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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渣土车运营过程中,从犯罪心理、执法力量、工地运转、噪声扰民、超速闯灯、尾随放哨、管理机制以及电子抓拍等八个方面,以举例说明、逻辑分析等形式,进一步阐明了造成渣土车夜间运营混乱无序的原因,并反其道行之,以白天社会面、执法部门等强大管控力量为切入点,针对原因逐项展开对白天运营的优势分析,充分发挥优势社会管控资源,在夜间出现原因的基础上,逐项比较、对映白天运营在各方面问题上面的优势乃至治理效果,并最终形成有关建议。
关键词:渣土车;暴力抗法;社会面管控;超速闯灯;放哨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清运行业运营秩序,有效管控渣土车清运过程的违法违规,全面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在长期的管理时间过程中,我们认为:通过调整西安渣土清运行业运营时间(调整夜间运营为白天运营),可以将渣土清运行业置于社会面有效管控之下,将各类违法、违规和人为乱象曝光在阳光之中,最大限度发挥执法队伍作战能力,确保渣土清运行业整体平稳有序、和谐安全。
一、渣土车夜间运营存在的弊端
(一)夜间灯光照度低,犯罪率高发
据研究,当光线低于一定照度时,犯罪率将大幅度攀升(注:《犯罪心理学》有关论述)。现阶段,渣土车夜间运营,外部环境灯光昏暗,诱发参与运营的个别驾驶人、车主以及社会闲散人员抱有侥幸心理,清运期间肆意违法违规;当执法人员纠正违章时,依仗夜间人数优势,在破窗效应(注:任何坏事,如果在开始时没有阻拦掉,一旦违法犯罪出现失序的“引爆点”,形成风气,就会造成崩坝,造成千百万倍的损失)的驱使下,清运从业者气焰嚣张、拒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使得执法过程举步维艰。
(二)夜间社会面管控力量薄弱,执法危险性大
一是媒体舆论的快速反应能力非常有限,市民群众已经回家休息,对各类违法违规和暴力抗法现象的监督力量严重不足。二是警力较之白天相对薄弱。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对警力的需求越来越大;在夜查工作中,除个别专门从事夜间管理之外,不少警力在夜查的次日仍然要开展日常工作,大大降低民警对夜查工作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建筑垃圾清运从业人员作为一个独特的群体,每天大约有7000人从事14家正规车队、4000余辆正规渣土车的营运工作。在夜间,一面是管控力量的薄弱,一面是行政相对方人员庞杂,执法危险性极大。
(三)夜间无法有效监管冒尖、抛洒、带土以及黑车营运等违法行为
从治污减霾大局出发,渣土车整治的一个初衷就是减少雾霾和扬尘的产生。按照规定,每处工地由城管执法局或市容园林局派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进出工地的车辆需申报审批,值守可有效防止未经审核车辆拉土和黑车拉土。但是我们检查过程中经常发现,工地或者社会闲散人员穿着执法人员的服装,顶替值守,对工地门前路面硬化和落实冲洗措施等监督不力,对冒尖、抛洒、带土上路以及黑车营运等违法行为置若罔闻;同时社会面监管力量薄弱,客观上纵容了这种管理乱象,使得值守形同虚设。
(四)夜间噪声扰民问题
由于渣土运输是一项较为特殊的行业,我市正处在大建设大开挖时期,主城区是渣土车清运的必经线路,属清运车辆行驶密集路段,噪声容易对市民休息带来严重影响,同时对婴幼儿、学生、老人、孕妇等弱势群体带来较大危害。
(五)夜间车速快、违法率高,易导致重大交通事故且逃逸高发
夜间路上车辆少,交通顺畅车速快,同时在社会面管控和警力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建筑垃圾清运行业从业者依仗夜间人数优势,无视法律法规,蔑视执法人员,闯红灯、超速、走禁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多发,极易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事发在夜晚,现场目击证人较少,缺乏及时有力的证据,交通肇事逃逸现象较为普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害。
(六)放哨问题已经成为夜间整治顽疾
支队多年来持续开展渣土车整治。一是渣土车放哨车辆采取跟踪、尾随,甚至逼停警车,故意冲撞警车制造交通事故等各种方式,为渣土车逃避检查提供便利。二是有的放哨人员配备对讲机,相互沟通,通报检查人员行踪,有的甚至利用不法手段将对讲机频道调到我支队的公安频道上,窃听检查人员通话。但对放哨车辆在处罚依据上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使得放哨问题俞演俞烈。三是暴力抗法。驾驶人遇检查人员,紧锁车门,或者弃车而走;渣土清运工地和清运车辆驾驶人经常围攻、起哄检查人员;甚至出现了一群社会闲散人员利用藏獒围攻检查组。这些情况,对正常的渣土车检查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挫伤了民警工作的积极性。
(七)管理机制出现问题,源头管理混乱
