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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中国共产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我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选择。针对当前腐败群体化、腐败方式变异化、腐败手隐蔽化、跨国化等新特征,必须尊重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规律,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基点,培育良好政治生态;以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科学体系;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提升反腐倡廉的科学水平;以社会舆论为平台,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以加强反腐败立法为保障,构筑严密的廉政法律体系,大力提升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腐败犯罪;建设;科学;制度
腐败是社会和人民的公敌,党始终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多年来党中央坚持不懈地同各种腐败分子作斗争,反腐的水平在不断提升,斗争的经验越加丰富,有效清理了一批腐败分子。然而,新时期腐败形式在不断变化并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向,腐败状况依然严重,反腐败斗争任务愈加艰巨。
一、新时期腐败的表现特征
1.腐败主体群体化
同以往个人腐败犯罪相比,新时期出现了明显的“群体腐败”趋势,形成了集体性的利益共同体。他们在政治上党同伐异,在经济上盘根错节,讲求“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表现形式主要是集体行贿、集体贪赃等。这种腐败“串案”“窝案”及“案中案”的急增,说明了腐败正向群体化转变的趋势。不但增加了查处和惩治腐败的难度,还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危害严重。群体腐败的产生源于腐败代价分散,从而使得腐败者有可能逃避法律追责。
2.腐敗手段多样化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腐败呈现的隐蔽性特点日益明显。新时期腐败不再是以往传统的简单、短性的“权钱交易”,而是融合各种资源性要素进行投入与产出,具有隐性和长期性特点。在实体经济中,主要存在于在工程发包、建设、土地批租、城市和公路建设等中;在投资领域则存在于股票、债券、期货等。这种作案方式更隐蔽,作案手法更狡猾,对党和国家政权具有肢解性和动摇性,是一种风险性极大的高级腐败形式,对反腐工作提出了更艰巨的要求。
3.腐败行为隐蔽化
腐败行为获得隐性回报的形式正在逐步发生变异,主要包括一是在离职前选定“接班人”或安插亲信,或是在职时为企业牟利,退休后到企业工作接受权力回报,或是利用自己在位时获取企业股权,或者为亲人子女出国留学或提供创业资本;二是权力与色欲、情感、信息等非物质形态的复杂交易。此种腐败较难以留下的证据,加之时空跨度较大,司法机关难以有效举证,使得发现和打击难度空前加大。
二、新时期反腐建设路径探究
虽然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必须全面地评判当前腐败呈现出的新形势,做好全面规划,加强我国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应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将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从而形成一种不敢腐败的惩戒制度、不能腐败的防范制度以及不易腐败的保障制度。”[1]
1.以培育廉政文化为基点,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
当前我国廉政建设中,来自国内外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十分严重,公职人员面临的社会环境日渐复杂,廉政文化建设面临艰难挑战。因而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发挥廉政文化在教育公职人员、引领社会、凝聚民心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领导干部思想纯洁。要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树立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培育公民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气。同时,要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大力做好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2.以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完善预防与惩治腐败并举的严密体系
要防止公共权力腐化蜕变,就必然构建与其政治体系相配套并维系自身发展的反腐败制度。当然,科学的反腐败体系也需要现有政治体系的强力支撑。因此,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一是在党员教育制度体系层面,要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理论修养,提升思想道德品质、树立廉洁执政意识,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在党内制度体系层面,要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有效保障权利、维护和保障反腐败力量,大力提升执政的合法性。三是在监督制度体系层面,使国家监督制度、社会民主监督制度等相协调,将政党、国家与社会的反腐力量有机地结合,共同对公共权力发挥监督的作用。四是在管理制度体系层面,能够让党在对社会经济、文化等事务的管理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预防与抑制腐败,能够及时保护国家公共权力不受侵害。
3.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水平
随着腐败犯罪手段的日趋隐蔽化和技术化,为有效应对当前腐败的新变化,要借助现代科技进行深度反腐:①要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以定量为主,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分析腐败问题的演变。同时,充分运用现代评价理论健全反腐制度的反馈、更新、激励及完善机制;②要以信息技术载体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实时性、公开性及交互性等优势,把反腐倡廉与现代信息技术较好地融合,建立专门的反腐信息库、数据库,以便及时监测廉政状况,及时地发出廉政预警,全面监测反腐倡廉的动态;③运用信息科学技术对权力进行科学化分解与配置,让权力配置更加合理,从而达到对权力事项实现法定化、权力运行程序化、权力监控标准化的目标;④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扩大对权力行使过程的报道,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意识,加强群众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增强群众反腐的信心。
4.以加强反腐败立法为保障,构筑严密的廉政法律体系
严密的反腐败立法是反腐败工作的坚强后盾和法制保障。要针对职务犯罪、政务公开、官员财产申报、重大责任事故问责等重点问题,制定明细且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行贿、受贿、钱权交易等不法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加强对于责任事故的追究,强化对于举报人的法律保护,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为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我们必须保持政治定力,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思感、顽强的意志品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抓下去。”因此,我们要时刻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参考文献:
