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反思

来源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engou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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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虽然助推了城市化和经济的发展,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今年安徽首位农民工代表刘丽提出的城市农民工打工潮下结成的“临时夫妻”是这一系列社会问题中的一个方面。本文对豫南A村外出务工人员“临时夫妻”现象进行实例调研,分析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城市化;农民工;临时夫妻;离婚率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12-0065-0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批的农民涌入城市,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然而,他们始终是作为城市的边缘人群生活在城市的角落,无法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和福利。目前,在中国现有的13亿多人口中,有两三亿的农民工,他们离开家乡家人在城里干着最累的工作,领着最低的工资,他们希望能在城里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而城市却没有给他们机会,农民工作为一个边缘群体处于一种很尴尬的境地。同时,由于农民工夫妻长期的异地分居等原因,衍生出“临时夫妻”现象,并且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存在。这一现象在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被安徽省首位农民工代表刘丽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很大的反响。
  一、豫南A村农民工“临时夫妻”案例
  A村是河南息县关店乡东南部的一个行政村,地势平坦,土地肥沃,距县城约30公里,有淮河支流绕村流过。该村共有四个村民组,现有人口约1200人,人均年收入在7000元左右。改革开放之前,该村村民主要靠种地为生,粮食作物为小麦,经济作物主要是花生、油菜。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近几年,20-50岁之间的劳动力几乎全部外出去打工,留在村里的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A村几乎成了老、弱、病、残、孕的集结地。
  该村的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相当普遍,离婚率增加和家庭关系破裂问题较为突出,现选取四个典型案例作简要介绍。
  案例一:B(男)和C是年轻时经人介绍结成的夫妻,B今年50岁,C今年48岁。2006年之前,B一直是村里的村干部,后由于工资和种地的收入加一起也无法满足自己全家的生活开支,便外出打工,留下C在家种地和照顾子女。打工期间,B和D相识,并过起了“临时夫妻”的生活。后来此事被C知晓,两人之间便产生了矛盾,并于2012年春天正式离婚。
  案例二:E(男)和F是结婚五年的八零后夫妻,育有一子。两人均为初中文化,无一技之长,为了养育儿子分别到不同的城市打工,E在城里当建筑工,F在内蒙古某市的一家洗浴中心打工。2013年初,E得知F被一有钱人包养,便亲去某市将F领回,之后两人每天都是争吵不休,甚至大打出手,不足一月F便再次离开。2013年4月,两人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案例三:G(男)和H是结婚九年的80后夫妻,养育两个孩子,女儿今年八岁,儿子不到一岁。G是村里的小学老师,H长年在外打工。3年前,H在打工地同I搭伙过活并产下一子,在遭到抛弃后回家,然后又和G生下一子。目前,两人在A村过着平淡的生活,关系较为和睦。
  二、农民工“临时夫妻”案例分析
  从以上发生在A村的四起案例可以看出,这种合法夫妻关系以外的“临时夫妻”的存在,无论是出于对现实生活的无奈选择,还是出于被动的自愿,无疑都是对传统道德观念、家庭伦理、社会责任、农民工价值观念及政府职能等方面的拷问。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出现的呢?
