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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股权分置改革正使青啤陷入尴尬境地:按照股改平均支付对价10送3计算,支付对价后青岛市国资委持股比例将由原来的30.56%下降至约26.5%,而AB公司的持股比例仍然保持27%不变!
这一次保护青啤的不再是那个据说是设计得“很厚,规定得很死”的排他性协议,而是“民族品牌”这张牌“青岛啤酒是民族品牌,‘不能把这个品牌交到外国人手里,谁也不能把它搞砸了,谁搞砸了,谁就进监狱。’”
青啤股权之争的第一幕是企业意志(体现为合同精神)与资本意志的竞争,第二幕演变为民族情感与资本意志的对抗。
在青啤的股东里有一家简称为“TheCapital Group”的机构,持有青岛啤酒H股4122万股,占其转股后H股的6.29%,总股本的3.15%,此机构是AB公司之外的第二大外资股东。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建行青岛市分行及青岛华青财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法人股股东共计持有5313万股。如果上述三家法人股可以被青啤收购或控制,按照10送3对价后,青岛市国资委持股仍可高出AB公司3973股,持股比例可保持在30%以上。这是青啤捍卫自己品牌的第一条路。
股权分置改革无疑是中国融入国际经济游戏规则的潮流,作为不受政策保护的开放性行业,即使有民族品牌这样的“护身符”,也非绝对安全之策。如果“The CapitalGroup”与AB公司联合,则AB公司的实际股权与国资委将不相上下(在AB公司与竞争对手SAB争夺哈啤股权时,该机构曾将其持有的6.9%的哈啤股份卖给AB公司,帮助其战胜SAB)。因此,按照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自由买卖),AB公司或是其关联公司在市场上获得20%以上投票权甚至更多,那么青啤股权的通路已经打开按照资本的规则(老大说话),AB公司与青啤的“协议”并不能阻止其在未来实质上控制青啤(从股东会、董事会到经营层)。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战略投资协议以及民族品牌的豪言都不是未来青啤股权之争的防火墙。因此,青啤要想捍卫自己国家品牌的地位,必须利用影响力让中小股东“用脚投票”,这是最后一条路,也是最稳妥的一条路。
选择这样一条路,青啤必须有效经营好自身的品牌资产。中国啤酒品牌的强大即真正建立起与本品牌目标消费者的持续关系,是中国啤酒产业的真正问题,也是中国本土啤酒领导品牌的责任。
因此,青啤在未来国有资产所有者“淡出”的新时代里,必须寻找新的“主心骨”一这个主心骨非广大的青啤消费者莫属,非“青岛啤酒”品牌莫属。简单地讲,国资委应该将品牌资产与企业资产分离,对于如青啤这样开放性行业的品牌应永久保留品牌(商标)的所有权,而将企业其他资产对投资者开放。
然而,中国的企业包括政府管理当局对于无形资产的保护是极为欠缺的,很多国有资产的转让案里对品牌的价值都过于低估,这一点让人深为青啤担忧。
(作者为联纵智达咨询顾问机构合伙人)
这一次保护青啤的不再是那个据说是设计得“很厚,规定得很死”的排他性协议,而是“民族品牌”这张牌“青岛啤酒是民族品牌,‘不能把这个品牌交到外国人手里,谁也不能把它搞砸了,谁搞砸了,谁就进监狱。’”
青啤股权之争的第一幕是企业意志(体现为合同精神)与资本意志的竞争,第二幕演变为民族情感与资本意志的对抗。
在青啤的股东里有一家简称为“TheCapital Group”的机构,持有青岛啤酒H股4122万股,占其转股后H股的6.29%,总股本的3.15%,此机构是AB公司之外的第二大外资股东。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建行青岛市分行及青岛华青财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法人股股东共计持有5313万股。如果上述三家法人股可以被青啤收购或控制,按照10送3对价后,青岛市国资委持股仍可高出AB公司3973股,持股比例可保持在30%以上。这是青啤捍卫自己品牌的第一条路。
股权分置改革无疑是中国融入国际经济游戏规则的潮流,作为不受政策保护的开放性行业,即使有民族品牌这样的“护身符”,也非绝对安全之策。如果“The CapitalGroup”与AB公司联合,则AB公司的实际股权与国资委将不相上下(在AB公司与竞争对手SAB争夺哈啤股权时,该机构曾将其持有的6.9%的哈啤股份卖给AB公司,帮助其战胜SAB)。因此,按照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自由买卖),AB公司或是其关联公司在市场上获得20%以上投票权甚至更多,那么青啤股权的通路已经打开按照资本的规则(老大说话),AB公司与青啤的“协议”并不能阻止其在未来实质上控制青啤(从股东会、董事会到经营层)。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战略投资协议以及民族品牌的豪言都不是未来青啤股权之争的防火墙。因此,青啤要想捍卫自己国家品牌的地位,必须利用影响力让中小股东“用脚投票”,这是最后一条路,也是最稳妥的一条路。
选择这样一条路,青啤必须有效经营好自身的品牌资产。中国啤酒品牌的强大即真正建立起与本品牌目标消费者的持续关系,是中国啤酒产业的真正问题,也是中国本土啤酒领导品牌的责任。
因此,青啤在未来国有资产所有者“淡出”的新时代里,必须寻找新的“主心骨”一这个主心骨非广大的青啤消费者莫属,非“青岛啤酒”品牌莫属。简单地讲,国资委应该将品牌资产与企业资产分离,对于如青啤这样开放性行业的品牌应永久保留品牌(商标)的所有权,而将企业其他资产对投资者开放。
然而,中国的企业包括政府管理当局对于无形资产的保护是极为欠缺的,很多国有资产的转让案里对品牌的价值都过于低估,这一点让人深为青啤担忧。
(作者为联纵智达咨询顾问机构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