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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簠”与“簋”是先秦时期常见的祭器,东汉文字学家许慎在其《说文解字》中释簋为方器,簠为圆器,但是郑玄在注《周礼》时解释为“方曰簠,圆曰簋。”二者说法截然相反。后来的学者为了调和二者说法,也提出过簋“内圆外方”、簠“内方外圆”的说法,但大多都是附会之说。其实许多前人注家已经明确了“簠”为方而“簋”为圆的这一事实,结合现当代出土文物,也可以确定大部分“簠”为方,“簋”为圆,许慎所说的“簋”为方说的只是“竹簋方”,并不是普遍而言的簋。
【关键词】 簠;簋;《周礼》注;《说文解字》
【中图分类号】K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29-0060-02
簋与簠,是先秦时期两种常用的祭器,《周礼·掌客》注曰:“簠,稻粱器也。簋,黍稷器也。” ①但是关于簋与簠的形制问题,有一些不同的说法,据《周礼·地官·舍人》载:“凡祭祀共簠簋,实之陈之。” ②郑玄注:“方曰簠,圆曰簋。”而《说文解字·竹部》则说:“簋,黍稷方器也……簠,黍稷圆器也。” ③按许慎的说法,簋为方形,簠为圆形,则与郑注的说法相反,对于许郑异说,历来看法不一。
二者对与“簠”与“簋”形制的说法虽然存在分歧,但二者的说法必然有一定的逻辑和依据,要探究二者说法孰是孰非,从根本上上还是要先弄清楚这两种说法的来源。“簋”字从字形上看,按照《说文解字》的说法,是“从竹皿皀。合三字会意。”而“簠”,《说文》释为:“黍稷圜器也。从竹从皿甫声。”簋字的小篆字形“从竹皿皀”,皀“谷之馨香 也。象嘉谷在裹中之形。匕,所以扱之。或说:皀,一粒也。凡皀之属皆从皀。又读若香。” ④然而《说文解字》中对“皀”的解释未必正确,杨树达认为戚姬簋铭文自名为和西周初期大丰簋自名为 ,二者都是簋字的雛形 ⑤。古时有的簋是用竹造的,故在“皀”之上加“竹”,成为小篆的“簋”字,而簋字又有异文“?”“匦”“朹”,这就是竹以外的材质的簋了,根据段注:
按簋古文或从匸,或从木,葢本以木爲之。大夫刻其文爲龟形,诸矦刻龟而饰以象齿,天子刻龟而饰以玉,其后乃有瓦簋,乃有竹簋方,因制从竹之簋字。木簋竹簋礼器,瓦簋常用器也。 ⑥
也就是说段玉裁在注《说文》的时候,是说明了簋有多种材质的,按照段玉裁的说法,簋本以木制,后才有瓦簋、青铜簋、竹簋等,且用法不一,除竹簋方确为方形,其他大抵同于郑玄的说法,器身以圆形为主,那么许慎之所以解释“簋”为方,也是有迹可循的了,邓廷桢解释簋:
古文又从匚从轨者。轨亦九声。则象形兼谐声字也。古文又从木从九者。周易二簋可用享也。郑注曰。离为日。日体圜。巽为木。木器圜。簋象盖。簋本木器。故从木而以九为声。则谐声字也。古文从木而篆文从竹。许说从方而郑说从圜者。聘礼竹簋方。注曰竹簋方者器名。以竹爲之状。如簋而方。疏云凡簋皆用木而圆。此独用竹而方。是二义可贯通也。然古文从匚。则许氏以爲方器。故自有据耳。 ⑦
这一说法大概是可信的。许慎所处时代去古未远,如果说许慎未见过“簠”与“簋”,而自为臆说,显然不可信。那就要从许慎作《说文》的本意方面去分析,许氏以从竹之簋为本字,解释时自然是按照从竹之簋的形制,至于“簋”原本从木的本字所代表的的木簋,甚至土簋、铜簋等,就不在考虑之列了。那么在这里许慎既然说“簋,黍稷方器也”,大概说的就不是现在包含众多材质的泛称“簋”,而应该是由于“竹簋”的形状是方形。
关于“竹簋方”,有诸多论证。《仪礼·聘礼》:“夫人使下大夫以二竹簋方,玄被纁里,有盖。”疏云:“凡簋皆用木而圆,受斗二升,此用竹而方,受亦斗二升。” ⑧《礼书通故》中也说明:“簠簋之簋,古彝器有匦、朹等十余体,并不用从竹之簋,以盛黍稷之器本用木、不用竹也。秦汉以后,匦、朹之文爲簋所夺,而方圆之称遂淆。郑注乃以木簋圆、竹簋如簋而方分别言之,其说甚正。说文例宗小篆,以簋为正文,自应用竹簋为本义,而以爲方器,簋方而簠圆矣。此两汉师说之异也。” ⑨
