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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部民族八省区是我国贫困人口多而集中、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而艰难,开发任务也更加繁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开发作为扶贫开发的创新方式成为应对这一复杂而又繁重任务的重要手段。这种集政府行政性、合作共同性、全面针对性、持续渐进性、开发保护并重性特征于一体的扶贫开发方式具有结构、主体、客体、金融条件上的实施可能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创新人才培养与产品创新相结合、资源整合与区域合作相结合是实行这一扶贫开发方式的主要路径。
关键词:西部民族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开发;可行性;主要路径
中图分类号:F12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10—0091—04
西部民族8省区是指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贵州、云南、青海8个地区,截至2011年底,这些地区的农村扶贫对象为3917万人,占全国农村扶贫对象总数的32%,仅广西、贵州、云南3省区农村扶贫对象有3113万人,占8省区农村扶贫对象总数的79.5%。①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中,全国共有592个贫困县,中部省份217个县,西部省份375个县,在西部省份375个县中,西部民族八省区有232个县,占到西部扶贫重点县的61.9%。②由此可见,西部民族8省区成为我国贫困人口多而集中、贫困程度深的地区。在扶贫开发的新阶段,西部民族8省区仍是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而艰难的地区,开发的任务也更加繁重,创新扶贫开发的方式成为应对这一复杂而又繁重任务的重要法宝。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尤其是手工技艺类(本文将美术类非遗归为手工技艺类,因为美术类是手工技艺的一種表现形式)非遗的开发可以成为扶贫开发的创新性手段。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资源,以地方特色浓、投资少、见效显、高密度性等优点可以被利用到扶贫工作上。我国西部民族8省区有着丰富的非遗资源,仅手工技艺类国家级非遗(包括扩展名录)达112项。以这些非遗类目为载体进行政策性扶贫开发,对贫困户致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贫困地区社会进步以及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都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西部民族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开发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开发的基本内涵
非遗扶贫开发是指具有一定非遗资源的西部民族贫困地区在国家相关扶贫政策的指引、支持下,通过对本土非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进非遗产业的兴起与发展,增强地区发展能力,促进贫困境况的摆脱,最终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一种区域开发模式。这种模式是一种“造血”式扶贫,不同于资金补助、实物捐助等“送血”式扶贫,更多注重发展的持续性、长久性,是一种能够带来持续性经济、文化和社会效益的扶贫开发项目。
具体来说,在对象上,非遗扶贫开发指向“贫”这一目标主体,可以是某一地区、某一个体、某一群体的贫困,是一种物质上的贫困,绝不是精神、文化等非物质上的贫困;在目的上,非遗扶贫开发指向“去”、“脱”,注重于促进贫困境况的摆脱、收入的增加,终极目标则是走上富裕之路;在方式上,非遗扶贫开发指向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手工技艺这一类别,因为它们是欣赏性、实用性以及经济、文化的结合体,能够以客观实体的形式展现在消费者面前,通过开发和利用这些资源,最终以产业化方式实现对贫困的扶持。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开发的基本特征
非遗扶贫开发具有政府行政性、合作共同性、全面针对性、持续渐进性、开发保护并重性的特征。
1.政府行政性。扶贫开发是我国政府扶贫战略计划和社会政策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倡导和支持下而兴起,这些方针和政策为非遗扶贫开发的实施提供了决策依据,可以有效加强非遗扶贫开发、管理的决策规范性。
2.合作共同性。非遗扶贫开发工程是西部民族省区政府、当地居民、开发企业、民族聚居社区的协作行为,是一个复杂综合的系统性工程,并非某一主体单一行为。非遗扶贫过程中宏观的规划、良好社会条件的创造是政府的责任;贯彻和遵循国家非遗扶贫政策,积极参与,为非遗扶贫开发贡献力量是当地群众和民族聚居社区的责任;积极参与经营开发,为非遗产品的生产、销售提供信息、市场等帮助是开发企业的责任。这种国家、当地居民、社区、开发企业共同努力开发的情境,体现了非遗扶贫开发的合作共同性。
3.全面针对性。非遗扶贫开发不能盲目狂热,无针对性,它的开发要面向贫困且拥有大量非遗资源的地区及人群,并且这些资源要具有独特性、消费性以及开发可能性。同时,非遗扶贫开发注重于促进贫困境况的摆脱,社会成员收入的增加,终极目标是走上富裕之路。
4.持续渐进性。非遗扶贫开发在功能上指向“持续”,是要带来经济、文化、社会上的持续性效用,是一种“造血”式扶贫。同时,非遗扶贫开发也是一个艰辛的长期过程,并非一蹴而就。
5.开发保护并重性。非遗扶贫开发在工作中不能盲目过度、急功近利、竭泽而渔,以破坏文化生态环境来换取收入增加、经济发展。要在非遗开发的同时,注重非遗的保护,不能以文化的泯灭来换取贫困的摆脱。
西部民族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开发的可行性
(一)非遗扶贫开发的社会结构条件充分
