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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介绍某项目存在总承包服务费争议,分析争议的产生根源,进而提出今后规避的措施,并概述当前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几种常见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方式及各自的特点,以期供大家决策参考。
[关键词]招标投标、总承包服务费、工程量清单
中图分类号:TU1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37-0243-01
一、工程概况
某市一公租房内装饰工程施工,主要施工内容包括:4幢单体住宅楼,共1146套住宅及商业服务用房室内装饰,总建筑面积约7万m2,项目概算约5000万元。
建设单位为该市投资公司,资金来源于财政,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2014年8月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完成招标,一家省内装饰施工单位中标,合同价为3000万元(含暂列金220万元),质量目标合格,工期150天。
二、招标文件约定及合同相关条款
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报价中含总造价2%的总包配合费,总包配合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现场临时水、电接引使用费、临时道路、外架、垂直运输设备使用费、办公及样品用房费用、资料归档案费用等。
补遗文件约定:总包服务费投标单位按投标价2%计取支付给总包单位。控制价已综合考虑,不再单独列项。
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承包服务费争议事项
2016年底,项目进行结算审计时,内装饰施工单位对合同价款扣除总承包服务费提出争议,并提交正式函件至相关单位,主要争议的事项如下:
1、总承包服务费是否含内装饰工程施工时所产生的水费和电费,是否需向总包单位另外缴纳此水费和电费;
2、计算总承包服务费的投标报价是否含暂列金。
四、总承包服务费争议事项产生的根源
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扣除出现以上争议事项,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种约束性文件中关于总承包服务费包含内容界定不清晰、不明确。招标文件约定总承包服务费含现场临时水、电接引使用费,而此使用费是否含内装饰工程施工时所产生的水费和电费,还是仅含接引费用不含水费和电费,不明确。
2、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基数约定不清晰、不明确,简单地约定为投标价和总造价。投标价是否含暂列金、暂估价等实质不在合同实施范围的价款,暂列金、暂估价等是否按含税还是不含税扣除,尤其在建筑业实行营改增计价模式下,税金的影响较大。
五、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承包服务费争议的应对
1、招标文件和合同相关条款等各种约束性文件中关于总承包服务费包含内容约定清晰、明确、一致[1]。总承包招标时,各种约束性文件须明确约定:总承包单位需提供给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材料设备等(下文用分包代替)提供的服务及配合的内容。分包招标时,各种约束性文件须明确告知: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服务及配合的内容,两者内容且一致。
2、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和费率约定清晰、明确、一致。总承包和分包分别招标时,各种约束性文件须明确、清晰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和费率,两者内容且一致。
六、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承包服务费计取的常见方式
目前,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存在以下几种做法:
1、总承包和分包招标时,均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和费率,但两者招标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却不单列入总承包服务费,让分包的投标人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在报价中,结算时扣除,上述案例属于此种情形。此模式下,对于总承包和分包招标和结算操作简单便利,但实际操作中因清单控制价及投标报价中均未单列总承包服务费金额,尤其在低价中标情况下扣除带来不小的障碍。
2、总承包和分包招标时,均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和费率,只在分包招标时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存在两种计取模式:
2.1投标报价时可自行报价,但按照约定的基数和费率扣除支付给总承包单位。此模式下,因填入总承包服务费的金额跟最终扣除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的金额无关,对分包招标、报价而言操作简单,但存在投标报价中实际填入金额偏低甚至未报价,以及基数约定不清等诸多的争议,如基数是否含暂列金、暂估价以及两者的税金,致使扣除时争议不断,实际操作麻烦不少。
2.2必须按规定的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和费率的乘积数额报价,并按此金额扣除支付给总承包单位。此模式下,相较其他几种模式对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均有利,因报价中总承包服务费有明确金额,虽然从分包合同款中扣除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但最终支付来源还是建设单位,但存在分包招标时,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精细准确,对计价编制水平要求较高。
七、分包招标时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模板
结合近年來工作实践,本人建议采用3.1计取模式,下面根据某分包工程实例,基于《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总承包服务费选择计取在其中某一个单位工程中,实际操作需注意:所有单位工程中,此单位工程中分部分项、措施项目、规费三者之和为最小;存在暂列金、暂估价等需计入招标人部分情形时,应全部计入此单位工程。
按以上选择要求,如确定为XX分包工程2(表1,表2):
计算公式:总承包服务费=投标报价中[(a+c)+XX分包工程2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规费)]*总承包服务费费率(1%~5%)计取在XX分包工程2单位工程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投标人部分中总承包服务费。
参考文献
[1] 严玲.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总承包服务费编制研究[J].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2014,(3):47-50.