总之,从文字方面看,“秦汉以后,匦、朹之文为簋所夺,而方圆之称遂淆” ⑩,“簋”字从竹从皿字形后起,“皀”虽然保留了字形,但是或许由于造“簋”字时簋有以竹制成者,故从竹。由此可以初步判断,许慎认为簋形方,大概就是因为竹簋是方形,而许郑异说并不能完全看作是互相对立的,许慎的《说文解字》是以小篆书写的分析字形和考究字源的著作,以“簋”为正字的话,自然是从从竹的“簋”字出发来分析器物的形态,也不无依据。
后人论著里也对许慎说法中的竹簋为方多有例证,除了文献论述,还有多种礼图所载。五代聂崇义《新定三礼图》:“竹簋方者,器名也,以竹为之,状如簋而方。如今寒具筥。贾疏云,凡簋皆用木而圎,受斗二升,此用竹而方,故云如簋而方,受亦斗二升。” ?说明了“竹簋方”是器物名称,此器物状如簋而方,异于常见的簋形,且附图说明器型(图1)。
又有黄以周《礼书通故》附和注疏对“竹簋方”做了解释:“聘礼:‘夫人使下大夫以二竹簋方,玄被纁里,有盖。’注云:‘竹簋方,器名,以竹爲之,状如簋而方。’疏云:‘凡簋皆用木而圆,受斗二升,此用竹而方,受亦斗二升。’” ?亦注明器物形状并附图(图2),其形制构造大致同于《新定三礼图》,分面更少,形状更方。
关于簠与簋的方圆问题,郑说以为簋形为圆而簠形为方,后人也多有论述。吕端临《考古图》载“叔高父旅簋”,为两耳的圆形器型,作者按语:“簠簋制度不见于经,而传注之说方曰簠圎曰簋。或曰:‘簠外方内圎,簋外圎内方。’惟《周官·旊人》:‘为簋陶器必圎。’则簋可知。今所图三簋,其形皆美而不方,有四隅而刓之,亦可谓之圎矣。” ?除“叔高父旅簋”外,还有器型极为相似的“小子师簋”,也是器型相似的双耳圆形,二者都附有器物图(图3、4)。 容庚在《商周彝器通考》中给簋的形状发展做了大致的归类,认为簋在商代,大多侈口无盖,圆腹两耳而圈足,即世人所称为彝器的,而西周后期形制发生了改变,有了许多圈足及盖与口各异的,就是昔人所称为“敦”的,到了春秋战国,簋的应用就变少了,而簠大概流行于西周晚期及战国时期。但是总的来说,即使有部分不同的例证,簋作为圆腹圆足器物是没有疑问的。如书中所举“吕伯簋”“宝彝簋”“季宝簋”等,虽然在足、耳、底各方面各有特点,但是器身基本上全部为圆形。关于“簠”的记载,容庚也赞同郑玄的说法,认为:“今证之彝器,簠形长方,铭云‘用盛稻粱’。”?依照其说法及举例图示,簋大概是长方形无疑。
总之,综合分析前人注家说法以及参照出土文物,基本可以确定许慎与郑玄对于“簠”与“簋”孰圆孰方的分歧中,以郑说较为准确,簋形确为圆,而簠形确为方。不过许慎的说法,可能是由于在《说文》的编纂过程中,定从竹之簋为本字,故释簋为方,许慎“簋方簠圆”一说并不能说是完全没有依据的。
注释:
①(清)孙诒让著,汪少华整理:《周礼正义·卷三十一·地官·舍人》,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479页。
②(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
本·四·周礼注疏·卷第十六·舍人》,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615页。
③④⑥(清)段玉裁撰:《说文解字注》第五卷,
清嘉靖二十年经韵楼刻本,10a-11a,总第771-
773页。
⑤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51页。
⑦(清)邓廷桢著,冯惠民点校:《双砚斋笔记·卷二·释簋》,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版第139页。
⑧(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清嘉庆刊
本·五·仪礼注疏·卷第二十》,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
2273页。
⑨⑩?(清)黄以周撰,王文锦点校:《礼书通故·
第四十九·名物图·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
2489页。
?(五代)聂崇义:《新定三礼图》,卷第十三,四部丛刊三编本,第12a-12b,总第68页。