安东尼·吉登斯在批判主体与客体、个人与社会、行动与结构的二元对立思想中提出了自己的结构二重性理论。他认为,结构既作为自身反复不断地组织起来的行为的中介,同时又是这种行为的结果,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并不是外在于行动,而是反复不断地卷入行动中的生产与再生产,社会学问题的应对需要考察的是行动在日常的环境条件下如何被结构化的,同时,行动又是如何通过本身的作用将这种结构化的特征不断地再生产出来。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二元结构性社会,少数民族地区非遗是历史的“活化石”,承载着整个民族的文化记忆,是传统民族民间特有的精神特质、思维惯习、文化意识。对它们以创新的扶贫方式进行开发,是以现代化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进行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也正是这样的二元性结构促使我们要通过现代化创新手段进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非遗开发。 我国几千年以来都是一个乡村社会,农民以土为生,生于土、长于土、终于土,世世代代生活在一个只有熟人而没有陌生人的乡土社会之中。在不断的工业化、城镇化乃至信息化的冲击下,那种固定、封闭的社会结构已转变为流动、开放的社会结构。这种社会结构也在影响着少数民族聚居区域,一些居民具备了现代化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进行非遗扶贫开发也更容易为居民所接受。同时,这种开放的社会结构也加快了民族、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频繁的互动必然带来更多的商业主体和商业机会,可以解决手工业类产品的市场需求。“在过去的10年间,国家有计划地协调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这些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改善了我国的经济发展结构,挖掘了支撑未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区域潜力,另一方面也从经济基础上影响到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引导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向暂时落后的民族区域转移。”③这些有利的条件为非遗扶贫开发做好了结构上的准备。
(二)非遗扶贫开发的协同群体多元化
人们是以群体形式进行社会生活,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多元化社会群体塑造了多样化的社会行为,进而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非遗扶贫开发除了具有明确的开发项目载体,它区别与一般扶贫开发的优势就是它具有多元化的协同群体。在手工技艺类非遗项目扶贫开发中,政府、企业、手工艺人、民族聚居村落组织、社会组织都是扶贫开发的有效主体。
扶贫开发是在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下而兴起的,政府行政性是其重要特征。非遗扶贫开发作为扶贫开发的一种创新方式,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每年拨付的一些扶贫基金、非遗保护基金等都体现了政府可以作为非遗扶贫开发的主体。手工技艺类非遗大多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能够转化为现实的商品;同时,许多商品除了具有實用性外,还具有一定的文化性、欣赏性、符号性特点,能够成为消费者喜爱的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能够引起企业经营者的兴趣。民族手工艺人是手工技艺产品转化的直接主体,更有一些个体户从事着非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将其作为生存、谋生、发展的手段,非遗扶贫开发的实施能够给他们带来政策、资金、市场上的帮助,必然会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成为非遗扶贫开发的协同群体之一。手工技艺类非遗常常存在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群缘、地缘、血缘的关系,整个聚居区居民都擅长这种技艺,社区组织会将其作为一项村庄发展的集体资源,在非遗扶贫开发的政策指引下,民族聚居的村落组织会积极参与进来。组织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扶贫开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都有大量的社会组织参与进来,例如中国扶贫基金会、各地市扶贫基金会、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等,这些基金会以自己的组织信念、宗旨为非遗扶贫开发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非遗扶贫开发的资源丰富
非遗扶贫开发区别于一般扶贫开发的重要方面是,它具有扶贫的多样化载体——非遗资源,尤其是手工技艺类,无需如一般扶贫开发那样寻觅开发的项目载体。自从2006年至今,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国家级非遗产名录(包括扩展版)就有1530项,其中西部民族八省区就达511项,占总名录的33.4%。而手工技艺类非遗达112项,具有一定的实用与欣赏价值,还带有一定的民族特色,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例如,马尾绣、盘绣、苗绣、织毯、织棉等绣织工艺,不仅能制造出大量供人们穿戴的生活必备用品,还能制造出供人们旅游、休闲、使用的纪念、欣赏、装饰用品,成为居民谋生的手段,成为民族八省区致富的经济资本。
非遗不仅是经济资本,更是文化资本。按照皮埃尔·布迪厄文化资本的理论,以文化商品的形式(图片、书籍、词典、工具、机器等)体现的一种客观状态是文化资本的一种基本形态,文化本身具有价值并能转化成经济价值,各种形式的文化能力也只有在经济的生产系统和生产者的生产系统二者的关系中才能成为资本。手工技艺类非遗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产品,是客观化的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的统一,不仅“指导着人们对自己的生产与消费活动做出合理的安排,而且最终决定着人们需求的变化与观念的创新。事实上,文化资本是人类经济增长得以实现的‘第一桶金’”④。它以一种新的思维方式为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指明了道路,成为扶贫开发的文化创新性手段,为手工技艺类非遗提供了新的传承与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使资本与文化逻辑交织,不仅实现了产业创新,而且使非遗所蕴涵的文化又以产业的形式得以传播和发扬,成为发展和繁荣非遗的有效途径,再通过持续的流动进行文化积累,再由文化资本转为经济资本,循环往复,最终实现贫困户致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非遗传承的目的。
