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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一种非文字、而以乐器之声传递的特殊语种,其非社会约定俗成的文字契约而不具相对明确的意义,因此其可被人解,亦可被人解做万种自由的风情,当然其亦可无解,因为其并没有明确的语言含义。在这一层意义上,其含蓄性几乎高于传统雅文学之诗,因而更具有广阔的审美空间以供听者挖掘与填充。在音乐教育上,对此含蓄之美与性格进行发现、解析的过程亦即对主体作为音乐学科三大核心素养之首——审美感知力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