?(宋)吕端临:《考古图》,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8页。
?容庚:《商周彝器通考》,大通书局,第328-329页。
参考文献:
[1]容庚:商周彝器通考[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关键词】 簠;簋;《周礼》注;《说文解字》
【中图分类号】K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29-0060-02
簋与簠,是先秦时期两种常用的祭器,《周礼·掌客》注曰:“簠,稻粱器也。簋,黍稷器也。” ①但是关于簋与簠的形制问题,有一些不同的说法,据《周礼·地官·舍人》载:“凡祭祀共簠簋,实之陈之。” ②郑玄注:“方曰簠,圆曰簋。”而《说文解字·竹部》则说:“簋,黍稷方器也……簠,黍稷圆器也。” ③按许慎的说法,簋为方形,簠为圆形,则与郑注的说法相反,对于许郑异说,历来看法不一。
二者对与“簠”与“簋”形制的说法虽然存在分歧,但二者的说法必然有一定的逻辑和依据,要探究二者说法孰是孰非,从根本上上还是要先弄清楚这两种说法的来源。“簋”字从字形上看,按照《说文解字》的说法,是“从竹皿皀。合三字会意。”而“簠”,《说文》释为:“黍稷圜器也。从竹从皿甫声。”簋字的小篆字形“从竹皿皀”,皀“谷之馨香 也。象嘉谷在裹中之形。匕,所以扱之。或说:皀,一粒也。凡皀之属皆从皀。又读若香。” ④然而《说文解字》中对“皀”的解释未必正确,杨树达认为戚姬簋铭文自名为和西周初期大丰簋自名为 ,二者都是簋字的雛形 ⑤。古时有的簋是用竹造的,故在“皀”之上加“竹”,成为小篆的“簋”字,而簋字又有异文“?”“匦”“朹”,这就是竹以外的材质的簋了,根据段注:
按簋古文或从匸,或从木,葢本以木爲之。大夫刻其文爲龟形,诸矦刻龟而饰以象齿,天子刻龟而饰以玉,其后乃有瓦簋,乃有竹簋方,因制从竹之簋字。木簋竹簋礼器,瓦簋常用器也。 ⑥
也就是说段玉裁在注《说文》的时候,是说明了簋有多种材质的,按照段玉裁的说法,簋本以木制,后才有瓦簋、青铜簋、竹簋等,且用法不一,除竹簋方确为方形,其他大抵同于郑玄的说法,器身以圆形为主,那么许慎之所以解释“簋”为方,也是有迹可循的了,邓廷桢解释簋:
古文又从匚从轨者。轨亦九声。则象形兼谐声字也。古文又从木从九者。周易二簋可用享也。郑注曰。离为日。日体圜。巽为木。木器圜。簋象盖。簋本木器。故从木而以九为声。则谐声字也。古文从木而篆文从竹。许说从方而郑说从圜者。聘礼竹簋方。注曰竹簋方者器名。以竹爲之状。如簋而方。疏云凡簋皆用木而圆。此独用竹而方。是二义可贯通也。然古文从匚。则许氏以爲方器。故自有据耳。 ⑦
这一说法大概是可信的。许慎所处时代去古未远,如果说许慎未见过“簠”与“簋”,而自为臆说,显然不可信。那就要从许慎作《说文》的本意方面去分析,许氏以从竹之簋为本字,解释时自然是按照从竹之簋的形制,至于“簋”原本从木的本字所代表的的木簋,甚至土簋、铜簋等,就不在考虑之列了。那么在这里许慎既然说“簋,黍稷方器也”,大概说的就不是现在包含众多材质的泛称“簋”,而应该是由于“竹簋”的形状是方形。
关于“竹簋方”,有诸多论证。《仪礼·聘礼》:“夫人使下大夫以二竹簋方,玄被纁里,有盖。”疏云:“凡簋皆用木而圆,受斗二升,此用竹而方,受亦斗二升。” ⑧《礼书通故》中也说明:“簠簋之簋,古彝器有匦、朹等十余体,并不用从竹之簋,以盛黍稷之器本用木、不用竹也。秦汉以后,匦、朹之文爲簋所夺,而方圆之称遂淆。郑注乃以木簋圆、竹簋如簋而方分别言之,其说甚正。说文例宗小篆,以簋为正文,自应用竹簋为本义,而以爲方器,簋方而簠圆矣。此两汉师说之异也。” ⑨
总之,从文字方面看,“秦汉以后,匦、朹之文为簋所夺,而方圆之称遂淆” ⑩,“簋”字从竹从皿字形后起,“皀”虽然保留了字形,但是或许由于造“簋”字时簋有以竹制成者,故从竹。由此可以初步判断,许慎认为簋形方,大概就是因为竹簋是方形,而许郑异说并不能完全看作是互相对立的,许慎的《说文解字》是以小篆书写的分析字形和考究字源的著作,以“簋”为正字的话,自然是从从竹的“簋”字出发来分析器物的形态,也不无依据。