(四)非遗扶贫开发的资金集聚效益强
资金是贫困帮扶和非遗项目开发、保护的物质基础,政府一直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中央每年会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而设立专门基金,地方政府每年也要配置相应的扶贫基金,《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增加扶贫投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向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投入的扶贫资金,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应当达到占国家扶贫资金总量的30%至50%,其中: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广西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应达到30%至40%。”仅2012年28个省区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47.8亿元,中央定点扶贫直接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折款)18.98亿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90.34亿元。⑤例如,2012年贵州就争取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9.79亿元⑥,云南省投入了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41.08亿元⑦。
不仅如此,为了有效地促进非遗的保护、传承、发展,中央财政设立了专项基金,包括中央本级专项资金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涉及文化部本级组织管理费、中央部门所属单位保护补助费、中央财政对各省(区、市)保护补助费等内容,并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特别指出:“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地方的,适当向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倾斜。”例如,内蒙古从2009年起,每年划拨100万元用于非遗地保护、传承与发展工作⑧,广西2011年下拨专项资金851万元⑨。国家这些资金的投入也会吸引和带动其他资金的参与,形成资金集聚,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增加的行动者愿意聚集起来,以获得来自于更大、更高专业化程度的利益,最终为民族地区手工技艺非遗产业的扶持、发展提供大量的资金。这样不仅能促进非遗产业的发展,也可以培训大量的手工艺人,进而有效促进非遗的传承。 西部民族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开发的主要路径
(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扶贫开发是我国扶贫战略计划和社会政策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下兴起的,非遗这种创新性扶贫开发需要政府层面上的方针与政策,既有利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执行,也能更好地加强非遗扶贫开发与管理的规范性。因此,政府可制定非遗扶贫开发的专门性政策和具体执行措施,指定专门机构予以实施,可以由各地的扶贫部门负责或是各地文化部门的非遗保护中心负责,一定要避免多头管理,政令不一。非遗资源往往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文化的符号象征,蕴含了民族民间文化特有的社会属性,处于主导地位的政府如若规避风险不力,会造成民族贫困地区非遗文化的破坏乃至消逝。因此,政府在非遗扶贫开发过程中要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设定专门管理部门,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优惠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等相关工作中发挥好主导作用,有效规避风险。
非遗扶贫开发是一个复杂综合的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资金,还需要信息、技术、人才培训、文化宣传、产品生产、销售等诸方面。政府单方面的力量无法有效地促进非遗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需要企业、手工艺人、村落社区、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企业要努力发挥好市场晴雨表的作用,为手工技艺类非遗产品的生产、销售提供技术、培训、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帮助;少数民族非遗手工艺人及其所在的村落社区,“作为文化实践者在文化保护和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应当发挥更多的主观能动性和基于本文化的主动创造精神,而不是作为听从导演摆布的演员去被动地走秀”⑩;扶贫协会、红十字协会等社会组织具有健全的组织架设、运作模式,独立人事权、财权与决策权,具备公益性、自愿性等市民社会的特质,应为少数民族省区的非遗开发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援助渠道、产品供需渠道、信息交流渠道和人力资源培训渠道。
(二)创新人才培养与创新产品开发相结合
