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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如何调动有资金、技术实力的专业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中笔者利用假期社会实践亲身参与矿区环境治理项目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对策和建议。
生态文明建设已列入国家五位一体发展格局,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也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笔者的家乡,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的形势非常严峻。首先是有大量亟需完成治理的矿区,其次,矿企的治理理念和方式基本是只进行无害化治理和表面治理,进行简单的覆土,不做任何水土保持措施,不进行后续维护,矸石山上覆盖的土会慢慢流失,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给后续治理加大难度,且无法形成二次利的用土地。
我国传统矿区生態环境治理模式因存在下列问题而渐渐不能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发展之需要:治理责任难落实;传统分散治理模式整体性差;传统治理标准低;矿权问题制约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面展开。因此,探索新的治理模式刻不容缓。
PPP模式(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能够为我们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提供解决方案。在矿区环境治理领域通过PPP 机制引进民间资本、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供给,为治理矿区环境提供可行方案。
一、PPP模式用于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的优势
(一)筹措社会资金,降低政府投入,减缓降低财政压力,提高资本使用效率。PPP 模式下引入社会资金,由社会投资人承担部分投资,将大大减少建设期政府的资金投入。另外,在 PPP 运作模式下,土建工程一般都由社会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统一建设实施,政府不承担工程超支风险。
(二)PPP 模式可建立社会投资人适度竞争局面,提高建设水平。目前我国矿区治理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其设计施工方案等诸多方面系统性不强,带有一定试验性质。通过 PPP模式的科学、透明运作,将在矿区治理投资市场层面,培育稳定的投资人群体,形成稳定和适度竞争的良好局面,通过竞争保证项目质量,提高建设水平。
(三)解决矿区治理建设和运营衔接难的问题。PPP 模式下,整个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工作都将由社会投资人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的责任也由其承担,主体单一,解决了传统模式下建设、运营衔接困难的问题。
(四)转变政府职能,锁定政府风险。PPP 模式的实施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从政府包办的公共服务模式向PPP模式转变,不仅仅是简单的、技术层面的“方式更新”,更是深层次的机制变革、政府职能的转变、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在 PPP 模式下,政府通过《PPP项目合同》规定项目公司的运营服务标准和监管办法,其角色由传统模式下建设和运营的间接承担者,向单一监管者转化,有利于调动企业自主经营的积极性,而且政企分开,符合国家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
(五)项目对社会投资人具有较强吸引力。按照资源化、可持续发展的治理原则,以PPP的模式引入资金、技术、产业布局等各方面资源要素配置最有实力、最合适的社会资本方,将是政府资源配置最优化的选择。通过PPP模式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实现一次性治理成功、并保证长期达标的治理效果,这样才能减少重复治理、资金投入不少却久治不好、更无法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的产业整合、经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问题。
二、在运用PPP模式治理矿区环境过程中的对策及建议
(一) 制度保障。国家出台配套政策,推行产业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治理模式,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更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积极性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更好地开展合作、实施项目,发展专业化综合治理模式。
(二)经费保障。以矿企交纳的保证金为主要资金来源,政府配套部分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以PPP等模式投资进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更专业的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社会资本方。
(三)监管到位。通过设定与政府付费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标准确保综合治理达到规划的标准,避免矿企及政府重复投资导致浪费。
(四)引入第三方专业治理企业。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要求矿企缴纳符合相关标准的治理费,由政府以PPP等模式组织在资金、技术、运维、产业布局等方面最有优势的第三方专业治理企业进行统一规划、连片治理。
矿区环境综合治理不仅是生态、环保方面的要求,更关系到资源型城市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的大局,需要在包括矿区地质灾害治理、生态植被恢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导入等内容的以可持续性发展为目标的总体规划的指引下,大面积集中连片地进行综合治理,方可实现真正能达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共赢的效果。(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
生态文明建设已列入国家五位一体发展格局,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也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笔者的家乡,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的形势非常严峻。首先是有大量亟需完成治理的矿区,其次,矿企的治理理念和方式基本是只进行无害化治理和表面治理,进行简单的覆土,不做任何水土保持措施,不进行后续维护,矸石山上覆盖的土会慢慢流失,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给后续治理加大难度,且无法形成二次利的用土地。
我国传统矿区生態环境治理模式因存在下列问题而渐渐不能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发展之需要:治理责任难落实;传统分散治理模式整体性差;传统治理标准低;矿权问题制约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面展开。因此,探索新的治理模式刻不容缓。
PPP模式(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能够为我们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提供解决方案。在矿区环境治理领域通过PPP 机制引进民间资本、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供给,为治理矿区环境提供可行方案。
一、PPP模式用于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的优势
(一)筹措社会资金,降低政府投入,减缓降低财政压力,提高资本使用效率。PPP 模式下引入社会资金,由社会投资人承担部分投资,将大大减少建设期政府的资金投入。另外,在 PPP 运作模式下,土建工程一般都由社会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统一建设实施,政府不承担工程超支风险。
(二)PPP 模式可建立社会投资人适度竞争局面,提高建设水平。目前我国矿区治理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其设计施工方案等诸多方面系统性不强,带有一定试验性质。通过 PPP模式的科学、透明运作,将在矿区治理投资市场层面,培育稳定的投资人群体,形成稳定和适度竞争的良好局面,通过竞争保证项目质量,提高建设水平。
(三)解决矿区治理建设和运营衔接难的问题。PPP 模式下,整个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工作都将由社会投资人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的责任也由其承担,主体单一,解决了传统模式下建设、运营衔接困难的问题。
(四)转变政府职能,锁定政府风险。PPP 模式的实施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从政府包办的公共服务模式向PPP模式转变,不仅仅是简单的、技术层面的“方式更新”,更是深层次的机制变革、政府职能的转变、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在 PPP 模式下,政府通过《PPP项目合同》规定项目公司的运营服务标准和监管办法,其角色由传统模式下建设和运营的间接承担者,向单一监管者转化,有利于调动企业自主经营的积极性,而且政企分开,符合国家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
(五)项目对社会投资人具有较强吸引力。按照资源化、可持续发展的治理原则,以PPP的模式引入资金、技术、产业布局等各方面资源要素配置最有实力、最合适的社会资本方,将是政府资源配置最优化的选择。通过PPP模式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实现一次性治理成功、并保证长期达标的治理效果,这样才能减少重复治理、资金投入不少却久治不好、更无法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的产业整合、经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问题。
二、在运用PPP模式治理矿区环境过程中的对策及建议
(一) 制度保障。国家出台配套政策,推行产业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治理模式,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更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积极性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更好地开展合作、实施项目,发展专业化综合治理模式。
(二)经费保障。以矿企交纳的保证金为主要资金来源,政府配套部分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以PPP等模式投资进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更专业的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社会资本方。
(三)监管到位。通过设定与政府付费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标准确保综合治理达到规划的标准,避免矿企及政府重复投资导致浪费。
(四)引入第三方专业治理企业。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要求矿企缴纳符合相关标准的治理费,由政府以PPP等模式组织在资金、技术、运维、产业布局等方面最有优势的第三方专业治理企业进行统一规划、连片治理。
矿区环境综合治理不仅是生态、环保方面的要求,更关系到资源型城市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的大局,需要在包括矿区地质灾害治理、生态植被恢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导入等内容的以可持续性发展为目标的总体规划的指引下,大面积集中连片地进行综合治理,方可实现真正能达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共赢的效果。(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