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应该来点“娱乐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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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文是一种重要的文体,从古代到如今,它的脉流一直亘亘不息。在电子阅读日渐广泛,纸媒处于相对艰难的时代,如何将杂文写好,怎样将读者投向别处的目光拉回来,成为杂文的一种使命。
  杂文属于文学,文学同音乐、绘画、书法、舞蹈一样,都表现人类的情感,本质是一种精神产品,都具有娱乐性,如此就得有娱乐精神。杂文当然要批判,这是它的旗帜;杂文当然要有人文情怀,这是它的归宿,但杂文的批判和坚守,一定要建立在好读、有趣的基础上。现在少数人的杂文写得太随意、太理性化、太套路,通篇没有一个比喻,没有一句哲理,只有大道理的灌输,这是很麻烦的。我们必须懂得:文学不是救命之药,读者不阅读作品,可能影响心灵的品位,却绝对不至于发生生命危险,这就决定了文学必须主动吸引读者。
  我非常喜欢鲁迅的文章,无论是他的小说,还是他的杂文。鲁迅的文章优点之一,就是具有高度的娱乐精神。阿Q拔了别人的萝卜。主人追来了还不认帐,问人家“你喊得应吗”?某些人顽固守旧,反对白话文,追捧已经过时的文言文,鲁迅讽刺说:“即使无名肿毒。倘若生在中国人身上,也便‘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读了这样的情节和文字,你不觉得有趣吗?
  其实,民国时代,懂得要将文章写得好读、有趣的,决不只有一个鲁迅。丰子恺是个漫画家,其画富有诗意和哲理,他的杂文也非常出色,其幽默几乎无人可及。《口中剿匪记》,将拔坏牙比作剿匪,表面上写坏牙给人带来的祸害,清除它的艰难,实际上是写清除贪官污吏之不易,读来让人捧腹。
  民国时代的报刊大都是私营的,一个人的文章如果写得特别官僚,高高在上,不接地气。读者不喜欢,影响到报刊的销路,你名气再大,报刊也不会理你。现在我们的报刊同样要面對市场竞争,比如与同行的竞争、与网络的竞争、与其他文化产品的竞争,这些竞争背后是受众的竞争,只有拥有受众,报刊才办得下去。报刊想拥有受众,就要推出好作品,而好作品的标志之一就是在确保价值观正确的情况下,让文章写得好读、有趣。我们希望自己的杂文走远,就得适应报刊和读者对文学精神娱乐性的要求。
  拉拉杂杂说了这些,是想到哪说到哪,既不系统,也不严密,欢迎大家批评。谢谢!
  童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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