创新性人才是知识经济化、信息化社会中最关键、最重要的人才,具有创新的精神、意识、思维、能力并能够取得一定创新成果。这种人才在西部尤其是民族省区还很稀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族地区产业、经济、社会的发展,成为影响民族省区非遗扶贫开发工作开展、目标实现、效益增值的桎梏。因此,在扶贫开发工作中,首先,要树立创新人才培养的意识,把其作为非遗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通过宣讲会、画报栏、会谈等方式开展。其次,要加强与高校、培训机构等组织的联系。一方面,这些组织在课程设置、评价和激励机制、校园文化以及教学方法、内容、资源条件等设置上要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以便为非遗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优秀人才;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邀请这些组织机构的人员来对非遗扶贫开发工作进行指导,提供非遗开发人才的培训,提高非遗扶贫开发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最后,要做好非遗手工艺人的人才培养工作,防止传承人的断代,可以通过开展艺人的“师徒传承”、“技艺切磋”、“互帮互助”等活动,培养优秀的技艺传承人。无论何种方法,最终目的是能培养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求知欲、思维敏捷、观念开放且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自主学习和探索能力的人才,为非遗扶贫开发工作发挥自己的作用、贡献自己的力量。
手工技艺类非遗扶贫开发效果体现于经济效益的增值上,而经济效益又是和非遗产品密切相关的。文化并不仅仅是“历史沿袭”的符号传递,它还是一种具有符号意义的建构行动。“包括文化产品在内的各种产品,只有在进入社会的共享系统,获得占据社会主导地位的文化价值体系的某种认可,并成为特定共同体存在的结构性要素,能够为消费者的文化心理所接受的时候,才能够真正以产品的形式存在。”B11因此,在非遗扶贫开发中要努力将有条件的非遗文化资源转化成文化生产力,转化为具有市场经济价值又不丧失非遗产品文化特性的产品,使这些产品既具有一定民族文化特色,又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市场开发前景,最终促进非遗产品结构的丰富,文化内涵的深度挖掘。当然,更要树立产业化经营开发思路,遵循保护带动开发、开发促进保护的理念,科学定位非遗的民族品牌、制定符合民族省区实际的营销战略,集中力量培育优势民族文化品牌,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扶贫的经济开发价值。
(三)资源整合与区域合作相结合
埃米尔·涂尔干将社会整合称作“社会团结”,指的是人与人、人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联结关系,这种联结关系既可以建立在共同的情感、道德、信仰或价值观基础上,也可以建立在因为生活需求、功能依赖而形成的相互依存关系之上。美国的塔尔科特·帕森斯认为任何系统要得以生存,需要具备的功能之一就是“整合”,即协调社会系统各组成部分,使它们达到某种程度的团结而开展有效的合作,避免陷入分裂性的冲突。因此,在非遗扶贫开发时要做好资源的整合工作:首先,做好非遗保护和扶贫开发资金的协调利用,把非遗的保护、传承、发展的基金和国家扶贫的资金统合在一起使用,进而可成立专门的非遗扶贫开发基金,发挥资金的最大利用效应;其次,整合好政府、企业、手工艺人、社区村落、社会组织的相关资源,各发所长,在优秀人才的提供、开发资金的支援、开发建议的提供、手工技能的提高和手工产品创新、生产、销售等方面发挥作用;最后,要加强同一民族聚居区域非遗资源的整合,通过实地调查与研究,弄清同一区域所拥有且能进行非遗扶贫开发的手工技艺类资源,进行非遗资源的合作开发与利用,協作保护与传承。
当然,在非遗扶贫开发工作上也不能固步自封,不与外界交流,努力加强区域之间合作是非遗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任务。因此,8个少数民族省区在非遗扶贫开发上要坚持“大扶贫、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战略,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互帮协助的伙伴关系,增强民族区域之间非遗扶贫产业的整体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及时应对风险的挑战。同时,少数民族省区也要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沿海地区经济实力一定程度上强于民族省区,可以在非遗扶贫开发上给予民族省区以市场、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帮助,促进民族省区非遗扶贫工作的开展。
注释
①《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近4000万》,中国民族宗教网,http://www.mzb.com.cn/html/Home/report/349711-1.htm.
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发布,云南贫困县最多》,中国日报网,http://www.chinadaily.com.cn/dfpd/yn/2012-03/20/content_14871337.htm.
③林毅:《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与成就》,《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④高波、张志鹏:《文化资本:经济增长源泉的一种解释》,《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
⑤《2012年以来全国农村扶贫对象总规模降至9899万人》,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jrzg/2013-02/26/content_2340481.htm.
⑥《贵州:2012年减少贫困人口130万》,新华网,http://www.gz.xinhuanet.com/2013-01/07/c_114284404.htm.
⑦《云南今年为3万家庭扶贫安居》,昆明政府网,http://www.km.gov.cn/structure/xwpdlm/zwdtxx_222121_1.htm.
⑧《内蒙古自治区级“非遗”项目已达299项》,新华网,http://www.nmg.xinhuanet.com/xwzx/2011-10/20/content_23938487.htm.
⑨《广西投入851万元专项资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广西新闻网,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11022/newgx4ea1fdcc-4281005.shtml.