源头管理是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管理的有效方法,即从出土工地进行管理。一是由于出土工地、渣土车行驶路线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审批程序不尽完善,衔接不够紧密,导致出土工地监管不严,市民监管和舆论监督在夜间的薄弱,给“黑工地”、“黑车”以可乘之机,同时渣土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现象严重以及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突出。二是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在渣土车管理方面,市城管执法局、市容园林局、环保、街办、土地、交警等部门都各自行使管理权限,但互相之间缺乏足够的配合与沟通,导致非正规渣土车有机可趁。
(八)电子警察夜间抓拍效果不理想
支队一直重视提高渣土车管理科技化手段。自确定渣土车15条清运线路以来,近年来,在“七统一”、后厢板改造等一系列措施配合下,支队着力通过在主要清运线路安装电子警察,开展高效率违法查缉工作。但是前期招标采购的电子警察不具备实用的高清晰和红外线功能,在对渣土车夜间抓拍违章中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电子警察建设维护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可是面对越来越严峻的渣土车管理形势,支队对渣土车违法行为的重要管控手段只能仍旧是执勤、查扣。
二、渣土车白天运营存在的优势
开放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白天运营,虽然会对道路缓堵保畅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总数攀升,但是较之渣土车白天运营存在的巨大优势,这些代价都是值得付出的。 (一)有黄绿标管理的制约
为缓解城市拥堵,有效控制主城区雾霾颗粒和扬尘污染,我市针对汽车尾气污染,重新制定了限行规定:7时至22时,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在三环路(不含三环路)以内通行。渣土车是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受此限制,一方面,渣土清运企业将着力治理渣土车辆尾气排放;另一方面,现有渣土车多为柴油车,在未来将被列入黄标车管理,各清运企业在淘汰旧车时,会考虑使用新式汽油渣土车。
(二)犯罪心理较弱,社会面监督管控力度大,警力充足、反应迅速
光天化日之下,人的犯罪心理较弱;渣土车从业人员这个“庞大”群体,在白天市民和媒体的强大社会面监督管理下,显得势单力薄。警力充足,执法危险性小。执法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可以利用指挥系统调度其它警种,开展联合执法,出警反应迅速,处警及时妥当,对渣土车清运行业的违法违规形成巨大的威慑,可以有效根治放哨通风、暴力抗法等问题。
(三)可以有效监管冒尖、抛洒、带土以及黑车营运等违法行为
从治污减霾大局出发,渣土车整治的一个主要初衷是减少雾霾和扬尘的产生。对渣土车冒尖、抛洒、带土上路、黑车营运等违法行为,可以利用群众监督和舆论曝光等手段,针对有关执法部门玩忽职守、监守自盗等开展强有力监管;同时交警部门能够深入工地开展源头排查和整治,加大对“黑工地”、“黑车”的整治。
(四)噪声污染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
虽然白天室外噪声相对较多、较大,但是市民主要从事各类工作、生活等活动,噪声不影响大多数群众的休息,影响相对较小。
(五)车速慢、违法率低,可以有效防控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运营时间如调整为白天,在各执法部门优化执法力量的同时,清运车辆闯红灯、超速行驶、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作为常态化管理重点,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积极主动预防清运车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科技力量,实施有效监控
继续落实在工地、消纳场、车辆行驶路线安装高清晰电子监控设备,让“无数只眼睛”24小时盯着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实现高效抓拍,从而解放警力,提升渣土车交通违法管控能力。
(七)借鉴广州管理经验,开禁渣土车白天运营
2013年,在禁止渣土车白天运营多年后,《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明确,在制定建筑废弃物运输时间上,适当放开日间运输。这意味着渣土车白天上路运输得到正式“开禁”:包括一是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二是运输时间避开上下班等道路交通高峰期;三是适当放开日间运输。旨在通过对渣土车白天开禁,减低渣土车因为晚间运营时间少而不顾一切超载超速的违法行为。广州市渣土车管理至今整体平稳有序。
三、几点建议
综上所述,经过比较分析,渣土车白天运营较之夜间运营有较大优势,因此我们建议:
(一)建议建筑垃圾清运行业调整为白天运营,营运时间为:早9:00至下午17:00,其它时间以及国法节、假日、高考、中考期间,不得营运。
(二)建议自6月10日至6月23日(渣土车高考、中考停运期间),试运行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白天运营模式。
