关系的失序、失范、失礼。而美育则主要着眼于个体本身的精神的平衡、和谐和自由。美育使人通过审美活动获得一种精神的自由,避免感性和理性的分裂。
这也正是中国古典文化中所讲的“礼乐相济”。德育是“礼”,美育是“乐”,两者要互相补充,互相配合。而这种补充和配合并非相互代替,也正如不能只有“礼”而无“乐”,或只有“乐”而无“礼”。
二、美育的功能
对德育和美育的进行区别后,应进一步探讨美育的功能。概括起来说,美育的功能是与美育的性质相联系的。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培育审美心胸
“审美心胸”即是“审美态度”,审美的态度就是无功利性。美育的功能即是教会我们用一种与科学的眼光所大不同的眼光认识和感受世界。这也正是我国当代美学学者刘小枫所倡导的“培养一种美学的目光”。卡西尔也说过:“在日常经验中,我们根据因果关系或决定关系的范畴来联结诸现象。根据我们所感兴趣的是事物的理论上的原因还是实践上的效果,而把它们或是看作原因或者手段。这样,我们就习以为常地视而不见事物的直接外观。”⑧这正是审美态度造成审美主体与生活对象的“审美距离”。而失掉审美的态度去接受世界,只能得到一个黯淡无光的世界,一旦拥有了审美的目光,可以唤醒我们的感官和情感,世界会重绽光彩。 (二)培养审美能力
“审美能力”即是“审美感兴能力”,“审美直觉能力”。它是对无线丰富的感性世界及其丰富意蕴的感受能力。在瞬间的审美直觉中,情景融合,生成审美意象,伴随着就是审美的愉悦。
“它需要一个人的整体的文化教养作为基础,需要通过直接参与审美活动(包括艺术活动)的实践来培育,而且和一个人的人生经历有着十分内在的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说,美育不应该孤立起来进行,不仅要十分重视受教育者直接参与审美活动、艺术活动的实践,而且应该和提高一个人整体的文化教养结合在一起来进行。同时,在美育的实施过程中,要十分关注一个人的人生经历对他的心灵的深刻的影响”⑨
(三)培养审美趣味
“审美趣味”即一个人的“审美偏爱”,“审美标准”和“审美理想”的总和。审美趣味集中体现一个人的审美观,审美价值标准。审美趣味和审美能力有联系但也不能将二者等同起来。审美趣味不仅决定一个人的审美指向,而且深刻地影响着每个人每一次审美体验中意象世界的生成。而一个人在各个方面的审美趣味,作为一个整体,就形成一种审美格调,也即是审美品味,它是一个人审美趣味的整体表现。
三、 提倡美育对当今世界的迫切性
正如马克思所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马克思的艺术生产理论也阐明了艺术与生产之间存在着的相互关系。席勒提出“美育”的社会背景,也正值十八世纪下半叶,封建土地制度和封建行会制度盛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缓慢而保守,但受到此时资本主义经济得到大力发展的英国的“自由、平等、博爱”的人道主义思想的影响,德国也开始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意识形态革命⑩。
人的物质生活正随着经济的发展,使得物质与精神生活开始失衡。
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在经济上和商品文化上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这也造成了审美价值逐渐超过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成为了主导价值。于是,这便对我国的诸多商品行业提出了审美新课题。这也不难解释,我国楼市宣传对于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地要求日益提高。而我国也面临着人才进出口逆位地尴尬。缺乏高精尖的创新型人才,是多年来对于功能性强调的一个后遗症。而2008年汶川大地震上,某官员的“羊体诗”则暴露了在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年代下,人们精神文化水平的“返祖”。如何调动国家机制,使得生产部门、流通部门、管理部分的工作人员和政府官员的文化修养和美学修养得到提升,已经或即将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
此外,国内外很多学者均认为,二十一世纪世界上最大的产业,最有发展前途的产业有两个,一个是信息产业,另一个就是文化产业。
我国作为拥有上下五千年的泱泱大国,从古至今从不是文化上的弱者,不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滋生惰性,荒废掉了文化积淀这一其他国家发展所换不来的珍贵资源。
“我国有极其丰富的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有广阔的前途。文化产業已经成为世界各发达国家的重要的支柱产业,文化产业也必然要成为二十一世纪我国的支柱产业。为了适应二十一世纪产业发展的这种新的形势,在学校教育和干部教育中加强美育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极其紧迫的。”{11}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我们要建设创新型的国家,就必须重视人才培养,这也正是“科教兴国”的意义,也正是“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而美育则能够激发和强化人的创造冲动,培养和发展人的审美直觉和想象力。这种文化上的美育不仅仅局限于艺术创作,对于科技也同样适用,正如叶朗所说的“由美引真”,“美先于真”,科学也是从对于人和宇宙关系的思考而逐步演进的。
也正如当年席勒所觉察到的“感性冲动”与“理性冲动”的冲突,在当代,这种冲突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都更为尖锐。与此同时,当代社会的生存竞争日趋激烈,人们一心追逐功利,功利性成为多数人生活的轴心。人的内心的失衡也要求我们,需要用美育进行心灵上的治愈。
注释:
①③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02。
②冯至、范大灿.审美教育书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21。
④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06。
⑤徐碧英、陈珍、林晶晶、周秀芝.蔡元培美育思想浅析[J].唐都学刊,2001(03)。
⑥⑦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13。
⑧卡西尔.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216。
⑨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11。
⑩马冰初.席勒美育思想的发展及其现实意义的研究[D].陕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9。
{11}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16。
(作者简介:胡伊然(1988.3-),女,贵州省贵阳市人,贵州大学人文学院美学在读研究生,研究领域: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