⑩王建民:《扶贫开发与少数民族文化——以少数民族主体性讨论为核心》,《民族研究》2012年第3期。
B11马翀炜:《文化符号的建构与解读——关于哈尼族民俗旅游开发的人类学考察》,《民族研究》2006年第5期。
责任编辑:采薇
关键词:西部民族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开发;可行性;主要路径
中图分类号:F12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10—0091—04
西部民族8省区是指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贵州、云南、青海8个地区,截至2011年底,这些地区的农村扶贫对象为3917万人,占全国农村扶贫对象总数的32%,仅广西、贵州、云南3省区农村扶贫对象有3113万人,占8省区农村扶贫对象总数的79.5%。①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中,全国共有592个贫困县,中部省份217个县,西部省份375个县,在西部省份375个县中,西部民族八省区有232个县,占到西部扶贫重点县的61.9%。②由此可见,西部民族8省区成为我国贫困人口多而集中、贫困程度深的地区。在扶贫开发的新阶段,西部民族8省区仍是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而艰难的地区,开发的任务也更加繁重,创新扶贫开发的方式成为应对这一复杂而又繁重任务的重要法宝。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尤其是手工技艺类(本文将美术类非遗归为手工技艺类,因为美术类是手工技艺的一種表现形式)非遗的开发可以成为扶贫开发的创新性手段。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资源,以地方特色浓、投资少、见效显、高密度性等优点可以被利用到扶贫工作上。我国西部民族8省区有着丰富的非遗资源,仅手工技艺类国家级非遗(包括扩展名录)达112项。以这些非遗类目为载体进行政策性扶贫开发,对贫困户致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贫困地区社会进步以及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都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西部民族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开发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开发的基本内涵
非遗扶贫开发是指具有一定非遗资源的西部民族贫困地区在国家相关扶贫政策的指引、支持下,通过对本土非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进非遗产业的兴起与发展,增强地区发展能力,促进贫困境况的摆脱,最终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一种区域开发模式。这种模式是一种“造血”式扶贫,不同于资金补助、实物捐助等“送血”式扶贫,更多注重发展的持续性、长久性,是一种能够带来持续性经济、文化和社会效益的扶贫开发项目。
具体来说,在对象上,非遗扶贫开发指向“贫”这一目标主体,可以是某一地区、某一个体、某一群体的贫困,是一种物质上的贫困,绝不是精神、文化等非物质上的贫困;在目的上,非遗扶贫开发指向“去”、“脱”,注重于促进贫困境况的摆脱、收入的增加,终极目标则是走上富裕之路;在方式上,非遗扶贫开发指向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手工技艺这一类别,因为它们是欣赏性、实用性以及经济、文化的结合体,能够以客观实体的形式展现在消费者面前,通过开发和利用这些资源,最终以产业化方式实现对贫困的扶持。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开发的基本特征
非遗扶贫开发具有政府行政性、合作共同性、全面针对性、持续渐进性、开发保护并重性的特征。
1.政府行政性。扶贫开发是我国政府扶贫战略计划和社会政策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倡导和支持下而兴起,这些方针和政策为非遗扶贫开发的实施提供了决策依据,可以有效加强非遗扶贫开发、管理的决策规范性。
2.合作共同性。非遗扶贫开发工程是西部民族省区政府、当地居民、开发企业、民族聚居社区的协作行为,是一个复杂综合的系统性工程,并非某一主体单一行为。非遗扶贫过程中宏观的规划、良好社会条件的创造是政府的责任;贯彻和遵循国家非遗扶贫政策,积极参与,为非遗扶贫开发贡献力量是当地群众和民族聚居社区的责任;积极参与经营开发,为非遗产品的生产、销售提供信息、市场等帮助是开发企业的责任。这种国家、当地居民、社区、开发企业共同努力开发的情境,体现了非遗扶贫开发的合作共同性。
3.全面针对性。非遗扶贫开发不能盲目狂热,无针对性,它的开发要面向贫困且拥有大量非遗资源的地区及人群,并且这些资源要具有独特性、消费性以及开发可能性。同时,非遗扶贫开发注重于促进贫困境况的摆脱,社会成员收入的增加,终极目标是走上富裕之路。
4.持续渐进性。非遗扶贫开发在功能上指向“持续”,是要带来经济、文化、社会上的持续性效用,是一种“造血”式扶贫。同时,非遗扶贫开发也是一个艰辛的长期过程,并非一蹴而就。
5.开发保护并重性。非遗扶贫开发在工作中不能盲目过度、急功近利、竭泽而渔,以破坏文化生态环境来换取收入增加、经济发展。要在非遗开发的同时,注重非遗的保护,不能以文化的泯灭来换取贫困的摆脱。
西部民族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开发的可行性
(一)非遗扶贫开发的社会结构条件充分