(三)建议市整治办协调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施行白天运营时间,及时调整相关配套管理工作。
(四)要求各车队逐步淘汰现有柴油渣土车,建议逐步推进车队使用陕重汽“天行健”系统汽油车辆
关键词:渣土车;暴力抗法;社会面管控;超速闯灯;放哨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清运行业运营秩序,有效管控渣土车清运过程的违法违规,全面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在长期的管理时间过程中,我们认为:通过调整西安渣土清运行业运营时间(调整夜间运营为白天运营),可以将渣土清运行业置于社会面有效管控之下,将各类违法、违规和人为乱象曝光在阳光之中,最大限度发挥执法队伍作战能力,确保渣土清运行业整体平稳有序、和谐安全。
一、渣土车夜间运营存在的弊端
(一)夜间灯光照度低,犯罪率高发
据研究,当光线低于一定照度时,犯罪率将大幅度攀升(注:《犯罪心理学》有关论述)。现阶段,渣土车夜间运营,外部环境灯光昏暗,诱发参与运营的个别驾驶人、车主以及社会闲散人员抱有侥幸心理,清运期间肆意违法违规;当执法人员纠正违章时,依仗夜间人数优势,在破窗效应(注:任何坏事,如果在开始时没有阻拦掉,一旦违法犯罪出现失序的“引爆点”,形成风气,就会造成崩坝,造成千百万倍的损失)的驱使下,清运从业者气焰嚣张、拒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使得执法过程举步维艰。
(二)夜间社会面管控力量薄弱,执法危险性大
一是媒体舆论的快速反应能力非常有限,市民群众已经回家休息,对各类违法违规和暴力抗法现象的监督力量严重不足。二是警力较之白天相对薄弱。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对警力的需求越来越大;在夜查工作中,除个别专门从事夜间管理之外,不少警力在夜查的次日仍然要开展日常工作,大大降低民警对夜查工作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建筑垃圾清运从业人员作为一个独特的群体,每天大约有7000人从事14家正规车队、4000余辆正规渣土车的营运工作。在夜间,一面是管控力量的薄弱,一面是行政相对方人员庞杂,执法危险性极大。
(三)夜间无法有效监管冒尖、抛洒、带土以及黑车营运等违法行为
从治污减霾大局出发,渣土车整治的一个初衷就是减少雾霾和扬尘的产生。按照规定,每处工地由城管执法局或市容园林局派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进出工地的车辆需申报审批,值守可有效防止未经审核车辆拉土和黑车拉土。但是我们检查过程中经常发现,工地或者社会闲散人员穿着执法人员的服装,顶替值守,对工地门前路面硬化和落实冲洗措施等监督不力,对冒尖、抛洒、带土上路以及黑车营运等违法行为置若罔闻;同时社会面监管力量薄弱,客观上纵容了这种管理乱象,使得值守形同虚设。
(四)夜间噪声扰民问题
由于渣土运输是一项较为特殊的行业,我市正处在大建设大开挖时期,主城区是渣土车清运的必经线路,属清运车辆行驶密集路段,噪声容易对市民休息带来严重影响,同时对婴幼儿、学生、老人、孕妇等弱势群体带来较大危害。
(五)夜间车速快、违法率高,易导致重大交通事故且逃逸高发
夜间路上车辆少,交通顺畅车速快,同时在社会面管控和警力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建筑垃圾清运行业从业者依仗夜间人数优势,无视法律法规,蔑视执法人员,闯红灯、超速、走禁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多发,极易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事发在夜晚,现场目击证人较少,缺乏及时有力的证据,交通肇事逃逸现象较为普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害。
(六)放哨问题已经成为夜间整治顽疾
支队多年来持续开展渣土车整治。一是渣土车放哨车辆采取跟踪、尾随,甚至逼停警车,故意冲撞警车制造交通事故等各种方式,为渣土车逃避检查提供便利。二是有的放哨人员配备对讲机,相互沟通,通报检查人员行踪,有的甚至利用不法手段将对讲机频道调到我支队的公安频道上,窃听检查人员通话。但对放哨车辆在处罚依据上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使得放哨问题俞演俞烈。三是暴力抗法。驾驶人遇检查人员,紧锁车门,或者弃车而走;渣土清运工地和清运车辆驾驶人经常围攻、起哄检查人员;甚至出现了一群社会闲散人员利用藏獒围攻检查组。这些情况,对正常的渣土车检查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挫伤了民警工作的积极性。
(七)管理机制出现问题,源头管理混乱
源头管理是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管理的有效方法,即从出土工地进行管理。一是由于出土工地、渣土车行驶路线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审批程序不尽完善,衔接不够紧密,导致出土工地监管不严,市民监管和舆论监督在夜间的薄弱,给“黑工地”、“黑车”以可乘之机,同时渣土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现象严重以及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突出。二是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在渣土车管理方面,市城管执法局、市容园林局、环保、街办、土地、交警等部门都各自行使管理权限,但互相之间缺乏足够的配合与沟通,导致非正规渣土车有机可趁。