  (一)城市化进程中制度保障的缺失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后,城市化进程一路高歌猛进。比农村更高的收入把农民工吸引到城市,并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们渴望融入城市,他们对工资、工作条件、社会保障也有要求,但是他们只能住在雇主提供的集体宿舍或是租住低价房屋,他们劳动所得与相比相去甚远。A村的年轻劳动力基本上全部放弃田地到城市里打工,很多人表示会努力挣钱,将来在城里买房子。由于没有住房、教育、医疗等制度保障,使他们虽身在城市却无法融入城市,更难找不到幸福感、归属感。于是,临时夫妻就成为一个权宜的选择,既缓解了孤独感,也解决了生理需求。
  (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与户籍制度不完善
  在我国,由于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发达地区的人总是会向发达地区转移,但是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制度和户籍制度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使得流动人口频繁的遭遇异地难题,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受到诸多限制。A村农民工夫妻双方中的一方进入城市打工,他们的子女因为受户籍的限制却不能享有与城市子女一样的受教育和升学的权利,无奈之下,夫妻中的一方只能留守在农村照看孩子,另一方在城里打拼。异地落户、购房、子女入学、异地高考等难题成为农民工频繁遇到的难题,农民工无法解决子女入学升学难题,又无力承担与家人团聚产生的来回奔波的花费或高昂的房租,只能同配偶及家人分隔两地,这也是农民工在外组织“临时夫妻”的一大原因。
  (三)用人单位的投其所好与农民工的现实需要
  农民工干着最累的活,待遇却比城市职工低许多,同时又与亲人长久分离。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处在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他们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对自身的发展也有较高的心理预期,而这种心理预期往往是无法实现的。原因在于:他们工作效率不高,甚至无心工作,企业并不欢迎他们。为了留住那些吃苦爱劳的农民工,一些用人单位尽一切努力保持与农民工的关系,甚至投其所好,为“临时夫妻”提供住宿。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助长了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工家庭关系的稳定。“临时夫妻”造成后果之一就是意外怀孕。据调查,近三成的农民工“临时夫妻”曾意外怀孕,这种情况的发生,无论是对于“临时夫妻”还是对于农民工合法妻子的一方,都同样是一种伤害,也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四)乡镇企业缺失或发展乏力   乡镇企业缺失或发展乏力迫使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进而导致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泛滥。据调查,A村及附近的乡镇企业发展乏力且数量有限。二、三产业几乎处于空白状态,仅有几个小规模的面粉加工厂、炼油厂、水泥厂、养猪场和煤炭加工厂,虽然解决了一部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但由于规模有限,不能从根本上承接农闲时候农村富余劳动力。另外,县域、乡域、村域之间缺乏合作,就近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
  (五)外界的诱惑与农民工自身生理需求的矛盾
  相较于农村的生活,城市的生活丰富多彩,有便捷的交通、漂亮的霓虹、林立的高楼以及各种购物和休闲娱乐设施,这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是难以抵御的诱惑,他们希望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农村不能提供的都市生活。另外,城市中社会地位高的一些人养“小三”、包“二奶”,农民工组建“临时夫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对这些不良现象的模仿,还有“性饥渴”驱使。农民工每天忙于于工作,又远离家乡的配偶、子女和家人,生活压力很大,内心很孤独,正常的生理需求也很难得到满足,找“临时夫妻”也是不得已。
  三、解决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的对策
  进城务工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不仅导致婚外恋和离婚率逐年上升,还带来了诸如子女抚养、心理健康、治安状况恶化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是对农民工的不公,也会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完善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保障机制
  农民工“临时夫妻”的存在,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部门应当把农民工问题纳入到民生计划中来,拿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办法,完善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保障机制。比如,对那些长期在城市打工并为城市的发展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民工可以提供惠民待遇,使他们享有同城市常住居民同等的权利,如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子女人学等。另外,政府部门要建立农民工工资增长及保障机制,并加强监管。同时在社保、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向农民工倾斜,解除农民工后顾之忧。
  (二)加强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做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和户籍制度改革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切实利益,还可以降低农民工“临时夫妻”的发生率。关注民生、关注“三农”、关注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其实最根本的是统筹城乡发展,也就是说,政府要跳出“三农”抓“三农”,用统筹城多发展的思路和理念打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体制性制约,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难题,才能真正为农民谋幸福、谋福利。
  (三)建立农民工带薪休假制度,完善用人单位用工制度
  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都已经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但是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农民工却不享有带薪休假的待遇。此外,每年春节临近时集中返乡的农民工如同候鸟一般大规模“迁徙”,给全国交通造成巨大压力。基于此,政府部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农民工带薪休假探亲制度,为农民工夫妻增加见面的机会,这也是政府应给予农民工应有的人文关怀。用人单位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为前来探亲的农民工家属提供临时性住房或是廉租房,以缓解农民工心理压力,满足他们的生理需求。
  (四)加强对农民工教育,解决农民就近就业问题
  要通过加强对农民工法律和道德教育,强化农民工的自律意识,使农民工意识到“临时夫妻”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都是不能越过的底线。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也是解决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的重要举措。以A村为例,近年来,市县乡联合为A村修建了宽广的水泥马路,不仅实现了“村村通”,而且使A村和邻村邻县甚至是312国道相联通。A村可以利用交通的优势,整合各种生产要素,大力引进资金,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并立足A村连接周边,使农民工返乡就业。
  (责任编辑 张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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