安东尼·吉登斯在批判主体与客体、个人与社会、行动与结构的二元对立思想中提出了自己的结构二重性理论。他认为,结构既作为自身反复不断地组织起来的行为的中介,同时又是这种行为的结果,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并不是外在于行动,而是反复不断地卷入行动中的生产与再生产,社会学问题的应对需要考察的是行动在日常的环境条件下如何被结构化的,同时,行动又是如何通过本身的作用将这种结构化的特征不断地再生产出来。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二元结构性社会,少数民族地区非遗是历史的“活化石”,承载着整个民族的文化记忆,是传统民族民间特有的精神特质、思维惯习、文化意识。对它们以创新的扶贫方式进行开发,是以现代化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进行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也正是这样的二元性结构促使我们要通过现代化创新手段进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非遗开发。 我国几千年以来都是一个乡村社会,农民以土为生,生于土、长于土、终于土,世世代代生活在一个只有熟人而没有陌生人的乡土社会之中。在不断的工业化、城镇化乃至信息化的冲击下,那种固定、封闭的社会结构已转变为流动、开放的社会结构。这种社会结构也在影响着少数民族聚居区域,一些居民具备了现代化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进行非遗扶贫开发也更容易为居民所接受。同时,这种开放的社会结构也加快了民族、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频繁的互动必然带来更多的商业主体和商业机会,可以解决手工业类产品的市场需求。“在过去的10年间,国家有计划地协调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这些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改善了我国的经济发展结构,挖掘了支撑未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区域潜力,另一方面也从经济基础上影响到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引导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向暂时落后的民族区域转移。”③这些有利的条件为非遗扶贫开发做好了结构上的准备。
(二)非遗扶贫开发的协同群体多元化
人们是以群体形式进行社会生活,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多元化社会群体塑造了多样化的社会行为,进而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非遗扶贫开发除了具有明确的开发项目载体,它区别与一般扶贫开发的优势就是它具有多元化的协同群体。在手工技艺类非遗项目扶贫开发中,政府、企业、手工艺人、民族聚居村落组织、社会组织都是扶贫开发的有效主体。
扶贫开发是在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下而兴起的,政府行政性是其重要特征。非遗扶贫开发作为扶贫开发的一种创新方式,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每年拨付的一些扶贫基金、非遗保护基金等都体现了政府可以作为非遗扶贫开发的主体。手工技艺类非遗大多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能够转化为现实的商品;同时,许多商品除了具有實用性外,还具有一定的文化性、欣赏性、符号性特点,能够成为消费者喜爱的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能够引起企业经营者的兴趣。民族手工艺人是手工技艺产品转化的直接主体,更有一些个体户从事着非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将其作为生存、谋生、发展的手段,非遗扶贫开发的实施能够给他们带来政策、资金、市场上的帮助,必然会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成为非遗扶贫开发的协同群体之一。手工技艺类非遗常常存在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群缘、地缘、血缘的关系,整个聚居区居民都擅长这种技艺,社区组织会将其作为一项村庄发展的集体资源,在非遗扶贫开发的政策指引下,民族聚居的村落组织会积极参与进来。组织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扶贫开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都有大量的社会组织参与进来,例如中国扶贫基金会、各地市扶贫基金会、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等,这些基金会以自己的组织信念、宗旨为非遗扶贫开发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非遗扶贫开发的资源丰富
非遗扶贫开发区别于一般扶贫开发的重要方面是,它具有扶贫的多样化载体——非遗资源,尤其是手工技艺类,无需如一般扶贫开发那样寻觅开发的项目载体。自从2006年至今,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国家级非遗产名录(包括扩展版)就有1530项,其中西部民族八省区就达511项,占总名录的33.4%。而手工技艺类非遗达112项,具有一定的实用与欣赏价值,还带有一定的民族特色,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例如,马尾绣、盘绣、苗绣、织毯、织棉等绣织工艺,不仅能制造出大量供人们穿戴的生活必备用品,还能制造出供人们旅游、休闲、使用的纪念、欣赏、装饰用品,成为居民谋生的手段,成为民族八省区致富的经济资本。
非遗不仅是经济资本,更是文化资本。按照皮埃尔·布迪厄文化资本的理论,以文化商品的形式(图片、书籍、词典、工具、机器等)体现的一种客观状态是文化资本的一种基本形态,文化本身具有价值并能转化成经济价值,各种形式的文化能力也只有在经济的生产系统和生产者的生产系统二者的关系中才能成为资本。手工技艺类非遗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产品,是客观化的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的统一,不仅“指导着人们对自己的生产与消费活动做出合理的安排,而且最终决定着人们需求的变化与观念的创新。事实上,文化资本是人类经济增长得以实现的‘第一桶金’”④。它以一种新的思维方式为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指明了道路,成为扶贫开发的文化创新性手段,为手工技艺类非遗提供了新的传承与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使资本与文化逻辑交织,不仅实现了产业创新,而且使非遗所蕴涵的文化又以产业的形式得以传播和发扬,成为发展和繁荣非遗的有效途径,再通过持续的流动进行文化积累,再由文化资本转为经济资本,循环往复,最终实现贫困户致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非遗传承的目的。
(四)非遗扶贫开发的资金集聚效益强