[1]辛向阳.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与反腐败的对策[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关键词:腐败犯罪;建设;科学;制度
腐败是社会和人民的公敌,党始终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多年来党中央坚持不懈地同各种腐败分子作斗争,反腐的水平在不断提升,斗争的经验越加丰富,有效清理了一批腐败分子。然而,新时期腐败形式在不断变化并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向,腐败状况依然严重,反腐败斗争任务愈加艰巨。
一、新时期腐败的表现特征
1.腐败主体群体化
同以往个人腐败犯罪相比,新时期出现了明显的“群体腐败”趋势,形成了集体性的利益共同体。他们在政治上党同伐异,在经济上盘根错节,讲求“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表现形式主要是集体行贿、集体贪赃等。这种腐败“串案”“窝案”及“案中案”的急增,说明了腐败正向群体化转变的趋势。不但增加了查处和惩治腐败的难度,还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危害严重。群体腐败的产生源于腐败代价分散,从而使得腐败者有可能逃避法律追责。
2.腐敗手段多样化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腐败呈现的隐蔽性特点日益明显。新时期腐败不再是以往传统的简单、短性的“权钱交易”,而是融合各种资源性要素进行投入与产出,具有隐性和长期性特点。在实体经济中,主要存在于在工程发包、建设、土地批租、城市和公路建设等中;在投资领域则存在于股票、债券、期货等。这种作案方式更隐蔽,作案手法更狡猾,对党和国家政权具有肢解性和动摇性,是一种风险性极大的高级腐败形式,对反腐工作提出了更艰巨的要求。
3.腐败行为隐蔽化
腐败行为获得隐性回报的形式正在逐步发生变异,主要包括一是在离职前选定“接班人”或安插亲信,或是在职时为企业牟利,退休后到企业工作接受权力回报,或是利用自己在位时获取企业股权,或者为亲人子女出国留学或提供创业资本;二是权力与色欲、情感、信息等非物质形态的复杂交易。此种腐败较难以留下的证据,加之时空跨度较大,司法机关难以有效举证,使得发现和打击难度空前加大。
二、新时期反腐建设路径探究
虽然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必须全面地评判当前腐败呈现出的新形势,做好全面规划,加强我国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应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将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从而形成一种不敢腐败的惩戒制度、不能腐败的防范制度以及不易腐败的保障制度。”[1]
1.以培育廉政文化为基点,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
当前我国廉政建设中,来自国内外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十分严重,公职人员面临的社会环境日渐复杂,廉政文化建设面临艰难挑战。因而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发挥廉政文化在教育公职人员、引领社会、凝聚民心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领导干部思想纯洁。要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树立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培育公民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气。同时,要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大力做好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2.以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完善预防与惩治腐败并举的严密体系
要防止公共权力腐化蜕变,就必然构建与其政治体系相配套并维系自身发展的反腐败制度。当然,科学的反腐败体系也需要现有政治体系的强力支撑。因此,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一是在党员教育制度体系层面,要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理论修养,提升思想道德品质、树立廉洁执政意识,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在党内制度体系层面,要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有效保障权利、维护和保障反腐败力量,大力提升执政的合法性。三是在监督制度体系层面,使国家监督制度、社会民主监督制度等相协调,将政党、国家与社会的反腐力量有机地结合,共同对公共权力发挥监督的作用。四是在管理制度体系层面,能够让党在对社会经济、文化等事务的管理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预防与抑制腐败,能够及时保护国家公共权力不受侵害。
3.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水平
随着腐败犯罪手段的日趋隐蔽化和技术化,为有效应对当前腐败的新变化,要借助现代科技进行深度反腐:①要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以定量为主,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分析腐败问题的演变。同时,充分运用现代评价理论健全反腐制度的反馈、更新、激励及完善机制;②要以信息技术载体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实时性、公开性及交互性等优势,把反腐倡廉与现代信息技术较好地融合,建立专门的反腐信息库、数据库,以便及时监测廉政状况,及时地发出廉政预警,全面监测反腐倡廉的动态;③运用信息科学技术对权力进行科学化分解与配置,让权力配置更加合理,从而达到对权力事项实现法定化、权力运行程序化、权力监控标准化的目标;④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扩大对权力行使过程的报道,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意识,加强群众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增强群众反腐的信心。
4.以加强反腐败立法为保障,构筑严密的廉政法律体系
严密的反腐败立法是反腐败工作的坚强后盾和法制保障。要针对职务犯罪、政务公开、官员财产申报、重大责任事故问责等重点问题,制定明细且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行贿、受贿、钱权交易等不法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加强对于责任事故的追究,强化对于举报人的法律保护,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为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我们必须保持政治定力,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思感、顽强的意志品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抓下去。”因此,我们要时刻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参考文献:
[1]辛向阳.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与反腐败的对策[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