[关键词]招标投标、总承包服务费、工程量清单
中图分类号:TU1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37-0243-01
一、工程概况
某市一公租房内装饰工程施工,主要施工内容包括:4幢单体住宅楼,共1146套住宅及商业服务用房室内装饰,总建筑面积约7万m2,项目概算约5000万元。
建设单位为该市投资公司,资金来源于财政,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2014年8月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完成招标,一家省内装饰施工单位中标,合同价为3000万元(含暂列金220万元),质量目标合格,工期150天。
二、招标文件约定及合同相关条款
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报价中含总造价2%的总包配合费,总包配合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现场临时水、电接引使用费、临时道路、外架、垂直运输设备使用费、办公及样品用房费用、资料归档案费用等。
补遗文件约定:总包服务费投标单位按投标价2%计取支付给总包单位。控制价已综合考虑,不再单独列项。
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承包服务费争议事项
2016年底,项目进行结算审计时,内装饰施工单位对合同价款扣除总承包服务费提出争议,并提交正式函件至相关单位,主要争议的事项如下:
1、总承包服务费是否含内装饰工程施工时所产生的水费和电费,是否需向总包单位另外缴纳此水费和电费;
2、计算总承包服务费的投标报价是否含暂列金。
四、总承包服务费争议事项产生的根源
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扣除出现以上争议事项,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种约束性文件中关于总承包服务费包含内容界定不清晰、不明确。招标文件约定总承包服务费含现场临时水、电接引使用费,而此使用费是否含内装饰工程施工时所产生的水费和电费,还是仅含接引费用不含水费和电费,不明确。
2、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基数约定不清晰、不明确,简单地约定为投标价和总造价。投标价是否含暂列金、暂估价等实质不在合同实施范围的价款,暂列金、暂估价等是否按含税还是不含税扣除,尤其在建筑业实行营改增计价模式下,税金的影响较大。
五、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承包服务费争议的应对
1、招标文件和合同相关条款等各种约束性文件中关于总承包服务费包含内容约定清晰、明确、一致[1]。总承包招标时,各种约束性文件须明确约定:总承包单位需提供给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材料设备等(下文用分包代替)提供的服务及配合的内容。分包招标时,各种约束性文件须明确告知: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服务及配合的内容,两者内容且一致。
2、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和费率约定清晰、明确、一致。总承包和分包分别招标时,各种约束性文件须明确、清晰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和费率,两者内容且一致。
六、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承包服务费计取的常见方式
目前,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存在以下几种做法:
1、总承包和分包招标时,均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和费率,但两者招标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却不单列入总承包服务费,让分包的投标人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在报价中,结算时扣除,上述案例属于此种情形。此模式下,对于总承包和分包招标和结算操作简单便利,但实际操作中因清单控制价及投标报价中均未单列总承包服务费金额,尤其在低价中标情况下扣除带来不小的障碍。
2、总承包和分包招标时,均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和费率,只在分包招标时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存在两种计取模式:
2.1投标报价时可自行报价,但按照约定的基数和费率扣除支付给总承包单位。此模式下,因填入总承包服务费的金额跟最终扣除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的金额无关,对分包招标、报价而言操作简单,但存在投标报价中实际填入金额偏低甚至未报价,以及基数约定不清等诸多的争议,如基数是否含暂列金、暂估价以及两者的税金,致使扣除时争议不断,实际操作麻烦不少。
2.2必须按规定的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和费率的乘积数额报价,并按此金额扣除支付给总承包单位。此模式下,相较其他几种模式对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均有利,因报价中总承包服务费有明确金额,虽然从分包合同款中扣除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但最终支付来源还是建设单位,但存在分包招标时,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精细准确,对计价编制水平要求较高。
七、分包招标时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模板
结合近年來工作实践,本人建议采用3.1计取模式,下面根据某分包工程实例,基于《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总承包服务费选择计取在其中某一个单位工程中,实际操作需注意:所有单位工程中,此单位工程中分部分项、措施项目、规费三者之和为最小;存在暂列金、暂估价等需计入招标人部分情形时,应全部计入此单位工程。
按以上选择要求,如确定为XX分包工程2(表1,表2):
计算公式:总承包服务费=投标报价中[(a+c)+XX分包工程2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规费)]*总承包服务费费率(1%~5%)计取在XX分包工程2单位工程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投标人部分中总承包服务费。
参考文献
[1] 严玲.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总承包服务费编制研究[J].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2014,(3):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