资金是贫困帮扶和非遗项目开发、保护的物质基础,政府一直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中央每年会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而设立专门基金,地方政府每年也要配置相应的扶贫基金,《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增加扶贫投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向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投入的扶贫资金,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应当达到占国家扶贫资金总量的30%至50%,其中: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广西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应达到30%至40%。”仅2012年28个省区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47.8亿元,中央定点扶贫直接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折款)18.98亿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90.34亿元。⑤例如,2012年贵州就争取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9.79亿元⑥,云南省投入了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41.08亿元⑦。
不仅如此,为了有效地促进非遗的保护、传承、发展,中央财政设立了专项基金,包括中央本级专项资金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涉及文化部本级组织管理费、中央部门所属单位保护补助费、中央财政对各省(区、市)保护补助费等内容,并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特别指出:“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地方的,适当向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倾斜。”例如,内蒙古从2009年起,每年划拨100万元用于非遗地保护、传承与发展工作⑧,广西2011年下拨专项资金851万元⑨。国家这些资金的投入也会吸引和带动其他资金的参与,形成资金集聚,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增加的行动者愿意聚集起来,以获得来自于更大、更高专业化程度的利益,最终为民族地区手工技艺非遗产业的扶持、发展提供大量的资金。这样不仅能促进非遗产业的发展,也可以培训大量的手工艺人,进而有效促进非遗的传承。 西部民族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开发的主要路径
(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扶贫开发是我国扶贫战略计划和社会政策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下兴起的,非遗这种创新性扶贫开发需要政府层面上的方针与政策,既有利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执行,也能更好地加强非遗扶贫开发与管理的规范性。因此,政府可制定非遗扶贫开发的专门性政策和具体执行措施,指定专门机构予以实施,可以由各地的扶贫部门负责或是各地文化部门的非遗保护中心负责,一定要避免多头管理,政令不一。非遗资源往往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文化的符号象征,蕴含了民族民间文化特有的社会属性,处于主导地位的政府如若规避风险不力,会造成民族贫困地区非遗文化的破坏乃至消逝。因此,政府在非遗扶贫开发过程中要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设定专门管理部门,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优惠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等相关工作中发挥好主导作用,有效规避风险。
非遗扶贫开发是一个复杂综合的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资金,还需要信息、技术、人才培训、文化宣传、产品生产、销售等诸方面。政府单方面的力量无法有效地促进非遗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需要企业、手工艺人、村落社区、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企业要努力发挥好市场晴雨表的作用,为手工技艺类非遗产品的生产、销售提供技术、培训、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帮助;少数民族非遗手工艺人及其所在的村落社区,“作为文化实践者在文化保护和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应当发挥更多的主观能动性和基于本文化的主动创造精神,而不是作为听从导演摆布的演员去被动地走秀”⑩;扶贫协会、红十字协会等社会组织具有健全的组织架设、运作模式,独立人事权、财权与决策权,具备公益性、自愿性等市民社会的特质,应为少数民族省区的非遗开发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援助渠道、产品供需渠道、信息交流渠道和人力资源培训渠道。
(二)创新人才培养与创新产品开发相结合