(八)电子警察夜间抓拍效果不理想
支队一直重视提高渣土车管理科技化手段。自确定渣土车15条清运线路以来,近年来,在“七统一”、后厢板改造等一系列措施配合下,支队着力通过在主要清运线路安装电子警察,开展高效率违法查缉工作。但是前期招标采购的电子警察不具备实用的高清晰和红外线功能,在对渣土车夜间抓拍违章中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电子警察建设维护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可是面对越来越严峻的渣土车管理形势,支队对渣土车违法行为的重要管控手段只能仍旧是执勤、查扣。
二、渣土车白天运营存在的优势
开放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白天运营,虽然会对道路缓堵保畅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总数攀升,但是较之渣土车白天运营存在的巨大优势,这些代价都是值得付出的。 (一)有黄绿标管理的制约
为缓解城市拥堵,有效控制主城区雾霾颗粒和扬尘污染,我市针对汽车尾气污染,重新制定了限行规定:7时至22时,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在三环路(不含三环路)以内通行。渣土车是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受此限制,一方面,渣土清运企业将着力治理渣土车辆尾气排放;另一方面,现有渣土车多为柴油车,在未来将被列入黄标车管理,各清运企业在淘汰旧车时,会考虑使用新式汽油渣土车。
(二)犯罪心理较弱,社会面监督管控力度大,警力充足、反应迅速
光天化日之下,人的犯罪心理较弱;渣土车从业人员这个“庞大”群体,在白天市民和媒体的强大社会面监督管理下,显得势单力薄。警力充足,执法危险性小。执法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可以利用指挥系统调度其它警种,开展联合执法,出警反应迅速,处警及时妥当,对渣土车清运行业的违法违规形成巨大的威慑,可以有效根治放哨通风、暴力抗法等问题。
(三)可以有效监管冒尖、抛洒、带土以及黑车营运等违法行为
从治污减霾大局出发,渣土车整治的一个主要初衷是减少雾霾和扬尘的产生。对渣土车冒尖、抛洒、带土上路、黑车营运等违法行为,可以利用群众监督和舆论曝光等手段,针对有关执法部门玩忽职守、监守自盗等开展强有力监管;同时交警部门能够深入工地开展源头排查和整治,加大对“黑工地”、“黑车”的整治。
(四)噪声污染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
虽然白天室外噪声相对较多、较大,但是市民主要从事各类工作、生活等活动,噪声不影响大多数群众的休息,影响相对较小。
(五)车速慢、违法率低,可以有效防控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运营时间如调整为白天,在各执法部门优化执法力量的同时,清运车辆闯红灯、超速行驶、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作为常态化管理重点,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积极主动预防清运车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科技力量,实施有效监控
继续落实在工地、消纳场、车辆行驶路线安装高清晰电子监控设备,让“无数只眼睛”24小时盯着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实现高效抓拍,从而解放警力,提升渣土车交通违法管控能力。
(七)借鉴广州管理经验,开禁渣土车白天运营
2013年,在禁止渣土车白天运营多年后,《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明确,在制定建筑废弃物运输时间上,适当放开日间运输。这意味着渣土车白天上路运输得到正式“开禁”:包括一是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二是运输时间避开上下班等道路交通高峰期;三是适当放开日间运输。旨在通过对渣土车白天开禁,减低渣土车因为晚间运营时间少而不顾一切超载超速的违法行为。广州市渣土车管理至今整体平稳有序。
三、几点建议
综上所述,经过比较分析,渣土车白天运营较之夜间运营有较大优势,因此我们建议:
(一)建议建筑垃圾清运行业调整为白天运营,营运时间为:早9:00至下午17:00,其它时间以及国法节、假日、高考、中考期间,不得营运。
(二)建议自6月10日至6月23日(渣土车高考、中考停运期间),试运行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白天运营模式。
(三)建议市整治办协调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施行白天运营时间,及时调整相关配套管理工作。
(四)要求各车队逐步淘汰现有柴油渣土车,建议逐步推进车队使用陕重汽“天行健”系统汽油车辆