后人论著里也对许慎说法中的竹簋为方多有例证,除了文献论述,还有多种礼图所载。五代聂崇义《新定三礼图》:“竹簋方者,器名也,以竹为之,状如簋而方。如今寒具筥。贾疏云,凡簋皆用木而圎,受斗二升,此用竹而方,故云如簋而方,受亦斗二升。” ?说明了“竹簋方”是器物名称,此器物状如簋而方,异于常见的簋形,且附图说明器型(图1)。
又有黄以周《礼书通故》附和注疏对“竹簋方”做了解释:“聘礼:‘夫人使下大夫以二竹簋方,玄被纁里,有盖。’注云:‘竹簋方,器名,以竹爲之,状如簋而方。’疏云:‘凡簋皆用木而圆,受斗二升,此用竹而方,受亦斗二升。’” ?亦注明器物形状并附图(图2),其形制构造大致同于《新定三礼图》,分面更少,形状更方。
关于簠与簋的方圆问题,郑说以为簋形为圆而簠形为方,后人也多有论述。吕端临《考古图》载“叔高父旅簋”,为两耳的圆形器型,作者按语:“簠簋制度不见于经,而传注之说方曰簠圎曰簋。或曰:‘簠外方内圎,簋外圎内方。’惟《周官·旊人》:‘为簋陶器必圎。’则簋可知。今所图三簋,其形皆美而不方,有四隅而刓之,亦可谓之圎矣。” ?除“叔高父旅簋”外,还有器型极为相似的“小子师簋”,也是器型相似的双耳圆形,二者都附有器物图(图3、4)。 容庚在《商周彝器通考》中给簋的形状发展做了大致的归类,认为簋在商代,大多侈口无盖,圆腹两耳而圈足,即世人所称为彝器的,而西周后期形制发生了改变,有了许多圈足及盖与口各异的,就是昔人所称为“敦”的,到了春秋战国,簋的应用就变少了,而簠大概流行于西周晚期及战国时期。但是总的来说,即使有部分不同的例证,簋作为圆腹圆足器物是没有疑问的。如书中所举“吕伯簋”“宝彝簋”“季宝簋”等,虽然在足、耳、底各方面各有特点,但是器身基本上全部为圆形。关于“簠”的记载,容庚也赞同郑玄的说法,认为:“今证之彝器,簠形长方,铭云‘用盛稻粱’。”?依照其说法及举例图示,簋大概是长方形无疑。
总之,综合分析前人注家说法以及参照出土文物,基本可以确定许慎与郑玄对于“簠”与“簋”孰圆孰方的分歧中,以郑说较为准确,簋形确为圆,而簠形确为方。不过许慎的说法,可能是由于在《说文》的编纂过程中,定从竹之簋为本字,故释簋为方,许慎“簋方簠圆”一说并不能说是完全没有依据的。
注释:
①(清)孙诒让著,汪少华整理:《周礼正义·卷三十一·地官·舍人》,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479页。
②(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
本·四·周礼注疏·卷第十六·舍人》,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615页。
③④⑥(清)段玉裁撰:《说文解字注》第五卷,
清嘉靖二十年经韵楼刻本,10a-11a,总第771-
773页。
⑤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51页。
⑦(清)邓廷桢著,冯惠民点校:《双砚斋笔记·卷二·释簋》,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版第139页。
⑧(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清嘉庆刊
本·五·仪礼注疏·卷第二十》,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
2273页。
⑨⑩?(清)黄以周撰,王文锦点校:《礼书通故·
第四十九·名物图·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
2489页。
?(五代)聂崇义:《新定三礼图》,卷第十三,四部丛刊三编本,第12a-12b,总第68页。
?(宋)吕端临:《考古图》,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8页。
?容庚:《商周彝器通考》,大通书局,第328-329页。
参考文献:
[1]容庚:商周彝器通考[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