创新性人才是知识经济化、信息化社会中最关键、最重要的人才,具有创新的精神、意识、思维、能力并能够取得一定创新成果。这种人才在西部尤其是民族省区还很稀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族地区产业、经济、社会的发展,成为影响民族省区非遗扶贫开发工作开展、目标实现、效益增值的桎梏。因此,在扶贫开发工作中,首先,要树立创新人才培养的意识,把其作为非遗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通过宣讲会、画报栏、会谈等方式开展。其次,要加强与高校、培训机构等组织的联系。一方面,这些组织在课程设置、评价和激励机制、校园文化以及教学方法、内容、资源条件等设置上要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以便为非遗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优秀人才;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邀请这些组织机构的人员来对非遗扶贫开发工作进行指导,提供非遗开发人才的培训,提高非遗扶贫开发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最后,要做好非遗手工艺人的人才培养工作,防止传承人的断代,可以通过开展艺人的“师徒传承”、“技艺切磋”、“互帮互助”等活动,培养优秀的技艺传承人。无论何种方法,最终目的是能培养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求知欲、思维敏捷、观念开放且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自主学习和探索能力的人才,为非遗扶贫开发工作发挥自己的作用、贡献自己的力量。
手工技艺类非遗扶贫开发效果体现于经济效益的增值上,而经济效益又是和非遗产品密切相关的。文化并不仅仅是“历史沿袭”的符号传递,它还是一种具有符号意义的建构行动。“包括文化产品在内的各种产品,只有在进入社会的共享系统,获得占据社会主导地位的文化价值体系的某种认可,并成为特定共同体存在的结构性要素,能够为消费者的文化心理所接受的时候,才能够真正以产品的形式存在。”B11因此,在非遗扶贫开发中要努力将有条件的非遗文化资源转化成文化生产力,转化为具有市场经济价值又不丧失非遗产品文化特性的产品,使这些产品既具有一定民族文化特色,又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市场开发前景,最终促进非遗产品结构的丰富,文化内涵的深度挖掘。当然,更要树立产业化经营开发思路,遵循保护带动开发、开发促进保护的理念,科学定位非遗的民族品牌、制定符合民族省区实际的营销战略,集中力量培育优势民族文化品牌,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扶贫的经济开发价值。
(三)资源整合与区域合作相结合
埃米尔·涂尔干将社会整合称作“社会团结”,指的是人与人、人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联结关系,这种联结关系既可以建立在共同的情感、道德、信仰或价值观基础上,也可以建立在因为生活需求、功能依赖而形成的相互依存关系之上。美国的塔尔科特·帕森斯认为任何系统要得以生存,需要具备的功能之一就是“整合”,即协调社会系统各组成部分,使它们达到某种程度的团结而开展有效的合作,避免陷入分裂性的冲突。因此,在非遗扶贫开发时要做好资源的整合工作:首先,做好非遗保护和扶贫开发资金的协调利用,把非遗的保护、传承、发展的基金和国家扶贫的资金统合在一起使用,进而可成立专门的非遗扶贫开发基金,发挥资金的最大利用效应;其次,整合好政府、企业、手工艺人、社区村落、社会组织的相关资源,各发所长,在优秀人才的提供、开发资金的支援、开发建议的提供、手工技能的提高和手工产品创新、生产、销售等方面发挥作用;最后,要加强同一民族聚居区域非遗资源的整合,通过实地调查与研究,弄清同一区域所拥有且能进行非遗扶贫开发的手工技艺类资源,进行非遗资源的合作开发与利用,協作保护与传承。
当然,在非遗扶贫开发工作上也不能固步自封,不与外界交流,努力加强区域之间合作是非遗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任务。因此,8个少数民族省区在非遗扶贫开发上要坚持“大扶贫、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战略,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互帮协助的伙伴关系,增强民族区域之间非遗扶贫产业的整体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及时应对风险的挑战。同时,少数民族省区也要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沿海地区经济实力一定程度上强于民族省区,可以在非遗扶贫开发上给予民族省区以市场、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帮助,促进民族省区非遗扶贫工作的开展。
注释
①《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近4000万》,中国民族宗教网,http://www.mzb.com.cn/html/Home/report/349711-1.htm.
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发布,云南贫困县最多》,中国日报网,http://www.chinadaily.com.cn/dfpd/yn/2012-03/20/content_14871337.htm.
③林毅:《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与成就》,《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④高波、张志鹏:《文化资本:经济增长源泉的一种解释》,《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
⑤《2012年以来全国农村扶贫对象总规模降至9899万人》,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jrzg/2013-02/26/content_2340481.htm.
⑥《贵州:2012年减少贫困人口130万》,新华网,http://www.gz.xinhuanet.com/2013-01/07/c_114284404.htm.
⑦《云南今年为3万家庭扶贫安居》,昆明政府网,http://www.km.gov.cn/structure/xwpdlm/zwdtxx_222121_1.htm.
⑧《内蒙古自治区级“非遗”项目已达299项》,新华网,http://www.nmg.xinhuanet.com/xwzx/2011-10/20/content_23938487.htm.
⑨《广西投入851万元专项资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广西新闻网,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11022/newgx4ea1fdcc-4281005.shtml.
⑩王建民:《扶贫开发与少数民族文化——以少数民族主体性讨论为核心》,《民族研究》2012年第3期。
B11马翀炜:《文化符号的建构与解读——关于哈尼族民俗旅游开发的人类学考察》,《民族研究》2006年第5期。
责任编辑: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